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俩并不是什么该死的好姐妹。她嘴里没有一句实话,那个骗人的婊子。”
“她骗你什么了?”斯特莱克问。
“他妈的什么都骗!我觉得她说兰德里买给她的那些东西,有一半是她偷来的。”
“哎呀,行了,卡里亚娜。”谢顶男人和蔼地说,“她俩以前是朋友。”谢顶男人告诉斯特莱克,“兰德里经常坐自己的车来这里,接罗谢尔出去玩。”男人瞥了卡里亚娜一眼,继续说,“这使另一个人有点不高兴。”
“谁说的?我才没有呢!”卡里亚娜气冲冲地说,“兰德里就是个目中无人的臭婊子。长得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漂亮。”
“罗谢尔对我说过她有个姑姑,在基尔本。”谢顶男人说。
“但是她俩关系不好。”卡里亚娜说。
“你们知道她那个姑姑的名字或住址吗?”斯特莱克问,但那两人都摇了摇头,“那罗谢尔姓什么呢?”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卡里亚娜?对于来这里的人,我们一般只知道他们的教名。”谢顶男人对斯特莱克说。
从那两人口中再也问不出什么来,除了两个多月前罗谢尔离开了收容所。谢顶男人知道罗谢尔有段时间在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但他不知道罗谢尔是否还在那里就诊。
“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吃很多药。”
“卢拉死的时候,她一点都不难过。”卡里亚娜突然插嘴道,“她一点都不在乎。”
两个男人都看着卡里亚娜。卡里亚娜耸了耸肩,好像只是说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真相似的。
“对了,要是再见到罗谢尔,你们告诉她我在找她,让她打电话给我,行吗?”
斯特莱克给那两人各递了一张名片,然后趁他们饶有兴致地看名片时,迅速把手伸进铁栅栏底部的小窗口,一把抓过刚才那个女人看的《世界新闻报》,夹到腋下。接着他愉快地向那两人道别,离开收容所。
春日下午,阳光明媚。斯特莱克阔步朝哈默史密斯大桥走去。漆成绿色的大桥饰有华美的镀金饰面,在阳光下显得古色古香,非常好看。对岸岸边,一只天鹅顺着泰晤士河随波漂游。远远望去,对岸的办公楼和商厦似在一百英里之外。斯特莱克向右转弯,然后沿着河堤和一排矮房子之间的人行通道继续往前走。那排矮房子有些带阳台,有些爬满紫藤。
斯特莱克在“蓝锚”酒吧买了一品脱啤酒,然后坐到酒吧外面的木制长椅上,面朝泰晤士河,背对宝蓝色和白色相间的酒吧门面。他点上一根烟,把报纸翻到第四版。上面有张埃文·达菲尔德的彩色照片:低着头,单手拿一大束白色的鲜花,黑色大衣的下摆在身后随风飘舞。照片顶上有一条大字标题:达菲尔德探望临终的卢拉母亲。
报上所说之事平淡无奇,简直就像给照片配的说明文字。眼线、随风飘舞的长大衣、略带忧伤和恍惚的神情——达菲尔德的模样,就跟他参加已故女友的葬礼时差不多。照片底下的那几行印刷文字称他是:“忧伤的演员兼歌手埃文·达菲尔德”。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斯特莱克掏出手机,发现收到了陌生号码发来的一条短信。
请看一下《世界新闻报》,罗宾。
斯特莱克冲小小的显示屏笑了笑,然后把手机放回口袋。太阳照在他脑袋和肩膀上,暖洋洋的。海鸥在头顶上方盘旋、鸣叫。不赶着去什么地方,不赶着见什么人——阳光下,斯特莱克坐在木椅上,悠然地看起了报纸。
十
罗宾搭乘贝克鲁线地铁北行。正值上班高峰期,车厢里人贴人,拥挤不堪,活像沙丁鱼罐头。每个人都是一副愁眉苦脸、心事重重的模样,这是周一早上的典型画面。罗宾站在人群中间,身体随着行驶的列车摇摇晃晃。突然,她感觉到大衣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由于身边紧贴着个一身正装、口气很臭的男人,她毫不客气地用胳膊肘使劲抵住那人身上某个软绵绵的部位,才好不容易掏出手机。发现是斯特莱克发来的短消息,罗宾感到一阵兴奋,几乎就跟昨天在报上看到达菲尔德时一样。她把手机屏幕往下翻:
我出去了,钥匙放在厕所马桶的水箱背后,斯特莱克。
