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上,几乎可以因为任何事情起诉他们。不过,当地的执法机关一般都懒得这么做,而是直接将违规者扫地出门。我们俩没事可干,收容所的房间舒服得很。我们两人睡一间,“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也就是说,一个睡木板,另一个睡地上,上面铺着草荐,毯子也够盖,尽管有点脏,但没虫子。吃的和罗姆顿一样,只不过茶代替了可可。收容所所长会以半便士的价格卖给我们一大杯茶(这当然是违法的),这样早上我们就能多喝点茶。我们每人还分到了一大块面包和奶酪,准备带走当午饭吃。
我们抵达伦敦时,救世军寄宿所还有八个小时才开门。说来也怪,我竟会对周遭的一切置若罔闻。我到过伦敦无数次了,但直到那天,我才注意到伦敦最大的缺陷——想找个坐的地方都得花钱。在巴黎,如果你没钱,又找不到公共长椅的话,只管坐在马路边上好了。在伦敦,天知道坐在马路边上会有什么后果,很有可能是被抓去蹲班房。到四点时,我们已站了五个小时,因为长时间踩在坚硬的石板上,脚胀得通红。我们饥肠辘辘,因为刚离开收容所就把发的东西吃掉了,我的烟也抽完了,不过这对于帕迪来说是小事一桩,他拣烟头抽。我们到两家教堂去试试运气,结果都没开门。然后我们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但发现里面没有座位。抱着最后的希望,帕迪提议我们去罗顿之家[1]试试。按规定,七点前他们不会放我们进去,但可以偷偷溜进去。我们走到气势宏伟的大门前(罗顿之家确实气势非凡),故作轻松,努力装得像是常住的房客。我们刚要大摇大摆往里闯,一个在门口晃悠的尖脸男人拦住了我们,显然他是这里管事的。
“你们俩昨晚住在这里吗?”
“没有。”
“那就给我快滚。”
我们只能退出去,在街角又站了两小时。这滋味可不太好受,但我以后不会再用“街角闲人”的说法了,所以这也算是有所收获吧。
六点时,我们去了救世军寄宿所。我们要等到八点才能订床位,而且也不确定到时有没有空床,但有一个军官——他叫我们“兄弟”——同意放我们进去,条件是我们得付两杯茶的钱。寄宿所的大厅刷得很白,像个谷仓,空空荡荡,令人压抑,而且没有生火。两百个穿戴还算整齐,看起来不太会惹是生非的人挤坐在长条木椅上。一两个身着制服的军官来回巡视。墙上挂着布思将军[2]的画像,还有禁止做饭、喝酒、吐痰、骂人、吵架和赌博的告示。为了举个例子,我把其中一个告示逐字逐句抄了下来:
任何人被抓到赌博或玩牌,一律驱逐,绝不宽恕。
举报赌博、玩牌且消息属实者有奖。
当值军官要求全体住客协助保持住宿地远离赌博这一罪大恶极的陋习。
“赌博或玩牌”,这个短语真有意思。
在我看来,救世军寄宿所虽然干净,但远比最差的寄宿所还乏味。这儿有些人给人种强烈的绝望感,他们外表体面,实则已经落魄得把衬衣也当掉了,却仍在找坐办公室的工作。为了保住颜面,住进还算干净的救世军寄宿所是他们最后的挣扎。我旁边的一张桌子坐着两个外国人,衣衫褴褛,但却难掩绅士风范。他们在玩口头国际象棋,根本没写下棋步。其中一个是瞎子。我听见他们说已经攒了很长时间钱,要买一副半克朗[3]的棋盘,却始终没买成。到处都是失业的小职员,他们面色苍白、郁郁寡欢。这群人中,有个又高又瘦、脸色惨白的小伙儿,正激动地说着话。他手握拳头,敲着桌子,夸张且亢奋地自吹自擂。当值的军官走远后,他突然开始咒骂起来,着实令人震惊:
“我跟你们说,哥们儿,明儿我就能得到那份工作。你们这些家伙真他妈低声下气,我可不像你们,我能照顾好自己。看看那个□□的告示吧!‘上帝会保佑你!’该死的上帝还真没少保佑我,我可不会再信□□的上帝。你们瞧着吧,哥们儿,我就快得到那份工作了。”等等之类的。
我看着他,被他说话时的疯狂和激动所震惊,他似乎已经歇斯底里,又或许是喝多了。一小时后,我走进了一个和大厅分隔开来的小房间,那是给人读书的地方,但里面没有书也没有报纸,因此很少有住客去。开门时,我看见刚才说话的那个小伙儿一个人在里面,正跪着祈祷。把门关上之前,我刚好看见他的脸,上面写满了痛苦。看到这一神情,我恍然大悟,他已经饿得不行了。
