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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无情:简·萨默斯日记II_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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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开,不是他就是我。

房间都收拾清爽以后,我泡了个澡,不是那种我如今难得才享受一次,一泡就要好几个小时的澡,而是实打实讲求效用的澡。我站在镜子前,穿着珍妮特·瑞格[11]内裤,任由镶滚着咖啡色蕾丝边的象牙白丝质睡衣从头顶滑落,这时我感到自己粗俗下流、肮脏不堪,多么希望自己翘首企盼的,只不过是最终和理查德在伦敦过个周末就好。

我们在马路尽头那家印度餐馆见面。这是头一回(我们一起来)。进门的时候,他们跟我打招呼问好,还一块儿聊了聊。理查德以前从来没有来过我的活动区域,我见他观察着在他眼里显得颇为新鲜的事物—日常环境中的我。拉尔先生问候起吉尔,她常和我在这儿吃饭,然后又问起凯特—语气有所不同,但是并不作任何评判。

周六午饭时段,这地方虽然全都满座,却也令人感到惬意。你可以吃得相当好,都是情理之中的事。理查德闷闷不乐的,我也一样。我们之间的默契不作美了,甚至连饭菜都显得平淡无味。理查德坐在我对面,背对着房间,不时扭头去看看谁进来了,或者观察邻桌那两位:两个才旅行回来的小伙子,他们开着一辆路虎一路南下纵贯非洲。路上有许多探险经历,包括在某个地方给什么军队当作间谍抓了起来。他们皮肤棕亮,非常结实,精力充沛得很,已经又在计划新旅程了—或许是横穿印度。这是他们和服务生讨论的话题,服务生很感兴趣。

他表面彬彬有礼,不过我觉得他其实在偷着乐。是嫉妒吗?愤怒吗?这两位年轻的王子,能出发穿越各个大洲:澳大利亚的沙漠怎么样?—不要啊?你不喜欢澳洲佬?那干吗不去南美呢—太多的战争和革命?那为什么不去印度!

理查德竖起耳朵听,两只手臂钩在椅背上端坐着,他点的菜都没吃完。他的姿态处处表明他在这儿—在我的餐馆里感到不自在,只等着能离开的那一刻。而我们似乎在上百个饭店里用过餐,从来都不曾希望时间流逝。

到了外面,电影院在上映《天堂的孩子们》[12],我说:“我起码看过六遍了。”“大家都是。”他说。我们站着的时候都在盘算,这是我们想要的吗?私下想想,如果这个周末进展顺利,那《天堂的孩子们》该会是不同凡响的成双好事,是神祇额外的恩赐,但情况至此……可因为下着雨,而且像冬天的冷雨而不是夏天的暖雨,不进影院似乎反倒说不过去了。

我们坐得很开,我心里默默哀悼的,不是影片后面将要出现的别离,而是眼下这个时刻,在这个我最喜欢的小型影院里。我几乎总是一个人在这儿坐着,独享不为人知的快乐,就像在偷吃自己明明也知道不该吃的巧克力,但这个下午并非如此。往常我会感觉理查德如同我的延伸,带着电流,但现在感觉不到,因为有一种悲伤的情绪在。当片尾男女恋人困在人群中之际,男主人公试着要伸手去拉他失散的爱人,而人们在他四周围绕成圈载歌载舞,使得他动弹不得,后来甚至都看不见她了;而她走了,永远地走了—那时候我的感觉是,那又怎样?情况一向不外如此。

看完电影已经八点了,寒冷潮湿风又大的夜晚悄然而至。我们进了一家酒吧,离我家不远但是不怎么好,至少那晚看来不太好。理查德摆弄着酒杯,姿势和在餐馆时一样,手臂搁在椅背后面,身子半转着朝外,仿佛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在那里待了几个钟头,因为我们俩着实是谁都不想上这儿来。不过终究还是来了。夜里的天气其实不错,只是风有点大。强劲的风像是从某个冰原吹过来的一样,人行道边上的树都被胡乱推搡着,摇曳得厉害。风来自西北方向,在我想象中,一片黑色海洋犹如遍野冰山,我们眼前的风正从那片海洋上空吹过,因为在更往北的北极尽头自然已经步入了夏天,至少是很快就要步入夏天,苔原开满色彩鲜艳而花期短暂的花朵,云集着密密麻麻的蚊子,炽热的蓝天下,一片片湖泊和溪流蓄满冰冷的水。很快就是六月了。

