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流了出来。祖父仍沉浸在喜悦之中。他说,你再说几句我听听。我张开嘴。但这回,又和从前一样了。于是祖父的手再次扬起。他说孙啊,你的嘴不听话,我想再打你一下,好不好?我的脸痉挛了一下,肌肉鼓起,做好了挨耳光的准备。我真希望这一巴掌能把我的结巴打好。一道阴影在我脸上掠过,我感到一凉,然后一热。祖父说,快,快说。
可是,还没等我说出话来,就有一颗牙齿,从我嘴里跳出来了。
细想起来,我的口吃源于对小云的模仿。至于小云又是模仿了谁我就不得而知了。口吃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可以像虱子一样从他身上忽然跳到你身上去。看着别人红脸涨颈结结巴巴,你觉得他是骑在一头尾巴浇了汽油着了火的水牛上,很好玩。可等你骑上去了,才知道下来是那样的难。口吃就这样以一种苦肉计的形式让我们上当。口吃不是月饼,每个人只能分吃它的几分之一。它是一本连环画,有多少人看,它就变成了多少本。
有一段时间,我热衷于模仿。模仿的好处是,使我们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远不可及的东西在一定程度上据为己有。我们为此乐此不疲。比如我们捏着鼻子模仿鸡鸣,模仿牛叫。我们一发出牛的哞叫声,牛就抬头望我们一眼。这说明我们的模仿得到了老牛的认可。而小云模仿鸡鸣是从不用捏鼻子的。他用的是肚子。他把肚子一瘪,就发出了某种动物的声音,以至我们怀疑他肚子里是否养着无数动物。这是我佩服他的主要原因。正是这种佩服,使我把他的口吃当成了他发明的玩具,而把它偷偷拿了过来。我不知道,口吃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生生不息,口口相传。
因为口吃,我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损害。我躲在屋子里,不敢出去。因为出去就要说话,说话就会露出马脚。有时候,我愿意自己是哑巴。大人都出工了。屋子里大而空荡。我望着黑魆魆的屋顶,忽然产生了说话的冲动。这时我旁若无人,胆大包天。像是在一个夜晚散场后的戏台上。我曾无数次地设想自己穿上戏袍,站在那里大声地乱唱。风吹袍角是多么优美啊。我不顾一切地、翻来覆去地说着。反正,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听到。我把门关上,又把门打开。我想起了那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为什么要关门呢。终于,我嘴里的厮杀开始了。有一些巨大的石块滚了出来,挡住了我的道路。我毫不犹豫地推开了它们。虽然我的姿势很难看。后来,我在一块石头上绊了一跤,结结实实摔在地上。我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前走。这一天,我作为一个结巴的所有丑陋都暴露无遗。但我不怕。就像什么地方长了一个疮疤,我一定要把那个血痂揭开来。我的嘴巴从未经历过如此惊心动魄的场面。我说的话像敢死队一样往上冲,它们企图从悬崖峭壁攀缘上去。它们搭起了人梯。假如上面滚下一块石头,它们将死伤过半,前功尽弃。所以经常听到“啊”的一声。最凄惨的是只有一两个词攀上绝壁,因为后面的跟不上,它们顿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它们像羽毛一样离开了鸟的翅膀。它们在和石块拼杀,一时间,山崩地裂,血肉横飞。我自己把自己绊得鼻青脸肿,自己和自己同归于尽。
我绝望了,号啕大哭起来。
大概只有哭,是不会结巴的。
我忽然愣住了。为什么哭不会结巴?它那么流畅,像风一样,像河水一样,没有什么能把它阻挡。然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一个人,可以用哭泣来代替他的说话吗?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给否定了。
事情的转机在于那年秋天,村里来了一班人马表演节目。他们是公社宣传队队员和中学里的学生。他们头戴黄军帽,手提马口灯,脸上搽胭脂,雄赳赳气昂昂地在村里的土台上唱《红灯记》和《智取威虎山》。他们走后很久,村子还沉浸在暖烘烘的戏曲的氛围里。男人们下田,举手投足都像李玉和或杨子荣,把耙锄一拄,眼一瞪,浓眉一挑,破衣一甩,唱“临行喝妈一碗酒”或“跨林海,过雪原,气冲霄汉”。女人们下塘塍淘米洗菜时,唱小常宝和李铁梅,“八年前风雪夜大祸从天降”、“我家的表叔数不清”。小孩子则模仿坏蛋王连举,从腰间掏出枪来往自己胳膊上打了一枪,然后扑通往前一倒。不知怎么回事,我眼前老是晃动着李铁梅的影子。我没学王连举,我在家里偷偷地学李铁梅。我不但唱“我家的表叔数不清”,还唱别的。唱着唱着,我就灵机一动:为什么唱歌就可以不结巴呢?
