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其中一个是姿色消褪的妇女,从她那双眼睛可看出她是帕丁金太太的母亲,另一个便是帕丁金太太自己,梳了个发髻,目光显示出喜悦,但不像一个有着聪明伶俐的女儿、慢慢衰老的母亲的眼睛。
走过弯道,我到了餐室,望着那棵运动器材树,站了一会儿。从餐室那端的电视室,我听见朱丽叶正在听歌儿《这是你的生命》。另一侧的厨房里空无一人,显然卡乐塔不在家,帕丁金一家是在俱乐部吃的晚饭。帕丁金夫妇的卧室在房子的中间,大厅的南边,朱丽叶房间的隔壁。这时,我忽然产生想看一看这些“巨人”就寝的床的念头。我想这床一定又宽又长,简直像个游泳池——但我推翻了这一念头,因为朱丽叶还在屋里,我遂打开通向地下室的厨房门。
地下室与屋内迥然不同,凉飕飕的,有一股气味是楼上完全没有的。它给人一种如入洞穴之感,但又很舒服,像孩子们雨天在衣柜里、在毯子下或在餐厅桌腿间所搭的假山洞。楼梯下的光线使我一愣,而对松树嵌板、竹制家具、乒乓台以及储有各品种、各尺寸的玻璃杯、冰桶、倾淅器、混合器、搅棒、搅酒棒、杂色玻璃、椒盐卷饼碗的玻璃酒柜并不感到突然——这里放置着供盛宴用的器皿,十分豪华,井然有序,然而这些东西从未用过。只有富翁的酒柜才拥有这些器皿。而他从不招待喝酒的客人,他自己也不喝酒,每隔数月才在晚饭前喝一点荷兰松子酒,还要遭夫人的白眼。我走到酒柜后面,那里有一个铝制的洗涤槽,自从为罗纳德的成人礼举行聚会以来,这里肯定还未洗过一只玻璃杯,这种情形将继续到帕丁金家的一个孩子结婚或订婚之时。如果不是担心撕掉威士忌酒瓶上的商标的话,我将开怀痛饮,以此作为对被迫当佣人的恶报。你要喝酒就得撕掉商标。酒柜后的架上有两打瓶子,说得精确一点是二十三瓶杰克·但尼尔酒,每瓶酒的瓶颈上系了一个小本,告诉顾客、贵族们如何饮这种酒。杰克·但尼尔酒瓶上方有更多的照片:有一张是刊登在报纸上的放大了的罗纳德的照片,一只手抓着篮球像抓着一粒葡萄干,照片下有一行注释:“中间,罗纳德·帕丁金,米尔伯恩高级中学,6'4''217磅”。另外还有一张布兰达骑马的照片,旁边是块丝绒底板,上面有缎带和奖章:一九四九年埃塞克斯县马展,一九五〇年联合县马展,一九五二年加登州展销会,一九五三年莫里斯城马展等,全是布兰达参加跳高、赛跑、骑马和其他女子运动项目所获得的。整幢房子里没有一张帕丁金先生的照片。
松木房间后边的地下室是灰色的水泥墙和亚麻油毡的地板,有着无数电器设备,包括一个大得可以容纳爱斯基摩人一家子的冷藏库。冷藏库旁边不协调地放着一台庞大、古老的冰箱。那古老的样子使我想起住在纽瓦克的帕丁金家的祖先。这台冰箱可能曾被放在一幢四户合住的公寓厨房里,可能还和我现在的住处相邻。我起先与爸爸妈妈一起住在那里,后来他们迁往亚利桑那,我就与舅舅、舅母住。珍珠港事件后,这台冰箱也就辗转来到肖特山。帕丁金厨卫洗涤槽商店也参加了战争,因为只有兵营里的公共厕所装上了一排帕丁金牌洗涤槽,这些兵营才算是设备完善的。
我打开旧冰箱,里面并不空,但已不放奶油、鸡蛋、奶油沙司、青鱼、姜啤、金枪鱼色拉,代之堆放水果,架子上堆放得鼓鼓的,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均有,里面还藏着各种各样的果核。还有青梅、黑梅、红梅、杏子、油桃、桃子、长串的葡萄,有黑的、黄的、红的樱桃,从盒子里溢出的樱桃把每样东西都染上了那种猩红色。还有瓜——甜瓜、密瓜,最上面的一层有半个大西瓜,一片薄薄的腊纸粘着露出的红色西瓜瓤,就像是一片长在光光的红色脸上的湿润的嘴唇。啊,帕丁金!水果在他们冰箱里长出来,运动器材从他们的树上掉下来。
我抓起一把樱桃,又抓了一把油桃,一口就咬到了核。
“你最好洗一洗再吃,不然会拉肚子的。”
在松木板条房间里,朱丽叶站在我后边。她穿着短裤和白色马球衫,与布兰达惟一不同的就是她每天穿它的时间不一样。
“什么?”我说。
“它们没洗呢。”朱丽叶说,说话的口气就好像对我来说这只冰箱是一个禁区一样。
“没关系的。”我说,一边吃着油桃,一边把核放进口袋,不到一秒钟就走出了放冰箱的房间。我还是不知道樱桃该怎么处置。“我刚才在四处看一下。”我说。
朱丽叶没有回答。
“罗纳德要去哪儿?”我问,同时把樱桃放进装有钥匙和零钱的口袋。
“去密尔沃基。”
“去长住吗?”
