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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楼词话_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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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乐府歌辞,没有近体诗与词的分界。以上两点,是汪氏持论未精审处。

李调元作《雨村词话》,其序言亦谈到了“诗馀” :

词非诗之馀,乃诗之源也。周之颂三十一篇,长短句属十八;汉《郊祀歌》十九篇,长短句属五;至《短箫铙歌》十八篇,篇皆长短句。自唐开元盛日,王之涣、高适、王昌龄绝句流播旗亭,而李白《菩萨蛮》等词亦被之管弦,实皆古乐府也。诗先有乐府而后有古体,有古体而后有近体,乐府即长短句,长短句即古词也。故曰:词非诗之馀,乃诗之源也。

此文虽然好像完全抄袭汪森的文章,但结论却不同。汪氏以古近体诗为一个系统,古今乐府歌辞为另一个系统;而李氏则以为今之词即古之乐府,而古诗则导源于乐府,因此,词非但不是诗之馀,亦不是古乐府之馀。因为词本身即同于古乐府,而为诗之所从出,所以他的结论是词“乃诗之源也” 。基于这一观点,故李氏视王之涣、高适、王昌龄的歌诗,与李白的《菩萨蛮》等词,同属于古乐府,这又是和汪氏不同之处。

吴宁作《榕园词韵》,其《发凡》第一条云:

词肇于唐,盛于宋,溯其体制,则梁武帝《江南弄》、沈隐侯《六忆》已开其渐。诗变为词,目为诗馀,乌得议其非通论?屈子《离骚》名词,汉武帝《秋风》、陶靖节《归去来》亦名词。以词命名,从来久矣。由今言之,金元以还,南北曲皆以词名,或系南北,或竟称词。词,所同也;诗馀,所独也。顾世称诗馀者寡,欲名不相混,要以“诗馀” 为安。是编仍号“词韵” ,从沈去矜氏旧也。

吴氏以为词出于齐梁宫体诗,足当“诗馀” 之称。又以词为通名,凡楚词、古歌词、南北曲,皆可称为词,则无以区别于《花间》、《草堂》形式的词。因此,他主张以“诗馀” 为词的正名,庶几专指这一种文学形式。但是,吴氏虽持此观点,而他的书还不便改名《诗馀韵》,因为他这部书是在沈去矜《词韵》的基础上改订的。

按:屈、宋楚辞,汉武、陶潜的歌赋,在文学史上,向来用“辞” 字,而不用“词” 字。“辞” 为文体专名,而“词” 则为通名,如歌词、曲词等。宋元以后,才有人把“楚辞” 写成“楚词” ,南北曲在金元间虽然亦称为词,但至明清间已逐渐称之为曲。故“词” 字的涵义,在宋代则正在由通名演变为专名,到元明以后,则已固定下来,自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正名,不会与楚、汉、金、元辞曲相混。吴氏主张以“诗馀” 为词的正名,我们暂且不必讨论其当否,从他所说“诗变为词,目为诗馀,乌得议其非通论?” 这句话看来,可知他是针对汪森而说的。汪氏把诗和乐府分为两个系统,他以为词源于乐府,故否定其为“诗馀” ,吴氏以为词是从诗衍变而成的,故应当名为“诗馀” ;但是他所举的《江南弄》、《六忆》等却是齐梁乐府,可知他关于乐府与诗的概念是混淆的。

宋翔凤《乐府馀论》中亦有一段诠释“诗馀” 的话:

谓之“诗馀” 者,以词起于唐人绝句,如太白之清平调,即以被之乐府。太白《忆秦娥》、《菩萨蛮》,皆绝句之变格,为小令之权舆,旗亭画壁赌唱,皆七言断句。后至十国时,遂竞为长短句,自一字、两字至七字,以抑扬高下其声,而乐府之体一变,则词实诗之馀,遂名之曰“诗馀” 。

作者以为词是从唐人绝句演变而成,故应当名为“诗馀” 。他并不否定词的乐府传统,不过他认为诗变而后“乐府之体一变” ,这个观点却颠倒了。

蒋兆兰《词说》有一段关于“诗馀” 的评论:

“诗馀” 一名,以《草堂诗馀》为最著,而误人为最深。所以然者,诗家既已成名,而于是残鳞剩爪,馀之于词;浮烟涨墨,馀之于词;诙嘲亵诨,馀之于词;忿戾谩骂,馀之于词。即无聊酬应,排闷解酲,莫不馀之于词。亦既以词为秽墟,寄其馀兴,宜其去风雅日远,愈久而弥左也。此有明一代词学之蔽,成此者,升庵、凤洲诸公,而致此者,实“诗馀” 二字有以误之也。今亟宜正其名曰词,万不可以“诗馀” 二字自文浅陋,希图塞责。

