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浪费时间,扔到地上。踩一踩。快撒一些锯屑吧,这地面简直就像溜冰场一样。看看你这个傻瓜,那牛排都要糊了。天哪,他们为什么要派这样一个白痴来给我洗碗?你在跟谁说话?你不知道我姑姑是个俄国女伯爵吧?”等等,等等,等等。
这样的情形会一直持续到三点钟,只是大约十一点时,厨师会突然神经崩溃,泪水哗哗直流。三点到五点对侍应生而言相当轻松,但厨师还是很忙,这也是我工作最繁忙的时候,因为有一大堆脏盘子等着我去洗,在晚餐前我得像比赛似的把这些洗完,至少要洗完一部分。洗碗的工作要多费很多事,因为条件很简陋,只有一个狭窄的排水板,温凉的水,湿漉漉的抹布,和每个小时都会堵一次的排水槽。到了五点,厨师和我都感到有些站不稳了,因为从七点起我们就没吃过东西。我们通常会瘫掉,她坐到垃圾桶上,我坐在地上,喝上一瓶啤酒,然后为今早我们说过的话道歉。只有喝茶才能让我们坚持下去。我们特地从早到晚在炉子上炖着一壶茶,每天都喝上几品脱。
五点半时,忙乱和争吵又开始了,这次比之前还要糟糕,因为大家都累坏了。厨师每到六点和九点都会神经崩溃,规律到人们都可以因此知道时间。她会趴在垃圾桶上,开始歇斯底里地哭泣,哭诉说她从来、从来都不曾想过她会过上这种日子;她的神经要受不了了;她曾到维也纳学过音乐;她要照顾卧病在床的丈夫,等等等等。换个时候别人也许会同情她,可我们都很累,她的抽泣声只会惹怒我们。朱尔斯经常站在门口模仿她的哭声。老板娘絮絮叨叨,鲍里斯和朱尔斯整天吵架,因为朱尔斯经常偷懒,而鲍里斯作为侍应领班,小费要拿大头。餐馆开张才第二天,他们俩就为了两个法郎的小费在厨房打了起来,我和厨师只好将他们拉开。只有老板从不失态,他的作息时间和我们一样,不过他没活干,因为真正管事的是他老婆。他要干的,除了向供应商订货,就是站在吧台边抽烟,看上去一副绅士模样,在这方面他做得无可挑剔。
厨师和我通常会在十点到十一点间抽空吃晚餐。十二点时,厨师会偷一包吃的带给她丈夫,往衣服底下一藏就走了,边走边哭着说干这么久的活会要她的命,她第二天就要辞职。朱尔斯也会在十二点离开,通常是在和鲍里斯吵了一架以后,鲍里斯则因为要看着吧台,得工作到午夜两点。十二点到十二点半之间,我会尽量洗完餐具。已经没时间让我把活干得漂亮了,我只能简单地用餐巾把餐具上的油擦掉。至于地上的脏东西,我只好不管了,或者把最脏的那些扫到炉子底下看不见的地方。
十二点半,我会穿上大衣快步出去。当我穿过走廊经过吧台时,仍如平常那般和气的老板会拦下我。“哎,亲爱的先生,你看上去很累啊!请赏脸接过这杯白兰地吧。”
他会恭敬地把那杯白兰地递给我,仿佛我不是洗碗工而是位俄国公爵。他对我们每一个都这样。这算是我们每天工作十七个小时的补偿。
通常来说,最后一班地铁几乎是空的,这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可以坐下睡上十五分钟。通常我在一点半就上床睡觉。有时我会错过最后一班地铁,就只好在餐馆打地铺,不过这一点也不要紧,因为那个时候,我在鹅卵石上也能睡着。
第二十一章
