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和餐馆有存在的必要,但它们没有必要让几百人成为奴隶。酒店和餐馆的工作不是为了满足基本需要而定的,而是由代表奢侈享受的假象而定。所谓的“高档”,事实上仅仅意味着员工干的活更多,顾客给的钱更多。没有人得益,除了老板,他马上就能在多维尔[3]买一套别墅。基本上,所谓“高档”酒店,就是一个有一百个人累死累活,好让两百人为并非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破费的地方。如果酒店和餐馆不搞那些无聊的玩意儿,干活干得有效率一点,洗碗工可能每天只用干六到八小时的活,而不是十五个小时。
假设我们都认为洗碗工干的活几乎毫无用处,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有人想他们继续干活?我试图撇开直接的经济原因,探讨一下人们想起有人以洗碗碟为生时会产生何种快乐。因为毫无疑问,人们—那些养尊处优的人—想到这点确实会感到惬意。一个奴隶,如马库斯·加图所说,除了睡觉就应该干活。他干的活是否有必要并不重要,但他必须干活,因为干活本身而言是好的——至少对奴隶而言是这样。这种观点依然存在,还堆出一大座无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这种让无用工作永存的本能,从本质上来说,只不过是出于对氓流的恐惧。氓流是一群低等动物(他们是这样想的),一闲下来就会带来危险,让他们忙得没空思考比较安全。一个心直口快的富人,如果恰好被问到改善工作条件的问题时,通常会这样说:
“我们知道贫穷不好过。事实上,既然贫穷离我们如此遥远,我们很愿意被贫穷的不快困扰,但别指望我们会为此做什么。我们同情你们下层阶级,就像我们同情一只长疥癣的猫一样,但我们会拼命反对改善你们的工作条件。我们觉得维持现状更安全。目前的状况让我们很舒适,我们不会冒险给你们自由,即使是每天一个钟头的自由也不行。所以,亲爱的兄弟,显然此后你们必须流血流汗,才能让我们有钱去意大利。你们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这是有才智又有修养的人特有的态度,你可以从上百篇文章中读到。有修养的人很少一年收入少于(大概)四百英镑,他们自然会站在富人那边,因为他们认为给予穷人任何自由都会威胁他们自身的自由。一想到可怕的马克思式的乌托邦[4]会成为现今社会的替代品,受过教育的人便宁愿维持现状。他们也许不是很喜欢他们的富人同侪,但他们认为,即便这些人中最粗鄙的,相较穷人,还是没那么危害到他们的舒适感,所以他们还是支持有钱人为妙。正是因为惧怕假象出来的、会带来危险的群氓,几乎所有的有识之士的想法都很保守。
对群氓的恐惧是一种迷信的恐惧。这种恐惧基于一种想法:富人与穷人之间有着难以解释的根本区别,就像两个不同的种族,如黑人与白人。但事实上,这种差别并不存在。许多富人和穷人只是靠收入多少来划分界限,别无其他因素,普通百万富翁与穿上新西装的洗碗工没什么两样。换换位子,换换角色,猜猜谁是法官,谁是小贼?任何一个混在穷人堆里的人都很容易回答。但那些有才智又有修养的人,从没有与穷人一起生活过,凭什么说大部分受过教育的人了解贫穷呢?我有一本维庸[5]的诗集,编辑竟然认为有必要为“只能看看看窗台上的面包”加上注解“饥饿与受过教育的人的经历相距甚远”。
由于这种无知,对群氓有迷信的恐惧是自然的结果。受过教育的人想象出一群低能者,一心想拥有一天的自由,只为洗劫他们的家,焚烧他们的书,让他们自己操作机器或扫厕所。“采取任何措施”,他们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只要能够约束这批群氓。”他们不明白,许多富人和穷人之间并没有区别,所以让群氓脱离约束就不是问题了。实际上,群氓现在已经不受约束了,并且,他们正以富人的形象出现,利用自己的权力,建造了大量通过厌烦来折磨人的地方,比如“高档”酒店。
总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隶,而且是多余的奴隶,干着愚蠢却基本上没必要的活。归根结底,他们被迫一直干活,因为人们有一种模糊感觉:一旦他们闲下来,就会带来危险。受过教育的人本应该站在他们那边,却默许这种情况发生,因为他们一点也不了解洗碗工,所以也害怕他们。我之所以提到洗碗工,是因为我一直在思考他们的状况,这些看法也适用于无数其他工种。这仅仅是我对洗碗工生活中基本情况的看法,并未考虑直接的经济原因,无疑很多都是老生常谈。我写出来,目的是想表达一个在酒店工作过的人的感想。