我们慢慢到了这里,爬楼梯上到四楼,我打开门,他只踏入一步就站定不动了,仿佛他到这儿来只不过是要迅速地全方位环视一遍房间,然后就转身离开。透过他的双眼,我所看到的房间是这么一副模样:宽敞开阔的空间,低矮的天花板,米色的墙面,大面积的镶木地板,还铺了很好的地毯—弗莱迪很熟悉从波斯、印度、布哈拉[13]、遥远的中国等各地购置地毯的行情,当中分散排布着我浅灰色的沙发、几把柠檬黄的椅子和一把红色的椅子。我对这个房间极为不屑,从沿着远处墙壁摆放的那些源自南美丛林的植物,到挂在窗上那个轻轻一碰就将迷你彩虹撒落到一切表面的巨大水晶球,统统都不喜欢。

我英俊的情郎一言不发,环顾四周时脸一直绷得紧紧的,他向沙发走去,低头看了看那块肮脏的凹陷处,那里是契合凯特天性的安乐窝,于是他坐到了边上。

我真希望自己死掉算了。我进厨房准备了一碟点心和饮料,端出来放在我们之间那张长玻璃桌上—我可没法安然坐在他边上。

他依然一声不吭,也不看我。

我想象他拿出那张小照片,郑重其事地放在桌面的玻璃上,然后抬起眼睛说:“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摇摇头,整个人灰心丧气的,身体往后一靠,两腿交叉,头埋得更低了,他的视线越过我,不知道是在看地毯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我说:“这个错误真是够呛。”

他耸耸肩。“是啊,何必这样。”

“就是说嘛。”

我们喝了点酒,苏格兰威士忌,觉得不过瘾又喝了一些,冰块在他玻璃杯里形成油汪汪的小小图案。

“我买了吃的。”我最后开了腔。

他一本正经地说:“另外还可以断定的是,你会做饭。”

这下我们总算笑开了。他拍拍身边的沙发,突然意识到那是凯特藏污纳垢的地方,于是换成拍另外一侧。我坐到他边上,两个人紧握着手。

“你真是多才多艺,”他给我下结论,“我早就该料到的。你的穿着—我从没看到过有一点闪失。”

“这是我的分内事嘛。”

“当然。”

我们两手紧紧握着,好像盟友团结起来对抗周围的一切,包括虽然坐在一起却感觉疏远的我们自身。

“简娜,我们想象过这一切吗?”他问,语气既严肃又急切,“我们这是在做白日梦吗?”

“这一刻看来是的。”我说。我们那两只手握得更紧了,像是在表示抗议似的,说,不,胡说八道。

“你真这么觉得?”他追问道。

“没有啦,我不觉得。”

“我们之前从没单独相处过。”他说。

“没有吗?”

一阵沉默。

“要不我去把吃的拿过来吧?”

“你当然早就准备好了一顿美餐,会以最小程度的麻烦,给人最大程度的味觉享受。”

我只好笑笑,尽管心知肚明,他的话追根究底是某种抱怨。是在抱怨我吗?

“好吧,我会好好饱餐一顿的。我喜欢美食。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

我在厨房忙这忙那,心里好奇他在干什么,但不愿意去探头张望。不过听到他出去,我赶紧丢下咕嘟冒泡的茶壶和平底锅。只见他站在我卧室门边,倚靠着门,一副不紧不慢很淡定的架势。我走到他边上,又一次透过他的眼睛,看见的是一个方方正正并不算大的房间,泛着柔光的象牙色,铺的是金黄的布帛之家[14]地毯,挂着浅黄色窗帘。床很大,一端是起装饰作用的铜质床头,床上盖着葡萄牙织造的白色床罩,还放了几个鲜艳的靠垫。整体上来说,我的卧室不是白色系就是黄色系。小件家具有五斗橱和书架,当然还少不了放着这本日记的书桌,挨着墙摆放的是参考书。还有一些我的小说。

“但这一切之中,你又在哪儿呢?”他最终发问了,对这一切发出了抗议。他离开门口,朝书桌走去,先拿起我的《玛丽勒本的女帽商》,然后是《善良女人》,开始翻阅起来。

“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记得吗?”

“我写言情小说,没错。或者说我以前写。”

“你已经不写了?”

“我想写本严肃小说,但写不出来。”

“讲什么的?”

“伦敦一家大医院的病房护工。你知道—可能你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呢?她们从哪儿来的都有,可能是牙买加,或者是越南来的难民,或者是葡萄牙。她们拼命工作,把挣到的所有的钱都寄回家—她们很穷。得把孩子带大,养活丈夫,还有……嗯,我想写她们,但是写不出。现实对我来说显然太难以承受了。”

“所以你是言情小说家。”

“看来是这样。”

“你还要再写新书吗?”

“可能会。”

“或许你会写本关于我们的言情小说?”

