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部里已经被狗吠声闹得翻了天。待我拉着最后一趟班车的狗赶到,换下开车时穿的制服,穿上高筒胶鞋和雨披时,刻耳柏洛斯[6]们正涎沫四溅闹得不可开交,吠闹声震得天窗玻璃也在颤抖。可是,管理工作是极为出色的,纪尧姆确实有真本事。让人稍微宽松一点,他们就会为你造一座宫殿。这片中央车站里似的震耳欲聋的喧闹声,不过是混乱奋起对秩序的抗议——火车正点发车,狗也得到了款待。
不过我认为纪尧姆不应该打那么多麻醉针。他不论为什么都给狗打针,而且还额外收费。他一面说:“Cettee,chienne est galeuse[7]——这条母狗真不是东西!”一面把针扎了进去。每当正常的秩序受到威胁时,他便会给那些撒野的狗来点麻醉剂,并且大声说:“让这针麻醉剂来治一治你!”因此有时候我把一些十分无精打采的狗送回家时,要把一条酣睡的拳击狗或牧羊狗弄上一段楼梯,并且向黑人女仆解释狗只是玩得太高兴或玩累了,实在不容易。对于发情的狗,纪尧姆也同样不能容忍。“荡妇!想交配!”[8]接着他又会着急地问我:“后面车里没出什么事吧?”然而我在开车,我怎么知道?他会对这些狗的主人大发雷霆,特别是如果这是只“纯种母狗”[9],这是它的贵族血统没有受到尊重。他要营业部向它的主人增收额外费用,以惩罚他们把这种情况下的狗送来俱乐部。凡是见到出身名门的狗,他变得像个奴才,恭恭敬敬地待之以上礼,而对待贱种狗,如果他想要那么做,他会把双唇紧闭成一条线,以示厌恶——反对饲养。他把全班人马、两个黑人小孩和我叫到跟前,给我们指明名种狗的优点。我得替纪尧姆说一句,他的主张是搞个工作室,使自己像个传经授艺的师傅。所以当有只良种鬈毛狗需要剪毛时,我们则放下手头工具看他示范给我们看。此时,我们便对他和那羔羊般驯良、机灵的小狗有了一份好感和尊敬。啊,马可·奥勒利乌斯[10]并不总是把人们日常的愚蠢行为,比作小狗的烦恼或者是它们的互咬和争斗,不过有时候,我偶尔也能领悟到他指的是什么。但是狗也有其和睦相处的秉性,如果仔细研究一下狗的目光,它们之中有许多也都闪烁着这种神色。
只是这工作实在太累人了,而且我满身都散发出狗臭。在电车上,人们都像避开牲畜饲养场的工人一样避开我,在拥挤的乡间别墅林阴道的公共汽车上,人们都朝我瞪着眼,瘪着嘴巴。而且,我意识到这项工作有点庞贝城的味道——狗过得豪华奢侈,这反映了文明开化的心态,受宠者娇惯坏的脾气,反映了神经过敏的状态。还有一个常常对我刺心的想法,狗俱乐部的会员费竟比我为妈付给盲人之家的费还要高。所有这一切凑在一起,有时真使我气馁。由于我疏于上进,心中更增添了刺心的隐痛。我应该有更大的抱负。我常常在杂志上找一些有关职业指导方面的文章看,考虑到自己如有志向,也可以去读夜校,将来做个法庭记录员,甚至还梦想重返大学,以便能做更大的事情。后来我还常常想念起埃丝特·芬彻尔,因为我常在养狗的上层社会中走动。我每次从后门的门缝中朝里张望,便会因想到她而感到一阵揪心,还是那么一股孩子气。甚至在更大更热的星球已经升起,把你消融,支配着你时,那儿时心中的太阳却仍然放射着万丈光芒。今天的星球可能更辉煌,更炫目,可是昔日的太阳依然久久留驻心中。
我有过几次患相思病的时候,后来又受到性欲的更为痛苦的折磨;也许是因为伺候狗的缘故。街上的情景也太刺激性欲,低级夜总会、裸体照片、装饰着闪光片的大腿。再加上纪尧姆的女朋友。她是个十分丰满的大块头,臀部肥大柔软,一扭一扭的,非常撩人,胸脯像一块硕大的奶酪。每天晚上,我们还刚刚开始关门打烊,这位中年的太太便径自上床等他,在床上吱吱嘎嘎的像段白色的大木桩。可是要想解决我的需要,我可没多少办法。我手头太拮据,没条件去追妞儿。我曾冒着被住在附近的伦林夫妇撞见的危险,到埃文斯顿找过我的女朋友锡明顿人威拉,可是她已经辞工嫁人了。我坐着高架火车回来时,途中尽想着床笫之事,想到五产会和塞西怎样怎样,也想到我的哥哥,他一想到他们的婚礼和蜜月,一定会发疯。
