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你爹溜去放的火,”第三个人说。大家笑了。然后他们继续干活,一面等待吹收工哨子的时刻,一面不时地眺望烟柱。不一会儿,一辆载着原木的卡车开来了。他们向穿过镇区的这位司机打听情况。
“伯顿,”司机说,“是呀。是叫这个名字。城里有人说警长已经去那儿了。”
“唔,我看瓦特·肯尼迪喜欢看火,即使他必须戴上那块警长标记也乐意,”有人说道。
“从广场上的情形看来,”司机说,“他不用费多大劲儿就能在那儿发现要抓的人。”
中午收工的哨子吹响了。别的人纷纷离开。拜伦却在用午餐,旁边放着打开的银表。表针指到一点,他又继续干活。他一个人装车,一趟又一趟地在木料棚与卡车之间往来,肩上放一条折叠的麻布袋当垫肩,垫肩上摞了一大叠木板,要换别人准会说背不起来、扛不动。正在这时莉娜·格罗夫从他身后进了门,她脸上早已带上沉静的期待的微笑,嘴已张开就要说出一个名字。他听见她进屋的声音,转身看见她面孔上的表情在逐渐消失,像一粒小石投进小溪后溅起的涟漪。
“您不是他!”她说,微笑消失之后显出一副孩子般稳重的惊讶神情。
“不,夫人,”拜伦说。他停住步,扛着一摞木板半转过身来。“我想不是的。你把我当作谁了?”
“卢卡斯·伯奇。人们告诉我——”
“卢卡斯·伯奇?”
“人们告诉我,我会在这儿找到他的,”她说,态度安详,却带着怀疑、不眨眼地打量着他,仿佛相信对方在作弄自己。“我快进城时听人们老说邦奇而不说伯奇。可我只认为是他们说走了音,或许是我自己听走了调。”
“对呀,夫人,”他说,“没说错,邦奇。拜伦·邦奇。”他肩上还平稳地扛着那摞木板,两眼注视着她,她膨胀的身躯,肥大的腰腹,脚上穿的笨重的男人鞋子,鞋子上沾满红土。“你是伯奇太太吧?”
她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站在门槛内端详他;她并不惊慌,只略微显出困惑的、怀疑的专注神情。她的眼睛碧蓝,但眼底浮现出相信他在骗人的阴影。“我来这儿的路上,人们告诉我卢卡斯在杰弗生镇的刨木厂干活。好多人都这样告诉我。我到镇上后,他们告诉我刨木厂的地点。我在镇里打听卢卡斯·伯奇,他们说:‘也许你说的是邦奇。’因此,我想他们准是把名字念错了,这没有什么要紧。他们还说这人皮肤不黑,我还是觉得没关系。您不会说不知道这儿有什么人叫卢卡斯·伯奇吧。”
拜伦放下肩上的一摞木板,把它们码放整齐,准备过一会儿再扛起来。“是的,夫人。这儿没有这个人。没听说过有人叫卢卡斯·伯奇。在这儿干活的人我都认识。说不定他在镇里什么地方工作,也可能在另一家厂子。”
“这镇里还有一家刨木厂?”
“没有,夫人。倒是有些锯木厂,还不少哩。”
她注视着他。“一路上人们告诉我,他在刨木厂干活。”
“我在这儿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拜伦说,“我记不起来有谁叫伯奇,而我的名字叫邦奇。”
她继续注视他,那神情不是更多地关心未来而是怀疑现在。然后她抽了口气,不是叹息,只是深深地平静地吸了口气。“嗯,”她说。她半转过身,瞟了四周一眼,看见锯好的木材和堆成垛的木板。“我想我得坐会儿。从镇里穿过那些难走的街道到这儿来真累人。从镇里来的这一路好像比我从亚拉巴马州来更累人。”她朝一处堆得不高的木板走过去。
“等等,”拜伦说。他差不多纵身冲了上去,同时从肩上抓下麻布垫子。女人正要坐下又止住身,拜伦立即把麻布铺在木板上。“你这么坐会软和些。”
“哦,您太好了。”她坐下身。
“我想这样会软和些,”拜伦说。他从兜里掏出银表瞧了一眼,然后也坐下来,坐在这堆木板的另一头。“我看就算五分钟吧。”
“休息五分钟?”她说。
“从你进门起算五分钟。看来从那时起我已经开始休息了。星期六下午我自己记时间,”他说。
“每停一分钟您都记下来?他们怎么知道您停过工?休息几分钟不会有什么两样,对不对?”
