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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_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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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我在考虑要不要写一本论著,叫《无聊感对于艺术的贡献》。就拿海达·加布勒[8]做例子,她奇怪的行为举止源于她令人发疯的无聊。)不,玛格丽特·安没有这些毛病,唯一困扰她的是自己对于一位年轻医生的暗恋,她常在这些穷人家碰上这位医生,他也爱她。但是他有一个麻烦的、长期患病的妻子。这两个高尚的灵魂自然根本不会想到要逾规。他们在垂危病人的卧榻、病榻边相见,齐心协力减轻病人的痛苦,他们的目光偶尔会相遇,无言的歌,甚至有时眼里莹莹有泪,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真是一堆陈词滥调!和《楼上,楼下》挺像,而我特爱这类东西,我们大家都一样。

但是我为此查找的资料(大量资料),让我对这些默默无闻的女英雄们,这些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慈善家们,生出由衷的敬佩和尊重。当时她们十有八九(说真的,我们又怎么知道?)受丈夫的管制,如今又遭人鄙视。真是可惜,她们对于自己做的事一般保持沉默,人们经常写她们的事迹,但她们从来不自己站出来说话。她们一定是一群生性坚强的人,杰克·伦敦、狄更斯和梅休[9]知道贫穷的滋味,他们短暂地涉足贫困,攒足了素材就抽身,而这样的贫困,她们却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辛努力而得以知晓。当我想到她们那时去那些人家的情形,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那一切多可怕,十足的可怕,破败、寒冷、压抑、肮脏,筋疲力尽的妇女,患佝偻病的孩童,遭受粗暴对待的男人——不,不,我不说下去了。但是有一件事我很清楚,那就是和这些人比起来,莫迪、安妮,还有伊莉莎,简直是富足、幸福。

看着来帮忙的社工们进进出出,安妮会说:“我在想我可怜的老妈妈,这些她都没享受过。”

“那她怎么办,谁来照顾她?”

“她照顾她自己。”

“她身体好吗?”

“她手抖,经常失手打了杯子、碟子。她跌了一跤,摔坏了股骨,她就推着一把椅子走路,好撑住自己。我们有时给她带点食物啊烈性啤酒什么的。”

“那她是一个人住吗?”

“她一个人住——好多年。她活了七十岁。我比她厉害,是吧?多了十多年呢!”

我很清楚,关于伊莉莎的生活,我从伊莉莎那儿听来的那些不全是事实,也许和事实一点边都沾不上;我赞扬她,就像我会赞扬一个好故事的作者一样。那些炎热的漫漫夏日,从来没有一丝阴云!和丈夫的那些出游!那些公园里的野餐!那些圣诞节!那帮友爱的好朋友们,总是聚会,从来没翻过脸!

偶尔,帐幔会掀起,哦,只是片刻。可怜的伊莉莎,她喜欢批评人,满脑子道德规范,无法理解这个女人怎么能做那种事,或者那个怎么能做这种事。报纸上登了一则新闻,说一个年纪不小的妇女为了一个青年男子而抛弃了自己的丈夫,这则新闻让她生了好几天气。真龌龊,她说,龌龊。然后,她换了口吻,轻快、匆忙、做梦似的声音:要是现在我也可以离开,我可以离开他,甩了……

我基本确定,这里又是一例,她想甩了的是性生活……

伊莉莎没有生过孩子。她想要孩子。

她有没有去找医生问过?

“哦,去过,我去过,他说我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应该叫我的丈夫来看看。”

“我猜,他不肯?”

“哦,你不能叫他做这种事,他根本不会同意。”她提高声音,“不,不,要知道,贝茨先生知道自己的权利……”

楼下,伊莉莎,我们大家的榜样……

楼上,可悲的安妮·里夫斯。

薇拉·罗杰斯和我共进午餐,匆忙得很,就挤出了半个小时。

我对薇拉说:“我感兴趣的是这个:安妮是什么时候做的决定,要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都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做了决定。”

“哦,不,根本不是这样的。伊莉莎一直就是这样的,安妮一直就是这样的!”

“真是个悲观主义者。那我们根本不会变咯?”

“对!看看莫迪·福勒!要我说,她以前就一直是这样。最近我遇到了一个二十年没见的表亲——什么都没变,说话方式没变,习惯也一点没变。”

“好家伙,薇拉,你弄得人真想跳崖!”

“我可一点都看不出来。不,人一辈子都是一个样。”

“那你为什么在安妮身上费这么大劲儿?”

