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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_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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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们不是专门处理家务女工应付不了的粗活的吗?”

“是的,但是总得有个限度啊,是不是啊?”其中一个埋怨道。

“总得有人做。”我说。

他们打扫了前厅,匆匆地推着拖把在地板上走了一圈。但是在厨房地板问题上,他们闹了罢工。“抱歉。”他们说着便走人了,始终保持着好脾气。

虽然大桌子、碗柜,还有椅子都被几十年的油垢粘在了地板上,薇拉和我还是把它们推出了厨房。我们把油毡撬起来:它可轻易撬不起来。这一层下头还有一层,而它们之间是半英寸厚的油腻和污垢。我们一共撬起了三层油毡。

然后薇拉得回家,处理自己家的麻烦了。

那个周末我擦洗了地板,清洗了墙壁和天花板,清空抽屉,把它们都狠狠地擦了一遍,还清理了一个裹在三十年灰泥之下的炉子。最后,这些无言的故事,这半辈子的碎屑,我装了好几塑料袋,带去市垃圾场扔了。

我在楼道里上上下下,有贝茨太太关注,她坐在她的小客厅里,喝着茶,时不时地招呼我也喝一杯。

“没有,我起码十年没有上去过了。”她说,“她得寸进尺,你要是给她一寸,接下来就是,给我煮杯茶,帮我拿这个拿那个。我差不多比她大十岁呢。我能不能问你是不是要当她的‘好邻居’?不是?”

她红润的老脸上露着苦恼、埋怨。“你把她的旧床垫撂在外面,谁都看得到。放在我的屋外——他们会以为……还有你的手,完全伸进了那垃圾和污垢……”

这也同样让她不舒服:这种脏活原不该我这样派头的淑女来干。

她给了我一把钥匙。我接过来,心里明白她给的超过了我原准备承担的。唉,我现在不抱有任何幻想了!每一条街上都有几个,也许十一二个老太太、老先生,或者勉强对付着过日子,或者突然没法勉强对付着过日子了;他们梦想着不在身边的女儿、儿子、孙子辈能来照顾他们,任何靠近他们的人都必须小心,小心!因为那是一个可怕的真空地带,你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吸进去了。不,我不会再次把自己置于这种境地,不会重蹈和莫迪——世上只有一个朋友的莫迪——那样的覆辙。

我每次去探访,只待几分钟。因为我无法归入她们知道的任何类别,无法解释,所以她们认定我是反复无常、一时冲动而大发善心。我的主要麻烦在于不能让莫迪知道我还去探望别人,因为这是一种背叛。伊莉莎·贝茨,安妮·里夫斯,就住在莫迪附近。

如果我给安妮带礼物,我就得给伊莉莎也带一件,因为我上楼要经过伊莉莎家,她看着呢。伊莉莎以前给人帮佣,知道什么是好东西,总能设法弄到手,因此,我想,她算是证明了“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7]”。我给她带高级烘焙店烤的面包,一本新的浪漫小说,某个牌子的瑞士巧克力,点缀着绿色羊齿的贞洁白玫瑰。安妮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认为英国的产品是最棒的,于是我给她带甜泥巴似的巧克力,专门为老太太酿制的一种味道恶心的酒,漂亮的扎着缎带的小花。

安妮·里夫斯住了六个星期的院。她弄伤了一条腿,但是,虽然他们告诉她已经可以正常行走了,她还是撑着助行架,不肯好好走路。她现在像个囚徒似的关在那顶楼房间里,一定得有人给她倒便桶,还需要送餐、家务女工、护士。

伊莉莎·贝茨一点都不喜欢安妮·里夫斯,对她的行为很是不屑——嗯,没错,伊莉莎·贝茨知道她都在干些什么:她任性放纵自己,一人坐在楼上喝酒,任由家里污垢堆积,到最后伊莉莎都觉得坐在那儿就能听到墙壁里有虫子在爬,有老鼠在蹿。“我可不像她。”伊莉莎斩钉截铁地对我说,微微抽了抽鼻子,像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教会人士。

“我可不像她。”安妮说,她的意思是伊莉莎惺惺作态,她丈夫去世前,她对宗教啊教堂啊一点兴趣都没有,而现在,你看看她。

安妮渴望和伊莉莎做朋友。而伊莉莎多年来从不搭理楼上那个飞快堕落的女人;这个女人根本用不着助行架,却偏要撑着一个,走得笨重;这个女人每天兴师动众,搞一帮社工来照顾她。她们称呼对方为贝茨太太、里夫斯太太。她们在这同一栋楼里做了四十年的邻居了。

社会福利中心的人在试图给安妮做“康复训练”。仅仅几周前,我对这项计划的邀约还会嗤之以鼻,甚至会大喊“但这很残忍!”不过如今我见识了伊莉莎的生活,明白为什么这些照顾老人方面的专家要坚决同老年性怠惰做斗争,哪怕这是出现在九十岁或者更大年纪的老头、老太身上。