床铺收费八便士,我和帕迪还剩下五便士,我们便把钱花在了“酒吧”里,这里的食物比较便宜,虽然不如一些公共寄宿所便宜。茶水好像是拿茶渣泡的,我猜是人们捐给救世军的,不过他们一杯茶就要卖三个半便士,味道还很差。十点钟的时候,一个军官吹着哨子在大厅里转了一圈,大家很快都站了起来。
“这是干嘛?”我吓了一大跳,向帕迪问道。
“那说明你得去睡觉了,而且动作得利索一点。”
在军官的命令下,全部两百号人像绵羊一样听话,成群结队地去睡觉了。
宿舍是个很大的阁楼,像间营房,里面有六七十张床。床很干净,也还算舒服,就是很窄,而且床与床之间挨得太近,呼气的时候直接就呼到旁边那人脸上去了。房间里睡了两个军官,以防止熄灯后有人抽烟或说话。我和帕迪几乎一夜没合眼,因为不远处有个神经有毛病的人,可能是患有弹震症[4],时不时就会喊一声“皮普!”,声音又大又刺耳,有点儿像汽车喇叭的声音。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叫,但这样注定是没法睡觉的。别人都管这家伙叫“皮普”,看来他是寄宿所的常客,每晚他都要把一二十个人弄醒。在这种集体管理的寄宿所,人们会因为各种原因睡不好,这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早上七点,又响起一声哨子,军官们巡视一圈,把没有立即起床的人摇醒。从那以后,我在不少救世军寄宿所住过,发现尽管不同的地方略有差异,但实行的都是这种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这种寄宿所便宜是便宜,但在我看来太像济贫院了。其中有些寄宿所每周还要做一到两次礼拜,强制要求所有住客参加,否则就得走人。事实上,救世军习惯了以慈善团体自居,甚至连开寄宿所都带上了慈善的意味。
十点钟的时候,我去了B的办公室,问他借一英镑。他给了我两英镑,并让我需要时再来。这样一来,我和帕迪至少一周内不用为钱发愁了。我们白天在特拉法加广场[5]游荡,去找帕迪的一个朋友,却始终没找着。晚上去斯特兰德大街[6]附近一条小巷上的寄宿所住宿,那里收费十一便士,可里面黑乎乎的,而且气味难闻,是个臭名昭著的同性恋出没地。楼下昏暗的厨房里,三个看上去有点暧昧的小伙子身着时髦的蓝色套装,分开坐在长椅上,其他住户没怎么理睬他们。我猜他们是同性恋。他们看上去跟巴黎街头的流氓痞子差不多,只是没留络腮胡子。火炉前,一个穿着整齐的人正跟一个光着身子的人讨价还价。他们是卖报纸的,穿着整齐的人正在向光着身子的人推销他的衣服,他说:
“看吧,你还没穿过那么好的衣服吧。外套半克朗,裤子两先令,靴子一个半先令,帽子和围巾一先令,总共七先令。”
“你要得太多了!外套我给你一个半先令,裤子一先令,剩下的我给你两先令。总共给你四个半先令。”
“要不一共五个半先令吧,伙计。”
“那也成,脱下来吧。我还得出城卖晚报呢。”
穿衣服的人把衣服脱了,三分钟后,他们就换了个样。原先光着身子的穿上了衣服,另一个脱了衣服,把一张《每日邮报》围在腰间,像是穿着苏格兰短裙。
宿舍光线很差,里面放了十五张床,显得很狭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尿臊味,难闻得让人一开始只敢小口呼吸,否则肺里就会充满这股刺鼻的气味。我刚躺上床,一个男人从黑暗中出现,探身过来和我闲扯,虽然他说话醉醺醺的,但能听出来他受过教育。
“你在公学呆过,是吧?(他听到我跟帕迪说过一些事)在这里可不太能见到从那种老学校出来的。我上过伊顿,你知道,二十多年过去了,一点没变过。”他开始唱起了伊顿的划船歌,声音颤抖,但不算难听:
正是划船好时节,
又到收获干草时——
“闭上你□□的破锣嗓!”几个房客喊道。
“下三滥。”那个老伊顿生说,“真是俗不可耐。对你我来说,呆在这种地方是不是有点滑稽,嗯?你知道我的朋友跟我说什么吗?他们说:‘M,你□□没救了。’一点没错,我就是没救了。我落魄得很,不像这里的人,他们想落魄还不一定落魄得了。我们这群倒霉蛋一块儿上吊得了。我们的脸庞依旧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你知道的。要来点酒吗?”
他拿出一瓶樱桃白兰地,与此同时,他没站稳,重重倒在我的腿上。正在脱衣服的帕迪一把把他拉起来。
“滚回你的床去,你个傻不拉叽的老□□!”