罗宾没有费力把手机放回大衣口袋,而是一直攥在手里,同时努力避开旁边那胖子臭烘烘的口气。列车轰鸣着穿越黑乎乎的隧道,轰隆隆,轰隆隆……罗宾不太高兴。昨天,她和马修去马修最喜欢的“风车”美食酒吧吃了个午饭,同行的还有马修大学时代的两个朋友。她看到旁边桌上摊着《世界新闻报》,登着埃文·达菲尔德的照片,于是不顾马修正说得起劲,随口编了个理由,跑到外面给斯特莱克发短信……
事后,马修责怪罗宾很没礼貌,那样急匆匆地跑出去,也不说一声是去干什么,显得神秘兮兮。
列车逐渐减速,旁边的胖子不断倒向罗宾。罗宾紧紧地攥着拉手,既觉得有点荒谬,又有点生马修和斯特莱克的气,尤其是斯特莱克。显然,对于卢拉·兰德里前男友的异常举动,斯特莱克并不当回事。
她七绕八转,经过仍然一片狼藉的施工路段,来到丹麦街。她照斯特莱克说的,费了好大劲从马桶水箱背后取出钥匙。她给弗雷迪·贝斯蒂吉的办公室打电话,结果又受了那个傲慢的姑娘一顿抢白——至此,罗宾彻底愤怒了。
与此同时,斯特莱克正经过皮卡迪利广场——这里见证了罗宾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但斯特莱克并不知情。这天上午,厄洛斯雕像前的台阶上到处都是从意大利来的十几岁孩子。斯特莱克经过圣詹姆斯教堂,朝格拉斯豪斯街走去。
斯特莱克没走多久,就看到了“军营”夜总会——从洛杉矶来的迪比·马克很喜欢这里,一下飞机就来待了几个小时。夜总会共有四层;看上去像是用混凝土浇筑之后就完事了,没刷任何涂料;名字是几个竖着排列的黑色大字,亮闪闪的,非常显眼。不出他所料,大门上方果然安装了监控器摄像头。斯特莱克估计那个摄像头的视野可以覆盖门前的大半条街。他绕着夜总会走了一圈,留心消防出口,并画了一幅粗略的地形图。
昨天夜里,斯特莱克又上网很长时间。他觉得自己完全弄清了迪比·马克和卢拉·兰德里的关系——迪比·马克曾公开表示喜欢卢拉·兰德里。这个说唱歌手曾在两张专辑的三首歌里提到兰德里,也曾在采访中说起兰德里是他的红颜知己和理想中的女友。很难判断这些话里到底有多少戏谑的成分——根据斯特莱克所看的全部采访记录,得考虑以下两点:首先,那个说唱歌手城府很深,而且非常狡黠。其次,每个采访者面对他时似乎都怀有敬畏之心。
迪比·马克是洛杉矶人,混过黑社会,曾因犯下与枪支毒品有关的罪行坐过牢。但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翁,除了唱歌之外还拥有几家效益可观的公司。唱片公司为他租了卢拉·兰德里楼下的公寓。毫无疑问,这个消息一泄露,媒体立刻变得——用罗宾的话说——非常“兴奋”。各种疯狂的猜测层出不穷:如果迪比·马克发现自己就住在梦中情人的楼下,可能会发生什么事呢。这一爆炸性的消息又会如何影响兰德里和达菲尔德之间不稳定的关系呢?一时间,众说纷纭,谣言四起,其间夹杂着许多无疑是假托双方朋友说的话:“他已经打电话给她,约她共进晚餐”、“他到伦敦时,她正在公寓准备聚会,为他接风洗尘”……迪比·马克要来伦敦,惹得各类评论家气急败坏,纷纷口诛笔伐,说两度犯罪、用音乐美化犯罪历史(那些评论家的原话)的迪比·马克真的要来英国了。但这些“杂音”几乎完全被上述的那些推测和谣言淹没。
斯特莱克觉得夜总会周围的几条街没什么可看了,便继续走一会儿,记下夜总会只准周五停车的街边停车点和附近其他场所的街边停车点——那些场所也安装了监控器。做完笔记后,斯特莱克为了犒劳自己,走进一家小餐馆,点了一杯茶和一份熏肉卷,边吃边看别人丢弃的《每日邮报》。
斯特莱克开始喝第二杯茶,并津津有味地看着一篇幸灾乐祸的报道:首相忘了话筒没关,大骂一位老年女性选民“老顽固”。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一周前斯特莱克巴不得摆脱那个临时工,没接她打来的电话,但今天他接了。
“喂,罗宾,你好吗?”
“一般。有几件事情要跟你说一下。”
“说吧。”斯特莱克掏出笔。
“艾莉森·克雷斯韦尔刚打来电话——她是约翰·布里斯托的秘书——说她在‘西普里亚尼’餐厅预订了明天下午一点的位置,到时候约翰·布里斯托会介绍你认识唐姿·贝斯蒂吉。”
“太好了!”
“我又给贝斯蒂吉的制片公司打了电话。他们开始烦了。说他正在洛杉矶。我又给他们说了一下,让他给你打电话。”
“很好。”
“还有,彼得·吉莱斯皮又打电话来了。”
“嗯哼。”
“他说有急事,请你尽快给他回电话。”
斯特莱克在想要不要直接叫罗宾打电话给吉莱斯皮,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好,我会给他回的。对了,你能把乌齐夜总会的地址用短信发给我吗?”
