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跑得挺好。我想,他是为我俩那次因露西和咪咪的事吵架感到内疚了。我已不再为这件事生气了,而是朝前看。西蒙比以前更发福了。身上那件有栗色扣子的薄大衣敞开着,裸露出那结实的肚子。他的脸也更宽大了,显得更粗鲁、更专横。不过他的这张胖脸并不像有的人那样油光雪亮。吉米的母亲克莱恩太太的脸就很胖,几乎像张东方人的脸,油光雪亮。不过,我觉得我们俩分别了这么久之后才见面,我不能对西蒙多作批评。不管他过去干过什么,眼下在干些什么,我一见到他便又爱他了。真是情不自禁,不由自主。我希望兄弟俩重归于好。要不是他也想这样,他为什么还要急急忙忙赶来接我呢?
不过,现在他想知道我所经历的坎坷,可我不想告诉他。我去墨西哥干什么?
“我爱上了一个姑娘。”
“哦,是吗?别的呢?”
我对驯鹰的事以及我的种种失败和教训,只字未提。也许我应该说出来。反正他心里总是责备我吊儿郎当、感情脆弱,把真相告诉他又有什么损失呢?不过,某种高傲自负让我闭上了嘴。刚刚激起的手足之情竟是如此短暂。他这是在审查我——那又怎么样?随他好了。难道我不是穷困潦倒、破衣烂衫、头破血流、牙齿跌落、悲观失望,如此等等过吗?我怎么能说“哦,很好,西蒙,我挺好”呢?不能,我对他说的是,我去墨西哥是为了干一件重要的事。
后来,他开始讲起自己的情况。他把自己的买卖搞好后,把它卖给了人家,赚了很大一笔钱。由于不愿再跟麦格纳斯家的人多打交道,他就转搞其他行业,而且非常走运。他说,“我确实有点石成金的本领。我毕竟是在经济大萧条时起家的,当时大家以为一切都完了。”接着,他讲述了如何在拍卖中买到一幢旧医院大楼,他把它改装成一座公寓楼。不出六个月,他就从这座大楼赚了五万块钱。接着他又组建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为新业主管理这座大楼。现在他在西班牙一座钴矿占有很大股份。他们把钴矿砂卖给土耳其或中东某个地区。他还在几个火车站有特许出售炸薯片的摊点。事实上,就连艾洪做梦也没有想到要做这些买卖,更别说想从中收到高利了。
“你猜我现在有多少家财?”
“十万?”
他笑了。“气派不妨大一点,”他说,“如果我不是很快就成为百万富翁,那一定是我的算术有问题了。”
这令我肃然起敬,谁能不起敬呢?这他自然不会不知道。可是他那专断的蓝眼睛还是目光一暗,瞧着我,问道,“奥吉,你不会认为因为你没有钱就比我强吧?”
这问题问得我哈哈大笑,也许都笑得有点过分了。我说,“这问题问得真怪。我怎么会呀?而且即使我有这种看法,你又何必在乎呢?”我接着又说,“我看的确不假,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要高人一等,超过他们周围的人。可不是,我自己也想有钱。”
我没有说我得有个够好的命运,而这是首要的。
我的答复使他颇为满意。“你正在白白浪费许多时间。”
“我知道。”
“你不该再拖延了。你又不是个孩子。连乔治都有个事干了,他是个鞋匠。”
你知道,我的确羡慕乔治那样,欣然接受自己的命运。但愿我也有个更为明确的命运,那样我就可以停止目前的四处寻求了。我并没有感到自己比西蒙强,一点也不。如果我真的轻松愉快,悠闲自得,他也许会羡慕我的。可就我这般光景,还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呢?
他神气不可一世,他时髦的尖头皮鞋踩在油门的橡胶踏板上,风驰电掣般驶过一条条街道。这辆耀武扬威的车身佩纹章,一副帝王气派,我的哥哥不正像个势力强大、性格阴暗的底特律王子么?不过,在机械王国里称雄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这还不够好吗?你宁愿怎么样?相信我,我并没有为自己,为坚持要有一个“高级的”、独立的命运而自豪。我根本不是什么奇才,也不是什么声名远扬的杰出人物,既没有渲染成敢于跟身披可怕鳞甲,长着一双熊脚的亚玻伦[1]搏斗,也没有被斥责得像卢梭[2]去万森途中那样去洗刷自己的一切耻行,心里十分激动,凡使热情、冲动、爱人类的我所遭受的一切,全应归咎于罪恶的社会。我没有那种第一流的事迹来自炫一番。我又算得了什么,拿不定主意却又固执倔强。我所能说明的一点就是,尽管我渴望独立自主的命运,然而这并不仅仅为了我自己。
啊,何必太认真呢?认真只是为少数人所有,虽然人人都有几分,但只有少数得天独厚的人才能说得清楚,说得恰如其分。
“那么你要在什么时候开始干你打算要干的事呢?”
