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作品的录音下载到了iPod上,时常在旅途中的车厢里之类的地方拿出来听。尽管还说不上合我的胃口,尽管不时令我叹息“罢了罢了”,可是不知何故,当我不再是阅读铅字,而是倾听朗读时,竟能原汁原味、宽宏大量地接受它们。大概是因为用眼睛追逐铅字时,他那别具一格的文体特有的震撼力便荡然无存了;抑或只是因为我已不再年轻,对那些与自己秉性迥异的东西,也变得能泰然处之了?
然而细细想来,的确是这样。假如真心厌恶对方,只怕不会单单为了说一句“我讨厌那样的作品”,专程跑去见他。逻辑正确。投太宰治一票。
不过小说家总的来说是很难对付的一类人。我打心底这么想。
本周的村上 前不久吃过一种“柿种松脆巧克力”,味道还不错。不过,看不出有什么必要。
别人的性事笑不得
你去过冰岛吗?我去过。那是个有趣的地方,下次如果有机会,我还想重游故地。那地方由于货币危机、火山爆发等种种情况,最近似乎形象欠佳。不过那里空气清新,人们很热情,处处有喷涌的温泉,苔藓也很美丽,还有很多幽灵。
在雷克雅未克的宾馆里因为无法入眠打开了电视,找到了一个性频道。也许你会问,什么叫性频道?就是无休无止地播放男人跟女人做爱场面的频道。倒也没什么新奇之处,无非就是各色男女轮流上阵,大大方方地运用各种体位进行性交。隐私部位自然暴露无遗,从前戏到插入再到射精,都十分详细地一一展示。
一开头我也非常震惊,但心情渐渐发生变化,到后来就变得像观赏竞技体操表演一样了。其间甚至还有种庄重之感,我不由得在椅子上正襟危坐,郑重其事地看起来。这话说来未免有点那个,不过这世上还真有各种颜色、形状和尺寸的性器官呢。我不禁“唔”地哼出声来,十分佩服。长寿可真好。
不过看上三十来分钟,毕竟就有些厌倦了。要知道既没有台词也没有情节,只有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满脸凝重的表情,孜孜不倦地在那里做爱(不知为何没有人边笑边做),最终变成了单调的循环。尽管也搞点新花样,但模式到底有限。用一个奇怪的比喻,感觉简直像在看背景录像一般,比如“海洋生物”之类。
我想,假如日本也有这样的频道,性犯罪说不定反而会减少。看着别人做爱,渐渐生出这样的心情来:一碰到这种事就神色大变,把它当真的人生,想一想还真够虚幻的。
汉堡城里有一大片红灯区,我曾经去采访过一次(真的是去采访)。为了消磨时间钻进附近一家酒吧,只见店里的巨型电视正在转播足球比赛实况。德国对战土耳其。客人们个个边喝着啤酒,边扯着嗓门声援德国队,喧闹得几乎无法交谈。
然而到了中场休息时,画面忽然切换成了成人录像。就是像“嗷-嗯,啊-嗯,快别那样!呜,我不行啦”那种。店里的客人顿时鸦雀无声,人人都甚至忘了喝啤酒,屏息凝神,死盯着那火爆的画面。
然而等到十五分钟过去,下半场比赛一开始,“嗷-嗯、啊-嗯”半道上便被切断,大堂重又回归“冲上去!德国队”、“好球!打门啊”式的骚乱状态。那切换速度之快让我目瞪口呆。德国人,厉害呀。
不过性事这玩意儿,越想越让人觉得怪异。咱们还是别去想啦。
本周的村上 《关西新闻》的体育版上有一则新闻的标题是“布拉一炮”,好像是说阪神老虎队的布拉塞尔打出了一记本垒打。①
①日语中“文胸”的略称和布拉塞尔名字的略称相同。
那时我喜欢书
十多岁时我最喜欢书。每当学校图书馆里有新进的装在硬封套里的图书,我就请求女图书管理员把不要的空书套给我,使劲嗅着它的气味。仅仅这样便感到很幸福。就是如此疯狂地被书吸引。
当然不单单是嗅嗅气味,也读了很多书。只要是纸上印了字,几乎什么东西都会捧在手上阅读,各类文学全集也逐卷通读下来。整个初中和高中时代,我从未遇到过读书比我多的人。
可是三十岁时,我成了一个被称作“作家”的人,打那以后,就不再像着魔般读书了。喜欢的书自然会熟读,但不再像从前那样,碰到什么算什么,拿起来就读了。也没有什么收藏书的兴趣。读过的书,除了看似日后有用的,都随便处理掉了。
尽管如此,我偶尔还是环视自己的书橱,望着历经一次次搬迁后幸存下来的旧书书脊,心中便涌出一种真实感:“是吗,我这个人说到底是由书本塑造出来的呀。”要知道在整个多愁善感的青春时代里,通过书籍摄取的信息量压倒了一切,一个人才姑且成形。假如能轻飘飘地甩出一句“是女人们塑造了我这个人”,那该多神气!可惜不是。在我而言,就是书本。当然,我也可以说:“女人们给我增添了些许变化。”