注 释
[1]英石,英国度量单位,1英石=6.35029318千克。(译注)
[2]卢比,印度的一种货币单位。(译注)
[3]多维尔(Deauville),法国的一座城市。(译注)
[4]乌托邦(Utopia)本意为“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为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莫尔在他的名著《乌托邦》中虚构的地方。如今乌托邦一般用来描写任何想象的、理想的社会。(译注)
[5]弗朗索瓦·维庸,Fran?ois Villon(约1431—1474年),法国中世纪最杰出的抒情诗人。(译注)
第二十三章
一离开让·克塔尔餐厅,我倒头就睡,睡了差不多整整十一个钟头。然后,我刷了我两个星期都没刷过的牙,洗了个澡,把头发剪短,从当铺取回我的衣服。我有两天的闲暇时光,我甚至穿着最好的衣服回到让·克尔塔餐厅,靠在吧台上,花了五法郎买了一瓶英国啤酒。我曾经在这儿当过奴隶中的努力,现在却是客人,这种感觉很奇怪。鲍里斯对我离开餐馆感到很可惜,因为我们当时形势大好,有机会挣大钱。我后来收到过他的信,他说自己每天挣一百法郎,和一个正经的姑娘在一起,而且那姑娘身上一点也没有大蒜味。
整整一天我都在我住的街区闲逛,跟每个人道别。就在这天,查理跟我讲了以前住在这里的守财奴鲁科勒是怎么死的。很可能查理跟往常一样是在编故事,不过这个故事也挺有趣。
鲁科勒死的时候七十四岁,就在我来巴黎前的一两年,不过我来到巴黎后,这一带的人仍会提到他。他虽不及丹尼尔·丹瑟[1]这样的人,但也是个有趣的人物。他每天早上到巴黎中央市场捡烂菜,吃猫肉,把报纸当内衣裤穿,用房间的护壁板做木柴,用麻袋给自己做了条裤子—可他在外面的投资却有五十万法郎。我要是能认识他就好了。
和许多守财奴一样,鲁科勒走到这般凄惨地步是因为钱都被骗了。有一天,这一区来了个犹太人,是个精明的小伙子,看着就像生意人,他有个绝妙计划,可以将可卡因走私到英国。当然,在巴黎很容易买到可卡因,走私可卡因本身也不难,只是总有一些叛徒会向海关或警方泄漏计划。据说,恰恰是贩卖可卡因的人会做这种事,因为走私贸易是由一个大型联合集团控制,他们不想有人和他们竞争。然而,犹太人发誓不会有危险。他有办法直接从维也纳买可卡因,不走一般渠道,也不会被敲诈一笔。他通过一个在索邦大学读书的波兰小伙子联系到鲁科勒,波兰人称如果鲁科勒肯出六千法郎参与这个计划,他就会出四千法郎。这些钱加起来能买到十磅可卡因,足够在英格兰发一笔小财。
波兰人和犹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从鲁科勒手中抠出钱来。六千法郎不算很多——他还有更多钱缝在房间的床垫里头——不过对于他来说,拿出一个苏也会让他心疼不已。他们俩连着一个礼拜围着他转,先是解释,然后威胁,再是哄骗,又是争辩,最后甚至跪下来求他出钱。这老头徘徊在贪婪与恐惧之间,几乎快疯了。他一想到可能会赚到五万法郎,就禁不住内心的狂喜,但又不想用自己的钱冒险。他抱头坐在角落里,发出痛苦的呻吟,有时又痛苦地大声喊叫,他也会经常跪下来(他非常虔诚)祈求上天赐予力量,不过一直下不了决心。但最后,很可能是因为筋疲力竭,他突然就屈服了。他撕开藏着钱的床垫,把六千法郎给了犹太人。
犹太人当天就带来了可卡因,接着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同时,不出所料,鲁科勒的大吵大闹让走私可卡因的事在这一带传开了。第二天早上,警察就到酒店进行突击搜查。
鲁科勒和那个波兰人急得焦头烂额。警察在楼下,从下到上依次搜查每个房间。桌上有一大包可卡因,无处可藏,而他们自己也无机可逃。波兰人主张把东西扔出窗外,但鲁科勒坚决反对。查理告诉我他当时在现场,说他们试图拿走鲁科勒的那包东西,可他把它紧紧抱在怀里,像个疯子一样不肯放手。虽然他已经七十四岁了,但因为恐惧他野性大发,宁愿坐牢也不愿扔掉他的钱。
最后,当警察搜到他们楼下一层时,有人出了个主意。与鲁科勒住同一层的人有一打帮人出售的香粉罐头,有人建议把可卡因放进罐头冒充香粉。香粉被急急忙忙扔出窗外,然后装进可卡因来替代,罐头公然摆在鲁科勒的桌上,好像没什么需要隐藏似的。几分钟后,警察来搜查鲁科勒的房间。他们敲了敲墙壁,看了看烟囱,拉开抽屉,又检查了地板。他们什么也没搜到,就在他们准备放弃搜查时,检查员注意到了桌上的罐头。
“喂,”他说,“看一下这些罐头。之前我没留意到,里面都是些什么,呃?”
