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位子,还得请人打开防火铁门,把车开进通道,然后再把车倒出,找到另一个停车的地方。可是在剧院里,坐的却是角度极差的位子。艾洪坚持要坐紧靠太平门的地方。他说:“你想想看,要不,如果剧院起火,我困在拥挤的人群中,那还得了!”这么一来,我们看到的演出全是侧面,只看到演员脸上的粉和油彩,声音忽高忽低,有时候像从幽谷中传来,经常闹不明白是什么惹得观众哈哈大笑。
“别开快车。”车在华盛顿大街上行驶时,艾洪对我说,“这儿要开得慢点。”我忽然看到他手里有个地址。
“那地方是在萨克拉门托附近。你不会认为,今晚上我真的要把你拖到麦维克剧院去吧,奥吉?不,我们不去闹市区。现在我要带你去的地方,我以前从没去过。我知道这个地址是个后门,是在三楼。”
我停下来,先下去探察了一下,找到要找的地方后才回来背他。艾洪常说,他就像是骑在辛巴达脖子上的那个海老人。可是还有一个在特洛伊城大火时,背着老父亲安喀塞斯逃出城的埃涅阿斯[18];那老头居然被维纳斯选中,当了她的情人[19]。我觉得这个比喻倒是比较贴切,只是眼下四周既没有大火,也没厮杀之声,大街上只有死一般的夜间的阴冷和寂静。我在睡意正浓的窗口下,沿着狭窄的水泥人行道走着,艾洪用响亮清楚的嗓门,吩咐我当心走好。幸亏那天我清理了我的衣帽柜,穿着搁在柜底已有大半年的一双套鞋,因而脚步没有打滑。可是走起来还是很吃力。上了木楼梯,钻过门廊上的晒衣绳。“最好是在这儿。”走到三楼,我按门铃时,他说,“要不,人家就要问我来干什么了。”不论到哪里,他总是主要人物。
不过我们没按错门铃,一个女人开了门。我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怎么走?”“往前走,往前走,”艾洪说,“这儿是厨房。”没错,这儿确是厨房,一股啤酒味。我小心翼翼地把艾洪背进客厅,把他放在长沙发上,里面的人见了都怔住了。他一坐下,便觉得自己和他们完全平等,打量着周围所有的女人。我站在他的身旁,同样用非常热切和兴奋的神情看着她们。不管把艾洪带到哪儿,我总觉得自己责任重大,而在这儿,我觉得比以往责任更大,我感到他多么依赖我。可现在,我真不想为这担心。虽然如此,他看来并没有处于不利地位,神情傲慢沉着,毫无一个重要人物急需别人帮忙那种丢脸尴尬的感觉。“听说这儿的妞儿很好,”他说,“看来的确不错。你挑一个吧。”
“我?”
“当然是你。你们这班妞儿里,哪一个打算接待今晚中学毕业的这个英俊小伙子呀?小伙子,好好看看,要沉住气。”他又对我说。
鸨母从一个房间里出来,走进客厅。奇怪的是她脸上的化妆,像抹着除虫粉、油烟,还泛出飞蛾翅膀的红色。
“先生。”她开口说。
不过,没问题,艾洪有某人的名片,她想起这事事前已作了安排。只不过,我看得出来,那人没告诉他艾洪是要人背进来的。要是没人介绍,他是不敢贸然前来的。
不过,还是有点尴尬,艾洪鞋贴鞋地坐着,深色的条纹裤盖着他那两条不会动弹的腿。后来我冷静地一想,艾洪问由谁接待我,很可能就是表示他预计到他选的妞儿会讨厌他。就连在这儿,他付钱的地方,也难免有这种情况。不过事情也许并非如此。在这个男人称雄的地方,在这既卑俗又豪华的客厅里,我的脑子已经昏昏然,他大概也没有他说的那么大胆从容吧。
艾洪终于对被他叫过去谈心的妞儿说:“哪个是你的房间,小妞?”口气非常镇定,毫不理会这句话引起的震动,而叫我把他背到那儿去。床上铺着粉红色床罩(后来经过比较,我才知道这是个较为上等的房间),她掀掉床罩,我把艾洪放到床上。那妞儿在房间的角落里开始脱衣服时,他示意要我过去俯下身子,对我耳语说:“把我的钱包拿走,”我便把他那沉甸甸的钱包掏出塞进自己的口袋。“守住它。”他说,两眼睁得老大,咄咄逼人,甚至怀着愤恨。我想,他恨的是自己这种姿势,而不是我。他的脸上露出急迫的神色,头发散在枕上。他开始用命令的口吻和那女人说话。“把我的鞋子脱掉!”他说。她照办了。他注意看着,目光沿着自己整个身躯向下移动,一直移到穿着便袍、替他脱鞋的女人身上,她正俯身在床边,脖子很粗,手指甲涂得红红的,穿着一双毡拖鞋。“还有一两桩事我得告诉你,”他说,“我的背;得让我慢慢地躺好了再开始,小姐。一切都得按部就班地来。”
“你怎么还没走?”他见我立在门边,“快走,难道要我告诉你怎么干吗?过后我会要她们来叫你的。”
