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是柔和的萨克斯管。但是“流浪女孩”身上的限制呢?她们使用音乐的方式就像她们食用大麻,作为一种推动力,作为她们离经叛道的标志,对色情的野蛮行为的公然挑衅。在我的青春期,在强节奏爵士乐时代,只有烈酒才能使你来劲儿。他们有一个全面反对禁止者的武器库。
这些女孩子在我的班里是对我的教育:看着她们怎么打扮自己,观看她们摒弃文明礼貌暴露粗鲁野蛮,和她们一道听她们喜欢的音乐,和她们一道边吸大麻边听詹尼斯·乔普林,她们喜欢的丑角贝西·史密斯,她们的支持者,她们的低级酒吧,烂醉如泥的朱迪·加兰,和她们一道听吉米·亨德里克斯,她们喜欢的吉他手查理·派克,和她们一道飘飘欲仙听亨德里克斯弹奏吉他,弹奏时把一切都颠倒了,延缓节奏,加快节奏,珍妮附和着唱起来,仿佛喝了麻醉药后口吐真言,“亨德里克斯和性交,亨德里克斯和性交,”而卡罗琳也像喝了麻醉药似地唱着:“一个嗓音优美的英俊男人”——珍妮们神气活现、性欲强烈以及兴奋刺激,她们对阴茎勃起毫无生理上的恐惧,对男人的生殖器变化也毫无惧色。
美国六十年代的珍妮·怀亚特们知道怎么操纵那些狼吞虎咽的男人。她们自己就是狼吞虎咽的人,因此她们知道怎样和他们做交易。大胆的男性冲动,男性主动,不是需要告发并且做出裁决的违法行为,而是人们是否做出反应的性信号。控制男性冲动并且告发它?她们没有接受过那种思想观念的教育。她们太爱开玩笑了,谁也无法向她们灌输任何敌意、憎恨和怨气。她们接受的教育是本能意识。她们对以新的监管形式、新的控制制度和新的一套正统信仰取代旧的抑制、禁止和道德教诲不感兴趣。她们知道去什么地方能得到快乐,而且她们知道怎么无所畏惧地放纵情欲。不怕冒犯性的性冲动,沉湎于变化的喧闹中——这是美国土地上的第一次,自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清教徒妇女被教会政府禁闭以防止她们肉体上的堕落和受作恶多端的男人的陷害以来——整整一代女人通过她们的肉体明白了性体验的本质和性快乐之所在。
难道玻利瓦尔(23)不是委内瑞拉的货币单位吗?好,假如美国出现了第一位女总统,我真希望美元的货币单位会变成怀亚特。珍妮完全配得上。她使获取快乐的权利大众化。
附带说明。英国人设在梅里蒙的贸易前哨大大激怒了普利茅斯的清教徒——知道这件事吗?皮革买卖居留地,面积比普利茅斯小些,距普利茅斯西北约三十英里。那儿就是今天马萨诸塞州的昆西市。男人们喜欢喝酒,出售武器给印第安人,成为印第安人的贴心朋友。和敌人一起寻欢作乐。和印第安妇女性交,她们的习惯是采用犬式性交姿势,从后面插入进行性交。以清教徒为主的马萨诸塞州里的异教徒策源地,这里《圣经》就是法律。戴着动物面具围绕五朔节花柱跳舞,每个月都要在五朔节花柱下做礼拜。霍桑就讲述过有关五朔节花柱的一个故事:安第科特州长派一队由迈尔斯率领的清教徒民兵去砍花柱,这是一棵松树,上面饰满了花彩,有五颜六色的旗帜、绶带、鹿角和玫瑰,柱高八十英尺。“欢乐和忧郁正在争夺一个帝国”——这是霍桑的理解。
梅里蒙有一段时间曾由一位名叫托马斯·莫顿的投机商、律师、极富领袖风采的特权人物掌管。他是《皆大欢喜》中的一种森林动物,《仲夏夜之梦》中残暴的魔鬼。莎士比亚是莫顿的同时代人。大约只比莫顿早出生十一年左右。莎士比亚是莫顿的摇滚乐。普利茅斯的清教徒痛击他,接着是萨勒姆的清教徒痛击他——给他戴上手铐和足镣,罚他款,将他监禁。他最终逃到了缅因州,将近七十岁时死于缅因州。但是他忍不住要去挑衅清教徒。他是清教徒成为好色之徒的罪魁祸首。因为如果一个人对宗教的虔诚不是绝对的,那么这种虔诚很自然地会导致莫顿之类的人物出现。清教徒们害怕自己的女儿被这个快乐的主张种族间通婚的人诱骗到梅里蒙,并把她们给奸污了。一个白人,一个白种印第安人,把处女给骗走?这比北美印第安人偷走她们显得更为凶恶可怕。莫顿是想把他们的女儿变成“流浪女孩”。除了和印第安人做生意以及出售武器给他们,这是他的主要目的。清教徒们对年轻的一代感到焦虑不安。因为一旦他们失去了年轻的一代,对宗教上独裁的不容异说的试验就会因无历史记载而彻底灭亡。古老的美国故事:拯救年轻一代,使他们不涉性事。但拯救总是太迟。太迟是因为他们已经出生了。
