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是你为什么由着她摆布呢?”
现在他减去了我的薪水,只给我佣金。我看我无可奈何,只好接受,随身带着一罐漆乘电车和高架火车四处奔走,到饭店、医院等单位兜售,千方百计想弄到订单。结果销售活动毫无起色,我一点油水也没捞到。银根这么紧,而且我是在跟一班特殊人物打交道。我根据鲁勃太太的引荐去了一些饭店,其实她和他们并不像她自己吹嘘的那么熟识(或者是那些经理在弄清我的来意前不承认认识她)。而且,要想在那些侍者林立、装潢豪华、陈设如王宫的乳白色上等大理石的湖畔饭店后楼梯和工作间里抓住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许多饭店都有自己的油漆承包商,或者是受贿于某人。那些原来的业主由于已经破产,企业就由法院指定的破产产业管理人一手把持,这些管理人本身就参与保险、水电、包办宴席、装饰、酒吧、租地营业,以及其他有关连锁系统中的行业。经理打发你去见油漆承包商,就是要你跑得团团转。他们对我的橡胶漆甚至连看也不看一眼。我在外部办公室等他们简直等够了,这类会见我无法说是好主意,我很快就看清了这一点。
当时正是隆冬季节,肆虐的天气阴冷刺骨。坐在线路像蜘蛛网似的公交车上,连续数小时在市区各地奔走,由于车内拥挤,密不透气,闷得你昏昏沉沉,傻得像一只火炉边的猫。人恍恍惚惚的,像是堆成一堆的相同的东西,就像是小零件,报纸专栏的字符,建筑物的砖块。坐在车里滚滚向前,你会感到,有一种变成绕不完线的线轴和卷不完布的卷筒的危险。总之,要是乘车没有什么目的,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如果有几缕从车窗上抹去灰尘的水迹处透进的阳光,对大脑来说,这甚至有可能比那些难以清除、令人不快的乌黑霉斑还要让人难受。没有城市就没有文明,可是没有文明的城市会怎么样呢?让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互相之间不发生关系,这是一种非人状况。不过,这是不可能的。沉闷能产生自己的火焰,因此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到底还是做成了几笔生意。艾洪的姻亲,哈罗威公司的老板卡拉斯给了我一个面子,买了几加仑橡胶漆,在范布伦街靠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寝具全是灰色的小旅馆中试用,这简直是个流浪汉、叫花子的窝。他说他决不会把这种漆用在他较好的企业里,因为在湿热的浴室里,这种漆散发出浓烈难闻的橡胶味。还有一位湖滨区医院的医生,鲁勃的好友,专门替人堕胎的,要重新装修他那套房间,我从他那儿搞到一张订单。可是鲁勃想赖掉佣金,说这笔生意用不着我来做。当时要不是我对《论坛报》上的求职栏了如指掌,本会当场就辞职不干了。我赚的钱虽然不再够赡养我妈,不过至少还能打发自己的开销,不必依靠西蒙的资助。由于我离开了伦林家,他当然大为不满。如果要靠他一个人来赡养妈,那他还怎么结婚?我说,“你和塞西可以搬去跟妈一起住。”这话使他大为恼火,我当下明白,是塞西不愿住我们那老房子,也不想照顾妈。“得了,西蒙,你知道我不想粘住你不放,”我说,“我一定会尽力而为的。”当时我们俩在拉克里奥斯的店里喝咖啡,桌上放着我的那罐漆,我的手套搁在漆罐上,手套的一些接缝处已裂开,这表明我已经多么落魄。我已变得愈来愈邋遢,而对于一个推销员来说,其仪表有一套规矩,用以保证人格具有一定的稳定可靠性。我已经达不到那些标准,花不起钱来洗刷打扮,也顾不上为这多花精力了。
我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简陋,在学着过一种擅自占屋者的生活,暖气不足,上不到我的房间,我只好彻夜穿着外套和袜子睡觉。早上起来,下楼去小店喝杯咖啡暖过身子,便按当天的路线出发。我把剃刀放在口袋里,利用闹市区公厕里的免费热水、液体皂和纸巾刮了脸,然后在基督教青年会的自助餐厅或廉价小饭馆里吃饭,而且尽可能瞅机会溜掉不付账。早晨九点时我精神抖擞,可是到了中午便筋疲力尽了,接下来的一件苦事是没有休息的地方。我可以设法在艾洪的新办公室里泡一个下午,他对坐在栅栏外长凳上无所事事的人已经习以为常。可是我曾为他当过差,总得为他做点事,他便经常差我替他跑腿。既然我已坐上电车,也就不妨为自己干点活。而且我已向西蒙保证过,决不闲荡混日子,尽管漫无目的地四处奔走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处。停着不动不仅对我是不允许的,而且大家都在动,人们都从旮旯角落里被驱赶到大庭广众之中,那些地方对他们来说毫无价值也不宜居住。例如上帝之子耶稣,竟无容身之地,或者他是属于全世界的。可是人们对此没有悟解,也没人去过问这地球上到底怎么啦。我随身带着我那罐漆,也不比别的人强。我一上路,电车就不够大,就连芝加哥也容不下我。
