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他的感受,我无疑根本没有加以考虑。到弗莱迪去世为止,我可曾问过自己他有什么感想?然而,我真是样样都能干!我清楚地记得,度完蜜月后,我步履轻盈地回来上班,把一项工作干净利落地完成时的那种满足感!我完成了一项任务,办得妥帖稳当,一切都井井有条!
今天早上我醒得很早,心里很难过,我不该觉得奇怪。我躺在床上,仔仔细细观察我精致的房间,这间简洁雅致的屋子。这房间哪儿不对劲了?没什么不对劲!我喜爱这个房间,能在里头感受到自我。可理查德说他在这房间里看不到我的存在,所以不得不到窗外去看天气,去看自然!真是开玩笑!当然了,那说明了他的种种问题,和我毫不相干。
今天早上天气很好。我步行到超市,为接下来几天采购食物,也把凯特的需求考虑在内。我刚把所有东西都放好,这时候电话铃响了。不,不是理查德,而是安妮·里夫斯的一个邻居,说安妮的家务帮手[16]病了,楼上的太太又不在,问我能不能去看看她。
倒不是我很久没去看望安妮了。不论晴雨,我还是每周去两到三次,给她带去鲜花或蛋糕,和她坐上个把钟头,但是我做起这件事,就像—我想说的是—就像定期去洗牙一样。自从生活里有了理查德以后,近来有三四回我都是说了要去最后却没去。今天下午,我在街角买了矮郁金香,粉色的,配上几枝满天星,因为她喜欢迷你的、漂亮的品种。接着,我没有沿街往北走进“我的”这条街道,而是拐了个弯,再拐一个弯,到了安妮住的街道。走进她家门,就进入了穷人、老人、病人的世界,我一度都不知道有这样的世界存在;还有那些帮忙照料他们的义工、家务帮手、好邻居[17]、来访教友。这个世界迥然不同于我的世界—我的世界里尽是那些能够保持生活平衡的人,这些人不会预计到(因为那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儿)绊倒、摔跟头然后发现自己躺在某个房间里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一直要靠别人来探望、等着别人带来食物,以及道义上的支持才能活下去;在我们这个世界,不到不得已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人愿意去想那样的事情。如果我决定抛弃安妮,不在街角拐那么个弯再拐一个弯到她住的街道,我就会漠然走过那数百万人困顿挣扎着生活的地方,很快便会忘记有这么一个世界存在。
事实上,过去两周我因为理查德而压根儿没有去安妮那里。我想过,哦,没事,楼上那个爱尔兰太太在呢,还有,别担心,家务帮手会……我发现自己还想着,其实我永远都不用去,没人会怪我,可能即便安妮本人也不会怪我,她看着这么多人匆匆进入她的生活,脸上挂着笑容,然后又永远消失了,就像家务帮手和好邻居以及社工都来来去去一样,她可能只会狠狠抱怨一阵子。她自己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呢,哦,你可别说!
“珍妮特在哪儿?”她可能会诉苦,说的是某个家务帮手本来连续几个月每天都来的,到后来不来了。“哦,你说的是珍妮特·柯林斯?她已经被调到帕丁顿的老年医学中心了,她没告诉你吗?”
遭到辱骂和伤害的,是定期前来看望坏脾气老人的这些人,我甚至已经能做到不把这一事实放在心上:我几乎天天来看安妮的时候,她待我像是对待敌人一样。但是,等一个星期以后我再来,她却笑脸相迎,甚至可以说客气拘礼,因为她怕我可能再也不来了。实际上我可以根据安妮挑剔、指责和发火的状况,来判断我和她所达到的亲密程度。
她家的钥匙就挨着我自己家钥匙挂在我的钥匙圈上。今天,到她家门口,我拿钥匙开门时尽可能动静大一些,免得吓到她,而且我已经做好了遭到苛责和挖苦的准备。她身体往前倾,都伸到椅子外了。由于视力越来越差,她眯起眼睛仔细瞅瞅我。“这回是谁啊?”她问道。然后看到我表达愧疚之情的花束,看到我安抚求和的笑容,她说:“哦,是你啊。”然后舒了一口气—她把坏脾气收敛了起来,要是我之前两三天都在这里的话,那坏脾气就会冲着我劈头盖脸来了。“哦,真是稀客啊。”她慈祥地说,变成了一个讨人喜欢的老家伙。眼前的她不是真正的安妮,不是那种就算我们注意到了也不会多看她两眼的人,而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太太,她充分调动自己的种种回忆、表现和经历,希望向所有这些值得尊敬的良师益友展现出自己温和快乐、无懈可击的性格特质。
我给我们俩沏了茶,摆好蛋糕,把花插在果酱罐里,然后坐到一张小凳子上,紧挨着封闭式壁炉。我很紧张,等着她语气苛责又尖刻地说:“最近很忙,是吧?”
