镑左右,你知道的,大家周五发工资。下雨天我没法干活,雨水会把颜料冲走。一年到头,我平均每周能挣个一英镑,因为冬天干不了什么活。有几次碰上划船比赛和足总杯决赛,我还挣到过四英镑。但要知道,你得从他们身上挤出钱来。如果你只是干坐着看他们,连一先令都别想得到。给个半便士很正常,如果不跟他们搭讪,连半便士都没有。一旦搭上了话,不给你点钱,他们自个儿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最好的办法是不断变着花样画,因为他们见你在画画,就会停下来看,但问题是,你拿出帽子一转身,这些家伙就四处散开了。干这一行确实需要个帮手,你画着画,把一群人吸引过来,你的帮手就不经意走到他们身后。他们不知道他是来帮忙的,然后他突然扯下帽子,他们就受到两面夹击了。从真正的阔佬那儿,你永远都别想得到一个子儿,那些穿得邋里邋遢的家伙反而给得最多,还有就是外国人。我甚至从日本佬、黑鬼这种人身上得到过六便士,他们可不像英国人那样他妈的小气。还有件事,记得把你的钱收好,帽子里留一个便士就行,要是看见你已经有了一两个先令,他们就不会再给你钱了。”
博佐特别看不起河堤一带的其他街头画家,称他们为“蹩脚货”。那时沿着河堤,几乎每隔二十五码[4]就有位街头画家--每个画家公认的地盘至少是二十五码。博佐轻蔑地指着五十码开外的一个白胡子老头。
“你看到那个老傻瓜了吗?十年来,他每天画同一幅画。他给画取名为《忠实的朋友》,画的是一条狗正把一个孩子从水里救出来。这个老蠢货画得比十岁小孩好不了多少,他是画出经验来了,但画来画去只有一幅,就跟拼图玩多了顺手一样。这儿有很多这种家伙,有时他们还跑来剽窃我的创意,不过我是无所谓,这帮傻帽他妈的自己什么也想不出,所以我总是遥遥领先。漫画的精髓就在于与时俱进。有一次,有个小孩的头卡在切尔西桥的栏杆里了,我呢,听说后就在街边画出了这幅场景。画完后,他们还没把那孩子的头弄出来。我动作很快的。”
看起来,博佐还挺有意思,我很想多了解他一下。那天晚上,我去河堤一带找他,他在河的南面给我和帕迪找了个住处。他把人行道上的画冲洗干净,然后开始计算当天的收入,大约有十六先令,他说赚了十二三先令。我们向兰贝斯区走去,博佐一瘸一跪慢慢走着,步伐很奇怪,跟螃蟹似的,身体往一侧倾斜,后面拖着那只残废的脚。他一手各拄一根拐杖,肩上挂着颜料箱。过桥的时候,他在一个角落处停下来休息。有一两分钟他一言不发,我诧异地发现他正在看星星。他碰了碰我的胳膊,用拐杖指着天空。
“喂,你看得到毕宿五[5]吗?你看那颜色,真像只大红橙!”
从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画廊的美术评论家才对。我感到很吃惊。我得承认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哪颗是毕宿五,真的,我甚至从没注意过星星的颜色有什么不同。博佐开始给我灌输一些天文学基础知识,指给我看一些主要星座。他似乎很在意我对此一无所知。我惊讶地对他说:
“你好像很了解星星嘛。”
“不算太了解,但多少知道一点。皇家天文家学会给我写过两封信,感谢我写了有关流星的文章。我时不时会在晚上出去看星星,星星是免费的演出,用眼睛看着就行,不用花钱。”
“好主意!我怎么从来都没想到过呢。”
“其实,你应该有某样兴趣爱好。一个人到处流浪,并不一定非要只想着一杯茶和两片面包。”
“但过着这种日子,要对某些事情感兴趣,比如星星什么的,岂不是很难?”