“去看哈莉特,他们在恋爱。”
我们相互久久地盯着,最后忍不住了,我就问,“哈莉特?”
“对。”
朱丽叶盯着我看,简直像要窥视我的背后似的,我遂意识到我站着时,两只手是放在背后的。我便把手挪到前面。我可以肯定,她瞥了一下我的两只手,着手上是否有东西。
我们又面面相觑,她脸上像带有一种威胁的神情。
接着,她说:“想打乒乓球吗?”
“我的上帝,想,”我说着便两大步跨到乒乓桌旁,“你发球。”
朱丽叶笑着,我们便开始打球。
对于接下去发生的事,我没有任何歉意可以表示。我开始赢球,当然我也喜欢赢。
“我重发球可以吗?”朱丽叶说,“昨天我把手弄破了,刚才发球时正好碰到伤口。”
“不行。”
我连连不断地赢球。
“不公平,尼尔。我的鞋带松了,我这个球……”
“不行。”
我们继续打乒乓球,猛力地打。
“尼尔,你身体靠上乒乓桌,这是犯规的。”
“我既没靠桌子,也没犯规。”
我感到樱桃和硬币混在一起跳动。
“尼尔,你骗去我一分,是19:11。”
“是20:10,”我说,“你发球。”
她发球后我扣球出界,球滚进冰箱的房间。
“骗子!”她冲着我声嘶力竭地叫着,“你赖皮,”嘴唇气得发抖,仿佛她可爱的小脑袋上压着千斤重担。“我恨透你了。”她把球拍横扔过房间,撞击着酒柜,发出叮当之声。正当此时,我听到外面克莱斯勒车在车道上碾过砾石的声音。
“比赛还没结束呢,”我对她说。
“你赖皮,你偷水果!”说后她拔腿就跑,我失去了赢她的机会。 那天深夜,布兰达和我第一次做爱。我们坐在电视机室的沙发上足有十多分钟之久,互不讲话。朱丽叶早已眼泪汪汪地上了床,虽然没有人告诉过我她哭泣的事,但我不知道这孩子是否提起早已被我冲下马桶的那一把樱桃。
电视开着,虽然关上了声响,屋里一片安静,灰色的图像仍在房间远处摆动。布兰达默默无声,裙子紧裹着她曲着的腿。我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她就到厨房去了,出来时她说,听上去似乎大家都睡了。我们又坐了一会儿,看着屏幕上人们在某个鸦雀无声的饭店里沉默地吃饭。我解开她裙子的纽扣时,她挣扎着。但我认为这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穿着裙子的模样是多么可爱的缘故。不管怎样,我的布兰达看上去确实可爱,我们小心翼翼地叠好裙子,互相紧紧地拥抱着,不一会儿布兰达面带微笑,慢慢地、笑眯眯地躺下去了,我就起来了。
让我怎么来形容和布兰达的欢乐呢?这是令人陶醉的,就像我最后获得了那个第二十一分一样。
回到家里,我即给布兰达打电话,但已被舅母听见,她从床上起来。
“这个时候了你还在给谁打电话啊?请医生吗?”
“不是。”
“半夜一点了,打什么电话啊?”
“嘘!”我说。
“他要我不作声。深更半夜还打电话,我们的电话账单还不多啊。”说完她又折回床上,怀着一颗殉道者的心,睡眼惺忪,极力克制自己的睡意,直到听见我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才放心。
布兰达接电话了。
“尼尔?”她说。
“是的,”我低声说道,“你没有起床吧?”
“没有,”她说,“电话机就在床头。”
“太好了,床上舒服吗?”
“很舒服,你也在床上吗?”
“是啊,”我撒了谎,为自圆其说,我扯着电话线,把电话机尽量拉近我的卧室。
“我和你睡在一起。”她说。
“是啊!”我说,“我和你在一起。”
“我把遮光帘拉下了,很黑,所以看不见你。”
“我也看不见你!”
