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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_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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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一起呆在城里:克里斯默斯一身整洁端庄的哔叽西装,白衬衫,草编礼帽;布朗也穿上他的新西装(褐黄色,带有红色十字花纹,色彩鲜明的衬衣,帽子同克里斯默斯戴的一样,只不过多一条鲜艳的彩带)。布朗有说有笑,大嗓门响彻广场,回荡有声,有点儿像教堂里那种没有意义的声音,仿佛同时从四面八方传了出来。拜伦想,布朗在有意向大伙儿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是亲热的好朋友。接着,克里斯默斯会转过身,带着那副沉静阴沉的表情,摆脱布朗夸夸其谈的声音所招来的人群;布朗又跟上去,照样喋喋不休,笑个不停。每次遇到这种情形,一旁的工人会说:“好啦,下星期一他不会回去干活了。”但每次他都回去,星期一不再上班的首先是克里斯默斯。

他干了差不多有三年,连招呼也不打便在一个星期六晚上终止了这份工作。克里斯默斯不来干活的消息是由布朗告诉大家的。这些工人年龄不等,有的安了家,有的还是单身汉,都普遍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然而他们在星期一早上总是带着严肃甚至是端庄的神情回来干活。他们之中有的人很年轻,星期六晚上要酗酒赌博,甚至还时常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然而星期一早上,这些人仍然神志清醒、沉着冷静地回到工地,还换上干净的衬衫和工作服,静静地等候开工的哨子;他们不声不响地动手干活,仿佛还沉浸在安息日的绕梁余音里。无论一个人在安息日干了些什么,星期一早上整洁安静地回来干活已经成了共同遵守的信条,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也是人们经常谈论布朗的问题。星期一早上他总是还穿着上星期的那身脏衣服出现,连满面的黑髭须也没刮过。可是他的话却更多,嗓门更高,老在讲些只有十来岁孩子才会说的俏皮话,玩些孩子气的鬼把戏。在其他清醒冷静的工人看来,这有点儿不成样子,跟喝醉了酒或者赤身裸体跑来干活没什么两样。可是这天星期一早上,布朗却告诉大家,克里斯默斯不再来干活了。他到得晚些,这倒没什么;没有修面也是常事。但不同寻常的是,这天他沉默寡言,过了好一阵人们才觉察到他的存在;要是往常,他早已招惹起半数的人咒骂他了,有的人还挺认真地诅咒他。这天上工哨子刚一吹响他就露面,随后一声不吭地往木屑堆走去,甚至有人同他讲话他也不理不睬。于是人们注意到他独自一人呆在那儿,少了他的伙伴克里斯默斯。工头来的时候,有人说:“呃,我看你失掉了一个烧炉子的学徒工。”

穆尼瞟了一眼布朗干活的地方,见他铲木屑像在撮鸡蛋似的。他啐了口痰说道:“是呀,他发财发得太快了,这份微不足道的破工作留不住他。”

“发财?”另一个人说。

“他们俩之中有一个发了财,”穆尼说,仍然瞧着布朗,“昨天我看见他们坐在一辆新车里,他——”说着把头朝布朗一扭,“他在开车。当时我并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今天竟然还有一人回来干活。”

“哼,我不相信这阵子西姆斯找人替代他会有啥困难,”那人说。

“他随便什么时候都不会有困难的,”穆尼说。

“我看,他混得挺不错。”

“哦,”穆尼说,“我明白了,你指的是克里斯默斯吧。”

“你在谈谁?布朗也说不干了吗?”

“你以为他会呆在这儿干活,让他的伙伴开着新车整天在城里逛吗?”

“噢,”那人也瞟了布朗一眼,“我不明白他们从哪儿弄到那辆车的。”

“不知道,”穆尼说,“我想知道的是,布朗是在中午还是干到下午六点才辞工不干。”

“唉,”拜伦说,“要能在这儿发财致富买辆新汽车,我也会辞去这份活儿的。”

有一两个人瞧了拜伦一眼,微微一笑。“他们才不是在这儿发的大财呢,”有人说道。拜伦瞧着他。“依我看,拜伦只顾自己的事,只想明哲保身,还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发迹的,”另一人说。两人都朝拜伦望了一眼。“布朗是那种你可以叫作跑外勤的人。先前克里斯默斯总是让人们老远地到树林里,到伯顿小姐住房后面的树林里,而且是在夜里;可现在布朗把酒直接带进城里。我听人说,你只要知道暗语,星期六晚上在任何街道巷口都可以从他那里买上一品脱威士忌113,他会从衣襟里摸出来卖给你。”

“什么暗语?”另一个人问,“七十五美分?”

