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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_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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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媒体对他总是陪着小心,因为这个混蛋动不动就跟人打官司。他肯定不喜欢他老婆大吵大闹,引起大家的注意。媒体见缝就钻,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有很多关于他的报道,用盘子砸下属,开会时拍桌子。他们说他给了上一任妻子一大笔封口费,让那女人在法庭上不要提起他的性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个大混蛋。”

“你们不认为他有嫌疑?”

“哈,我们倒是认为他有很大嫌疑。他在现场,而且是个出了名的暴力分子。但是看起来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要是他老婆知道是他干的,或者兰德里跳楼时他离开过公寓,我敢打赌他老婆肯定会告诉我们的。我们到那里时,他老婆完全失去了理智。但是他老婆说他在睡觉,而且床上的被褥很乱,显然有人睡过。

“再说,就算他偷偷地溜出公寓没让他老婆发现,然后上去对兰德里下手,那我们就得回答一个问题:他是怎么避开威尔逊的。他不可能是乘电梯下楼的,所以只能是从楼梯下来的,那就会跟威尔逊碰个正着。”

“所以由于时间不符,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沃德尔犹豫片刻。

“呃,也有可能是他干的——只是可能,假如贝斯蒂吉能跑得飞快,远远快过跟他一样年龄、跟他一样体重的大多数老头,而且一推下兰德里就开始跑。但是就算那样,仍有几点需要考虑:为什么我们在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发现他的DNA;他是怎么离开自己的公寓而不让他老婆知道的;兰德里为什么会让他进去。兰德里所有的朋友一致认为,兰德里不喜欢他。再说,”沃德尔喝完杯里最后一点啤酒,说,“贝斯蒂吉那种人要是想让一个人死,不会亲自动手,而会雇一个杀手。他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再喝一杯?”

沃德尔看了看表。

“这次我请。”说完,沃德尔慢步朝吧台走去。那三个围站在高桌边的年轻姑娘立刻不说话了,开始盯着沃德尔,频抛媚眼。沃德尔端着两杯啤酒返回时,给了她们一个坏笑。那三个姑娘直到沃德尔重新坐到斯特莱克身边的高凳时,还不停地回头瞟他。

“你觉得威尔逊当杀手怎么样?”斯特莱克问警察。

“很差劲。”沃德尔回答,“他的速度没那么快,能够先从一楼跑到四楼,再从四楼跑到一楼去见唐姿·贝斯蒂吉。告诉你吧,他的简历纯粹是胡说八道。人家雇他是因为他当过警察,其实他跟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他到处给人家当保安,干了很多年。他承认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谎,大约是十年前的事。后来就将错就错,没改过简历。”

“他好像很喜欢兰德里。”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尔答非所问地说,“他已经当爷爷了。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相貌跟年龄相符,对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还以为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尔眼中是多大年纪。

“法医检查兰德里的公寓了吗?”

“是的。”沃德尔回答,“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上级想让案子办得无可指摘。其实在头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就知道绝对是自杀。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用心地调查了一番,因为他妈的全世界都在看着。”

沃德尔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那天早上,清洁工已经打扫完了整栋楼——那个波兰姑娘非常性感,英语很烂,但是工作一丝不苟,到处都抹得一尘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纹非常清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那里有威尔逊的指纹,可能是因为兰德里坠楼后,他进去检查了一下?”

“是的,但是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那么根据你的说法,兰德里坠楼时,整栋楼里只有三个人。迪比·马克本来也应该在那里的,但是……”

“……他从机场直接去了一家夜总会,对。”沃德尔再次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兰德里死后第二天,我在克拉里兹酒店找迪比谈了话。是个大块头,跟你一样。”沃德尔瞥了斯特莱克魁梧的身板一眼,“不过比你强壮。”斯特莱克没有反驳。“果然像是混过黑社会的。他在洛杉矶坐过牢,差点没拿到进入英国的签证。

“他有很多随从。”沃德尔继续说,“都在那个房间里。那些人手上戴满戒指,脖子上刺着文身。不过就数他的块头最大。要是在胡同里遇见他,你肯定会觉得非常害怕。但是他比他妈的贝斯蒂吉礼貌多了。他问我要是不带枪,我会怎么做警察的工作。”

警察笑容满面。斯特莱克不禁得出下面的结论:和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一样,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的埃里克·沃德尔也是追星族。

“我跟他没谈多久,因为他刚下飞机,而且一步也没走进过‘肯蒂格恩花园’。没什么可疑的。最后,我让他在他的最新专辑上签名送给我。”沃德尔像是情不自禁地补充道,“这使一屋子的人乐得不行。他很爽快地签了。我老婆想把那张专辑放到‘易趣’网上拍卖,但是我舍不得……”

说到这里,沃德尔突然住口。他好像觉得自己有点说多了。斯特莱克暗自好笑,并抓了一把脆猪皮片吃。

“那埃文·达菲尔德呢?”