“香粉,”波兰人竭尽全力平静回答道。但就在这时,鲁科勒因为恐惧大吼了一声,警察马上就起疑心了。他们打开其中一个罐头,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检查员闻了闻,说他觉这是可卡因。鲁科勒和波兰人开始以圣人的名义起誓,说这些不过是香粉。但这没用,他们越是抗议,警察就越是怀疑。两个人被带到警察局,半个街区的人都出来看热闹。
在警察局里,鲁科勒和波兰人被一个警长审问,那一罐可卡因则被送去检验。查理说鲁科勒大哭大闹的场面简直无法形容。他哭泣,祈祷,说自相矛盾的话,还突然指责波兰人,声音大得半条街之外都能听到。警察们几乎忍不住要笑他。
一个小时后,一个警察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拿着着那罐可卡因和一张检验单回来了。
“这不是可卡因,先生,”他说。
“什么,不是可卡因?”警长说。“那,这是什么呢?”
“是香粉。”
鲁科勒和波兰小伙被当场释放,虽然被免了罪但他们非常生气,因为那个犹太人骗了他们。后来,当这件事平息下来后,人们得知原来那犹太人用同样的手段骗了这一区的另外两个人。
即使他的四千法郎打了水漂,波兰人还是很庆幸自己免除牢狱之灾,但可怜的鲁科勒彻底崩溃了。他一回家就倒在床上,整整一天和大半个晚上,人们都能听到他拼命敲打东西,嘴里念念有词,有时甚至扯着嗓子喊道:
“六千法郎!耶稣啊!六千法郎!”
三天之后,他中风了,两个星期后,他死了——死于心脏破裂,查理这样说。
注 释
[1]丹尼尔·丹瑟(1716—1794)为英国历史上有名的吝啬鬼。(译注)
第二十四章
我坐三等舱经敦刻尔克[1]抵达蒂尔伯利[2],回到英国。用这种方式穿越英吉利海峡[3]最便宜,而且又不至于最差。如果住客舱,你还得额外付钱,所以我就睡大厅,和我一起的还有大多数持三等票的乘客。我那一天的日记是这样开头的:
“二十七个男人,十七个女人,一起睡在大厅里。今天早上,没有一个女人洗过脸,男人大多数还会去洗个澡,女人们仅仅只是为了面子,才用脂粉把脏的地方盖住。这大概就是两性间的区别了吧。”
旅途中,我遇到一对罗马尼亚夫妇,他们还很年轻,准备到英国度蜜月。他们问了很多关于英国的问题,我趁机对他们大肆吹牛。在一座外国城市折腾了几个月后,我很高兴终于要回国了,我觉得英国简直就是天堂。英国有许多东西值得让你回去:澡堂啊、扶手椅啊、薄荷酱啊、煮得刚刚好的土豆、黑面包、柠檬果酱、用如假包换的啤酒花制成的啤酒——只要你付得起钱,就能享受这些好东西。只要你有钱,英国就是个好地方。当然,得到照顾一个听话的智障儿的工作,我也不会没钱了。一想到我不再是穷人就燃起我的爱国之情。罗马尼亚夫妇的问题越多,我对英国的赞美之词就越热烈。诸如气候、风景、艺术、文学和法律等等——英国的一切都是如此完美。
“英国的建筑怎么样?”罗马尼亚夫妇问。“好极了!”我说,“你应该看看伦敦的雕塑!巴黎的那些太粗陋了,一半是宏伟建筑,一半是贫民窟。但在伦敦……”
说着说着,船已经停靠在蒂尔伯利码头,我们在岸边第一眼看到的建筑就是那些大酒店,净是些灰色水泥粉刷的外墙和尖顶。它们突兀地矗立在海岸边,像一群精神病人呆呆地朝疯人院的墙外望去。我看着罗马尼亚夫妇,他们看着酒店,眼睛都快成斗鸡眼了,可出于礼貌没有吱声。“这都是由法国建筑师建的,”我肯定地说。之后,当火车经东部贫民窟进入伦敦时,我仍觉得英国建筑是美的。所有对英国的赞美之词都不为过,如今我快要到家了,也不用再受苦了。
我来到B的办公室,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毁掉了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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