拜伦轮流地打量着两人的面孔,问道:“真的吗?他们真那么干吗?”

“至少这是布朗干的事。我不知道克里斯默斯的把戏,没有把握说得准。但布朗绝不会远离克里斯默斯的左右。正像乡亲们常说的一句话:一丘之貉。”

“说得对,”另一个人说,“克里斯默斯是不是那一伙的人,我看咱们可说不准。他不像布朗那样,成天吊儿郎当地在众人面前现眼。”

“他用不着,”穆尼说,一面瞧着布朗。

穆尼的话说对了。人们瞧见布朗在木屑堆边独自干到中午收工哨子响了的时候,这时人们都拿上午餐盒去水泵房蹲着用餐,布朗却闷闷不乐地进去,满面愁容,像受了欺侮的小孩似的蹲在人们中间,两手空空地悬在膝盖中间。今天他没带午餐。

“你不吃饭吗?”有人问。

“吃邋遢盒装的冷猪食?”布朗说,“天一亮就来干活,像他妈个黑鬼,整天当牛做马,中午休息一个钟头才吃他娘的几口脏盒装的冷食。”

“是呀,也许有的人像他们老家的黑鬼一样干活,”穆尼说,“可黑鬼要真像有的白人在这儿干活的样子,准熬不到中午吹收工哨的时候。”

然而布朗似乎听而不闻或者根本没听,他垂着一双手,满脸不高兴地蹲在那儿。他仿佛没有心思听任何人讲话,除了听他自己喃喃自语:“傻瓜。那样干活的人是傻瓜。”

“你可没有拴在那把铁锹上,”穆尼说。

“你说对了,我的确没有,”布朗说。

不一会儿,哨子又响了,大家又回去干活。人们看见布朗在木屑堆边,他干了刚一会儿,动作便开始减慢下来,而且越来越慢,最后他握着铁锹像握一条赶车的鞭子,这时人们会发现他在自言自语。有人说道:“这是因为他孤孤单单一个人在那儿,没有人跟他讲话。”

“不是那么回事,”穆尼说,“他自己还没有能说服自己,没有完全拿定主意。”

“拿定啥主意?”

“他还没有想清楚,他是不是真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傻,”穆尼说。

第二天早上他没有露面。有人说:“从现在起,你要找他得上那家理发店了。”

“或者说在理发店背后那条小巷,”另一个人说。

“我估计咱们还可以再见到他一次,”穆尼说,“他会到这儿来领昨天的工钱。”

他的确这样做了。十一点钟左右他来了,这时他穿上了一套新西服,头戴一顶草帽。他在工棚边停下,站在那儿看工人们干活,正同三年前那天克里斯默斯的举动一样,仿佛是师傅的举止借尸还魂;他自己虽然没意识到,但作为弟子却早已耳濡目染、融会于心,学得太快也太好了。但布朗显露出的只是魂不守舍、妄自尊大的空架子,而当年的师傅却面色阴沉,一声不吭,像条毒蛇般咄咄逼人。“死命干吧,你们这些下苦力的龟孙子!”布朗咬牙切齿地说,声音轻快而又宏亮。

穆尼两眼盯着布朗。顿时布朗不敢狂了。“你在说我,”穆尼问,“是吗?”

布朗善于变化的面孔立即随机应变,摆出另一副人们熟悉的神色。拜伦心想,他这张面皮松松垮垮,没板没眼,所以想变就变,毫不费力。“我没跟你讲话,”布朗说。

“哦,我明白了,”穆尼说,语调十分自在轻松,“你管他们这些人叫龟孙子。”

马上有人接过话去:“你是不是在指我?”

“我只是在自言自语,”布朗说。

“唔,你总算平生第一次讲了真话,”穆尼说,“就是说,讲了一半的真话。你要不要我凑近你耳朵对你说出另一半?”