“你是说在街上画画?那可未必。要是你肯花点心思,培养一种兴趣爱好不会把你变成一只该死的兔子。”
“可大多数人就跟我说的一样。”
“当然,看看帕迪就知道,一个老乞丐,就知道喝茶,只配讨些残羹剩饭吃。他们多数都是这样捱日子,我瞧不起他们。但人不是非得那样,你只要有知识,就算下半辈子流浪也没关系。”
“不过,我发现恰恰相反。”我说,“我觉得,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他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不,不一定。你只要下定决心,过什么样的生活都是一样的,不论贫穷还是富裕。你仍可以保留你的知识,坚持自己的想法,只要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自由的,这样你就会过得不错。’”说“这儿”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博佐就这个问题又谈了一会儿,我听得很专心。看来他是个很不一般的街头画家,而且我也是第一次见人坚持觉得没钱没什么大不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对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因为下了好几天雨,他没法工作。他给我讲了他的人生遭遇,真可谓惊心动魄。
他的父亲曾是个书商,不过后来破产了,他十八岁就开始工作,当过油漆工,打仗时在法国和印度服了三年役。战争结束后,他在巴黎找了份油漆工的活儿,在那儿呆了几年。和英国比起来,法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他在巴黎混得不错,挣了钱,还和一个法国姑娘订了婚。不料有一天,这姑娘被公共汽车压死了。博佐整整一周都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又去工作,身体虚弱得很。当天早上,他在刷漆时从离地面四十英尺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他的右脚摔成了肉酱。不知为什么,他仅得到了六十英镑的补偿。于是他回到了英国,把钱都花在了找工作上。他在米德尔塞克斯街的市场上卖过书,还试过托着盘子卖玩具,最后决定要当街头画家。至此以后,他过得很拮据,整个冬天有一顿没一顿地过着,常常睡在收容所或河堤一带。
我认识他时,他除了身上穿的几件衣服、一些画具和几本书之外一无所有。衣服就是乞丐通常会穿的那种破布,但他穿了衬衣,打了领带,为此他很是得意。衬衣他已经穿了一年多了,领头经常松松垮垮挺不起来。博佐总是拿衬衣下摆处的布料来补,弄得那件衬衣几乎已经没有了下摆。他那条坏腿的情况越来越糟,很有可能需要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画画的缘故,老茧有鞋底那么厚。显然,对他而言,除了做乞丐,在济贫院终老外,没有别的出路。
尽管如此,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此为耻,也不自怨自艾。他早已接受这样的命运,并为自己总结了一套哲学。他说,做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既不在乎,也不想因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只要逮着个好机会,他就会搞点破坏。他拒绝节俭。夏天他把钱花得精光,因为不好女色,他把赚来的钱都花在喝酒上。如果到了冬天,他身无分文,那么社会肯定会照顾他。他有备而来,准备尽自己所能榨干慈善机构,当然,前提是不用说谢谢。然而,他拒绝接受教会慈善机构的帮助,因为他说为了得到小面包而唱圣歌,感觉如鲠在喉。他还把其他很多事和尊严搭上边,比如,他吹嘘说哪怕再怎么饥饿,也绝不捡一个烟头。他认为自己比普通乞丐高上一等,他说那些人都是可怜的家伙,连拒绝低声下气的底气都没有。
他的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几本左拉的小说、莎士比亚所有的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不少随笔。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能说得让人难以忘怀,比如,说到葬礼时,他对我说:
“你见过焚烧尸体吗?我见过,那是在印度。他们把一个老家伙放在火上,接下来的一幕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因为他的脚开始乱踢。其实这是由于肌肉受热而产生收缩反应,可我还是吓了一大跳。随后有那么一会儿,他像正在煤炭上煎烤的腌鱼那样扭动起来,然后他的肚子鼓了起来,砰地一声,爆裂开来,你在五十码以外都能听见那声响。我以后再也不敢看火葬了。”
又比如,说到他那次的事故:
“医生对我说:‘伙计,你是一只脚先着的地,真他妈幸运。’他说,‘如果你双脚同时落地,全身就会他妈跟手风琴一样压在一块儿,大腿骨会从耳朵里戳出来!’”
