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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_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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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因此,“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其他知识精英结论也与鲁迅大致相同。杨昌济说,“有不良之国民,斯有不良之政府”。陈独秀则说,“凡是一国的兴亡,都是随着国民性质的好歹转移,我们中国人天生的几种不好的性质,便是亡国的原因了”。1916年初,胡适的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出自鲁迅之口:“造因之道,首在树人;树人之道,端赖教育。”

那么,怎么“立人”呢?鲁迅说:“我想,现在的办法,首先还得用那几年以前的《新青年》上已经说过的‘思想革命’。”也就是说,先进行人的现代化,而后才能谈到制度的现代化。

从梁启超到鲁迅,时间虽然过去了二十年,但国民性问题仍然被简化为一个社会成员人人洗心革面的问题。似乎只要人人痛下决心、悔悟自新、告别旧我,即可成为一代新人。个人与社会本来是一种双向影响的关系:个人的行为固然会影响社会,社会环境更有力地影响着每个人的选择。然而,从严复、梁启超直到鲁迅、陈独秀,始终只强调前者对后者的决定影响,而且把它绝对化。这种“单向决定论”思路下的思想革命,其实是中国传统“心学”的另一个变种。当1916年到来之际,陈独秀仍然满腔热忱地向国人呼吁,人人“从头忏悔,改过自新”。“从前种种事,至一九一六年死;以后种种事,自一九一六年生。吾人当一新其心血,以新人格”,由此进而“以新国家,以新社会”,而使“民族更新”。几个月后,李大钊也向中国青年发出了自觉再造自我的呼吁:悟儒家日新之旨,持佛门忏悔之功,遵耶教复活之义,以革我之面,洗我之心,而先再造其我。弃罪恶之我,迎光明之我;弃陈腐之我,迎活泼之我……

只要人人迎来新我,就会迎来新的社会。在这个思路的指引下,“五四”一代人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他们办杂志,办学校,写小说,椎心泣血,宣传、呼号,以期唤醒铁屋子中沉睡的人。这其中鲁迅的呼声最为锐利而洪亮。

鲁迅认为,用文艺唤醒人的灵魂,是挽救国家唯一之路。因此文艺创作是天地间最重要的事,其他一切与此相比都无足轻重。所以一九二二年得知胡适在创办《努力》周刊打算论政时,鲁迅表示不以为然。胡适在日记中记载他们的谈话说:“豫才深感现在创作文学的人太少,劝我多作文学。”

整整二十年间,鲁迅心无旁骛,艰苦卓绝,一以贯之地进行着“国民性改造”这一伟大的人类灵魂改造工程。他写了大量的小说、散文、杂文,用投枪、匕首、大刀,冲锋战、壕坎战、迂回战,持之以恒地揭露、总结、批判中国人国民性中的“劣点”。一篇《阿Q正传》,对普通民众来说,其作用大于十篇《新民说》。鲁迅用他洋溢的才华和独特的文笔,将国民性问题赤淋淋地挑在笔尖,伸到每一位读者眼前,让每个人都无法回避。可以说,“国民性”这三个字,是经鲁迅的传播,才成为汉语中的一个常见词汇的。他将梁启超的“以小说塑造新人”思路贯彻到了最彻底的程度,其深与广无与伦比,影响也非常巨大。

然而,鲁迅等人的艰苦努力,效果并不明显。非但进步不大,从鲁迅的文字来看,国民性的某些方面还有越来越坏的趋势。最有力的证明,是二十年间鲁迅对国民性的批评责骂越来越激烈,越来越痛切,也越来越无奈。鲁迅原本信奉进化论,希望寄托于青年一代。“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他认为,虽然中国文化有原罪,但是随着他们这一代肩住黑暗的闸门,放进西方文化的新空气,那么接受了新文化的青年人成长起来,“血液里的昏乱”就会一代代迅速减少。然而,岁月无情流去,鲁迅眼中的青年却不但没有进步,反而不断沦陷。1925年,鲁迅就对他看到的普遍的青年“形象”表达过不满:“现在青年的精神未可知,在体质,却大半还弯腰曲背,低眉顺眼,表示着老牌的老成的子弟,驯良的百姓。”1927年广东革命阵营分裂的血腥更令他震动。他说:“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后来便时常用了怀疑的眼光去看青年,不再无条件的敬畏了。”从此之后,他对青年一代的评价越来越低。1933年他说:“今之青年,似乎比我们青年时代的青年精明,而有些也更重目前之益,为了一点小利,而反噬构陷,真有大出于意料之外者。”1934年他又说:“但我觉得虽是青年,稚气和不安定的并不多,我所遇见的倒十之七八是少年老成的,城府也深,我大抵不和这种人来往。”

