侈迷书屋网 > 科幻灵异 > 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 > 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_第9节
听书 - 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_第9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我迄今为止开了约莫十五个年头的敞篷车,只有两个座位,手动挡。虽然难说是很实用的家伙,却是我好言好语才说动了妻子,一来二去竟已换过三辆。一旦习惯了拥有这种汽车的生活,就很难回到原先的身体状态了。

敞篷车有什么乐趣?不消说,就在于没有车顶。没有车顶,一抬头就能看见天空。等红灯的时候,我基本挂在空挡上,心不在焉地看着天空。

天晴时可以遥望蓝天,看见鸟儿从天上飞过。看见各种各样的树木。看见许许多多的楼房和窗子。风景与季节同步,一点点地变幻。我感触良深:是啊,我们平时忙于生活,几乎从来不抬起头看看天空。虽然对脚下的事情知道得不少,可关于头顶上的风景,却出乎意料地缺乏了解。

最精彩的是眺望流云。云究竟来自何方?又去往何处?就这么恣意想着,等红灯也好堵车也好,都不再是痛苦了。只是常常稀里糊涂地没留意到红灯转绿,遭到后面的汽车鸣笛抗议。

不过敞篷车在女性当中声誉欠佳。风会吹乱头发,阳光会晒黑皮肤,还容易引人注目,冬天太冷夏天太热,驶进隧道里连交谈都会变得困难。因此,我的车子副驾驶席上就没怎么坐过人。常常是一个人心不在焉地仰望天空。外表看上去或许显得豪奢,其实敞篷车也是一种孤独得出奇的代步工具。呃,不说也罢。

高中时代,我看过一部由保罗·纽曼主演的电影《地狱先锋》。纽曼饰演的家住洛杉矶的私家侦探卢·哈伯,开的就是一辆破旧的保时捷敞篷车。老婆跟人跑了,工作也极不稳定,眼见着就要步入中年,连早晨第一杯咖啡的咖啡粉都用光了。他总是醉态酩酊,上午睁开眼时,电视准是开了个通宵。

不过每当开着那辆油漆剥落的敞篷车,沐浴着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听任海风吹拂着头发,他便觉得自己仿佛起死回生了,于是摘下太阳镜,脸上浮出潇洒的微笑。至少我是自由的,他心想。开篇这个场景给人深刻的印象。这部影片我看了好多遍。

不消说,从前也好现在也好,我始终生活在距离保罗·纽曼十分遥远的地方,但连我也能理解他的感受。“自由”这东西,哪怕只是短短一瞬间的幻想,也是无可替代的美妙事物。

我驾驶敞篷车时经常听埃里克·伯顿与动物乐队演唱的《飞行员》,还屡屡跟着一起纵声高唱。这歌,真好。

本周的村上 行驶在上越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块标志牌上写着“为心灵踩刹车器,为健康吃灰树花”,相当难懂。

大萝卜

有一个叫“拔萝卜”的俄罗斯民间故事,成了幼儿园固定的游戏节目。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搜索一下YouTube,就可以尽情观赏日本各家幼儿园表演的《拔萝卜》。大概是里面含有某种吸引孩子心灵的东西。

只是,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这个故事在大萝卜终于被拔出来时就结束了,可是,拔出来的大萝卜又如何处理了呢?我猜想,老奶奶可能把它做成了一道菜,分给每一个前来帮忙的人。不过,那道菜味道好吗?从我的经验来看,发育异常、长得过大的蔬菜,大都滋味平平,不够好吃。

假如大伙儿热汗淋漓地围桌而坐,吃着那道萝卜,结果异口同声地说:“难吃死啦!”连被专程喊来的老鼠都开口抱怨:“这算什么东西嘛!”弄得怨声载道,于是日积月累,数年之后爆发了俄国革命……总不至于弄成这个样子吧。

日本的《今昔物语》中也有个大萝卜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子从京都赶赴东国。半夜里经过某地时,忽然涌上一股强烈的性欲:“不行了,我再也憋不住啦!”场面十分尴尬。碰巧旁边就有一块萝卜地,他便跑过去拔起一根大萝卜,挖了个洞,与那根萝卜进行了一次美妙的交合(这不适合让幼儿园拿去做游戏)。几分钟后,“哇,好爽哪!”男子将那根大萝卜放回地里,继续直奔前程。固然对不住那根萝卜,不过跟随意拖来个少女强行施暴相比,就纯洁得多了。

次日清晨,萝卜地主人(十五岁)的女儿来到田间,发现了被扔在那里的大萝卜。“哎呀,怎么回事呢?还挖了个洞。”边说边把它吃了下去。过了几个月,她的肚子圆滚滚地鼓了起来,显然是怀孕了。父母勃然大怒,训斥她:“瞧瞧你都干了什么不要脸的事!”可女儿却莫名其妙。