此文将“诗馀” 解释为诗人之馀兴,凡不宜写入诗中的材料,都写在词里。于是诗保存其风雅的品格,而词成为一种庸俗文学,名之曰“诗馀” ,即反映了词的品格卑下。蒋氏慨叹于明词之所以不振,由于明人对词的认识不高,词体不被尊重,词风也就堕落。因此他反对“诗馀” 这个名称,其意见恰与吴宁相反。

况周颐《蕙风词话》对“诗馀” 作另一种解释:

诗馀之“馀” ,作赢馀之“馀” 解。唐人朝成一诗,夕付管弦,往往声希节促,则加入和声。凡和声皆以实字填之,遂成为词。词之情文节奏,并皆有馀于诗,故曰“诗馀” 。世俗之说,若以词为诗之剩义,则误解此“馀” 字矣。

况氏此文讲词的起源,仍用朱熹的“易泛声为实字” 之说,但他又说词的“情文节奏,并皆有馀于诗” ,这就兼及到词的思想内容了。他以为词的内容、文辞、音乐性,都比诗为有羡馀,所以名曰诗馀。他以“诗之剩义” 为误解,这是针对蒋兆兰而说的。

从杨用修以来,为“诗馀” 作的解释,以上诸家可以作为代表。他们大多从词的文体源流立论。承认“诗馀” 这个名称的,都以为词起源于诗。不过其间又有区别,或以为源于三百篇之《诗》,或以为源于唐人近体诗,或以为源于绝句歌诗。不赞成“诗馀” 这个名称的,都以为词起源于乐府,乐府可歌,诗不能歌,故词是乐府之馀,而不是诗之馀。亦有采取折中调和论点的,以为词虽然起源于古乐府,而古乐府实亦出于《诗》三百篇,因此,词虽然可以名曰“诗馀” ,其继承系统仍在古乐府。综合这些论点,它们的不同意见在一个“诗” 字,对于“馀” 字的观念却是一致的,都体会为馀波别派的意义。

蒋兆兰、况周颐两家的解释是新颖的。况氏对“诗” 字的观念还与宋翔凤同,对“馀” 字的观念却是他的创见,不过他的解释,恐怕很勉强。蒋氏把“诗馀” 解释为“诗人之馀兴” ,这就完全与文体源流的观点没有关系。

宋人著作中,虽然不见有正面解释“诗馀” 的资料,但从一些零言断语中,却可以发现不少意见,为蒋兆兰理论的来源。《邵氏闻见后录》有一条云:

晏叔原,临淄公晚子,监颍昌府许田镇时,手写自作长短句上府帅韩少师。少师报书:“得新词盈卷,盖才有馀而德不足者。愿郎君损有馀之才,补不足之德,不胜门下老吏之望。”

这里所谓“有馀之才” ,本来并非专指倚声填词,不过赞美其才情富丽,但一百年后,王称为程垓的《书舟词》作序文,则云:

昔晏叔原以大臣子,处富贵之极,为靡丽之词,其政事堂中旧客尚欲其损有馀之才,岂未至之德者。盖晏叔原独以词名尔,他文则未传也。至少游、鲁直,则已并之。

这显然是误解了韩少师的话。韩意乃规劝小晏要修德行,而不要逞文才。王氏却解释为小晏作词之才有馀,而作诗文之才不足。他以为“有馀之才” 指词,“未至之德” 指“他文” ,这样就反映了他的观点是以词为诗文之馀事了。

黄庭坚序《小山词》,亦说晏叔原之词,乃“嬉弄于乐府之馀,而寓以诗人之句法。” 他把词称为“乐府之馀” ,又以为《小山词》之不至于堕落到里巷俗曲者,由于它们还有“诗人之句法。” 因此,他在下文论定小晏的词“可谓狎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 。这里可以见到黄庭坚论词的观念。他以为词是乐府之馀波,是里巷俗曲,如果像晏叔原那样用诗人之句法作词,就可以化俗为雅。乐府是词的形式,诗是词的风格。这样,“诗馀” 的意义,就已微露端倪了。

此后,有一些资料可以合起来探索:

公吟咏之馀,溢为歌词,有《平山集》盛传于世。(罗泌《题六一词序》)

右丞叶公,以经术文章为世宗儒。翰墨之馀,作为歌词,亦妙天下。(关注《题石林词》)

竹坡先生少慕张右史而师之。稍长,从李姑溪游,与之上下其议论,由是尽得前辈作文关纽。其大者固已掀揭汉唐,凌厉骚雅,烨然名一世矣。至其嬉笑之馀,溢为乐章,则清丽宛曲,……是岂苦心刻意而为之者哉?(孙兢《竹坡词序》)

唐末诗益卑,而乐府词高古工妙,庶几汉魏。陈无己诗妙天下,以其馀作辞,宜其工矣,顾乃不然,殆未易晓也。(陆游《跋后山居士长短句》)