“你算问住我了。我觉得她不会变。这种情况我以前遇到过,她已经决定放弃了。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再努力一阵子吧,到时我们就会知道自己已经尽了力了。”

我们“拯救”安妮的计划可谓深思熟虑,富于人情味。这是个被人抛弃了的老太太,没有朋友,虽有家人,但是他们觉得她这个样子只是个负担,是桩丑事,不理会她的恳求。她的记性越来越糟,五分钟前说的话都记不住,不过久远的往事倒还记得清楚;她一生的习惯、一直用来支持自己的东西都日渐凋萎,她一脚踩下去,以为还是坚实的陆地,结果却摇晃不稳……而她,坐在椅子里,突然周围环绕着笑脸和好心肠,这些人知道如何让一切都恢复正常。

看看伊莉莎·贝茨吧——大家都这样喊。看她有那么多朋友,去旅游过那么多次,总是在外面玩……但是安妮不肯好好走路,不肯出门,不肯重新开始真正的生活。“等夏天来了再说吧。”她说。

因为伊莉莎·贝茨,我意识到有多少出游活动、短程旅行、义卖会、聚会、集会等莫迪应该享受,却没有享受。我仔细考虑了这事。我给薇拉打了电话,一明白我想请她干什么,她的口气立即变得职业和圆滑起来。

“你在说什么?”我终于问,“你的意思是,让莫迪·福勒尝试新生活没什么意义,因为她现在这样的良好状态维持不了多久?”

“呃,现在这的确算是个奇迹了,不是吗?她那个病一定是已经拖了好几年了,她现在还挺着,但是……”

一个星期六,我去莫迪家,给她带了些我从阿姆斯特丹带回来的樱桃甜酒,我去那里参加了春季服装展。和伊莉莎一样,莫迪知道什么是最好的,也喜欢最好的。我们对坐着喝酒,屋里一股樱桃香。窗上的帘子放下来了,外面下着细细的春雨,雨水从破旧的排水沟往下滴,弄出不少动静。她不让希腊人请来的工人修那排水沟。

“莫迪,我想问你个问题,又不想你生我的气。”

“那看来这不是件好事咯?”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从不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那些去乡间的旅行?你有没有参加过他们的假日计划?还有午餐中心?他们有好多这种活动……”

她坐在那儿,一只手遮着脸,手上沾满了煤灰。早上她打扫了烟囱。失火:她告诉我她会做关于失火的噩梦。“我完全可能会死在这床上,”她说,“不知不觉地就被烟闷死了。”

她回答:“我一向不与人来往,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

“我忍不住会想到那些你本可以度过的美好时光。”

“我有没有和你说过一次圣诞聚会?那是我认识你之前的事了。警察局办了一个聚会。我爬上台,跳了舞。我把衬裙露出来了,他们大概不太高兴。”

我想象着,莫迪掀起厚厚的黑裙子,露出脏兮兮的衬裤,喝得有点醉了,玩得开心。

“我觉得不是那个。”我说。

“那他们为什么没有再请我去?哦,别费劲了,反正我现在也不高兴去了。”

“还有这些教堂组织的活动呢。你以前上教堂的,不是吗?”

“我去过的。我去参加过一次茶会,后来又去了一次,因为教区牧师说我对他们不公平。我坐在角落里,喝我的茶,他们那些人,连句欢迎都不说,自己聊自己的天,当我不存在呢。”

“你认识伊莉莎·贝茨吗?”

“贝茨太太?嗯,我认识她。”

“然后呢?”

“我认识她,可我就一定要喜欢她吗?你的意思是,我们年龄差不多,所以就该坐在一起嚼舌头。她年轻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喜欢她,这点我确定。她结了婚以后我也不喜欢她,她可让她那可怜的男人够受的,他都没法管那家叫自己家。那以后她的事我知道的,我都不喜欢,她一直是独自就没法过,身边总是有十来个女人,叽叽喳喳,叽里咕噜。所以,我为什么现在要喜欢她,喜欢到和她一起吃饭、一同喝茶的地步?我从来都只喜欢和一个朋友待在一起,不喜欢一群人因为无处可去而聚作一堆。”

“我只是觉得那样你的日子可能会好过一点。”

“伊莉莎·贝茨嫌我不够档次。过去二十年来都没够过。哦,我不是说我不喜欢偶尔出去一趟,有的时候教堂组织杂货义卖,我也会去,我找找有没有围巾或是好靴子,但是教堂那些女人根本不搭理我,就跟我不在场似的。”

“不如你再和我去公园?或者我带你去河上坐一次船?为什么不呢?马上就是夏天啦。”

“有你来和我坐坐,我现在这样就很高兴了。我回想在玫瑰园过的那个下午,这就足够了。”

“你真固执,莫迪。”

“我还是要我行我素,拜托啦!”