这一事实让鲁迅在努力二十年之后发现,先思想后制度的“国民性改造”之路走不通。“思路轰毁”之后,经过长时间的孤寂、彷徨和思想苦闷,鲁迅在晚年放弃了“国民性论”,接受了“阶级斗争论”。苏联建国的成功给了他新的启示。他说,看到“苏联的存在和成功,不但完全扫除了怀疑,而且增加许多勇气了”。在晚年鲁迅心中,苏联成了全世界无产者的“麦加”,那里存着全世界的光明和希望。他大量翻译苏俄文学,他开始相信只有阶级斗争才能救中国。

从居高临下地唤醒民众,到奉民众为推动历史的主力,依靠人民大众进行革命;从绝对排斥政治斗争,反对政治改良,到相信必须用“火与剑”进行激烈的政治变革,“国民性改造运动”的旗手鲁迅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向社会大声宣告了通过“思想革命”来改造国民性的失败。

第三编 中国国民性改造史 第十七章 胡适的改良国民性思路

正如上一节所提到的,在五四以前,胡适对国民性问题的看法与鲁迅等人几乎完全一致。胡适早年在国民性问题上也深受梁启超影响。他后来回忆说:“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第一是他的《新民说》。”所以青年时代他谈到国民性时,其语调与梁启超、鲁迅并无二致。他说,“无论帝制也罢,共和也罢,没有这个必须的先决条件,都不能救中国。”

然而,胡适很快意识到“国民性决定论”存在重大问题:先训练好国民性,再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就好比要求先拿到驾照,然后才允许触碰汽车。问题是,如果不先上车,怎么能学会开车呢?从晚清开始,执政者就一再以“没驾照”为由,拒绝民众登上民主政治这辆新式汽车:慈禧以民智未开为由拖延立宪,袁世凯以民心思旧为由恢复帝制,吴佩孚更说,因为民众“组织未备,锻炼未成”,所以中国只能沿用老路,继续独裁。随着对制度与国民性问题思考的深入,胡适的思路发生了转折。他开始由“国民性决定论”转向“制度先行”论。也就是说,他认为“国民性”不再是民主政治的先决条件,相反,只有先建立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才可能训练出合格的新国民。

胡适认为,民主制度具有制造良好公民的效力,因为民主政治运作,本身就是一个启蒙和教育的过程。这种启蒙和教育,比单纯的宣传更有效。就好比跳进水里学习,比坐在岸上读游泳手册有效得多;坐上汽车操作,也比背下整本《汽车结构与原理》有用得多。胡适说,“民治的制度是一种最普遍的教育制度”,他说:“人民只有在民治制度之下才能得到政治上的训练,才能变成好公民。反转来说,人民如果没有执行政治的权利,永不能得到那种相当的政治训练,永没有做好公民的机会。”他还说:“民治制度最先进的国家也不是生来就有良好公民的;英国今日的民治也是制度慢慢地训练出来的。”

这一思路转变,显然与他长期的欧美生活经验这一基础是分不开的。胡适回忆他对美国政治运作的感受时说:“我在1912和1916两年,曾去参观美国的选举。我到了投票场,讨得了选票的‘样张’,见了上面的许多姓名和种种党徽,我几乎看不懂了。我拿了样票去问在场的选民,请他们教我。”胡适故意选了几个看起来“素质不高”的人:“我故意拣了几个不像上等人的选民——嘴里嚼淡巴菰的,或说话还带外国腔调的——不料他们竟都能很详细地给我解释。”胡适说:“那些嚼淡巴菰带外国腔调的美国选民,他们何尝读过什么《政治学概论》或什么《公民须知》?他们只不过生在共和制度之下,长在民主的空气里,受了制度的训练,自然得着许多民治国家的公民应有的知识,比我们在大学里读纸上的政治学的人还高明得多。”