这种日子持续了两周左右,客人多了,工作量也稍稍增加了。我本来可以在餐馆附近租间房,好每天省下一个小时,不过我好像不太可能挤出时间搬家,说起来,我也没时间剪个头发,看看报纸,甚至没时间脱光衣服。十天之后,我终于挤出十五分钟,写信给在伦敦的朋友B,问他能不能帮我找份工作,干什么都行,只要能让我每天睡五个小时以上。我真的受不了每天工作十七个小时,尽管很多人认为这没什么。当一个人超负荷工作时,治疗自悲自怜的方法就是——想一下有成千上万在巴黎餐馆打工的人,他们也工作这么久,而且还会继续干下去,不是几周,而是几年。我所住旅店附近的小酒馆里有个姑娘,她一年到头每天从早上七点开始干活,一直干到午夜十二点,只有吃饭的时间才能坐下来。我记得有一次我邀请她去跳舞,她笑了,说自己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走出过这条街了。她患了肺痨,就在我离开巴黎的前后,她去世了。
仅仅过了一周,我们都累得有点神经衰弱了,除了朱尔斯,他一直在偷懒。争吵起先还是断断续续的,现在变得没完没了。大家会连续几个小时不断地发无用的牢骚,每隔几分钟牢骚就会演变成暴风雨般的骂战。“把那个长柄锅拿给我,傻瓜!”厨师会喊道(她个子不够高,够不着放长柄锅的架子)。“你自己去拿吧,老婊子。”我会回敬她一句。这种话好像自然而然地从厨房的氛围中酝酿出来似的。
我们经常会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比如垃圾桶,它永远是争吵的来源之一。垃圾桶是应该放在我想要放的位置(那样就挡住了厨师的路),还是应该放在她想要放的位置(那就挡住了我去水槽)?有一次,她为了这事儿唠叨个没完,最后,我完全是为了泄愤,把垃圾桶放到地板中央,那样肯定会把她绊倒。
“现在,你这头母牛,”我说,“你自己搬去吧。”
可怜的老女人,垃圾桶太重了,她搬不动。于是她一屁股坐下,把头埋在桌上开始嚎啕大哭,然后我就嘲笑她。疲劳对人的行为举止就是有这样的影响。
几天后,厨师不再聊托尔斯泰和她的艺术天分了,除了为了工作,我都跟她不说话。鲍里斯不跟朱尔斯说话,他们俩也不跟厨师说话。甚至我和鲍里斯之间也没有说过几句话。我们早就说好了工作时偶尔对骂不算数;不过有时我们骂得太难听,没法不往心里去,而且这种对骂根本不能算偶尔。朱尔斯越来越懒,还经常偷东西——他说是出于责任感。要是我们不肯跟他同流合污一起偷东西,他会管我们叫‘jaune’——工贼。他有一种古怪恶毒的心理。他带着自豪的口吻跟我说,他有时会在为客人端上汤之前,把抹布的脏水拧到汤里,只是为了报复资产阶级的一员。
厨房更脏了,老鼠也更放肆了,尽管我们捉住了几只。环顾那肮脏的房间,生肉放在地上,周围净是垃圾,地上到处都是冷却了的、结了垢的长柄锅,水槽堵住了,上面蒙了一层油脂。我有时会纳闷世界上还有没有跟我们一样糟糕的餐馆。但他们三个人都说他们到过更脏的地方。朱尔斯看到这些脏东西甚至感到由衷的愉悦。下午没什么活干的时候,他会站在厨房门嘲讽我们工作太认真了:
“你傻呀,干嘛要洗那盘子?用你裤子擦擦就行了。谁会关心客人啊?他们又不知道什么情况。什么叫餐馆的工作?你在切鸡的时候,把鸡掉地上了,你道歉,鞠躬,出去。五分钟后,你从另外一扇门进来,端着原来的那只鸡。这就是餐馆的工作。”等等。
另外,奇怪的是,尽管环境肮脏,员工不称职,让·克塔尔餐厅居然开得很成功。开始几天,我们的客人都是俄国人,是老板的朋友,后来就有美国和其他国家来的外国客人,不过没有法国人。有一天晚上大家都非常兴奋,因为我们终于有了第一位法国客人。以至于有那么一会儿,我们甚至忘记了争吵,齐心协力准备可口的晚餐。鲍里斯踮着脚走进厨房,用大拇指指向肩膀后方,怪腔怪调地小声说道:
“嘘!注意了,来了个法国人!”