我开始喜欢上伊莉莎了,还要加上对她的钦羡。如果我九十岁的时候还能那样!我们都这样高呼,觉得前头敌人的威胁没那么大了。

伊莉莎·贝茨的一天

她八点左右醒过来,她的卧室在宽敞的前厅,以前她就和丈夫一起睡在这里的大双人床上。不过现在她有一张不错的单人床,床边是床头柜,还有一个小电暖炉。她喜欢窝在床上读书,一般读浪漫小说。屋里摆着的是老式家具:又是这样,“古董”同一文不值的东西混搭。屋里很冷,不过她已经习惯了,上床时裹着大披肩,灌上几个热水袋。

她给自己做了顿真正的早餐,因为很早以前她就明白了饮食不该马虎这个道理,她这么说。然后她清扫整理某一间房间,不过没有以前打扫得那么彻底。十一点左右她给自己泡了咖啡。她有许多朋友,也许哪一个会来串门。她有一个特别的朋友,这个女人住在对门,比她年轻不少,七十来岁,“样子比实际上年轻许多”,戴花哨的帽子,穿漂亮的衣服。她对于伊莉莎来说是一剂良药,经常送自己做的食物过来,或者拉着伊莉莎出去看场电影。每天,伊莉莎都会去午餐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社会福利局给老人们办的。餐后伊莉莎有时会细细地评价这餐饭,比方说肉煮过头了,芽甘蓝太硬了,或者大米布丁里的肉豆蔻放得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她以前给一家人做过厨娘。不久前,午餐之后她还会在那儿多待上一两个小时,做些“活儿”:老人们做日历,画圣诞卡,做各种小活计,有的做得非常好,因为他们用上积累了一辈子的技艺。不过现在,伊莉莎说,她觉得自己得悠着点儿了,自己没有以前那么健壮了。吃过午餐,她喝一杯茶,聊一会儿天,她和一个,或者两个,或者三个朋友一起去逛街买东西。这些就是我以前根本看不见的老太太们,但自从认识莫迪之后,我就能看到她们在大街小巷慢吞吞地走着,挽着包,提着篮子——我以前猜不到她们之间的伙伴情谊,她们生活中的乐趣,她们的欢乐愉快。很明显,她们热爱购物;而至于她们这天到底去哪家店、不去哪家店,这全看她们的情绪,那情绪复杂、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潮涨潮落。那个印度人的店脏兮兮的,不过昨天有人看到他打扫店铺了,那她们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她们这个星期会去超市,因为那里新来了一个笑容可掬的姑娘,会帮她们把东西放进篮子里。五金店里的那个人那天对她们中的一个语气不善,接下来几周,有五六个人的生意他是别想做了,尽管不一定会是永远都做不了。这些对她们来说,比便宜品牌的饼干,或者针对退休老人减价的黄油来说更要紧。购物完毕,伊莉莎带其中一个朋友回家喝茶,或者去她们那儿喝茶。回到家以后,她在厨房窗边坐下歇一会儿,在窗边她能看到外面一根根晾衣绳上的衣服,有风的时候这些衣服会在空中翩翩起舞。她还会低头看丛林般茂盛的花园,记起那里的丁香是三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栽的,还有现在杂草丛生的那个角落,当初美得像幅画似的。

我发现,她有些害怕黄昏时分。有一次,路过她家去看安妮时,我看到她双手托腮,而我向她打招呼,说“啊,伊莉莎,晚上好!”时,她转过脸去——我有些担心,走进她屋里,她指了指另一把木椅,我坐了下来。

“是这样的,”她说,“你应该保持忙碌,因为如果你闲下来,等着你的就是痴呆啦……”然后她擦了擦眼睛,努力笑了笑。

然后,出乎我意料,她把帽子又戴了起来。

“伊莉莎,你不是要出门吧?你不该休息休息吗?”

“不,不行。我情绪低沉的时候,得四处走动……”于是她又出门去了,薄暮中,一个勇敢的小个子那矮胖的身影慢吞吞地绕着街区走着。

她在晚饭上不怎么费功夫,也许是一块蛋糕,也许是一盘沙拉。晚餐后,对门的那个朋友经常来串门,或者她会独自坐在那儿听收音机。她不喜欢电视。她的晚上就是这样度过的,然后上床睡觉,她睡得很迟,常常过了午夜才去睡。

春天到深秋的这段时间里,她每周会参加两三次大巴出游,去名胜古迹或是风景区玩,这些出行要么是社会福利部门组织的,要么是她去的那两家教堂之一安排的。伊莉莎是虔诚的教徒。她是个浸会教徒,不过她也上英国国教教堂。她礼拜天上两次教堂,早晚各一次,参加教堂组织的茶会,义卖会,还有废旧杂货的廉价拍卖会,去做关于在印度和非洲传教工作的讲座。她不断参加婚礼和洗礼。