在此期间,西蒙一直在躲着我。我留在妈那儿和其他地方的信,他一概不回。我知道他的境况一定不好。他没有给过妈一分钱,见过他的人都告诉我说,他看上去那么沮丧潦倒。所以他就独自一人躲在一间像我一样,甚至更糟的洞穴似的小屋里,不愿见人,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以前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表示羞愧过,要作解释或者请求原谅什么的,现在自然也不会这么做。我在最后给他的一封信里附了五块钱,他收下了,但直到他能够还我这笔钱时,才得到他的回音,那是几个月以后的事了。
在卖家里的家当时,我的东西只有一样得以幸存,即艾洪家失火后艾洪送我的那套已经破损不堪的艾略特博士编的《哈佛古典名著丛书》,我把它搬到自己房间里,一有空闲就埋头阅览。一天,在一个冷清的商业区转车时,我正在啃亥姆霍茨[11]的一段话,忽然我在克兰学院时的一位老同学、墨西哥人佩迪拉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看我在读什么,然后他把书还给我说:“你干吗在这种东西上下工夫?这早就过时了。”接着他开始告诉我一些最新的情况,我不得不承认我比他落后了。后来他又问起我的境况如何,我们叙谈了很长时间。
在我所在的数学小班里,佩迪拉是最好的解方程能手。他坐在教室的后排,摸着他那窄长的尖鼻子,把别人塞在课桌里的纸抚平,用来演算题目,因为他买不起练习本。每当别的人都难倒了,就把他叫到黑板前去演算题目。他穿一件肮脏、发白或者是乳白色的衣服,那种布是用来做最便宜的夏帽的,光脚穿一双也发白的救世军义卖的鞋子,急匆匆地赶到前面去演算。他那瘦削的身躯遮住了他用粉笔写的潦潦草草的算式,无穷大的符号活像一只截断的蚂蚁,希腊字母往下对准最后一个等号。依我看来,一个人能把相互间的层层关系搞得如此一清二楚,真是像神仙了。有时候,由于没穿袜子,鞋子松大,当他啪嗒啪嗒急匆匆走回座位时,教师跟他握手表示对他的演算满意,可是他那长着个尖尖的小鼻子和出过天花的麻脸上,据我们看来,丝毫也没有露出自满的表情。总之,他脸上一向很少有表情。他常常看来很冷,我现在讲的不是他的性格,而是说在严冬季节,有时我看到他穿着那套发白的衣服,在麦迪森街上飞跑,穿过雪地,从家里一口气跑进学校大楼去取暖。他看上去一直都穿得不够暖和,总是既怕冷又一副病态,还有一种不让任何人接近的原始心理。他抽着墨西哥卷烟,独自一人在学校的各幢楼里穿来走去,他还随身带着一把梳子,经常拿出来梳理一下他那乌黑漂亮、浓密高耸的头发。
可是,现在他已有了一些改变。他看上去比以前健康,至少脸上已不再有以前那种蓟花紫色。衣服也穿得比从前好了。他腋下夹着几本厚厚的书。
“你仍在上大学吗?”我问。
“我得到了数学和物理学奖学金。你怎么样?”
“我给狗洗澡。你看不出我成天跟狗打交道吗?”
“不,我什么也看不出来。那么你正在做什么事?”
“我干的就是这个。”
听到我在干这种仆人的活,刷洗狗笼,打扫狗毛,又看到我虽然不再是个大学生,但仍在钻研在他看来是个死数的亥姆霍茨。换一句话说,我将成为默默无闻的芸芸众生中之一员,他心中感到十分不安。我常常碰到这种情况,人们总觉得这个世界应该让我有出头之日。
“我在大学里能干什么?我不像你,曼尼,你有特殊的天才。”
“别贬低自己了,”他说,“你应该知道,大学校园里有的是蠢货。除了有钱,他们还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你应该上大学,去发掘出自己的长处。过上四年,即使你没有学到任何专长,至少也有个学位,那样就不是随便哪个混蛋都可以仗势欺侮你了。”
我这隐隐作痛的背脊啊!我心里思量着。眼前还有许多恶势力等着踢我,要是我有了学位,蒙受的侮辱也许不会更大。我会因而心碎成灰哩!
“你不该浪费光阴,”他继而说道,“现在,就连找个芝麻大的事做,都得经过考试,都得付学费弄个证书或者文凭什么的,这你难道不知道?你最好能了解这一点。要是人们不知道你具有什么资格,他们就不知道该把你摆在什么位置上,那是很危险的。你一定得上大学,为自己下番功夫。即使你是在等待,你也得心里明白,你在等待什么。你也得有个专长。而且别等得太久了,要不你会错过机会。”
尽管他讲得挺有意思,而且也许都是大实话,可是打动我的并不是他的那番话,而是他的友谊使我深为感动。我不想让他就这么走掉,我要紧紧地拉住他。他这样为我着想,我很感动。
“要是我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曼尼,我怎么上大学呢?”