“刚才真好,尼尔。”
“对,睡吧,亲爱的,我在这儿。”我俩没有互相说一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早上,我又按自己想好的计划给她打电话,但几乎听不见布兰达和我自己的声音,因为格拉迪斯舅母和麦克斯舅舅下午要去参加劳动者协会的野餐。他们吵吵嚷嚷的,因为昨天一个晚上,葡萄汁从冰箱的罐里嗒嗒地往外流个不停,到早晨,已漏到地板上。布兰达仍然睡在床上,所以我们的游戏玩得比较成功,但是我必须拉下所有的我的感官的遮光帘,设想自己已置身于她的身旁。我只祈祷我们美妙的早晨和夜晚的到来,果然很快就如愿以偿。
四
以后的一周半里,生活中似乎只有两个人:布兰达和那个喜欢高更的黑孩子。每天早晨,图书馆还未开门,这孩子就在等了,他有时坐在狮子背上,有时在它的肚子底下,有时则干脆站在狮子附近,用小石子投打它的鬃毛。馆门一开他就跑进去,脚蹬在大厅地板上噌噌作响,奥托向他瞪眼后,他才踮起脚尖走,最后登上那座通往大溪地的大理石长梯。他并不总到午饭时分才走,在非常炎热的一天,我清晨到馆时他已在那里了,直到晚上我离开时他才跟我走出大门。第二天他没有露面,来的却是位年事很高的老头儿,是个白人,浑身散发着一种糖果的香味,鼻子和脸颊的表皮底下青筋暴出。“请告诉我艺术类书籍在哪里?”
“在第三书库,”我说。
不一会儿,他捧着本褐色封面的大书回来了。他把书放在我桌上,又从瘪瘪的钱包中抽出借书证,等着我盖印。
“你把书借走吗?”我问。
他微微一笑。
我拿起他的书卡,将金属边塞进机器,但我并没盖印。“请稍等一会儿,”我说。我从桌子底下取出一本活页夹,翻过几页,上面画的尽是我这一周聊以自娱的战列舰和数字游戏。“这本书已有人借了。”
“什么?”
“有人借了。已经有人打电话来要求保留这本书。请留下姓名和地址,本书还来时我们好写张明信片通知你。”
虽然不是面无赧色,但我总算把书放回原来的书架上。那天晚些时候,黑孩子来馆时那书还在他昨天下午所放的地方。
至于布兰达,我每晚都见到她。每逢没有球赛转播或帕丁金夫人不外出参加哈大沙[犹太妇女慈善机构]的牌会时,我俩就在无声的电视屏幕前做爱,因为这时,帕丁金先生已经睡觉,他的夫人也不会出没无常。一个天幕低垂又十分闷热的夜晚,布兰达带我去俱乐部游泳。游泳池中只有我们俩,所有的椅子,更衣室,灯光,跳板,还有这池水,似乎都只是为了我们的欢乐而存在。她穿了件蓝色的游泳衣,它在灯光下看起来象是紫色的,在水中却时而现出绿色,时而现出黑色。夜深了,高尔夫球场外起了微风。尽管那酒吧招待在靠近池边的窗前有意地踱来踱去,我们俩用一条大毛巾裹着身体,把两张躺椅拼在一起,肩靠着肩地躺了下来,不予理睬。最后,酒吧间的灯光终于灭了,然后,啪的一声,游泳池四周的灯光也渐渐地暗淡下来。我的心一定跳得厉害,或者是别的什么缘故,因为布兰达似乎猜到我心中突然升起的不安——我们该走了,我想。
她说:“这儿更好。”
夜色很浓,天幕低垂,全无星光。好一会儿,我才辨认出跳板的黑影比夜色稍淡一点儿,才能区分池水和池另一端的长椅。
我拉下了她的游泳衣的背带,但她说“不”,并把身子从我旁边挪开。打从认识她两周来,她第一次问起我的情况。
“你的父母在哪里?”她问。
“塔克森,”我说,“怎么回事?”
“我妈妈问起我。”
我现在看得清救生员的坐椅了,几乎是全白的。
“你为什么仍然住在这里?为什么不和他们在一起?”她问。
“我不再是个小孩了,布兰达,”我说,声音不觉尖锐起来,“哪能老跟在我父母身边转?”
“那你为什么要和舅妈和舅舅住一起呢?”
“他们不是我的父母。”
“他们比你父母好?”
“不。更坏。我也弄不清为什么要和他们住一起。”
“为什么?”她问。
“我不知道。”
“为什么你还待在他们那里?你知道其中的缘故,对吗?”
“我想也许为了我的工作吧。这里上班比较方便,也比较省钱,同时这也使我父母高兴。我舅妈挺不错,……我一定得向你母亲解释我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吗?”
“不是为我妈妈,而是我想知道。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就是这些。”
“你冷吗?”我问。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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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家吗?”
“不。除非你也想。你没有什么不舒服吧,尼尔。”
“我很好。”为了让她明白我没有变,我把她拉到自己身边,虽然我一点欲望也没有了。
“尼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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