“但愿我知道。不过这好像是那种急不得的事。”
“哦,要是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们就不会信任你,这你就不能怪罪他们了。”
他在自己的公寓门前停下了车,他不顾停车规则把自己的凯迪拉克随便停在街上,让看门人去费心。电梯无声地迅速往上升去,我们来到他家的象牙白色门前。他一打开门,便立即吆喝着吩咐女仆做火腿鸡蛋。他俨然像个国王,像弗兰西斯狩猎归来。他趾高气扬,大喊大叫,把东西重新挪动一番,这不仅是让我看看那些大房间,倒是显示一下他那统治一切的典型态度。啊,有很大的地毯,还有大台灯,尺寸像真人大小的玩偶和女神像,墙面全是红木的,抽屉里放满内衣和衬衫,移门一推开就是一架架的鞋子,一排排的衣服,一双双的手套和袜子,一瓶瓶的科隆香水和一个个小首饰盒,房间的四角都装着电灯,淋浴间里有交叉喷水的装置。西蒙去淋浴,我独自步入客厅;那儿有个很大的中国瓷花瓶,我悄悄地登上一张椅子,掀开瓶盖往里一瞧,看到里面有浮塑的龙与凤。糖果盘里装满了糖果——西蒙去淋浴时,我吃了几颗椰子球和杏汁软糖,一边四处走了走。后来,我们坐下来在一张精美的大理石圆餐桌上吃饭。餐椅是红皮的。嵌大理石桌面的金属圆框上,雕了一圈孔雀和娃娃脸。女仆从雪白耀眼的厨房里端来火腿蛋和咖啡。西蒙伸出戴着戒指的手,试了试杯子的热度。他的一举一动就像是某位意大利王爷,对一切都极其讲究苛求。
我知道我们是坐电梯上来的,但没有注意到的是第几层。这会儿,吃过早饭,我无意间走进了一间铺着地毯的大房间,暗得像一节停在火车站上、拉下窗帘的普尔曼式卧车。我拉开窗帘,看出我们至少是在二十层楼。打从回来之后,我还没有好好看过芝加哥的市容哩。现在,从窗口朝西望去,这座灰蒙蒙的城市,到处是一条条的黑色轨道,天空弥漫着庞大工业冒出的烟雾,升降兴毁的建筑物就像一座平顶山。在它们的上面,有着形形色色的大亨和超级大亨,他们如同狮身人面像一样踞伏着,虎视眈眈。可怕的沉寂笼罩在城市的上空,就像一场永远找不到言词的审判。
西蒙走来找我。他叫了起来,“嘿,我的天,你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干什么呀?来,今天你跟我一起去转转。”
他是想让我了解了解他的生活。也许他认为我说不定会碰上我感兴趣的事,这也是为了我的前途。“等一下,”他突然说,“你穿的是套什么小丑服啊?你可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人。”
“听我说,这是我一个朋友给我挑选的。不管怎么说,你只要摸摸这料子。这衣服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他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一面扒掉我的上衣,一面说,“脱掉!”他给我穿上一件双排扣的法兰绒外套,颜色灰柔,料子上等,好在款式较老。他又要我换上漂亮的内衣、丝袜、新皮鞋,并且吩咐把我的那套旧衣服拿去洗烫,洗好再送还给我——我那套衣服肘处已磨得发亮。至于换下的其他东西,他吩咐统统扔进炉子。于是全都被炉火吞没了。我用现在已属于我的绣名手帕擦了擦脸,我的脚趾在狭窄的新鞋中活动了一下,试了试以便能够习惯。最后,他又给了我五十块钱,我想要极力推却,可是我的舌头不听话。“走!别咕哝了,”他说,“穿上这套行头,你口袋里总得有点钱。”他有个很大的镀金钱夹,里面全是新钞票。“现在走吧!我办公室里有些事要办,夏洛特又要我五点钟去接她。她在会计师那儿查几本账。”他打电话吩咐楼下把他的凯迪拉克准备好。我们上了车,坐在这个显赫的硬壳中,几乎一路也未停地飞驰而去,车子里开着收音机。
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西蒙的架势就像一位国会议员,打电话的时候,他的鳄鱼皮皮鞋竟碰下了写字台上的东西。他谈了从巴西买进通心粉,再卖到芬兰赫尔辛基去的买卖。接着又对加拿大安大略省萨德伯里的某种矿山机械发生了兴趣,因为有个印度支那公司需要这种机械。又有一位内阁成员的侄子来访,洽谈了一笔防水材料的生意。他走了之后,一个精明干练的家伙来兜售印第安纳州芒西产的廉价的按码出售布料。他买了下来。接着,他便把这批布料卖给一个皮夹克制造商做里子用。所有这一切他全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又是咒骂,又是威胁,不过这只是一种风度,并不是真的动气,因为他常常大笑。
后来,我们驱车去他的俱乐部吃中饭,到那里时时间已晚,餐厅已停止服务。西蒙走进厨房,大声叱喝着把侍者领班叫了出来。他看到一只盘子里盛着一些炖肉,掰了一块面包往里蘸肉汁吃,弄得肉上沾满了面包屑。侍者领班急得直叫,西蒙也跟他对嚷,不过笑容满面,“那你干吗不侍候客人,你这笨蛋!”