“我觉得休息的时间不该拿工钱,”他说,“原来你是从亚拉巴马州来的。”
这下她开始告诉他了。她臃肿的身躯坐在麻布垫子上,面色沉静安详,他也同样静静地望着她;她告诉他的事比她自己意识到的还要多,因为她不断在对陌生人重述,在他们中间,她以季节转换的不慌不忙、无忧无虑的速度已经旅行了整整四个星期。拜伦脑子里出现一个遭受背叛和抛弃的年轻女人的形象,她不明白,还不知道自己并不姓伯奇。
“不,我想我不知道他,”最后他说,“总之,今天下午除我以外这儿没有别的人了。其余的人看样子多半上那边看大火去了。”他指着那边树林上空因无风而高耸直立的黄色烟柱。
“在进城的路上,我们从马车上就看见了,”她说,“火势真大。”
“那是一幢大房子,年代很久了。没有什么人住,只有一个女人独自住在那儿。我想现在镇里还会有不少人说这是她的报应。她是个北方佬。她家里人是南方重建时期来这儿的,来煽动黑鬼的。她家有两个人为此送了命。人们说她现在还跟黑鬼来往密切。黑人病了她就去看望他们,好像他们是白人似的。她不要厨子,因为要有就得是个黑人厨子。大家说她口口声声称黑鬼和白人一个样,所以从没有人去她那儿。除了一个人。”她望着他,认真在听。可他并不注视她,反而把视线移开了一些。“说不定有两个人,就我所听说的。但愿他们及时赶去帮她搬出了家具。也许他们去了。”
“也许谁去了?”
“两个名叫乔的人,住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乔·克里斯默斯和乔·布朗。”
“乔·克里斯默斯?这名儿有点儿怪。”
“人也是个怪人呢,”他的目光再次从她那专注的面孔移开,“他的伙伴也是个怪人,名叫布朗。原先也在这儿干活。可是现在两人都不干了。我看这对谁都不是什么损失。”
女人坐在麻布袋上,听得津津有味,安详极了。他俩的情景像是那种在安息日的下午,穿节日礼服、坐在乡村农舍前的绿油油的草地上的藤椅里聊天的人。“他那伙伴的名字也叫乔?”
“不错,夫人。叫乔·布朗。我认为他叫这名儿挺合适,因为一想起名叫乔·布朗的小伙子,你就会想到一个喜欢讲话的家伙,成天有说有笑,嗓门挺高。所以我认为他这名儿取对了,就算乔·布朗这名儿听起来有点儿来得太快太容易,不大自然,不像个真名,不过安在他身上倒也合适。我想那是他的名字,没错。要是他多嘴多舌,说话嘻嘻哈哈也有报酬的话,也许这会儿他已经成了这家工厂的老板了。大伙儿倒是好像都喜欢他。他和克里斯默斯也还合得来。”
她注视着他,面孔仍然沉静,但此刻变得很严肃,目光炯炯,全神贯注。“他在和另一个人干些啥?”
“我猜没干什么他们不该干的事情。起码他们现在还没被抓住。布朗在这儿干过一段时间,多多少少干了点活儿;他不是自己嘻嘻哈哈就是跟别人开玩笑。可是克里斯默斯早不干了。他们俩一块儿住在那边,就是现在房子起火的那一带。我听人说过他们靠什么过日子。不过,那不干我的事,再说许多议论别人的话也不一定真实。所以,看来我也不会比别人强。”
她凝视着他,连眼皮也不眨一下。“您说他的名字叫布朗?”这可算提了个问题,但她没等回答又问:“他俩干的事儿您听别人说了些什么?”
“我不想说别人的坏话,”拜伦说,“恐怕我不应当说这么多。说真的,看来一个人一旦不干活了,十有八九会去做坏事的。”
“您听说了些什么?”她问。她坐着没动,语调仍然平静,但拜伦已经爱上她了,虽然他自己还未意识到。他没注视她,但能感到她严肃专注的目光射在他的脸上和嘴上。
“有人说他俩在贩卖威士忌。把酒藏在房子起火的那个地方。有人听说,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布朗在闹市区喝醉了,差点儿说出他不该说的话——关于他和克里斯默斯一天晚上在孟菲斯114干的事,或者是在快到孟菲斯的一条黑乎乎的路上,带着一支枪,也许是两支。幸好,克里斯默斯来得及时,止住了布朗的嘴,把他领开了。总之,那是克里斯默斯不想张扬的事,布朗要不是喝醉了,也不至于那么糊涂,也不会说的。这是我听人讲的。我本人并不在场。”他抬起头来可又不等与她的目光相遇便低下了。他似乎预感到出了一件不可改变、不可挽回的事;他本来相信,星期六下午独自在厂里干活不会有伤害别人的机会找到自己头上来的。
“他像啥模样?”她问。
“克里斯默斯?呃——”
“我说的不是克里斯默斯。”
“哦,布朗。唔,高个儿,年纪挺轻,黑黑的皮肤;女人说他模样好,我听见不少女人这样说。很会说笑,嬉闹,拿别人逗乐开玩笑。可是,我——”他停止说话。他不敢抬头瞧她,但感到她清醒坚定的目光正注视在自己的脸上。
“乔·布朗,”她说,“他嘴边这儿是不是有一小块白伤疤?”