西班牙的加利西亚地区有个叫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的城市,这里的高中生每年选出一本“今年读过的最有趣的书”,邀请作者来校。数年前《海边的卡夫卡》获选,我得越洋出席颁奖典礼。高中生自然不可能有这么一笔钱,是另有他人赞助。
颁奖典礼在高中的礼堂里举行,然后大家围着桌子用餐。我跟高中生们谈天说地,一谈到小说,大家便双目炯炯放光。然而不管男生女生,绝大部分学生考进大学后都不打算学文学,准备专攻医科或工科。
“加利西亚不是个富饶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产业。得到外边去找工作,所以应该掌握实际的专业技术。”一个高中生告诉我。真是脚踏实地。
就是这样一群年轻人,在如此遥远的地方,热心地(有时还是如饥似渴地)读着我的小说。一想到这里,便喜上心头。如此说来,自己念高中时也曾经看书看得两眼放光,甚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高中时代,我想都没想过自己居然会成为小说家,甚至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写出像样的文章来。只要有书读,就很幸福了。不,只要嗅一嗅装书的封套就很幸福了。尽管现在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面孔,说着装模作样的话。
本周的村上 养乐多燕子队田中浩康的握棒姿势,很像猫儿竖起尾巴摇来摆去的样子嘛。
手机呀,啤酒起子呀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有一部由克劳德·勒鲁什执导的法国电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您知道吗?当时的少男少女都为这部影片陶醉。当然,如今这些人早已不再是少男少女了。
不久前,我偶然看了这部影片,不料居然出现了主演让·路易·特兰蒂尼昂在汽车里掏出手机凑到耳边的场景。啊?等等!这个时代不可能有手机吧?再仔细一瞧,原来只是个电动剃须刀。男主角在车子里熬了一夜,正在剃长出来的胡须呢。喂喂,您别搞这么容易让人混淆的戏码嘛。不过当时的人们自然无从知晓,有朝一日手机竟然会登台。
细细想来,在没有手机的时代,人们似乎不觉得没有手机会造成不便,因为没有它才是正常状态。假设是没有啤酒起子的话,恐怕才会让人感到大为不便呢。
要是有人问我,那没有手机之类也无所谓吗?我倒没有自信这样断言。我只能说,有的话固然非常便利,但没有的时候,也没觉得如何不方便。文明这东西真有点不可思议,一面制造出一种新的不方便,一面却有某样东西变得便利起来。反正比起手机,我对啤酒起子更有好感。不过,这也许只是因为我爱喝啤酒。
转念一想,啤酒起子现在其实也不再用了。从前是附近的酒类零售店成箱地把瓶装啤酒送货上门,如今在量贩店里用便宜的价格批量购买罐装啤酒成了主流。铝罐既轻又方便携带,还可以省去处理空瓶的麻烦。
不过,我可以在全世界所有的神面前郑重宣誓:论喝啤酒,瓶装的要远比罐装的美味。证据就是,如果寿司店里给客人送上罐装啤酒,绝大部分客人肯定会怨气冲天地大吼:“开什么玩笑!”然而奇怪,回到家里(恐怕)就毫无怨言地喝起罐装啤酒来。再怎么想,这都是很有欺骗性的生活形态吧……其实大言不惭地说着这种话的我,在家里却也噗地发出窝囊的一声拉开拉环,喝起了罐装啤酒。不知不觉间便败在了现实的便利性脚下,对不住诸位啦。
然而被压瘪的空啤酒罐总让人感觉憋闷。难道不是吗?清晨看到昨夜喝空的铝罐,我便没来由地感到空虚。“哦哦,又喝了这么多啊。”与之相比,空瓶子则永远挺拔直立,清清爽爽。
我时常回忆起还没有手机、用啤酒起子中规中矩地喝瓶装啤酒的时代。那是个相当不错的时代。可是如果有人问我是否比现在更快乐,唔,我倒无言以对。
本周的村上 我家附近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我们的城市不需要形迹可疑者”。可猛然这么一说……
大杯焦糖玛奇朵
在外国经常看到一望便知是来自日本的、正在新婚旅行的年轻男女,看上去满面春风。“真好啊,终成眷属。”尽管事不关己,却忍不住会这么想。因为众人都坚定不移地坚持独身的话,日本的劳动人口必将变得越来越少。
只不过望着这些人,我每每心存不解。经常看见这样的光景:女人出面负责用英语交涉,男人则缩手缩脚地躲在背后,坐等大功告成。是女性比男性语言能力更强,还是作为社会整体趋势,女性的激情提升,男性的却反倒减退了?