因此胡适称民主为一种“幼稚园政治”,说民主政治“没有多大玄妙”,不过是如同学下棋一样,教人们遵守民主规则:“就如同下棋的人必须遵守‘马走日字,象走田字,炮隔子打,卒走一步’的规矩一样。”因此,民主政治并不见得要把每个人都训练合格后开始:“宪政可以随时随地开始,但必须从幼稚园下手。”针对那些倾向专制的独夫民贼拿“国民性”为借口拖延中国的民主进程,胡适说,如果以“人民程度不够”,拒绝实行民主,那么民主永远不会到来:“若因为‘组织未备,锻炼未成’,就不敢实行民治,那就等于因为怕小孩子跌倒就不叫他学走了。学走是免跌的唯一法子,民治是‘锻炼’民治的唯一法子!”“至于那些采用现成民治制度的国家,他们若等到‘人民的程度够得上’的时候方才采用民治制度,那么,他们就永远没有民治的希望了。”

那些坚持“国民性先行论”者的主要依据,是选举舞弊等民国政治乱象。他们认为,民国初年政治制度运作不良,是国民性造成的。对此胡适的解读大不相同。胡适认为,新型政治制度在这片陈旧的土地上一开始运转不顺利,几乎是必然的事:近代民主政治在西方有着两千年的成长史,它是一架复杂精细的政治机器,这架新机器与中国这片陌生的土地需要长时期的磨合与改造,才能正常运行。辛亥革命是中国几千年来第一次出现的选举时代,中国人手中从来没有握过选票,如果中国人一下子就掌握了民主政治的精髓,轻车熟路地运转起议会政治,反倒是不正常的。那就好比一个不会水的人,第一次跳进河里,就能游起自由泳,这完全是妄想。因此,问题不在于国民性,而在于时间不够,经验不够。

1923年,曹锟通过贿选当上了总统。这一丑闻令全国哗然,胡适也愤怒地称当时政治为“猪仔政治”。但与大部分知识分子不同的是,胡适并没有因此而否定选举制度,胡适说,在民主政治之初出现“贿选”之类的问题是正常的,许多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遇挫折,马上就宣布此路不通,仓促另寻新路。胡适举日本民主进程的例子说:“四十二年前,日本第一次选举议会,有选举权者不过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一;但积四十年之经验,竟做到男子普遍选举了。我们的第一次国会比日本的议会不过迟二十一年,但是昙花一现之后,我们的聪明人就宣告议会政治是不值得再试的了。”他坚信制度框架存在总比没有好。他说:“民治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教育。给他一票,他今天也许拿去做买卖,但将来总有不肯卖票的一日;但是你若不给他一票,他现在虽没有卖票的机会,将来也没有不卖票的本事了。”有人卖票,说明民选这一票还有用。比起这张票一文不值,毕竟还是进步。在胡适看来,中国的民主政治也许注定要从卖票甚至打架开始的,关键是一定要迈开这一步,然后再一步步地进行改良:“选票制的改革,从公开的变为秘密的,从记名的变为无记名的,便可以除去许多关于选举的罪恶。今日中国的选举坏到极处了;将来我们若想改良选政,一定还得从制度上去寻下手的方法。”针对曹锟之类的贿选,胡适认为是复选制带出来的弊病,他因此主张有限制的直选。他又针对直选中选民册的伪造与虚报,以自己家乡为例,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对策。

胡适的新思路显然与鲁迅完全相反。鲁迅一直把国民性的成因归结为“遗传的定理”,也就是说,有毒的传统文化熏染的结果。而胡适认为,国民性的形成,主要取决于政治制度而不是文化。人性有无限的可能,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趋向不同的发展。恶的制度塑造恶的国民性。用胡适研究者邵建的话来说:“很显然,一个说谎成性的体制肯定养成国民说谎至少是不说真话的习惯,这不是‘国民性’而是‘国体性’。因为在既定的游戏规则面前,人本能地会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如果一个‘萨达姆’+‘萨哈夫’式的体制,反说自己是世界上言论、出版自由最充分的国家;那么,你怎么可以想象这个国家中的一般人会说真话呢?他不用计算,也知道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这时,‘卑怯’之类的国民性批判再尖锐再深刻也没用,要紧的就是要改变这个‘卑劣’的游戏规则。”胡适和鲁迅思路的根本差别,是制度决定论还是文化决定性的差别。

鲁迅认为,改革国民性,需要每个人道德上的自我更新,改掉自己身上的“卑怯”“瞒骗”和“诈伪”,因此鲁迅的国民性批判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激烈的道德批判。胡适则认为,只进行道德批判,不追究道德背后的东西,把所有的事情都混到“国民性改造”这个大锅里一锅煮,是达不到效果的。政治的归政治,道德的归道德,不能试图以道德解决政治问题。“什么‘人心丕变’,‘民德归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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