这就是人们在刨木厂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拜伦现在知道了也记得那辆新车(很快就有一两块挡泥板给撞弯了)在城里漫无目的地不停乱转,布朗懒洋洋地扶着方向盘,那副吊儿郎当、自鸣得意、无所事事的神气并不显得很高明。偶尔克里斯默斯会坐在他旁边,但不多见。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勾当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年轻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见布朗,多半就能买上威士忌。镇里的人等着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着他伸手从雨衣下掏出酒来卖给密探。可是人们还不能断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与这事有关,不过没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单枪匹马地赚钱,即使是搞贩私酒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块儿住在伯顿那儿的小木屋里。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清楚伯顿小姐是不是知道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会告诉她。她是个中年女人,独自住在那幢大屋子里。虽然她有生以来一直住在那儿,却仍然是个陌生人,一位外乡人,她的先辈是在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重建时期从北方迁来的。她是个北方佬,一个宠爱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镇上还有人谈论她与镇里镇外的黑人之间稀奇古怪的往来关系,尽管现在离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经六十个年头了——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广场上把他们杀了,因为他们支持黑人参加州政府的选举活动。可是时至今日,往昔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和她的住处:一种令人感到阴森可怕的怪异的阴影,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只不过是曾经被镇里人的先辈颇有理由地(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理由)憎恨和惧怕过的人的后代。往日的影响至今犹存:双方都是前辈的后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关系,他们之间还耸立着当初流血牺牲的幽灵,还游弋着往日的憎恶、愤怒和恐惧。

如果曾经有过爱情,无论女人男人都会说,拜伦·邦奇已经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这么回事:她(指爱情)把他忘了。这个矮小的男人已经满了三十岁,在这家刨木厂干了七个年头,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独自在厂里干活,而别的工人都穿上礼服、系上领带进城去恣意玩耍,毫无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劳动者的闲暇。

在这样的星期六下午,由于无法独自操作刨床,他把刨好的木料装上货车,一直干到他想象中的收工哨音的最后一秒钟。其他工人,镇里的人或镇里能记起他、想起他的人,都相信他加班干活是为了多挣钱。也许是这个原因。人们对自己的伙伴了解得实在太少。在他看来,要是他会蠢到别的男男女女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他便可以断定世间的男男女女干事情的动机。事实上,全镇只有一个人能有把握地谈起邦奇,但镇里人谁也不知道邦奇与这个人有任何来往,因为他们只在晚上见面交谈。这人名叫海托华。二十五年前他是本地主要教堂——也许要算最重要的教堂之一的牧师。惟独他知道每星期六晚上邦奇的去向,在邦奇想象中的收工哨子吹过之后(或者到了他那块大银表指出的该吹收工哨子的时刻)。比尔德太太,邦奇寄宿的女房东,只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他在六点过后不久进屋,接着洗澡,换上一套廉价的哔叽布旧礼服;吃完晚饭,套上骡子——他把骡子养在屋后他自己搭起来的厩棚里——然后骑着骡子离去。她不知道他去哪儿。惟有海托华牧师知道,邦奇赶着骡子是去三十英里外的一处乡村教堂,星期日他在那儿的唱诗班里当领唱——教堂的仪式持续整整一天。然后半夜时分他又套上骡子,整夜骑着骡子慢悠悠地回到杰弗生镇。星期一早上,当上工哨子吹响时,他穿着干净的工装裤和衬衫又出现在刨木厂。比尔德太太只知道每周星期六晚饭后到星期一早餐这段时间他的房间和自盖的厩棚空着。惟有海托华知道他的去处和去那儿干什么,这是因为一周之内邦奇要去拜访这位往日的牧师两三次,上他独自居住的、镇里人称为不体面住宅的地方;没有油漆过,狭小而又不起眼,光线晦暗,充满男人的气息和男人污浊的臭味。他俩坐在牧师的书房里静静交谈:一个身材瘦小,长相普普通通,全然不知道一同干活的工人把自己视为神秘人物;另一位是个被遗弃的人,五十多岁了,早被自己的教会抛弃。

后来邦奇堕入了情网。他忽然爱上了一个人,完全违背养育他的朴实而好嫉妒的乡村人的要求:所爱对象应是贞洁处女的传统观念。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他独自在厂里干活。两英里外的一幢房屋还在燃烧,黄烟如柱,直冲天边。中午前,烟火开始冒出树林的时候,人们就看见了;那时还没吹收工哨子,人们还未离开。“我看拜伦今天也会停工不干的,”人们说,“那儿有场大火可以白看。”

“真是一场大火,”另一个人说,“烧的什么呢?我想不起来那一带有什么东西能烧起这样大的火,除非是伯顿小姐的住宅。”

“说不定就是呢,”另一个人说,“我爹说他记得五十年前大家就说过,那幢房子该烧掉,而且用一小块肥肥的人肉来引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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