但我从她脸上看得出,她一直多么害怕我再也不来了。“从你上次来到现在多久了?”她小心翼翼地问,是真的不记得了。
“两个礼拜,”我说,“不对,是两个礼拜又一天。”我总是给她最准确的信息,希望能控制住她日益迟钝糊涂的思维。
“我一直坐在这儿。”她说,又停了下来,从肢体动作看得出她在压制发脾气的那股冲动。她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苦恼的眼神投到一边,故意不看我。
“感觉已经很久了。”她温和地说,但是语气冷淡。
说来奇怪,但现在安妮认识的人中,数我跟她认识时间最久。从我结识她到现在已经五年多了。五年来,她都坐在椅子上,待在房间里,动得越来越少,而我却整个伦敦遍地跑,天天出入办公室,为《莉莉丝》赶赴了上千次午宴晚宴;去过京都的时装秀场,还有马德里、巴塞罗那和阿姆斯特丹,实际上,几乎所有欧洲城市都跑遍了;和吉尔游览过萨默塞特和多塞特[18],自己到冰岛旅游,因为我对冰岛本身很感兴趣,更何况那里还独具前沿时尚。我一个人在伦敦城里城外度过了无数欢乐时光,逛我的百货商店,玩我的摸彩游戏,去我的私人剧院,最近还谈着恋爱—我想不出还能用别的什么词,听上去显得颇为荒唐,不成体统;我来来回回里里外外走遍了伦敦,兴致高昂,血管里的血液像香槟酒一样滋滋冒泡。与此同时,老安妮一直坐在这把椅子上。
今天我发现她很苦恼,想找出点什么来,可她试图拐弯抹角地转到别的话题上。
问题出在她的记性上:她能记住的事情越来越少。她不愿意承认她记忆的地图在日渐模糊消散,还是不久前的记忆。事实上,她的记忆和我恰好相反。她十岁、十八岁、三十岁、四十岁时候是什么样子,那些记忆全都还在;她当时的感受和需求、拥有什么、没得到什么、穿的衣服、吃的东西、男朋友们、死去的丈夫,所有这一切细节都还历历在目,但她记不清昨天家务帮手来过没有。她滔滔不绝地讲起家务帮手,而我坐在那里喝着茶,心想自己的记忆好像是身后一条宽阔而忙碌拥挤的路,然后很快路就开始缩小变窄,路上的行人也逐渐稀疏,倒退到我二十岁就破碎斑驳,最后变成小小一块,往往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消失不见,除了记得很清楚的几个童年场景,多数和我姐姐乔姬有关。
家务帮手……她没完没了地讲着家务帮手莫琳。麻烦就在于,安妮老是抱怨,她是个怨妇,一旦她开口,听的人就得把她当耳边风,所以我左耳进右耳出。不过我以前偶然碰到过莫琳,在伊莉莎老太太那里,我知道她是个坏人。安妮说莫琳一直没来,算到这会儿已经三天没来了。真的假的?没法知道实情。莫琳只待十五分钟,而照她拿的酬劳,她应该待一个半小时。真的吗?很有可能。莫琳说她会带这个或那个过来,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带来,现在安妮没东西吃了。
我不能弃安妮于不顾,不管我心里多想那么做。
我爱安妮吗?我喜欢她。仅此而已吗?都五年多了。嗯,我很想了解真实的安妮,我知道她肯定在什么地方,却永远无法实现。
我继续坐着,又煮了些茶,然后接着再坐下去,随后听了被我戏称为“留声机唱片三号”的内容,就是她穿着别有一朵红玫瑰的黑色蕾丝裙去参加警察们的舞会,在舞会上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很可能实际情况的确如此,因为她年轻时甜美可爱,有照片为证),而且跳遍了每一支舞。那条裙子是她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在沃德大街[19]一家服装店买的。她知道我已经多次听过这则故事,但是她说话的需求太强烈了,只好装作以为我没听过。她一边讲述着,还不时停下来插一句:“我想我告诉过你吧?”—然后我摇摇头说没有,她乖张地淡淡一笑,不肯表现出半点感激之情,而是坚持有权一说再说。下午她穿了一条相当不错的维耶勒法兰绒裙子,暗红色的,是我为她赶工缝制的(考虑到她的腰身越来越粗,裙子用松紧带收腰),外面还罩了件脏兮兮的棉质居家长袍,因为找不到什么可以穿的了,“都怪那家务帮手”。
我看了看,发现她所有衣服确实都脏了,也的确几乎没东西吃了。我出去给她买了生活必需品。每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她总是念叨,反反复复地说:“哦,你用不着这样,不要麻烦你,没必要这么做……别忘了买香烟。”
等我把一切事情做完,清理好便桶,洗净若干内裤,给她做点果冻,这时候她也已经念叨得筋疲力尽,干坐着不出声了,只是瞅着我。
“别把可怜的安妮给忘了。”我走的时候她说道。
回到公寓楼,人在楼梯上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听到电话铃声,心想是不是错过理查德的电话了。到家还没五分钟时间,凯特按了门铃。看来她是把钥匙弄丢了。她朝沙发走去,收复失地似的,一屁股重重地坐了下来。
“吉尔和马克好吗?”我问。
“我不知道。”听起来沾沾自喜的,甚至是存心要报复的感觉。于是我说:“好啊,你没上那儿。你回家了吗?”