曾经有两次,因为莫顿的违抗行为,他们用船把他送到英国审判。但是英国统治阶级和英国圣公会对于新英格兰独立主义者来说毫无用处。莫顿案每次都被法庭否决,于是莫顿又返回了新英格兰。英国人认为,他是对的,莫顿——我们也不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但他并没有胁迫任何人,而是这些该死的清教徒发疯了。
在威廉·布拉福德总督写的一本书《普利茅斯种植园史》里,总督详细描写了梅里蒙的诸多罪恶,“放荡不羁的肆意挥霍”,“大量的过剩”。“他们堕落成了淫荡之徒,过着荒淫放荡的生活,他们所倾诉的都是渎神之语。”他称莫顿的盟友为“疯狂的狂饮作乐者”。他称莫顿为“乱世之君”和“无神论派”大师。布拉福德总督是个了不起的理论家。十七世纪时虔诚的清教徒知道怎样写文章。不虔诚的清教徒也知道怎么写。莫顿也出版了一本书,《新英格兰迦南》,是在对印第安部落有趣的研究基础上写成的——但据布拉福德说这是一本粗俗滑稽的书,因为它也讲述了清教徒以及他们如何“极大地展示了宗教精神但没有人道精神”。莫顿是直言不讳的。莫顿没有对书进行任何删节。你得等三百年才能在美国再次听到托马斯·莫顿的声音,没有经过删节,像亨利·米勒的作品。普利茅斯和梅里蒙之间、布拉福德和莫顿之间、有序和无序之间的冲突——这种殖民时代的无序是三百三十多年后莫顿的美国最终诞生时国内动乱的先兆,是种族间通婚现象及其他一切现象的先兆。
不,六十年代并非反常的年代。怀亚特姑娘也没有越轨。她是天生的莫顿式人物,身处自始至终一直在进行的冲突中。秩序将主宰美国的野蛮。清教徒们是有序、美德和理性的代理人,而另一方则是无序。但为什么它是有序和无序呢?为什么不是莫顿,这位不守秩序的伟大神学家呢?为什么不能正视莫顿作为个人自由的奠基者的身份呢?在清教徒的神权统治中你可以自由地行善;在莫顿的梅里蒙你是自由的——事实就是如此。
有很多的莫顿。没有神圣观念的商业投机者,一点也不在乎他们是否是上帝的选民的人们。他们和布拉福德一道坐“五月花”号来到美国,后来又乘坐其他的船只移居国外,但你在感恩节时听不到关于他们的事情,因为他们难以忍受圣人们和信奉者的这些团体,不允许有任何越轨行为。我们最早的美国英雄人物是莫顿的压迫者:安第科特、布拉福德、迈尔斯·斯丹迪许。梅里蒙在正式的版本中已经被删除,因为它不是关于一个有德行的乌托邦而是一个率直的乌托邦的故事。但是应该被雕刻在罗斯摩尔山(24)上的是莫顿的脸。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总有一天他们会把美元重新命名为怀亚特的。
我的梅里蒙?我和六十年代?是啊,我严肃地对待那几年的混乱无序,而且我也全面地理解“解放”这个词的意义。那是我离开妻子的时候。准确地说,她发现了我和“流浪女孩”在一起后就把我给甩了。如今,学校教职工中也有人蓄长发穿奇装异服,但是在休假期间。他们是窥淫癖者和朝三暮四的恋人的混合物。他们偶尔也会大胆行事,但那无非就是跨过战壕进入战场而已。然而我一旦洞察混乱无序的局面的本质,就决定从那一刻起设法为自己找到全部理由,放弃我以前的和目前的忠贞行为并且不在私下从事不正当行为,也不像我的很多同龄人那样或低声下气或趾高气扬或干脆任其逗引,而是紧跟这场革命的逻辑一直到底,而且没有成为其受害者。
这需要付出努力。没有竖立纪念碑记录下那些在外冲锋陷阵的人的名字以志哀悼,并不意味着没有伤亡。不一定是大屠杀,但有很多的破坏和毁损。这不是一次建立在庄严的理论基础上的规模宏大的革命。这只是一场幼稚的、荒谬的、失去控制的、激烈的闹剧,整个社会陷于一场巨大的喧闹之中。虽然也有一点点的喜剧色彩。这是一次革命,同时像是革命结束后的场面——一大片田园风光。人们脱下内衣,大笑着四处走动。通常这充其量不过是闹剧,充满孩子气的闹剧,但却是影响十分深远的充满孩子气的闹剧;通常这只不过是旺盛精力的汹涌高涨,是人数最多力量最大的美国青年一代突然倾泻的激素。但其影响却是革命性的。从此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人们的怀疑精神,人们的愤世嫉俗,通常能使人们游离于群众运动之外的良好的政治文化意识成了十分有用的屏障。我不像其他任何人那样热情高涨,我也不想。对于我来说,我所要做的是将革命与其直接的装备分离开来,与其病理学上的饰物、修辞学上的空洞及药理学上的毒品分离开来,这一切促使人们纵身跳出窗外,借以避开危险、领会并使用革命思想,而且自言自语地说:多好的机会,多好的机遇去实践我自己的革命。为什么要束缚我自己?就是因为我碰巧出生在这一年而不是那一年这一事实吗?