乔伊丝离开几周后,早上五点,她打来一个电话。

“你生病了?”我脱口而出;好像我已经从心里的什么地方把她给勾销了似的。

“没有,我该生病吗?”

“一大早打电话来。”

“我刚要上床呢。哦,是了,时差。”

“没事,反正我刚好起来准备工作。”

“好简娜,老伙计,”乔伊丝说,这是种含糊的新口吻,并且是嘲讽的。

“啊,乔伊丝,你喝醉了吗?”

“你绝对是没醉!”

“你打电话来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你的近况?公寓?丈夫?孩子?工作?”

“才不是呢。我心里想,简娜怎么样了,我的老伙计简娜怎么样了?所以说,你怎么样?还有那个老太怎么样了?”

我说:“据我所知,他们怀疑她得了癌症。”

“祝贺你。”乔伊丝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癌症。到处是癌症。唉,我可不觉得它比别的病更糟。你觉得呢?我的意思是,肺结核、脑膜炎、多发性硬化……”于是乔伊丝接着报了一大串疾病名称,我坐在那儿想,她不可能醉成那样。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在装醉。没过多久,她就谈起疾病如何逐渐被淘汰了。她古怪的措辞。“你读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他们大批大批地死于一些我们如今根本没有的疾病。比方说白喉。比方说猩红热。这么说来,还有肺结核。”

我们就这样又聊了半个多小时。最终我说:“乔伊丝,这通电话可要破你一笔财呢。”

“的确是。好简娜,老伙计。所有的东西都要钱?”

“嗯,是的,我的经验是这样。”

“那是因为你把它当作了你的经验。”然后她就挂了电话。

没过几天她又打电话来了。早上五点。

“我喜欢想象你在那边一直不停地工作,我的老伙计,而我在这里的聚会上瞎混……”

“我写了一本浪漫小说,”我告诉她,“你是我第一个告知这消息的人。他们喜欢这本书。”

“浪漫……很好。比方说我,就从来没有得到足够的浪漫。我回头看看,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一直工作得太辛苦,一点乐趣都没有。你回头看也是这样的,简娜。很显然。”

“我现在很开心。”

久久,久久的沉默。

“别和我说这个,因为我不会相信的。”

“写这种浪漫小说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已经开始写另一本了。《仁慈的女士》,你喜欢这名字吗?”

“仁慈。这个词我现在懂了。关于美国女性性格,我抓到了一条重要线索。仁慈心。这是从《白雪公主》来的。一代又一代的美国姑娘看《白雪公主》,学她的样……仁慈大方地对待这个人,那个人,一个又一个人……”

“我也很喜欢写严肃文章。”

“你肯定是工作得太辛苦了,不会给自己找乐趣了。”

“胡说。正是因为我这么努力工作,我才觉得是享受。而且我还享受和那些老太太在一起的时间。我享受那个世界,那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我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有那么一个世界存在。”

“真有你的。”

又是乔伊丝。“又开派对了?”我问。

她回答:“在这里,人们就只做这一件事。”

我总是问她穿的是什么,好想象她的样子,而她总是回答,和其他人穿的一样。

她说美国人是地球上最行动一致的人,就算他们叛逆,也是成群结队地叛逆,衣服也穿得和其他叛逆们一样。她的风格已经被批评过了好几次。她以为是因为她真的年龄大了,不适合那个风格了。但不是这样的,美国人严厉地质问她为什么英国人“总是看上去像吉卜赛似的”。这是我们浪漫狂野的本性,她回答,但还是舍弃了自己的风格,剪了头发,现在有一衣橱剪裁合身的长裤、衬衫、套衫以及式样各异的短礼服。她说,当你走进一个屋子,在场的所有的人都要把你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确保你没有出格。

她现在过得快活,因为人就该这样。她的丈夫也过得快活:他又交了个新女友,那人还正巧是乔伊丝的同事。我的老天啊!乔伊丝对我大呼。她那里是凌晨一点、两点、三点,她正要上床,而我这边则正在一杯一杯地喝清晨的咖啡。乔伊丝感叹,想想我离开前经历的痛苦,真是荒唐!这里,一旦夫妇中有一个觉得在这段婚姻里不快活了,那说断就断,一秒钟都不拖。

孩子们也过得快活,觉得自己的故乡落后而蛮荒,因为我们穷,没有塞得那么满的冰箱。

杂志社发展出了新事物:政治。

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它当真。我想,大概……是真的吧。社里有一种新的气氛,我不喜欢,当然,我年纪大了,不喜欢变化,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一开始很宽容。屈尊俯就?可是我觉得他们才是屈尊俯就。革命不对我的胃口,但我生命中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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