我又试了几次,果真如此。
用哭泣代替说话是不行的,用唱歌,总可以了吧!
于是我开始琢磨唱歌和说话的关系。我发现,唱歌和说话虽然都是顺着同一条声带爬上来的,但它们完全是井水不犯河水。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把它们联系起来呢,就像把板车从小路上拉到马路上来一样。有一次,我正在唱歌,母亲回来了。她要喝井水。她问我看到瓢了吗?我刚喝过水,便脱口而出:瓢在桌上。母亲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说,你再说一遍!我说,瓢、瓢、瓢在桌上。母亲眼睛里的火花又暗了下去。她以为是另一个人。她问,还有谁?但喝了水,抹抹嘴角,她又没继续问。大概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吧。
母亲的惊讶却提醒了我。是啊,刚才是谁?是我自己。刚才的我没有结巴。那句话跟在歌词的后面,就像我进县城搭上了便车。我很高兴。我又唱一句紧接着说一句。瓢在桌上瓢在桌上。真的没有结巴。过了一会儿,我再说,又结巴。我唱了一句,又不结巴。哈,我终于找到不结巴的办法了!
有一段时间,我成了村里唯一一个与人见了面就唱歌的人。我以唱歌的形式把第一句话说出来。这样,第一句话就被我赋予了华贵的色彩。若嘴巴熄火了,就用唱歌来启动。我感到,我的声带柔软起来,可以像秋千那样荡来荡去。若干年后,我成了第一个从我们村里走出去的歌唱家、演说家、节目主持人。我走上了舞台,走进了电视,走进了北京城。
减肥广告
昨天他挖空心思完成的主任布置给他的任务,今天就已经登在报纸上了。
主任说,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吧,你不是写过文学作品吗,你可以海阔天空地展开你想象的翅膀了。主任说话,喜欢带一点学生腔。他认为这样很有文采,符合他高级记者(职称)的身份。主任就是这样。他自己说,他曾写过的青春美文可有影响啦。
现在,报纸上软广告越来越多,主任一个人忙不过来。主任在这方面是很有一手的。他曾给一家医院做了个软广告,居然是以投诉的形式出现的,让大家起初目瞪口呆但很快佩服至极。文章大意是说,一个白领女人以为自己得了严重的妇科病,便去××医院检查。医生在做了耐心细致的检查后,仅给她开了两毛多钱的药。白领女人很愤怒,认为医院不负责任,随便打发她。但相关部门在认真调查后告诉她,她的妇科病并不严重,的确只要用那些药就可以治好。文章结尾故意发了一个感叹:原来是这样。这个软广告堪称经典。刊出后,那家医院的就诊率果然大大提高。
主任说,写这类文章,没什么别的诀窍,多用点悬念。
以前他也帮主任写过几篇这样的文章,主任对他比较满意,破例奖了他几百块钱。
不过跟主任比起来,他还是小巫见大巫。主任可以把这类文章写得更像那么回事。比如新华书店进了一套“金书”,很久没卖掉,来找他们主任。只见主任大笔一挥,写道:纯金版《××××》惊现我省,××部选定为国礼。并说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和优良传统、限量发行之类,再说它曾作为国礼送给×国××领导人。说得有板有眼,言之凿凿。反正越假的事情便越要说得像那么回事,而真实的事情反倒要闪烁其辞了,比如什么地方幼儿园失了火,什么地方鞭炮厂爆了炸,什么地方出现了豆腐渣工程,等等。
这次主任叫他做的是一则减肥药品的广告。他熬了两个晚上,炮制了两个“减肥”的故事。一则是《减肥减出了明星脸》,说一个叫××的女孩,在服用了一种名为××××的药后,减肥成功了,从照片上看,她几乎和韩国影星×××没什么区别了。另一则更有趣:×××在谈起刚刚遇到的“非礼事件”时心情很复杂。“我一点都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有些惊惶不安,又有些激动兴奋,“说实话,以前我在别人眼里是个胖女孩,一米五几的个子,体重却达六十公斤。因为胖,我很自卑,不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即使爱上了某个异性,也不敢表露出来。在公共场合,异性的目光很少落到我身上。但不久前服用××××后,感觉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不知不觉,异性投射过来的目光多了起来。没想到不但减了肥,人也变得性感了,以至终于发生了今天在公共汽车上的一幕,我真的好……”
他正在得意地欣赏自己的作品,忽听到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女朋友陶小红回来了。他们同居快一年了。她是个重磅型的女孩。她为此苦恼不已。他跟她开玩笑说,跟她谈恋爱容易引人注目。她两三天没理他。