以上诸文,虽然都没有直接提出“诗馀” 这个名词,但是以作词为诗人之馀事,这一观念实已非常明显。至于这个观念之形成,亦有它的历史传统。孔仲尼说过:“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孔氏的教育目的,以培养人的德行为先,其次才是学文,故学文是德行的馀事。到了唐代的韩愈,他是古文家,做古文也做诗,不过他说:“馀事作诗人。” 作诗成为学文的馀事了。从此以后,诗人作词,词岂非诗人之馀事么?蒋兆兰解释“诗馀” ,与历代诸家的解释不同,他也没有引证宋人这一类言论,使人以为他是逞臆而谈,为词的地位卑落打抱不平。其实,我认为,他的解释是有根据的,符合于宋人对词的观念的。“诗馀” 正是诗人之馀事,或说馀兴亦可,并不是诗或乐府的馀派。

现在可以弄清楚:在北宋时,已有了词为“诗人之馀事” 的概念,但还没有出现“诗馀” 这个名词。南宋初,有人编诗集,把词作附在后面,加上一个类目,就称为“诗馀” ,于是这个名词出现了。但是,这时候,“诗馀” 还不是词的“又名” ,甚至,这个时候连“词” 这个名词也还没有成立。只要看上文所引几条资料中,凡讲到词这种文学形式的地方,邵伯温称“长短句” ,黄庭坚称“乐府之馀” ,罗泌、关注称“歌词” ,孙兢称“乐章” ,陆游称“乐府词” 。惟有王称的《书舟词序》中称“叔原独以词名尔” ,这里才用了“词” 字,但这个“词” 字还不是文学形式的名词,而只是“歌词” 、“曲子词” 的省文。

再后一些时间,书坊商人把名家诗文集中的“诗馀” 部分抄出,单独刊行,于是就题其书名曰“某人诗馀” ,词选集也就出现了《草堂诗馀》、《群公诗馀》等等书目。这时候,“诗馀” 二字还不能单独用,其前面必须有主名,表明这是某人的“诗之馀事” 。整个南宋时期,没有人把做一首词说成做一首诗馀。

直到明代,张作词谱,把他的书名题作《诗馀图谱》,从此以后,“诗馀” 才成为词的“又名” 。从杨用修以来,绝大多数词家,一直把这个名词解释为诗体演变之馀派,又从而纷争不已,其实都是错误的。

(八)令·引·近·慢

唐、五代至北宋前期,词的字句不多,称为令词。北宋后期,出现了篇幅较长、字句较繁的词,称为慢词。令、慢是词的二大类别。从令词发展到慢词,还经过一个不长不短的形式,称为“引” 或“近” 。明朝人开始把令词称为小令,引、近列为中调,慢词列入长调。张炎《词源》云:“美成诸人又复增演慢曲引近。” 可知引、近、慢词到宋徽宗时代已盛行了。

“令” 字的意义,不甚可考。大概唐代人宴乐时,以唱歌劝客饮酒,歌一曲为一令,于是就以令字代曲字。白居易寄元微之诗云:“打嫌调笑易,饮讶卷波迟。” 自注云:“抛打曲有调笑令。” 又《就花枝》诗云:“醉翻衫袖抛小令。” 又《听田顺儿歌》云:“争得黄金满衫袖,一时抛与断年听。” “抛打曲” 的意义,未见唐人解说,从这些诗句看来,似乎抛就是唱,打就是拍。元稹《何满子歌》云:“牙筹记令红螺碗。” 此处“记令” 就是“记曲” ,可知唐代人称小曲为小令。

小令的曲调名,唐人多不加令字。《调笑令》本名“调笑” ,一般不加令字,《教坊记》及其他文献所载唐代小曲名多用“子” 字。唐人称物之么小者为“子” ,如小船称船子,小碗称盏子。现在广东人用“仔” 字,犹是唐风未改。曲名加子字,大都是令曲。如《甘州》原是大曲,其令曲就名为《甘州子》。又有《八拍子》,意思是八拍的小曲。渔人的小曲,就名为《渔歌子》。流行于酒泉的小曲,就名曰《酒泉子》。到了宋代,渐渐不用子字而改用令字,例如《甘州子》,在宋代就改称《甘州令》了。也有唐、五代时不加子字或令字,而在宋代加上令字的,例如《喜迁莺》、《浪淘沙》、《鹊桥仙》、《雨中花》等。令字本来不属于调名,《浪淘沙令》就是《浪淘沙》,《雨中花令》就是《雨中花》,二者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万树《词律》和清《钦定词谱》却以为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万氏明知“凡小调俱可加令字” ,但还认为许多人的作品词句不完全一样,坚持《浪淘沙令》不是《浪淘沙》,岂不是很固执吗?《猗觉寮杂记》称“宣和末,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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