“这么说来,上次我见地里掉了一根挖了个洞的萝卜,就拾起来吃掉了,打那以后就觉得身子不舒服,后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女儿哭哭啼啼地说道。这样的解释自然不能让父母信服(一般说来,这的确不能服人啊)。可后来看见女儿生下个漂亮的婴儿,父母也只得认命:“算了,由它去吧。”百般疼爱地抚养那个孩子。

没过多久,那男子在东国飞黄腾达,返京途中路过之前那块萝卜地,得知自己五年前苟且过的那根萝卜历经种种原委,最终竟不可思议地让这家的小姐怀了孕,生下一个孩子。“哦,这也是缘分哪。”于是两人结为夫妻,幸福美满地白头到老。

好奇怪的故事啊,不管读多少遍都觉得太超现实了,没有任何教训和寓意。莫非是说,就算性欲再怎么强烈,也切不可随意与蔬菜交合,即便是萝卜,也是有人格的,便是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的吗?虽然同样是萝卜的故事,在俄罗斯和日本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本周的村上 “好像不大对头嘛。算了,由它去吧。”动辄如此思考的国民性,兴许不大适合闹革命吧。

从这扇门进来

不时有人问我:“村上先生,您写随笔连载时,心中预设的是怎样的读者?”这么一问,倒叫我难以回答了。因为《an·an》的主流读者听说是二十岁至三十岁的女性,可二十岁至三十岁的女性是怎样一群人?她们在想些什么?我几乎没有具体的了解。我周边的女助手和女编辑也是,最年轻的(失礼啦)也已经三十多岁了。

于是乎,就算想预设读者,我也做不到。所以也不再自寻烦恼,反正就拣自己想写的东西写——我心里只惦记着这么一点。这样做似乎有点只顾自己,不过我是别无选择。对不起了。

反过来,对我来说,正因为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预设读者,文章反倒能写得更为自然。既然没有“这些东西非写不可”之类的束缚,就可以悠然自在地施展手脚。呃,这其实也是我在《an·an》上写连载的原因之一。

比作做饭团的话,就是要精心挑选大米,细心煮成饭,然后用恰到好处的力度,利落地捏成团。这样做出来的饭团,不论谁吃都会觉得味美。我乐观地认为文章也一样,只要是真心实意地“捏出来”的,就能超越性别和年龄,里面所含的情感大概就能比较顺畅地传递。如果说得不对,那就抱歉啦。

我自己二十多岁的时候,是相当杂乱无章,整天瞎忙。一般人都是先从学校毕业再就职,然后结婚。我则完全颠倒,是先结婚,再工作,然后再从大学毕业。要说乱七八糟,也确实够乱七八糟的,可结果就成了这么个顺序,所以也无可奈何。又不是小孩子的钢琴汇报演出,不能说一句“不好意思,弹错啦”,然后从头再来一遍。

于是我还没弄清楚所以然,二十多岁的时代就手忙脚乱地过去了。它推开这边这扇门走进来,就这么穿堂而过,从那边那扇门走了出去。要说那十年间我还记得些什么的话,就是一天天拼命干活、经常债台高筑、养了许多猫咪。就这些了。其他事情几乎毫无记忆。也没有时间停下脚步不慌不忙地思考问题。甚至连自己是幸福还是不幸福这样的疑问,都不曾浮上脑际。

因此与世代无关,普通人在二十多岁时究竟是什么样子,我都无从想象。那是欢乐的青春的延续,还是让自己顺应社会的痛苦过程,抑或是原本就不存在所谓“普世性”的东西?

你在二十多岁时又是什么样子?或者说,曾经是什么样子?说实话,这是我真心想知道的问题。

本周的村上 在柏林看到过一家“素食主义汉堡包店”。进去吃了吃,出乎意料地美味。

难挑的鳄梨

世上有许许多多难事。比如说从学艺大学前到新木场去,坐地铁如何换乘才能最快抵达?这也是难度很高的问题。不过我个人觉得,世界上最大的难题,恐怕就是预言鳄梨的成熟期了。甚至应该让全世界最优秀的学者齐聚一堂,搞个“鳄梨成熟期预测智库”。没人给我成立个这样的智库吗?大概不会有吧。

不管怎么说,鳄梨的问题就在于无论是端详还是触摸,从外观上都弄不明白它究竟是能吃了,还是不能吃。满心以为“已经好了吧”,可拿刀一切,却还坚硬无比;觉得“大概还不行”,便搁在一边,谁知里边已经烂成糊状了。迄今为止,我糟蹋了多少鳄梨,真可惜!