陶小红来自一个小镇,父母是做生意的,在镇上做了一幢四层的楼房,十分气派。在小镇上,她大概是一个骄傲的公主。可自从他进了报社,她就觉得她跟他有很大的距离,不自信了。她瞪眼看着他,说,看不出来,你这样的人,怎么也能进报社呢?那么高的地方,那里都是那么有文化的人,他们把字变成了报纸,你不是骗我吧?听说记者采访,要收好多钱呢,你有没有?没有?你肯定骗我,以前我做事的那家酒店,有一次,一个记者在菜里吃出了虫子,要老板给出一个解释,老板忙赔小心,可记者说,他要把这件事曝光,老板吓倒了,不但没敢收那个人的饭钱,还送了一千元餐券给他,你说记者神气不神气?你既然干不了这事,那你就不是记者。他也懒得解释。后来她看到他的名字印在报纸上。虽然他写的文章,是小小的一块,可在她看来,却比乡下的稻田还要大,比她家的楼房还要高。她的脾气越来越坏了,经常无缘无故地关他的电脑,好像他们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完全是那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带来的。好像把电脑关掉,那些文章就出不来,他就当不成一个记者了。
她当然不知道,他的很多小新闻,是他“想象”出来的。反正那些事情,又没有真实姓名和地点(万一需要,就加上“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用了化名”),不会有人去追究。一个小城市,每天哪里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发生呢。有一次,他虚构的几则小新闻,还被别的报纸转载了。现在许多报纸都有文摘版,它们互相抄来抄去,抄得像真的一样。至于他虚构的那些广告故事,她更不知道了。他用的是化名。他不想让她知道他的秘密,那样她就要看低他了。何况这两个减肥的故事,还是以她为蓝本的。
她已经上到三楼了,正在转弯。他听出她高跟鞋的带子已经松了。
陶小红很兴奋,一进门,把鞋一甩,说,小丁,你猜我今天买什么啦?
他说,不会是洪七公烧鸡吧?
她把手藏在背后,说,我才不会买那么高热量的东西,来,你瞧——
他一看,差点没晕倒。她手里拿着的,正是他们报纸上刚刚宣传过的减肥药,而且她手里还抓着一张报纸,说,药店送的。
一只马蜂
现在,他正坐在进山的中巴车上。说是开会,其实不过是找个借口玩几天,用以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大家都在昏昏欲睡,汽车的发动机嗡嗡作响。在这种拥挤的孤独中他却越来越清醒了。如果是十年前,这样不停盘旋和颠簸的山路,早已使他晕车,脸色苍白,几乎把肠子都呕吐出来。可是现在,他已经不晕车了,能从容应付各种出差和会议了。他不知道这值得庆幸还是应该感到悲哀。因为有一天,他在一篇文章中读到,晕车的原因是因为身体敏感。如此说来,他现在不晕车是不是说明他的身体已经麻木了呢?这样一想,他就不由得有些悲从中来了。他以前是一个悲观的人,可是现在你看,他整天都笑嘻嘻的,他的五官在镜子中已经没什么轮廓和起伏,看上去越来越平庸了。他任由自己的身体下沉,然而在水面快切至脖颈的时候,又不由自主地伸出了一只手。
下了车,呼吸了一大口新鲜空气,就准备爬山。据说这是本省境内最高的山,爬上去要将近四个小时。有的人害怕,便留在了山下的旅馆里。但他还是想挑战一下自己。当年他在大学读书的时候,每天早上起来都要跑上五公里,看上去像一个长跑运动员。只是毕业后他没有再坚持。分到了单位上,人就没有那么单纯了,做事都有些畏首畏尾。早晨他也很想起来跑步,但是其他的人都不跑,他想,他们会不会笑我?镇上的人会不会笑我?路上过来过往的人会不会笑我?有几次,他起得特别早,想在别人还没起来的时候到外面去跑步,但等他跑步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起来了。他们都知道了他跑步的事实。于是他抄小路一溜烟跑回房间,想赶快把自己藏起来。他感觉自己的脸像一只火球似的在轰隆燃烧。他当然还可以起得更早些,但那毕竟太吃力了。再说,他当时已经谈恋爱,喜欢在早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回味刚刚做过的美梦。
事情就这样被一拖再拖了下来。他也从镇上调到了拥挤的城里。当他意识到跑步对于身体的重要性,他只能每天穿着泡沫拖鞋,在自家的客厅里原地踏步地跑上半个小时。这样虽然有些滑稽,但对别人的生活没有影响。更主要的是,别人不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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