“他啊。”刚刚还兴高采烈的沃德尔立刻变得怒容满面,“吸毒的垃圾。从开始到最后,他一直都在耍我们,把我们耍得团团转。兰德里死后第二天,他就去戒毒了。”

“我知道这事。去哪儿戒毒了?”

“修道院,还能有哪儿?狗屁的修养疗法。”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找他谈话的?”

“第二天,但是我们得先找到他。他的人想尽各种办法阻挠我们。就跟贝斯蒂吉的情况一样,对吧?他们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老婆,”沃德尔变得更加愤怒了,“竟然觉得他很性感。你结婚了吗?”

“还没有。”斯特莱克回答。

“安斯蒂斯对我说,你离开军队是为了跟一个长得像超级名模的女人结婚。”

“你们找到达菲尔德后,他怎么说的?”

“他们俩在夜总会大吵了一架,乌齐夜总会。许多人都看见了。兰德里离开了夜总会。达菲尔德说大约五分钟以后,他也离开了夜总会去追兰德里。他戴着吓人的狼头面具,遮住整张脸。那张面具做得像真的一样,毛茸茸的。他对我们说,那是他参加时装摄影之后留下的。”

说话时,沃德尔一脸不屑。

“他喜欢戴着那张面具出门,吓唬狗仔队。所以,在兰德里离开乌齐夜总会以后,他上了车——他让一个司机一直在外面等他——然后赶去‘肯蒂格恩花园’。那司机证实了他说的一切。哎呀,不对,”沃德尔不耐烦地纠正自己,“司机说的是他开车送一个戴狼头面具的男人去‘肯蒂格恩花园’。他觉得那人是达菲尔德,因为那人的身高和体型跟达菲尔德差不多,穿的衣服很像,说话的声音也一样。”

“路上,他一直没有摘掉狼头面具。”

“从乌齐夜总会到兰德里的公寓只有大约十五分钟的车程。所以是的,他没有摘掉面具。这个鸟人像个小孩子一样。

“接着,根据达菲尔德自己的说法,他看到兰德里的公寓外面有很多狗仔队,于是决定不进去。他叫司机送他去苏荷区。到那儿后就把司机打发走了。达菲尔德转了个弯,去了毒贩的公寓,就在阿布利大街上。他在那里注射了毒品。”

“那个时候,他还戴着狼头面具吗?”

“不,他在那里时,摘掉了面具。”沃德尔回答,“那个毒贩名叫威克利夫,是被一所公立学校开除的学生,毒瘾比达菲尔德还要大。他详细交代了当时的情况,证实两点半左右,达菲尔德去了他的公寓。当时那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当然,威克利夫很有可能是在撒谎,好替达菲尔德开脱。但是一楼有个女人听到了门铃的声音,还说看见达菲尔德上了楼梯。

“总之,四点左右,达菲尔德重新戴上吓人的狼头面具,离开威克利夫的公寓。他以为司机还在等他,于是晃晃悠悠地朝他觉得司机在等他的地方走去,但是司机已经走了。那司机说他跟达菲尔德不合。他觉得达菲尔德非常讨厌;我们给他做笔录的时候,他明确表示了这一点。给他付钱的不是达菲尔德,而是兰德里。

“接着,身上一分钱没有的达菲尔德一路走着去诺丁山找西娅拉·波特。我们找到了几个人,他们看见一个男人戴着狼头面具,在通往诺丁山的街上晃悠。还有一段监控录像显示,他在一个通宵开放的停车场向一个女人讨火柴。”

“在那段监控录像里,你能看清他的脸吗?”