老伊顿生摇摇晃晃走回自己床边,衣服都没脱就钻进了被窝,连靴子也没脱。夜里有好几次我听见他在喃喃自语:“M,你没救了。”好像这句话很讨他喜欢。第二天早上,他和衣睡着,胳臂里夹着那瓶酒。他五十多岁,面容还算干净,但略显憔悴。奇怪的是,他穿得倒很时髦。他那双考究的皮鞋从脏兮兮的床上伸出来,让人看着觉得很别扭。同时我也发现,他那瓶樱桃白兰地的价格相当于我两个星期的住宿费,所以他可能并不是生活艰难。他经常光顾这样的公共寄宿所,可能是为了找同性恋。
床与床之间的距离不足两英尺。午夜的时候,我醒来发现睡我边上的人正试图从我的枕头底下偷钱。他偷的时候还在装睡,像老鼠一样悄无声息地把手伸到我的枕头下面。第二天早上,我发现他是个驼背,手臂长得跟猿猴似的。我把钱险些被偷的事同帕迪讲了,他笑着说:
“天呐!这你可得适应,这种寄宿所到处都是小偷。在有些宿舍里,只有穿着衣服睡觉才是安全的。我曾见过他们把一个瘸子的假腿给偷走了。有一次我看见一个人--他有一百九十六磅重呢--带着四英镑十先令进来。他把钱藏在床垫下面,说:‘喏,想偷我的钱得先问问我的身子肯不肯。’但是他的钱还是被偷走了。第二天早上,他在地板上醒来。四个小偷一人提着床垫一角,轻轻松松就把他抬了起来。那人之后再也没见着他那四英镑十先令。”
注 释
[1]罗顿之家:一种租给穷人住的房屋,其条件优于仅提供宿夜铺位的寄宿所。(译注)
[2]布思将军:即威廉·布思(1829-1912),英国人,“救世军”创始人,致力于为穷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援助。(译注)
[3]克朗:英国旧币,1克朗=5先令=25便士。(译注)
[4]弹震症:即战争精神病,一般发生在离开战场的士兵身上,他们因为战争的残酷而产生极度恐惧和困惑。(译注)
[5]特拉法加广场:建于1805年,英国伦敦著名广场,坐落在伦敦市中心。(译注)
[6]斯特兰德大街:英国伦敦中西部街,以其旅馆和剧院著称。(译注)
第三十章
第二天早上,我们又去找帕迪的朋友,他叫博佐,是个街头画家,就是那种在人行道上画画的。帕迪可没有地址的概念,但他依稀记得在兰贝斯区[1]可能找得到博佐,结果我们在河堤一带遇见了他。那儿离滑铁卢大桥不远,当时他正拿着盒粉笔跪在人行道上,照着一本廉价笔记本临摹温斯顿·丘吉尔的速写,画得还挺像。博佐身材矮小,皮肤黝黑,鹰钩鼻,留着一头长长的卷发。他的右腿严重变形,脚极度扭曲,脚后跟向前翻,样子相当可怕。从外表来看,他很像犹太人,但他坚决否认这一点。他说他的鹰钩鼻是“罗马式”的,还颇以长得神似某位罗马大帝为荣,我猜他指的是维斯帕先[2]。
博佐说话的方式很奇怪,有伦敦土腔,但是思路清晰,富于表现力,看样子他读过不少书,却又懒得去修正自己的语法。我和帕迪在河堤待着聊了会儿天,博佐给我们介绍了一下街头画画这个行当。我在这里重复的基本上是他的原话。
“我是公认的专业画家。我可不像其他人那样,用写黑板的粉笔画画,我用的是画家才会用的颜料。这颜料价格真他妈的不便宜,尤其是红色。白天要是画得久一点,我得花掉五先令的颜料费,最少也不会低于两先令[3]。我擅长画漫画,你知道的,就是那种政治、板球什么的,看这儿。”他给我看他的笔记本,“这些肖像全是我从报纸上临摹下来的,这些家伙都是搞政治的。我每天画的漫画都不一样,比如:讨论预算案的时候,我画了幅丘吉尔使劲推大象的画,大象上写着‘债务’,我在下面写上:‘他推的过去吗?’懂了吗?画任何一个党派都可以,但绝对不能画拥护共产主义的,因为警察不允许。有一次,我画了幅漫画,一条名叫‘资本’的蟒蛇正在吞食一只名为‘工人’的兔子。警察过来看到了,说:‘你给我擦掉,放机灵点儿。’我不得不把它擦。警察有权说你游手好闲并把你抓走,跟他们顶嘴可没好结果。”
我问博佐在街上画画能挣多少,他说:
“每年这个时候,不下雨的话,周五到周日我能挣个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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