我听到他这话,和当初听到吉尔说她做了什么时的感受如出一辙,不知道如何应答。不过他可不像吉尔那样因为悲伤而心如刀割。他站在我书桌边上,就是眼前的这张书桌,他站在那儿,就在我现在写下这句话时所坐的地方后面,一手放在桌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环视这个房间,仿佛他怎么也没法和这房间的任何一部分好好相处。他拿起《玛丽勒本的女帽商》,站着读了一会儿,又放下书,什么都没说,最后走向窗口,背对着我仰望天空。白云被先前那阵寒冷的西北风撕裂推搡之后,碾过丝绸般的淡紫色天空,此时光线都聚集在白云上。我走到他身边,听见他说:“嗯,在你家里我所看不见的你,却可以在天空中看到。”

我心里一阵感激,挽起了他的臂膀,两人并肩站立在窗前,背对房间—背对着床—我们观察着光线如何在云彩上闪耀,又如何渐渐暗下来。厨房飘来的香味召唤了我,于是我飞奔过去,把锅从火上端了下来,还算及时。

我们在厨房吃饭,他开玩笑,说他对此真是感恩戴德。我问他:“你家是什么样子的?”

“很漂亮,美国中产阶级式的。在郊区。趁你还没问,我先说了吧,我们在伦敦这里的房子,现在租给了别人。”

“你们不住在自己家里?”

一阵长久的沉默。

“简娜,看看吧,这么一来啊,情况变得有多糟糕!非要这样不可吗?”

“不,用不着的。”

“当然,你的厨艺棒极了。”

回到起居室的时候,我们都平静不下来,一时间坐不下来,后来总算坐下了,但他又站起身,在房间里踱起步来,好仔细观察我的—我差点说我们的,因为是弗莱迪买的—毕加索的版画以及一组花卉画。画都很漂亮,但在那一时刻,我的起居室乃至整个公寓也显得漂亮。我给他倒了一杯酒。我们又喝了苏格兰威士忌,那时候已经十一点了,我们俩心里清楚,一切都不可能了。

我们都备受折磨,受到了打击,心烦意乱的,根本无法走进卧室,脱下衣服做爱。我很放肆不羁地想,如果所有的灯都关掉了,会发生什么事呢?这想法完全把我给迷住了,在我看来,那是多么出格啊。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他说:“如果所有的灯都给关掉了,简娜—可那时候我们是在和谁做爱呢?我很好奇。”他远远地、冷冷地看着我,甚至还笑着,给我的感觉很有阳刚之气,充满了嘲弄,而且不容置辩。但是听到这话,我精神一振,因为他话里总算有了此前始终缺失的理智成分。

没过多久,他说:“我这就走了。我不应该来的。”

“是啊,你必须走了。”我简直等不及了。

“我已经记下了你的电话号码,所以我们更近了一步,离—”他留着话头没说完。我陪他走到门口。他很快出门去,略显困惑而又不耐烦地摇了摇头,脸上的微笑是在说:不是你的问题,是我们俩。他只是说了一句:“我该打你这里的电话还是办公室电话呢?不,办公室比较好—”说完人就走了。

我站在窗前看他离去,心想凯特就潜伏在路边,正盯着上面呢。但是路灯光晕之外漆黑一片,我相信那只不过是我的想象罢了。

对我而言,他的离去真是让人感觉如释重负。的确,我感到自己心胸舒展,又可以正常呼吸了,还想动一动做点事情。我确实也这么做了—房间拾掇打扫完毕,打开收音机,自个儿轻舞一番,每次和理查德约会回来我都这么做,不过昨晚那纯粹就是松了一口气。话说回来,我原本当然也可能会哭。倒不是为了到头来多少有点不欢而散的“爱之夜”,感觉像是行程表上的待办事项,依据外部条件精心策划而定(难道正因为是这样才让我们不快?),而是因为我们都如同一团乱麻,完全忽视了我们整整一天都待在一起的乐趣,我们原本打算抛开其他一切牵绊,享受纯粹的两人世界。

不用说,我又梦见了弗莱迪—我逝去的爱人。他其实从来都算不上我的爱人。或者说我觉得他不算。说来奇怪,一说起要紧的事情,我的记性就很差。我能准确地记得我穿什么衣服,他穿什么衣服,我们在什么地方:我们在肯辛顿婚姻登记处结婚,弗莱迪的父母和我父母一道在萨沃伊酒店设的婚宴,单靠我的父母自己是承担不起这笔费用的。已婚的乔伊丝当我的伴娘。婚礼都结束了我们也没见到弗莱迪的伴郎,至少我不记得我们见过。我们都心情愉快。毫无疑问,我看起来很美—毕竟,我当年非常漂亮。但我当时的感受如何呢?现在根本想不起来。在多尔多涅[15]开车兜风的蜜月对我而言俨然是个谜了。我记得风景优美,菜肴可口。我可以肯定我们很“性福”,因为确实一向如此。可我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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