看看在学校里的成绩,女生往往要比男生优秀,所以新婚旅行的事说不定也是它的延长。虽然事不关己,我却很想提醒男人一声:“喂喂,稍微振作一点嘛。”当然,我不会说出口的。
几年前,在檀香山的星巴克里,我正在排队等着点餐,前边有一位日本女子,好像是来新婚旅行的,照例是由她来排队,而她那年轻的丈夫百无聊赖地坐在椅子上等。柜台里面接待客人的,是个将一头金发束成马尾的美国女孩。
女子用磕磕巴巴的英语说:“呃,一份大杯、冰的、焦糖玛奇朵……”柜台里的美国女孩马上用流利的日语复述:“好的,一份大杯焦糖玛奇朵冰咖啡,对吗?”刚巧碰上了个会说日语的美国人,可是我前边这位女子好像全然没有注意到对方说的是日语,继续用英语说道:“再来一份大杯欧蕾冰咖啡。”
美国女孩也面不改色,始终笑容可掬地说着日语(“您是在店里用,还是带走?请问您贵姓?”),我前边的女子则始终说英语。一准是事先输入了程序“得用英语这么说”,于是满脑袋全是它,至于对方说的是什么语言,根本就无暇顾及。金发姑娘也许会说日语之类的事,根本不在她的预想中。
我非常想提醒她一声“那个,人家在说日语呢”,但最终还是判断:别,少管闲事为好。只管老老实实地聆听这各行其是的奇妙对话。呃,只要彼此能沟通不就万事大吉了嘛。回忆起当时的光景,便会忍俊不禁。并不是觉得滑稽可笑,我当时甚至对她有自然的好感,现在仍是这样。理所当然,与身后坐在椅子上傻乎乎地等着坐享其成的男人相比,她绝对更出色。在外国用生疏的语言向对方传达自己的意愿,实在是费神又费力。要是她能在某个地方度过幸福的婚后生活就好啦。这也许就是多管闲事吧?
不过,那个焦糖玛奇朵,我还从没喝过呢。是什么味道呀?
本周的村上 如此说来,我在星巴克还从没喝过普通咖啡以外的东西呢。会不会是人生的一大损失?
美味鸡尾酒的调法
我从前(那还是成为小说家之前的事)大概有七年时间,经营着一家类似酒吧的小店。当然,也经常咔啦咔啦地摇着调酒器,调制鸡尾酒。
当时我真切地感到,哪怕是调制一杯鸡尾酒,也有人高明有人拙劣。高明的人来调的话,就算有点偷工减料也照样好喝(有时那人还不会喝酒);而换个人来调的话,就算是全力以赴,味道还是不怎么样。我则属于马马虎虎的那一类,我觉得。
奥森·威尔斯拍过一部叫《公民凯恩》的电影。一个美国大富豪想把年轻的情妇打造成著名歌手,就从意大利请来一流的教师负责培训。然而这个女人根本就没那份才华。最后那位教师仰天长叹:“世上有会唱歌的人,也有不会唱歌的人。”扔下这么一句话,就打道回国了。
此话说来有点出格:性爱之类其实也是如此。高明的人天生就高明,不高明的人天生就不高明。不是通过学习就能如何的。呃,这个……算了,不说啦。
我在说什么来着?啊,对了,是说鸡尾酒。
开店那阵子,每当有新店员加入,我就要教他们鸡尾酒的调法。其中既有怎么练也练不出来的人,也有刚一上手就能调出美味鸡尾酒的人。这只能说是天分了。
我在《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那本小说里写到过这件事。调制美味的鸡尾酒,需要调酒师身上某种与生俱来的东西。于是遭到某位批评家的批判:“实际上不可能存在这种东西。”我在小说里基本不写实际存在的东西,可是偶尔写了点真人真事,就常常受到非难,比如“这种鬼话,一派胡言”。这是怎么回事呀?说不定是我有什么人格问题。
但在我微不足道的人生经验中,的确有这样的事情。尽管在逻辑上无从证明,却实际存在。想调出令人满意的鸡尾酒,就必须具备与生俱来的资质。这是事实。而且这类虽然微小却不容否定的事实,必须在人生中付出一点代价,才能实实在在地传递到心底。
我不太喜欢鸡尾酒。平日基本是朴实无华地喝点啤酒、葡萄酒、加冰威士忌之类。但在正宗的酒吧里面,因为机会难得嘛,总是点鸡尾酒。
我比较喜欢用伏特加做基酒的鸡尾酒,因为伏特加本身几乎没有味道,跟鸡尾酒高不高明毫不相干。巴拉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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