不过世上有形形色色的具备特殊才能的人。我曾住在夏威夷考爱岛北滩写长篇小说,附近有个镇子叫基拉韦厄。是座小镇,驱车只需一分钟就能穿城而过。沿着基拉韦厄通往灯塔的干道稍稍向右转,有一家小小的水果摊,在那里售卖各种水果的胖老太就能几近完美地说出鳄梨的成熟程度。

每次去买鳄梨,她都会叮嘱我“这个再放上三天”、“这个明天就要吃掉哦”,而她的预言准确得令人感动,简直不妨说是特异功能。我为那时间点的精确而感动,基本一直在她那儿买鳄梨。其他水果摊主的“宜食时间”指示大都是信口开河。

说到鳄梨的吃法,首选非加利福尼亚寿司卷莫属,不过做成沙拉也很美味。将黄瓜、洋葱和鳄梨拌匀,再浇上姜汁沙拉酱,这种简单的沙拉成了我家的传统菜肴。曾经有一阵子每天都要吃。

白天集中精力写小说,到了日暮时分,有时去基拉韦厄小镇上的电影院看场电影。遗憾的是这家电影院约莫两年就关门了。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导演的《神秘河》,我就是在这里看的。非常好看的一部电影,只是在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胶片忽然起火,啪的一下断了。正惆怅地想着“只剩一点点了,在这种关键时刻可真是……”,只见一个人站起身,高举着双手吼道:“喂,到底谁是犯人呀(Hey, who’s done it)?”满场(其实最多也不过二十来人)爆发出哄堂大笑。

如此说来,昭和三十年代,日本的电影院里也有这种亲切的气氛。事后,我满怀眷恋地想。但悬疑片看不到结尾,毕竟令人心痒难耐,哪怕是把电影票钱退还回来也不行。

就这样,每当看到鳄梨,就不禁回忆起不知道结尾的《神秘河》。

本周的村上 假如有“鳄梨天妇罗盖饭”之类,我倒很想吃吃看。什么地方有啊?

得穿西装啊

我一直都是个自由职业者,因此几乎没有机会穿西装。世间说不定也有人“没有必要系领带,可因为生来就喜欢领带,所以每天必定要系上”。但在我身边,这样的人一个也没有,我当然也不干这种事。领带这玩意儿,不习惯的话相当痛苦呢。而且夏天里还热。

不过连我这样的人,住在罗马的时候,也常常穿西装系领带。要问为什么,就是因为如果衣着不够光鲜,去饭馆用餐时,店家就不会把上好的座位安排给你。意大利就是个在这种地方泾渭分明的国度。他们以衣帽取人,根据衣服的质地、穿戴的方式来判断一个人的地位,进而区别对待。因此吃过几次苦头后,再加上我太太也强烈希望,于是进像样的饭馆时必定要穿外套、系领带。我是专程去用餐的,可不想被领到像被服间一般糟糕的餐桌边去。

所以住在意大利的时候,作为餐馆对策,买过好几条领带。阿玛尼呀米索尼呀华伦天奴什么的。是在当地买的,所以很便宜,可如今却要烂在箱底了。

在日本,不会像在意大利那样因为服装打扮遭受歧视,穿西装的习惯便暂告一段落了。一年只需穿个一两次。话虽如此,我毕竟是个社会人,有时会忽然遇上非穿西装不可的情况。适合不同季节和用途的衣服,都得分别预备一两套,所以时不时下决心去买西装。尽管觉得又花钱又费事,可是,呃,没办法啊。

去买西装的时候,我是穿西装去的。因为短裤加凉鞋这样一身打扮走进服饰店的话,挑选西装时会不方便。穿好西装系好领带,套上皮鞋,先利索地将大脑基本调节成西装模式,然后再去买。

不过仔细想来,我穿西装其实是这种情况最多。一句话,简直就像是为了穿着它去买西装,才买西装的。真是不合逻辑的思维啊。

迄今所买的西装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获得文艺杂志《群像》新人奖的时候,在颁奖仪式上穿的那一套。我那年三十岁,连一身西装都没有,便跑到青山的VAN(就位于如今的“布克兄弟”那儿)店里,买了一身橄榄绿的棉布西装。当时是初夏。还买了米色衬衣和茶色针织领带。因为没钱买皮鞋,就穿着双褪色的匡威运动鞋去了。如今偶尔穿西装时,还会有意无意地想起那套棉布西装。

偶尔我会想,既然有了西装,应该更常穿才是。可就是太麻烦……

本周的村上 要是有什么《轮回日记》的话,话题就要永无终结之日啦。

非凡的头脑

世上有一种人十分厉害,任凭你天翻地覆,也敌不过他。并非多如牛毛,但偶尔会有。

比如说罗伯特·奥本海默就算一个。你知道奥本海默先生吗?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研发原子弹的核心人物,一位犹太裔美国物理学家,被称为“原子弹之父”。他很久以前就过世了,我也没有见过他。不过,此人以非凡的头脑驰名于世。

比如说有一次他突发奇想要阅读但丁的原著,单单就为了这个目的,花一个月学会了意大利文。因为被安排去荷兰讲学,他便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