我用不着他来教我,我所以还待着,是因为他没叫我走。
我回到客厅,有个女人在那儿等我。别的人都走了。这么说她们替我选好了。也像别的新手那样,我装出仿佛我干这事很在行,心知在紧要关头,得有自己的冲劲,这才是最好,也是最得体的。她并没有使我气馁。她的工作和责任是在那桩事儿里保持镇定(别人是做不到的),而且有着强者的优点。她并不年轻,那鸨婆替我选对了——脸上皮肤粗糙,可是她鼓励我把她当作爱人一样来对待。她脱去衣服,她的内裤镶有逗人的穗子和尖齿形的边饰——这些装饰和令人赞叹的女性本相,那众妙之门,配合得十分和谐。我也脱去衣服,等待着。她走上前来,把我紧紧搂住,甚至还把我放倒在床上。仿佛因为那是她的床,她得教我怎么干似的。她挺起胸脯紧贴着我,双肩弯向背后,闭起眼睛,两手按在我的身体两侧。因而我得到了仁慈的对待,完事以后也没有被推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我有幸碰上了她,她不想对我干巴巴的,也没有嘲笑我,而是待我以好心肠。
然而,飘飘欲仙的滋味刚过,一切便似闪电划过,消失在地下。我知道,这从根本上说,只不过是一笔交易而已。不过,这没多大关系。那床,那房间,想到那女人也许会觉得艾洪和我很可笑,可笑到不顾一切——这么个怪人,让人背着来到这种地方,瞧他两眼通红,欲火如焚,却还摆出一副镇静自若、自命不凡的模样——这些全都没关系;付钱没什么大不了,用别人用过的,也无所谓。城市生活就是这样。所以,它并不像它应有的那么光彩,也没有任何赞美温柔情人的颂歌……
我只好在厨房里等候艾洪,心中不由想到,此刻他还在附近,为了快感承受着剧烈的动作。鸨婆看来对此不太高兴。别的男人陆续进来了,她正在厨房里调制饮料,我进去时遭到她的白眼相待,直到艾洪的妞儿重又穿好衣服,进来叫我去接他。鸨婆跟我一起去收钱,艾洪巧妙地付了账,另外再给了小费。我背他穿过客厅时,我那个妞儿正抽着烟,在和另一个男人亲热。艾洪对我悄悄耳语说:“别朝任何一个人看,懂吗?”这是他怕别人认出呢,还仅仅是穿着深色衣服的他,趴在我背上再度穿过客厅时保持最镇静的方法?
“你下去时可千万要当心,”他在走廊里对我说,“真糊涂,没想到带支电筒来。要是摔一跤,咱俩就都惨了。”他笑了起来,虽然语带嘲弄,但确是笑了。不过,那妓院很会体贴嫖客,有个妓女走了出来,穿着外衣,看上去就像任何一个普通女人,她用电筒为我们照着路,一直送到院子里,我们谢过她,彼此都彬彬有礼地道了晚安。
我把艾洪送回家中,把他背进屋子。虽然当时台球房还没打烊,可他对我说:“用不着照顾我上床了,去参加你的晚会吧。你可以开我的车去,可是别喝醉了胡开一气。我只要求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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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罗伊斯(?—公元前546),小亚细亚西部古国吕底亚末代国王,敛财成巨富,后与波斯作战中失败被捕,苟且求生。
[2]梭伦(约公元前630—约前560),雅典政治家和诗人,希腊七贤之一,为古雅典的立法者。
[3]居鲁士大帝(公元前599—前530),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开国君主。
[4]居鲁士率兵东进,打败了游牧民族马萨格泰人的女酋,俘获了女酋长的儿子。由于女酋长的儿子自杀于狱中,女酋长发誓报仇。公元前529年,她打败并杀死了居鲁士。
[5]即神牛,古埃及人信奉为神的化身的公牛。
[6]赫·克·胡佛(1874—1964),于1929—1933年任美国第三十一任总统。
[7]约·皮·摩根(1837—1913),美国金融家和工业组织家。
[8]一种掷骰赌博。
[9]指约翰·亚当斯(1767—1848),美国第六任总统,曾在前一任总统选举中落选。
[10]约翰·赛维尔(1745—1815),美国独立战争中的英雄,曾担任田纳西州州长和众议员。
[11]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美国军事英雄和第七任总统。