他不敢抬头望她。来不及挽救了,他坐在木板堆上,恨不得早把舌头咬成了两段。
三
他从书房的窗口可以望见街道,街道离得并不远,因为草坪没有多宽,只是块小草坪,上面长着几棵不高的枫树。黄褐色的平房也很小,没有油漆过,很不起眼;茂盛的百日红、紫丁香和木槿几乎遮掩了房舍,只剩书房窗外一道缺口,他正是从这儿望见街道的。房屋深深地隐蔽着,街角处的路灯也难以照到它。
他从窗口望去,还可以看见他称为纪念碑的招牌。招牌不高,立在院子的角落,面对街道。这块招牌有三英尺宽十八英寸高——规则的长方形,正面向着过往行人,背面则对着他。但他用不着读它,因为那是他亲手用锯子斧头做成的,做得很有板有眼;上面的字也是由他亲手写的,不厌其烦地下过工夫,写得工工整整;那是他意识到自己必须开始为油盐柴米、吃穿用度挣钱的时候做的。他离开神学院时拥有一小笔父亲遗留下来的收入,但他从教会得到职位后,每季度一收到支票就把它捐赠给孟菲斯的一家少女感化院。后来他丢掉了教职,失去了对上帝和教会的信仰,他相信自己有生以来所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比丧失教职和由此蒙受的耻辱更为痛心——是写信告诉她们:从那以后他只能捐赠以往寄去数目的一半。
这样,他继续把一半收入捐给那些悔过的少女,而实际上整笔收入也不过够他维持生活而已。“幸运的是,我还能做些事,”当时他说。处于这种情况他才亲手制作和书写了那块招牌,匠心独具地把碎玻璃嵌进油漆笔画,因此晚上当街灯照在招牌上时,那些字迹熠熠生辉,恍若圣诞之夜的景象:
盖尔·海托华牧师神学博士
讲授艺术课程
手工制作圣诞卡片和周年纪念卡
冲洗底片
但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没有招收到学艺术的学生,没有印制多少圣诞卡片,也没冲洗几张底片,招牌的字迹却随着日晒雨淋褪了色,油漆斑驳剥落,碎玻璃也掉了。当然,现在字迹还能辨认,不过镇上的人同海托华一样,用不着去辨认它们。偶尔会有一个黑人女仆带着照管的白人孩子溜达到这儿,以她那懒散、目不识丁的女人的劲头,傻乎乎地大声拼读字母;或者会有陌生人偶然撞进这条僻静无人的陋巷,停下来浏览这块招牌,然后望望那矮小的深掩不露的黄褐色住房,又继续往前走;有时陌生人会同镇上的熟人谈起这块招牌。“哦,是的,”他的朋友会说,“海托华,他独自一个人住在那儿。他以长老教会牧师的身份来到这儿,但妻子给他造成很坏的影响。她隔一阵子就悄悄溜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那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就是说,他刚来这儿的时候。有些人断定他知道这事,断定是他自己无能或者不愿意满足他妻子;他知道妻子的行为。后来一个星期六晚上,她在孟菲斯的某个住宅还是某个地方被人杀害了。这件事上了各种各样的报纸,他只好辞去教职,可出于某种原因他不愿离开杰弗生镇。大家想劝他离开,为了这个镇,为了教会,也是为他自己好。你知道吧,这事给教会带来了坏影响。让外地人来这儿听说这种事,而他又不肯离开,那对教会的影响可够糟的。可他就是不走。自那以后,他一直住在那儿,独自一人,从前那儿是大街呢。现在起码不再是主要街道了。变化不小吧。可是,他没再给人添麻烦;我想,人们也差不多把他给忘了。他自己操持家务。二十五年来我想谁也没进过他的屋子。我们不明白他干吗呆在这儿不走,但无论哪天黄昏或傍晚你打那儿经过,都会看见他坐在窗边,呆坐在那儿。别的时间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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