“知道了。”
“还有,查查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好像是叫盖伊·索梅?是时装设计师。”
“念‘居伊’。”罗宾说。
“什么?”
“他的教名,你念错了。要用法语的发音来念:‘居伊’。”
“哦,对。那个,你能查一下他的电话号码吗?”
“知道了。”
“问他愿不愿意跟我谈谈。给他留个言,告诉他我是谁,雇我的人是谁。”
“知道了。”
斯特莱克逐渐听出罗宾说话的口气冷冰冰的。想了一两秒钟后,他觉得自己知道了原因。
“对了,谢谢你昨天发短信给我。”斯特莱克说,“对不起,我没有回复。当时不方便给你回短信。你能打电话给奈杰尔·克莱门茨,约他见个面吗?他是达菲尔德的经纪人。”
不出所料,罗宾的气一下就消了。她的声音变得热情了许多——确切地说,热情到接近兴奋的程度。
“但是达菲尔德不可能跟这事有关,对吗?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嗯,呃,这得调查之后才能确定。”
斯特莱克故意给罗宾留下一个悬念,“对了,罗宾,要是恐吓信又来了——一般都是星期一来的……”
“嗯?”罗宾迫不及待地说。
“跟以前的放在一起。”斯特莱克说。
斯特莱克不敢确定——好像不太可能,罗宾看着一本正经——但他似乎听到罗宾挂电话时轻声骂了句“去你妈的”。
那天剩下的时间,斯特莱克马不停蹄地做了一些琐碎但必要的基础工作。罗宾把地址发过来后,他去了那天所去的第二家夜总会,这次是在南肯辛顿区。乌齐夜总会和“军营”夜总会截然不同:入口很不显眼,不知道的人会以为这是一处漂亮的私人住所。不过大门上方也安装了监控器。接着,斯特莱克坐公交车前往查尔斯街。他确信居伊·索梅就住在那条街上。到了居伊·索梅的住处后,他选了条估计是最近的路线,步行前往兰德里死前的住所。
到了傍晚,斯特莱克感到右腿疼得要命,于是买了三明治,边吃边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之后,他动身前往伦敦警察厅附近的“翎羽”酒吧,去见埃里克·沃德尔。
“翎羽”也是一家装饰成维多利亚风格的酒吧,只不过窗户是几乎从地面直到天花板的落地窗。窗外正对着一栋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灰色大楼,楼身饰有许多出自雅各布·爱泼斯坦之手的雕塑。离得最近的雕塑位于大楼大门上方,居高临下,正对着酒吧的落地窗:一个婴儿紧紧地抱着一位表情凶恶的女神,那婴儿是女神的儿子,身子往后扭成奇怪的姿势,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时间流逝,所有惊世骇俗的事物全都变得司空见惯。
酒吧里面,各种机器的声音叮叮当当,不绝于耳。红黄蓝三种颜色变幻莫测,闪耀不止。墙上挂着多台包着皮革护套的等离子电视,正在播放西布朗维奇对阵切尔西的比赛,但没有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艾米·怀恩豪斯富于节奏、类似呻吟的歌声。长长的吧台上方,米黄色的墙上,以喷绘的方式列着各种麦芽啤酒的名字。吧台对面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深色的木制台阶呈弧形,非常宽阔,边上的黄铜扶手闪闪发亮。
顾客很多,点东西需要排队。借排队的时间,斯特莱克打量了一下周围。到处都是男人,大部分头发剪得很短,像军人。不过,一张高桌边围站着三个姑娘。她们的皮肤晒成了橘红色,披着一头染过且烫得笔直的头发,穿着亮晶晶的紧身小短裙,踩着高跟鞋,毫无必要地不时变换着身体重心。酒吧里只有一个独自喝酒的顾客,年轻英俊,身穿皮夹克,坐在靠窗的高凳上,两眼盯着三个姑娘,从头到脚打量她们——那种眼神,一看就知道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对此,三个姑娘假装没有发觉。斯特莱克要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朝那个独饮客走去。
“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说道,走近沃德尔坐的桌子。沃德尔有一头令斯特莱克嫉妒的漂亮头发——绝对没人会叫沃德尔“阴毛头”。
“嗯,我想也是你。”警察跟斯特莱克握了握手,“安斯蒂斯说你是个大块头。”
斯特莱克拉过一张凳子。沃德尔开门见山地说:
“你给我带了什么东西?”
“上个月,就在伊灵百老汇附近发生了一起持刀捅人的命案。被捅的好像是叫利亚姆·耶茨?警方的线人,对吧?”
“是的,他脖子上挨了一刀。但我们已经知道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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