[12]安德鲁·卡内基(1835—1919),美国钢铁企业家,退休后致力慈善事业,以资助文教科研事业闻名。
[13]赛尔马克(1873—1933),曾任芝加哥市市长,当地民主党领袖。
[14]伦敦的一条繁荣街道。
[15]奥·施本格勒(1880—1936),德国哲学家,代表作为《西方的没落》。
[16]性病的一种。
[17]台球比赛开始前固定台球位置用。
[18]埃涅阿斯为古希腊、罗马神话传说中的英雄。据传系特洛伊王安喀塞斯和女神阿芙洛狄忒(古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之子。特洛伊城陷后背父携子逃出火城,率领劫后犹存的众人,经长期流浪,到达意大利,在那里建了城邦,其后代就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罗马。
[19]据希腊传说,维纳斯爱上了安喀塞斯的英俊容貌,同他生了埃涅阿斯。由于酒后失言,泄露了孩子母亲的名字,触怒宙斯,被用闪电打瞎了眼睛(另一说被击成跛足)。他被儿子埃涅阿斯冒着大火背出特洛伊城后,四处漂泊,最后老死于西西里。
第八章
由此开始,一个新的行动方向确定了——由我们,也为我们,不过我不想把所有的缘由一一说明。
回顾起来,对于一丝不挂时的我,我还能认出自己,手脚有我自己和家族的特征,眼睛绿中带灰,一头竖立的头发;可是对于衣冠楚楚、具有新的社会身份的我,则要细看才行。我不知道自己怎的会突然话多起来,爱说笑话,好发牢骚,还突然有了自己的看法。尽管有看法,可是不知道这些看法是怎么来的。
西蒙和我就读的市立学院,并不是神父们主持的那种神学院,那班神父只知道教亚里士多德和诡辩术,培养你欧洲式的玩意儿和恶习,一切事物,不论是真是假,不管是否真实,都非要说成真的不可。试想一下,这儿有多少学问要我们去钻研——亚述巴尼拔[1]、欧几里得[2]、阿拉里克[3]、梅特涅[4]、麦迪逊[5]、黑鹰[6]——要是你不下一辈子的功夫,你怎能学得了那么多?同学们都是来自各地的移民子女,有的来自“地狱的厨房”[7],有的来自小西西里,还有黑人区来的,波兰移民区来的,洪堡公园附近的犹太居民街来的,都经过各门功课的初步考试,同时也带来他们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把狭长的走廊和大教室都挤满了,带着各自的性格和细菌,经过熏陶锻炼,然后按计划成为美国人。在这种混合型的人身上,有着一种美——比例调和——还有年轻人的狂妄,叛逆型的脸孔,嚼过的口香糖般的纯洁,注定的劳工材料,未来的秘书队伍,丹麦人的稳重,拉丁佬[8]的机灵,老要感冒的数学天才,塞满耳朵屎的铲土工的儿子,有意施布雨露的生意人的女儿——这些都是庞大人群中形形色色极好的标本,是《圣经》里所讲的众生,受原动力驱使向西方迁移的父母的子女。或者像我,一个旅行推销员一夜风流的副产品。
按理说,西蒙和我中学毕业后就应该去做事,可是工作怎么也找不到。市立学院里挤满情况和我们相同的学生,由于失业,便得到了市政当局资助继续深造的机会,意外地得以研究莎士比亚和别的大师,他们的作品以及数理化知识,都是在公务员甄别考试中要考的。理所当然,这是不可避免的;要是你打算培养贫寒的青年去从事艰难的工作,或者只是不让他们捣乱滋事而要他们读书,在这班人中都会产生一些了不起的人物。我认识一个瘦弱多病、穷得没有袜子穿的墨西哥学生,身上、衣服上全是斑点和污渍,却能解出黑板上的任何方程式;另有一个中东欧移民劳工的子弟,对希腊文十分精通;有脑子灵得出奇的物理学家,有在手推车下出生的历史学家,还有许多性格坚强的穷孩子,忍饥挨饿,苦干八年,最终成了医生、工程师、学者和专家。我可没有这种特殊的热忱,从来没有人要我这么想过,而且我也从来没有为自己未来的职业着急担心过。我不认为应该为这事认认真真地去想一想。不过,法文和历史两门课,我摆弄得相当不错。至于植物学之类的课,还有我的图画,糟透了,乱涂乱抹一气,是全班最差的。尽管我做过艾洪办公室里的雇员,却没有学会多少整洁的习惯。而且,我现在一星期得工作五个下午,星期天是全天。
我已经不在艾洪那里干了,而是在闹市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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