她问我是做什么的,我告诉她了,稍稍轻描淡写了一点。她都懂,因为她以前在位高权重的人那儿干过活,她问了我各种我自己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比方说:不要孩子,做一份也许该养家的男人做的工作,我觉得这样对不对?她还喜欢谈时尚,不是她半世纪前穿过的衣服,而是她在街上看到的年轻姑娘们的时髦打扮,她说那打扮惹她笑,看上去真疯狂,姑娘们看上去好像过得开心极了。她喜欢看她们,但是她会想,从来买不起新衣服,只能去当铺里看,拣适合自己尺寸的有啥是啥,这样的滋味她们懂不懂。

这是因为她可怜的母亲有一天突然被丈夫抛弃了。他走了,从此杳无音信。她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两个女孩,一个男孩。那个男孩,伊莉莎说,什么都不会做,生来就是懒骨头,永远不肯去干点活来贴补家用,他十四岁的时候也离开了家,从此连一张圣诞卡片都没寄回来过。伊莉莎的母亲为了一对姐妹工作。周一到周五,街角的当铺里有她们的铺盖,经常还有她们的衣服,周五的时候又把这些东西赎回去。开当铺的那个女人会把一件好外套,或者一双她知道合脚的鞋子给两个姑娘留着。她会说:“喏,如果到时候那个可怜的家伙没法按时把它赎回去的话,第一个有机会拿的就是你们。”

有一天晚上伊莉莎拿出一张老明信片,大概是一战时期的,上面是一个衣着褴褛、光着脚丫的小女孩,一个孤儿。我端详着,心想真浪漫,因为那幅图抹掉了事实的严酷,用如此浪漫的方式表现这个可怜的姑娘。我正想着,伊莉莎开口了:“那个姑娘就是我——不是,我的意思是,我那时就是这个样子。十二岁的时候,我给绅士们擦洗台阶,赚一便士。我没鞋穿,我的脚也是这样冻得青一块紫一块……那真是邪恶的时代,”伊莉莎说,“邪恶。可是我又似乎记得我们挺快乐。我能记得我们姐妹两人常常笑啊唱啊的,尽管我们常常饿肚子。还有我可怜的小母亲,因为应付不过来而哭泣……”

伊莉莎虽然不喜欢电视,却会走过街去看《楼上,楼下》这部电视剧。这让我生气;但是我又自问,那我为什么要写浪漫小说呢?真相让人难以忍受,但唯此而已,岂有他哉!

《仁慈的女士》!

我突然意识到,赫米奥娜·惠特菲尔德以及她那帮人(不论男女),薇拉,还有我,我们其实都是维多利亚时代女慈善家的后裔,继承了人家的衣钵。

我的新浪漫小说是这样的:

我的女主人公不是个有爵贵妇,而是伦敦一个富裕男人的妻子。她住在贝斯沃特区,在一栋离女王大道不远的房子里。她有五个孩子,是一个慈母,一颗心都扑在孩子们身上。她的丈夫倒不残暴无情,但是迟钝麻木。实话实说,我描述他的语言是从一封信上偷来的,那封信登在言辞恶毒的女权运动报上,是以前菲丽丝留在我办公桌上的。他不懂她的微妙。他有一个情妇,养在麦达维尔区,这让我们的女主人公很是松了口气。至于她,她忙着探望穷人,有许多这样的人要她照顾。她的丈夫对些活动没有怨言,因为这样她就没空琢磨他的心思。每天她都奔波在外,穿着她简单却漂亮的衣服,有一个可爱的小女仆陪同,帮她端着盛有汤和营养布丁的器皿。

当然了,我可不允许她照看的这些病人和老人夹生难伺候(尽管有一个老先生,身上还有克里米亚战争中留下的伤疤,她形容这个老先生时会不以为然地微微一笑,说他别扭)。不像莫迪,他们谁也不大叫大嚷,乱发脾气;也不会在人家去探望他们的时候,一两个小时里只来回重复同样的十句或十二句话,好像根本不知道同样的话你已经听他们说过上百次啦;也不会愁眉苦脸,郁郁寡欢。不,他们也许身陷赤贫,不知上哪儿找下一口粗茶淡饭,(除了仁慈的女士带来的东西以外)靠茶水、人造黄油、面包和土豆过日子;他们也许没有足够的煤炭,身边有恶劣或者暴虐的丈夫,或者是得了肺结核或产褥热而奄奄一息的妻子,但他们一直是大气、有风度的好人。他们和玛格丽特·安斯特拉瑟因为能真正欣赏彼此的优点,建立了美好的友谊。玛格丽特·安绝对没有忧郁症,不无精打采,不动不动就要晕倒,我不允许提及现实中这类可怜女人常有的这些身心失调的症状。因为她不让自己变得无聊,无聊是一个人会背痛或者偏头痛,因此在沙发上一躺就是几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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