那是积雪渐消、残冬将尽的一天,我一从高架火车站出来,就碰见了乔·戈曼,打从那次偷女式手袋的事后我就没见过他。他穿一件上好的紧腰身蓝色外套,戴一顶新近用帽模撑过的软呢帽,那帽的样子就像一只用手指按出窝来的软面包。他正在买挂在报摊旁边墙上的杂志。他的鼻子向上翘着,由于美味的早餐和清晨的寒冷,他看上去红光满面——说他刚打完一通宵扑克出来,也许更符合他的生活习惯。他朝我和我带的那罐样品漆打量了一下,一眼就看出我很潦倒。我有饱受生活打击的面容。
“你这是搞的什么行当?”他问我。听了我的解释之后,他说,并没有得意的神情,“傻瓜!”他说得当然对,我就没怎么多花力气为自己辩护。“这样可以结识一些人,”我回答说,“说不准哪一天会有个出头之日。”
“是啊,”他说,“一个无底洞。就算你真的遇上什么人──你以为自己是个漂亮小伙子就会有人帮你吗?给你一个大好运?这年月人们首先照顾的是自己的亲戚。你在亲戚方面有什么指望吗?”
我的亲戚不多。五产仍在开他的送奶车。可是我不想求他找工作。在破产风中,考布林除了那条送报路线外,已经失去一切。总之,打从局长的葬礼以后,我一直没怎么见到他俩。
“走,去吃点奶酪和馅饼,算我的。”他说道,我们便进了一家餐馆。
“你混得怎么样?”我问道,我不想问得太明显,那样不太礼貌,“见到过水手布尔巴吗?”
“没见过那笨蛋,他对我没多大好处。他现在加入了一个组织,替一个工会当打手。他只有那么点能耐。而且我眼下干的这种行当,用不着像他那样的人。不过要是你想捞点来得容易的钱,我倒可以给你点事做。”
“危险吗?”
“不会像上次那样让你心惊肉跳。那行当我自己也不再干了。我现在干的,虽然不合法,但容易得多,也保险得多。你想想,哪一行能来钱这么快?”
“好吧,是干的什么?”
“从加拿大偷运移民入境,从罗斯岬附近运到纽约的马西纳泉。”
“不,”我说,我没有忘记和艾洪的谈话,“我不能干那个。”
“不会出事的。”
“要是被逮住呢?”
“要是被逮住呢?要是没被逮住呢?”他以粗俗的幽默取笑我说,“你要我东奔西走到处去兜售油漆吗?那我宁愿坐着不动,像煤气炉里常燃的小火苗。我可不能到处乱蹲,那样我会发疯的。”
“这可是犯法的。”
“用不着你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我只是问问你,因为你看来好像想碰碰运气。我一个月跑两三趟,一个人驾车跑全程,我都有点腻了。所以邀你一起去。要是你愿意,路上替换我一下,只要开到马西纳泉,我就给你五十块钱以及负担全部开支。要是你决定一路到底,我就付你一百块。这事路上还有时间可以仔细盘算。我们三天就回来。”
听他这么一说,我便同意了,还认为这是个走运的机会。净得五十块钱,这对缓解我和西蒙的关系,会大有帮助。我对四处奔走兜售橡胶漆已经厌透了。我盘算着,要是有点钱暂时让我渡过难关,那我就可以花上一两个星期的时间去找别的工作,说不定还能设法重返学院学习哩,因为我对那还没完全放弃。这是我外在的想法,至于我的内心,我想要换换空气,离开这个城市。有关对移民的看法,我的想法是管他呢。如果他们乐意,为什么不可以来这儿和我们待在一起呢?这儿一切都够大家分享的,包括倒霉在内。
我把那罐漆给了艾洪太太,让她去刷浴室。第二天一大早,戈曼就开了一辆黑色别克来接我。那辆车是加大了马力的,我一看它那种根本不给你时间考虑的快劲儿就知道。我把带的用报纸包着的换洗衬衣放在后座,外套摊平压在屁股下。人还没坐定,车就开进南区好远,经过卡耐基钢厂,接着是一堆堆像硫磺似的沙丘,转了两个弯便驶出加里驶上赴托莱多的公路。从这儿开始汽车加速,发动机张开大口像要吃人,它不是气吁吁的,而是像获得解放,可以大大发挥本身的威力。
又高又瘦的戈曼,紧把着方向盘,他的长鼻子像断了鼻梁,血色迅速跑上脸膛,在前额划了个十字。他神态完全像个对车子倾注着自己感情的司机。你可以看出,他找到需要以什么来掩饰自己紧张心情时有多得意。出了托莱多,改由我开车。不时可以瞥见他那狭脸侧过来时有一种讥讽的神情,由于疲劳或者心神不安脸色灰暗混浊,他朝我投过来阴沉的目光,重又对我打量了一下说——仿佛对我第一次开口说话,其实不是——“开快点!”