比我年轻十五岁、二十岁的人们,那些拥有特权的革命的受益者,可以不知不觉地经历这场革命。这样一场充满生机的派对,这样一处混乱无序的污秽乐园,不经思考也无需思考,他们就宣称自己拥有了它,而且通常是包括一切琐碎和毫无价值的东西。但是我得思考。那时的我,还正值壮年;国家刚刚进入这一非凡的时代。我是否属于这一野蛮、邋遢、喧闹的拒绝行为、这一全面破坏以往一切禁忌的举动的候选人?我能够控制与无所顾忌的自由相对的有所约束的自由吗?人们怎样将自由转变成制度呢?
要找到这些答案需要付出很多代价。我有一个四十二岁的憎恨我的儿子。我们不需要涉及这个问题。关键是暴民们没有冲进来打开我的牢门。行为乖戾的暴民们就在这里,事已至此,我不得不自己打开牢门。因为我也是个温和并且天生固执的人,即使在我刚刚结婚那会儿,我也偷偷溜出去与随便什么人发生性关系。那种六十年代的解脱一开始我就想到了,但是开始时,对于我来说,并没有像共同认可之类的东西,并没有将你卷起并带走的社会洪流存在。有的只是各种各样的障碍,其中有一个人的文明本质,有一个人的乡下出身,有一个人接受的严格的上流社会观念的教育:做人不能胡来一气。我的成长和受教育轨迹骗我从事我难以忍受的家庭使命。有家室的人,尽责,已婚且有小孩——接着革命开始了。事情败露,这些女孩子都围着我转,我该怎么办呢?继续婚姻生活、与人通奸及思考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你人生的必由之路?
我没有找到我的人生之路,因为我出生在森林里,由野兽抚养长大,因此自由是必然的。我并非天生聪明地知道这一切。我也缺乏公开地干我想干的事的权力。坐在你对面的这个男人不是在一九五六年结婚的那个男人。要获得一种有关一个人人生自主范围的自信想法,你所需要的建议无处可寻,至少在我的小世界里找不到,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九五六年结婚生子即便对于我来说也是必须要做的自然之事。
在我长大成人的岁月里,人们在性王国里还不是自由民。人们是从二楼窗口进屋的窃贼。人们是性王国里的窃贼。你“逮住”了一种感觉。你偷走了性。你勾引、你乞求、你奉承、你坚决要求——一切性都必须得努力才能得到,要违背女孩子的价值观念,假如不是违背她的意志的话。这一系列的规则是你得把你的意志强加在她身上。这就是人们教育她该怎样保持贞操的奇迹。认为一个普通女孩应该无需没完没了的强求就主动地打破常规并发生性行为的想法说不定会把我弄糊涂的。因为两性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认为自己与生俱来就有纵欲的权利。不得而知。如果她为你所倾倒,她或许会同意你对她实施手淫的——即用你的手作为插入之物——但是认为有人无需经过心理围攻,锲而不舍的、偏执狂般的韧劲和劝诫就会同意一切,那是绝不可能的。当然,除了凭借超人的毅力外,没有办法可以对她实施口交。我在大学四年里有过一次口交。那是你可以做的一切。在卡茨基尔山的小乡镇,我们家开了一家度假旅馆,而四十年代我已经成人,要在这里发生两厢情愿的性关系,除了和妓女便是和生活中大部分时间与你在一起而且人人都认为你将和她结婚的女孩。而在那里你付出了代价,因为通常情况下你确实与她结了婚。
我的父母?他们是父母。说真的,我受到的教育是情绪化的。我父亲在我母亲的催促下最终不得不和我讨论性问题时,我已经十六岁,时在一九四六年,他那不知道该跟我说些什么的样子让我感到厌恶,这个彬彬有礼的人一八九八年出生在下东区的一套租用公房里。他主要想告诉我的是那个时代和蔼可亲的犹太父亲通常说的一番话:“你是一个桃子,你是一枚李子,你会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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