不一会儿,老板娘进来小声道:
“注意,来了个法国人,要保证所有蔬菜都给他上两份。”
那个法国人用餐时,老板娘站在厨房的铁栅栏窗后观察他的表情。第二天晚上,那个法国人带着另外两个法国人又来了。这证明我们有了好口碑;糟糕的餐厅的必然标志,就是只有外国人常来光顾。我们成功的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老板买的餐刀很锋利,这也是他唯一的一次灵光闪现。锋利的餐刀,当然是一间餐馆成功的秘诀。我对此感到很高兴,因为这件事打消了我的一个错觉,就是法国人懂得鉴赏美食。或许按照巴黎的标准,我们的也算是一间挺不错的餐馆;那样的话,糟糕的餐馆一定无法想象。
在我写信给B之后过了几天,他回信说能帮我找份工作,是照顾一个天生的智障儿,在让·克塔尔餐厅工作过之后,这听起来是一个绝妙的休息机会。我想象自己在乡间小路上漫步,用手杖敲掉蓟花头,吃烤嫩羊肉和蜜糖馅饼,晚上盖着有薰衣草香味的被单,一觉睡上十个小时。B寄给我五英镑,让我用来当路费并且从当铺赎回衣服。钱一到手,我就提前一天通知辞职,离开了餐馆。我的突然辞职让老板很尴尬,因为他一直都没什么钱,可要一下子付给我三十法郎的工资。他请我喝了一杯库瓦西耶四八白兰地,估计他以为这样就算抵了少付的工钱。他们请了一个很能干的捷克洗碗工来顶替我的位置,那个可怜的老厨师在几个星期后被解雇了。之后我还听说,厨房来了两个一流的员工,洗碗工的工作时间被缩减到每天十五个小时。不过除此之外就没法再减了,因为厨房还没经过现代化改造。
第二十二章
不管值不值得,我想谈谈对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细想一下你会觉得奇怪,在一座现代化大都市里,有成千上万人除了睡觉,就是在闷热的地下室里洗碗碟。我要问的是为什么这种生活会继续——有何目的,谁想继续以及为什么。我这么问,不是出于反叛和懒惰的态度,而是想要探讨洗碗工生活的社会意义。
我想首先得说,洗碗工是现代世界的一种奴隶。不是因为需要为他们鸣不平,因为洗碗工比其他体力劳动者的情况要好,但比起被人随意买卖,他们不见得更自由。他们干的活和奴隶差不多,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他们的报酬只够勉强糊口,唯一的假期是被解雇的时候。他们与婚姻无缘,或者说,如果他们结婚,他们的妻子也必须得干活。除非他们交了好运,否则无法摆脱这种生活,或者除非坐牢吧。如今,很多拥有大学学历的人在巴黎刷盘子,每天工作十到十五个小时。不能说这只不过因为他们懒,因为懒人不可能当洗碗工。他们不过是被日常生活束缚,无法思考。如果洗碗工能稍微思考一下,他们早就会成立工会,举行罢工,争取更好的待遇。然而他们从没想过,因为他们没有空闲想这些,生活把他们变成了奴隶。
问题是,为什么这种苦役会继续?人们想当然认为,工作之所以得干,是因为有合理的目的。他们看到其他人在干苦活累活,以为说“这活必须要干”,就可以解决问题。例如采煤矿,这是个辛苦活儿,但这活必须得干,因为我们需要煤。在下水道工作是个苦差事,但这活必须得干。洗碗工也是一样的道理,总有人会在餐馆吃饭,也总要有其他人每个星期洗八十个钟头的碗碟。这是文明社会的运作,所以无可非议。但在我看来,这一看法值得商榷。
洗碗工干的活对文明社会真的有必要吗?我们有一种感觉,洗碗工干的活一定是“老实”的活儿,因为它辛苦又费力,而且我们已经对体力劳动有一种盲目迷信。我们看见一个男人在砍树,便确信他是在满足一种社会需要,因为他在进行体力劳动;我们没有想到,他砍掉一棵漂亮的树,只是为了腾出地儿来摆一座丑陋的雕像。我相信在洗碗工上也一样,他们为了维持生计而挥汗如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干的活是有用的,他可能只是在提供一种奢侈享受而已,而且通常,这种奢侈享受并非名副其实。
为了解释为什么我说奢侈享受并非名副其实,可以举个极端例子,这例子在欧洲几乎看不见,那就是印度的人力车夫或拉车的矮种马。在远东的任何一个城镇,都有几百个人力车夫,他们是皮肤黝黑的可怜虫,体重八英石[1],围着腰布,有些生着病,有些已经五十岁了。他们日晒雨淋,连续跑几英里路,低着头拉车,汗水顺着灰色的胡子流下来。一旦走得太慢,乘客就会破口大骂。他们每个月只挣三十到五十个卢比[2],拉车几年后就咳得没完没了。拉车的矮种马又瘦弱又不中用,卖得很便宜,因为它们只能再干几年活。它们的主人用皮鞭代替食物。这些马干的活可以用一个等式表示——皮鞭+食物=力气,通常是六成的皮鞭加四成的食物。有时它们的颈部会有一圈面积很大的溃疡,所以拉车时会拉到新肉。然而还是有办法让它们干活,只要狠狠鞭打它们,让它们屁股比脖子痛得更厉害。几年后,等到鞭子也不管用了,马就会被拖去宰掉。这些就是非必要工作的例子,因为我们并不真的需要矮种马或人力车夫,他们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东方人认为走路没派头。坐人力车或马车是奢侈享受,可任何一个坐过这种交通工具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少许方便,无法抵消人和动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与此相似。比起人力车夫和矮种马,他可称得上是国王,但他的情况与前两者类似。他是酒店或餐馆的奴隶,可他所受的苦役其实是无用的。因为,毕竟,大酒店和高档餐馆到底有何存在的必要之处呢?它们应该提供奢侈享受,但事实上它们提供的只是对奢侈享受的一种廉价劣质的模仿。几乎每个人都讨厌住酒店。有一些餐馆会好一点,不过要在餐馆,花一样的钱,吃一顿像住家菜一样好的饭是不可能的。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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