我连忙道歉说我对这辆车还不熟,同时按他说的加快了速度。可是他不喜欢我开车的样子,特别是我不大敢在坡道上超车。我们在克利夫兰没走多远,他就从我手中要回了方向盘。
当时是四月初,下午的日子很短,快到拉卡瓦纳时,天就渐渐黑下来了。又往前赶了一段路后,我们停下来加油。戈曼给了我一张钞票,叫我到隔壁的店里去买几只汉堡包。我先去上厕所,进去后从窗子里看到有个州警察正站在油泵旁边检查我们那辆车,却不见戈曼的影子。我悄悄溜进肮脏的侧堂,朝厨房里扫了一眼,有个老黑人正在洗盘子。接着我就没让他发觉偷偷从他身后经过,跨过门廊里的一只一蒲式耳[5]容器,走进一个内院,或者是一块空地。我猛地瞧见戈曼正沿着停车房的墙跑着,朝田野那边的树林和灌木丛飞奔。我也连忙撒腿跟着跑去,一口气跑出十来码,在树丛后面和他相遇。在没有认出我之前,险些酿成大祸,因为他手中握着一支手枪——艾洪曾警告过我说他随身带着枪。我飞快伸手抓住枪筒,把它推向一边。
“你拿出这东西来干什么?”
“快撒手,要不我就用它崩了你。”
“你怎么啦?干吗要逃避警察?只不过超速行车呀!”
“那辆车是偷的。去你的超速行车!”
“我还以为是你自己的车。”
“不,是偷的。”
我们又撒腿飞奔起来,一听到摩托车开进空地,就一头扑倒在耕犁过的田里。那是一片开阔地,不过暮色已浓。那个州警察走到树林边查看了一会,但没有进树林。幸亏他没有发现我们,因为戈曼已经把手枪支在一块草皮上,瞄准他的胸膛,那神气俨然是个准备射击的牛仔,吓得我嗓子眼里一阵恶心。可是那州警拐了个弯,他的前灯的光束掠过了树林。我们窜过耕地,来到一条离公路很远的乡间土路上。这真是个鬼地方,阴森一片,地面凹凸不平,一股油味,机器在我们背后不远的茫茫夜色中响个不停,浓烟从拉卡瓦纳林立的烟囱冒出,直冲天际。
“你并不打算开枪,是吧?”我问道。他抬起肩膀,一只手伸到袖子里,活像个女人拉文胸带。他在把枪藏好。我觉得,我们俩心里都在各打各的主意,都认为彼此已经不能再做搭档——我由于这场突然的历险有点飘飘然,他却讥笑我是个窝囊废,给弹子房丢尽了脸。
“你干吗要跑?”他说。
“因为我看到你跑了。”
“因为你害怕了吧。”
“确实这样。”
“停车房里的那个家伙注意我们俩了吗?”
“他一定注意到了。如果他没有,汉堡包铺子里一定有人会奇怪我去哪儿了。”
“那咱们最好还是分头行动。这儿离布法罗市已经不远,明天早上九点我开车到邮政总局门前接你。”
“开车接我?”
“开车接你,到那时我一定能弄到一辆车。你拿着我给你买吃食的那张十元票子——它会照顾你的。这儿一定有进城的公共汽车,你去大路上乘车,我再往前走一段,让它开过去几辆再上,这样我们就不会乘上同一辆车。”
他的个子瘦高,双肩尖削,帽子、脸庞也都轮廓分明。当他看着我抬腿朝大路走去时,那神情似乎像个熟知城市的人到了陌生的城市之间地带。接着他迅速转过身子,曲着双腿,踢碰着石头,快步走下坡去。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相当长一段路,才见到第一条岔路,想沿它折回到公路上。一辆汽车渐渐驶近拐弯处,前车灯照在一座谷仓上,我急忙趴到地上。那是一辆警车。要不是为了逮我们,它开到这条小路上来干什么?大概戈曼嫌麻烦,偷到那辆车后连牌照也没换。我立即离开小路窜进田里,打定主意抄最近的路回拉卡瓦纳,不到布法罗和戈曼会合。我觉得他做事太随心所欲,他那套无法无天的作风不合我的胃口。所以我凭什么要在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