“你猜我是怎么干的?奖学金根本不够,只够交学费。国家青少年局给我补助一点。我还干偷书的行当。”
“偷书?”
“像这一些,是我今天下午才偷的。技术书、课本。我甚至还接受订货。要是一个月能偷上二三十本,每本卖两块到五块钱,那我的生活就不成问题了。课本卖得起钱。怎么,你是个正人君子?”他边说边朝我上下打量着,看看他是否跟我说了把事情搞糟了。
“不完全是。我只是感到惊奇,曼尼,因为我以前只知道你是个数学天才。”
“还有一天只吃一餐,没有大衣穿。这你都知道。哦,现在我吃得多一点了,我也要过得稍微好一点。我偷书不是为了找刺激,一有办法,我就洗手不干。”
“可是万一你被逮住怎么办?”
他说:“我会解释我对这事的看法。你知道,我内心并不想偷。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贼。我对这一行丝毫没有兴趣,所以谁也不能给我定下这么个命。我不是那个命。我也许会遇上点小麻烦,但我决不会让他们把这搞成我一生的麻烦,明白了吧?”
我完全明白了,因为我曾跟着乔·戈曼闯荡过一阵子,他是完全用另一种方法来对待这同一个问题的。
然而,佩迪拉毕竟是个有天才的小偷,他对自己的技艺颇为自傲。我们在约定的星期六再见面时,他给我做了示范。我们走出一家书店时,我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搞到了什么没有。他的手法真是高明,出门后他拿出一本辛诺特著的《植物学》,或者是一本史莱辛格著的《化学》。他只偷价格贵的书籍,从不接受廉价书的订单。他把书单给我看,告诉我下一本要偷的书的书名。哪怕那本书就放在收款台的后面,他也能偷到手。他带着一本旧书去,拿它盖在他要偷的书上面。他从不把书藏在大衣里面,因此,万一人们拦住他,他总会辩解说,他把自己的书放下去看别的书,后来他拿起自己的书时无意间把另一本书也一起带上了。因为他把偷来的书当天就处理掉,所以他的房间里没有留下任何罪证。他有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小偷,而只是一个年轻的墨西哥人。狭窄的双肩,动作敏捷,只是有点沮丧,不像个做坏事的。他走进店门,戴上眼镜,交叉着双脚,站在那儿,一心沉浸在热力学或物理化学之中。正是这种看上去完全不像小偷的纯朴,使他得以屡屡得手。
在一个意大利的画廊里,我曾见过一幅非常奇妙的荷兰古画。画中一位老哲人正冥想着在一片旷野中踽踽而行,而在他身后的一个小偷正在割断他的钱袋带子。这位身穿黑袍的老人大概正在冥想着上帝之城,可是他的鼻子很长,有些蠢相,对自己的美梦过分沾沾自喜。但此画的独特之处在于那个小偷,他被罩在一个玻璃球中,玻璃球上有一个十字架,看上去是帝王的统治象征。意思是说进行盗窃的是尘世的掌权人物,而那些荒唐可笑的哲人贤士都在做着当今世界和未来世界的美梦。也许由于没有关注当今世界,结果他们将变得一无所有,无论是当今世界还是未来世界。因此在这幅饶有风趣的作品中,蕴含着辛辣而沉痛的讽刺。就连那画中的旷野,也没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那只是一片平地而已。
然而,有偷窃行为的佩迪拉并不属于这个掌权阶级,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和整个世界有关。那并不是他真正的职业。但他欣赏此道的高超技艺,喜欢这个行当的全部学问。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他应有尽有,有关窃贼的,扒手的,以及他们的各种各样招数;什么西班牙的扒手技艺高强,能伸进祭司的法衣偷到钱包啦;什么罗马的小偷学校学费高昂,学生入学时签约规定,在毕业后的五年内,需将偷窃所得的一半缴付给学校啦等等。他对芝加哥那些专敲竹杠和专搞非法勾当的场所知道很多。这已成他的癖好,就像别的人热衷于棒球明星击球的成功率一样。使他醉心的是那种能抗拒中心磁力、顾自在周边跳舞的小人物。他熟知酒吧女招待的内情,了解嬉皮女郎在大饭店里的活动。他常读的一本书是芝加哥的梅女士自传。她是个非凡的女人,常把陪伴她的男客的衣服从窗口扔给躲在小巷里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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