显然,这不是医生的原话,而是博佐自己的。他在遣词造句方面很有天赋。他做到了保持头脑清晰、思维活跃,因此什么都不能让他向贫穷低头。或许他衣衫褴褛,挨冻挨饿,但只要他还能阅读,还会思考,会观察天上的星星,就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在思想上是自由的。
他是个满腹怨气的无神论者(这类人与其说是不相信上帝,不如说是厌恶上帝),而且还幸灾乐祸地认为人类永远不会进步。他说,有时睡在河堤一带仰望火星或是木星,想到那里的河堤上或许也有人躺着,会感到很欣慰。对此他有套很奇怪的理论。他说地球上生活艰苦,是因为这个星球的生存条件不好。火星上气候寒冷,又缺水,资源肯定要比地球贫乏得多,生活条件也一定更加恶劣。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是会被关起来,在火星上,很有可能是把你活煮了。想到这些博佐就会很高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真是很特别。
注 释
[1]兰贝斯区:英国大伦敦内的自治市,位于泰晤士河南岸。(译注)
[2]维斯帕先(9-79):罗马的第九个皇帝,成功恢复后内战时期的和平与稳定,建立弗拉维安王朝。(译注)
[3]马路画家买来的颜料是粉状的,与炼乳调和后,制成饼状。
[4]码:英制中测量长度的一种单位,1码=0.9米。(译注)
[5]毕宿五:金牛座主星,夜空中的亮星之一,意为“追随者”。(译注)
第三十一章
博佐住的地方一晚上要九便士。那地方很大但也很挤,里面住着五百号人,是个出了名的流浪者、乞丐和小偷的聚集地,不同种族,甚至黑人和白人,都以平等的名义混居于此。那里有印度人,我用蹩脚的乌尔都语和其中一位说话时,他竟然用“你”[1]称呼我——这要是在印度后果肯定不堪设想。我们落魄到的层次之低,已经不存在肤色歧视了,你可以在这里尽览各色人生。有个人叫老“爷爷”,是个七十多岁的流浪汉,主要的营生方式就是捡烟头、卖烟丝,烟丝每盎司三便士。叫“医生”的那个人还真是个医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被吊销了执照,现在除了卖报纸,还给别人看个病,一次几便士。有个吉大港[2]来的小个子水手,是从船上逃出来的,他光着脚,饿着肚子,在伦敦转悠了好几天,迷茫又无助,甚至连自己在哪个城市都不知道,在我告诉他之后,他才知道这里不是利物浦。还有个专门写信求人捐钱的家伙,他是博佐的朋友,写了很多可怜巴巴的信,说是需要钱安葬妻子,可当信真起了作用,他却独自享用起了面包和黄油,把自己塞得饱饱的。他是个卑鄙贪婪的家伙,和他聊过后我发现,他和大多数骗子一样,对自己说的谎话都信以为真。整个寄宿所住满了这类人,像是阿尔塞西区[3]一般。
我和博佐呆一块儿时,他教了我一些在伦敦乞讨的技巧,比我原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乞丐之间的差别很大,有的只想讨钱花,有的想让讨来的钱有用武之地,这两者间的界限很分明。坑蒙拐骗的“把戏”玩得不同,收入的差别也很大。周日的小报上有报道过,一些乞丐临死时,裤子里缝着两千英镑。这当然是假的,但有本事的乞丐的确能挣到相当可观的收入,走运的话一次就能抵好几周的花销。最赚钱的是在街头杂耍的和帮人拍照的。要是占到好位子,比如剧院门口的排队处,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一周通常能挣五英镑。街头照相的差不多也能挣那么多,但他们受天气限制。他们有一个招揽生意的诡计:看到目标走近了,一个人就跑到相机后面假装拍了张照,然后等到那人走过来时,他们就会大声说:
“好了,先生,给你拍了张不错的照片,一先令。”
“但我没让你们拍呀。”对方反击道。
“什么?没让我们拍?那你为什么要跟我们做拍照的手势呢,现在可好,浪费了一张胶卷,那可要六便士啊。”
对方听他这么讲,通常会觉得不好意思,最终还是会要了那张照片。拍照的人就会检查胶卷,然后说底片坏了,他们可以免费为他再拍一张。当然,他们根本就没有拍前面那张,所以就算对方拒绝,他们也没什么损失。
拉手风琴的跟街头杂耍的一样,都被称为艺术家而非乞丐。有个叫“矮子”的手风琴艺人是博佐的朋友,他告诉了我干他那一行的门道。他和搭档在白教堂区[4]和商业街附近的咖啡馆及酒吧“工作”。认为手风琴艺人一定是在街头谋生是错误的,他们所挣的钱十之八九都来自于咖啡馆和酒吧,不过他们只在一些低档酒吧演奏,因为高档的不让进。“矮子”通常在一家酒吧门外停下来演奏一曲,然后他的搭档进去,拿着帽子转一圈讨赏钱。他的搭档有条木制假腿,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心。得到赏钱后,“矮子”还会再演奏一曲,就像是一场加演,这也是他引以为傲的一点。他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表演者,而不是拿了钱就走人的那种。他和搭档每周能挣两三英镑,但因为手风琴是租的,每周得付十五先令的租金,所以每人每周只能挣一英镑。他们早上八点就上街,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去,周六就更晚。
街头画家有的能被称为艺术家,有的则不然。博佐给我介绍了一位“真正的”艺术家,那人曾在巴黎学过艺术,还在沙龙展出过画作。他擅长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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