他们终于让我们填饱了肚子,而后西蒙似乎感到下午的时光冗长乏味。
我们走进了纸牌室,他硬挤进一桌牌戏。我看出别人都讨厌他,但没有一个人敢起来对付他。他对一个秃顶的人说,“让开点,鬈毛!”随着便坐了下来。“这是我弟弟,”他那口气仿佛是命令他们看看我这个穿着法兰绒上衣和领尖钉有纽扣的衬衫的人。我只是懒洋洋地坐在他身后的一张皮椅上。
他不时回过头来,假装压低声音向我介绍各种人物。“奥吉,你看到那个穿蓝衣服、叼着雪茄的家伙没有?他是个律师,可是并不干他的本行,他只是保留了一个事务所,这样他就可以说他是个律师了。他靠打牌赌博为生。要是没人跟他打牌,他下个星期就得靠救济金过活了。他的老婆也一样。他在各个大饭店里打牌。在那边的另外那个叫古尼,他是哈佛大学学生,他父亲开了一家香肠厂。我要是有他这么个儿子,我宁愿把香槟倒在我那玩意儿上也不会送他上大学。这狗娘养的。我会叫他去灌香肠。他是个光棍,这辈子也不会有自己的儿子,可是他挺喜欢小男孩,去年他在州湖夜总会想勾引一个水手,结果被那小伙子一拳打黑了眼圈。那边那个是鲁比·拉斯金——是个好样的。他每月至少去乔利埃特监狱探望他老爸一次。那老头在一次纵火案中独自一人承担了他俩的罪责。”
那些打牌的人,既没有怒目而视,也没有咧嘴讪笑,看上去似乎都屏着呼吸,我心想,这回西蒙一定会挨一顿揍。这时西蒙却接着说,“听着,你们这伙笨蛋,我要你们好好看看我弟弟。他是个激进分子,刚从墨西哥回来。奥吉,告诉他们革命就要来了,到那时候,他们个个脖子上都会被捆上大石头,给扔到排水沟里。”
他赢了一大笔钱——他一定会赢,因为其他的人都给搅得心烦意乱,没心思打好牌——神气活现地离开了牌桌。
“他们每人舀一勺水就够淹死你的,”我说,“你为什么要惹得他们这样恨你呢?”
“因为我恨他们。我要让他们知道这一点。那班笨蛋恨我,我才不在乎哩。哼,他们全是寄生虫!我瞧不起他们!”
“那你干吗还参加他们的俱乐部呢?”
“为什么不可以?我喜欢做俱乐部的会员。”
他在酒吧绿呢台面上掷二十六点[3],赌香烟,摇了皮骰子杯,结果又赢了。他往我的胸袋里放了几支哈瓦那雪茄,说,“咱们去理发馆吧,你是需要,我是喜欢。天啊,我真的爱理发馆!”我们去了巴尔玛理发馆,那儿有高大的主教椅。等到我们剪了发,修了面,擦了脸,烫了发,已经五点钟了。我们急急忙忙钻进车里,穿过禁止通行的小巷,抄近路出了闹市区。夏洛特已在街边等着,她穿着毛领外衣,身材高大端庄,一副严肃神情。因为要她等候,她极为生气,劈头就说,“西蒙,你上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晚来了多少时间?”
“住嘴,”西蒙说,“我弟弟来了。你已有两年没见到他了,见面连个招呼也没打就瞎嚷嚷。”
“你好吗,奥吉?”她把藏在毛皮领子里的头转向后座,口气不怎么好地说,“你喜欢墨西哥吗?”
“哦,非常喜欢。”
她的衣着打扮非常时髦,而且要不是脸部肌肉上明显地流露出强忍的表情,她那细直的眉毛和嘴唇本来似乎还有几分动人之处。她掩饰不耐烦的本领实在太不高明了。她当然已经看到我身上穿着西蒙的衣服。并不是她反对这种事,只不过这逃不出她的眼睛。总爱打岔子,下命令,而且声色俱厉,俨然像个严厉的法官,而你则是个被告。你得谨言慎语,斟词酌句。可是不管怎样,她还是要作出她要做的裁判。她穿着毛领外套,身材高大,仪表端庄,虽然抹着口红,画了眉毛,可仍然像个威严正确的法官。而我,却像个狡诈的海盗,只是我并不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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