“看不清,因为他只是把狼头面具往上推了一点,好跟那女人说话。你只能看见狼鼻子和狼嘴。但是,那女人说他是达菲尔德。

“大约四点半时,他到了波特的住处。波特让他睡在沙发上。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波特听说兰德里死了的消息,于是叫醒了他,把消息告诉了他。波特暗示他装装样子,去戒毒。”

“你们找过自杀遗言吗?”斯特莱克问。

“找过了,但是公寓里没有,笔记本电脑里也没有,不过这并不奇怪。她是一时冲动跳楼自杀的,对吧?她有躁郁症,而且刚跟那个垃圾大吵一架,她彻底崩溃了——那个,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沃德尔看了看表,然后一口喝干杯里剩下的啤酒。

“我得走了。老婆要生气了。我对她说只出来半个小时。”

那三个晒成橘红色的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出了酒吧后,两人各点了一根烟。

“禁烟令太烦了。”沃德尔说着,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脖子那儿。

“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斯特莱克问。

沃德尔叼着烟,戴上手套。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拜托,沃德尔,”斯特莱克说着,递给警察一张名片,警察随手接过去,完全不当回事,“我告诉了你布雷特·弗尼的信息。”

沃德尔哈哈大笑了几声。

“还没有。”

沃德尔把斯特莱克的名片塞进衣袋,吸了口烟,对着天空徐徐吐出,然后好奇地打量了比他高大的斯特莱克一眼。

“好吧,抓到弗尼,就把档案给你。”

十一

“埃文·达菲尔德的经纪人说,他的客户不想再接受任何关于卢拉·兰德里的电话或现场采访。”第二天上午,罗宾说,“我一再强调,你不是记者,但他还是坚决不同意。比起弗雷迪·贝斯蒂吉办公室的人来,居伊·索梅办公室的人更不好说话,好像我要觐见教皇似的。”

“知道了,”斯特莱克说,“我去看看能不能通过布里斯托联系到他。”

罗宾第一次见到斯特莱克穿了一身正装:深色夹克配浅色领带,显得朴素大方,很有精神,加上身材魁梧,看着很像要去参加国际比赛的橄榄球运动员。他正双膝跪地,在夏洛特住处搬来的一个纸箱里寻找什么东西。罗宾努力忍着不去看纸箱里装的是什么。对于斯特莱克住在办公室一事,两人仍然避而不谈。

“哈,找到了。”斯特莱克终于在一摞信件中找到一个亮蓝色的信封——请他去参加外甥生日聚会的请帖。“妈的!”拆开信封后,他骂了一声。

“怎么啦?”

“上面没写他几岁。”斯特莱克回答,“我外甥。”

罗宾知道斯特莱克有许多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父亲是著名歌星,母亲名声不太好。她对斯特莱克跟家人的关系非常好奇。但鉴于斯特莱克从未说起过他的身世,罗宾努力克制住好奇心,憋着一肚子问题,继续查看这天的寥寥无几的几封信件。

斯特莱克站起来,把纸箱搬回里间办公室的角落,然后回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这是什么?”看到办公桌上有张复印的报纸,他问。

“给你看的。”罗宾底气不足地回答,“你说你很高兴看到那篇关于埃文·达菲尔德的报道……我想你可能也会对这篇报道感兴趣,要是你还没看过的话。”

这是一张边缘裁剪得非常整齐的剪报,内容是对弗雷迪·贝斯蒂吉的报道,来自前一天的《标准晚报》。

“太好了。我要去跟他老婆吃午饭,正好可以带着路上看。”

“马上就要变成前妻了。”罗宾说,“事情的经过都写在这篇报道里。贝斯蒂吉先生在感情方面不太幸运。”

“根据沃德尔对我说的话,他不太讨人喜欢。”斯特莱克说。

“你是怎么找到那个警察的?”对于案子,罗宾无法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她渴望知道更多关于调查过程和进展的情况。

“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斯特莱克回答,“那朋友是我在阿富汗时认识的,他是个警察,当时被伦敦警察厅派往国防义勇军工作。”

“你去过阿富汗?”

“是啊。”斯特莱克穿着大衣回答道,嘴里叼着折叠起来的剪报和邀请他参加生日聚会的请帖。

“你在阿富汗做什么?”

“调查一起阵亡事件。”斯特莱克回答,“我是宪兵。”

“噢。”

斯特莱克是宪兵,并非马修以为的江湖骗子或废物。

“你为什么离开部队呢?”

“负伤了。”斯特莱克回答。

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威尔逊自己受过伤,但面对罗宾,他觉得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罗宾肯定会一脸震惊。他不需要罗宾的同情。

“别忘了给彼得·吉莱斯皮打电话。”罗宾提醒朝门外走去的斯特莱克。

坐地铁前往邦德街途中,斯特莱克看了罗宾给他的那篇报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第一笔财富是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他父亲靠搞运输发了财。后来,弗雷迪·贝斯蒂吉制作了许多部高度商业化的电影。这些电影虽然遭到严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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