“没有。”
我决定不去追问,等她自己来告诉我好了,而她决定和我铆着较劲儿,把那机器的耳机一塞,让声音包围住全身。
电话响了,是吉尔打来的,说她打了我一天的电话。凯特昨天晚上才到,马克开门让她进来,叫她不用拘束,就当是在自己家里。“挺不错的嘛。”吉尔想。不过马克接着铺地毯去了,等他再回到起居室,凯特已经走了。
吉尔简直气疯了。多年的积怨嘶嘶作响,全都集中到她急促而尖利的声音上来了。“叫她听电话。”她下了命令。
“找你的。”我对凯特说。她走到电话机前,拿起听筒,但是没有摘掉耳机线。吉尔的责骂穿过鬼才知道什么样的喧嚣音乐传了过来,凯特听着,只低声说了一句话,因为她不想打断她正在听的非凡天籁:“我在一个占住空屋里待了,就这样。”很快她就挂掉电话,回到她的老地方。
我给她做了晚饭,要求她必须摘掉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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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她说:“昨晚在楼下人行道边上的人是你吗?”
她点点头,垂下眼帘。
“我看到他离开了。”她开口说。我想,这不是问题。无非是又一个成人世界的表现,而她永远—我确信她肯定—无法理解。
“你说的这个占住空屋,是什么样的?”
“哦,就是个空屋。”
“有各种各样的空屋。我之前做过一整个系列的报道文章,说不定知道呢。”
“我只不过是去了其中一个,”她获胜似的说,带点嘲弄的口吻,很叫人讨厌,好像我要跟她抢空屋一样。
和往常一样,我不得不提醒自己,这孩子疯了,至少离发疯不远了。
“他们都是规矩人。”她嚷嚷起来,听起来很像我姐姐和姐夫,他们把人分为两类:要么是规矩人,要么不是规矩人,前一类人会得到乔姬娜和汤姆最真诚的祝福。“我知道你不会这么想。”凯特边说边狼吞虎咽吃掉昨晚剩下的所有炖菜,拿起大块的法式面包刮扫着盘子,吃得干干净净。
“你的意思是,他们对你很好,不像我,不像你姐姐,不像你父母,对吗?”
“他们根据人们的本性来评价人。”她一本正经地强调,还用她周末刚学来的方式,朝我使了个批评的眼色。
“听你这么一说我挺高兴的,但他们是谁呢,拥有这么完美,这么即时的判断力?”
“他认出我来了,在我到—你知道的,我到帕丁顿你这儿的时候。我到帕丁顿车站打算回家,但是他看见我了,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你在这里干吗呢……”
“你说,我姨妈把我丢出了家门,我姐姐吉尔把我撵了出来,现在我不得不回家,回到冷酷讨厌的父母身边去。”
这话果然和她说的一字不差,她有点露怯地尖声一笑,算是承认了,不过听起来还是洋洋得意的。
“所以我跟他去了他的占住空屋。他们每个人都那么友好。”
“嗯,现在你又回到你的坏姨妈家里了,还把所有东西都吃光了。”—她当然没注意到她把所有炖菜都盛进了自己的盘子,包括所有蔬菜,结果我没得吃了,一点都不夸张—“泡个澡怎么样?”
听到这话她站了起来,俨然一个悲剧女王,笑得跟在演戏似的。“我跟他们说了,我说,她说的第一句话会是,去泡个澡。他们就是那样的,我说。”
“原因很简单,凯特。你闻起来糟透了,我可不想忍着。”
这句话伤害到她了。我压根没料到她会听进去—两个人同桌一道吃饭,而她一个人把桌上的食物都吃光了,如果她连这样的情形都没注意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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