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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堂逻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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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山庄处于一片如茵绿地中,以湛蓝的广阔天空为幕,以千万只鸟儿鸣唱的乐声为墙。早已过度文明化的我,倒还不至于因为眼前这块土地纯净的美丽,而多愁善感地叹起气来;但我必须承认,这片天堂的愉快和活力感染了我,尤其这一阵总在污浊空气里和钢筋水泥建筑间奔波,此刻我无比舒心地松了口气。

我们远远就看到哲瑞·雷恩先生如同印度圣雄甘地一般,盘腿坐在阳光下的青草圆丘上。他的脸上有淡淡的哀伤,正从那个相貌怪异的精灵奎西手中,喝下满满一汤匙的药。皮肤粗糙的小老头儿奎西着急地扮了个鬼脸,然后雷恩先生一口吞下糖浆,满脸厌恶,把他光裸的身子上罩着的白色棉袍拉得更紧。对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来说,他上身的肌肉相当结实,但实在瘦得可怜,而且他的身体状况显然并不好。

然后他抬头,看到了我们。

“萨姆!”他喊道,脸上一亮,“还有佩辛斯,亲爱的!凯列班小鬼头儿,这可是一剂比你手上拿的更好的药!”

他跳起来,热情地紧握住我们的手,双眼激动得发亮,喋喋不休得像个小学童,这番亲切的欢迎让我们感动万分。他打发奎西去准备冷饮,然后拉着我坐在他的脚边。

“佩辛斯,”他严肃地审视着我,“你真是天国的气息,是什么风把你和巡官吹来这儿的?我可以向你保证,这对我真是天大的恩赐。”

“病了吗?”父亲低沉的嗓音响起,眼神焦灼地问道。

“真不幸,衰老缠着我不放。我好像跟医学病历表上的每一种老年病都订下了合约。现在谈谈你们自己,还有这次来的目的吧。发生了什么事?调查进行得怎么样了?你们把那个无赖的福塞特医生抓进牢里了吗?”

父亲和我惊讶地面面相觑。“雷恩先生,您没看报纸吗?”我吃惊得喘不过气来。

“什么?”他的笑容消失了,目光锐利地看着我们,“没有,一直到今天为止,我的医生都禁止我经受任何精神上的刺激??从你们的表情看得出来,一定发生了一些完全意想不到的事情。”

于是父亲告诉他,乔尔·福塞特参议员被谋杀了。听到“谋杀”这个字眼,老绅士的眼睛一亮,脸颊泛红,不知不觉间,他身上的棉袍滑下,喘着粗气,然后他的目光从父亲转到我身上,问了几个关键性的问题。

“唔——”最后他终于开口道,“有趣,非常有趣。可是你们为什么离开那儿?佩辛斯,这不像你的作风。放弃追猎?我原以为你就像训练精良的纯种小猎犬一样,不追到最后一刻不会罢休。”

“噢,她的确不肯罢休,”父亲抱怨道,“但事实是,雷恩先生,我们陷入了困境,不知所措了。佩蒂有个想法——该死,听起来真像您!我们想听听您的意见。”

“只要能帮得上忙,”雷恩先生苦涩地笑了,“我乐意效劳,我只怕这一阵自己不中用了。”这个时候,奎西端着一张放着三明治和饮料的餐几,脚步蹒跚地回来了。雷恩先生看着我们享用,表情恐怕是有点儿不耐烦。

“可否请你们,”一等我们匆匆吃完,他立刻说,“从头开始,告诉我所有的事情,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说吧,佩蒂。”父亲叹了口气,“上帝啊,真是历史重演!还记得——那是什么时候——十一年前吧,我和布鲁诺第一次来到这儿,告诉你那件哈利·朗斯特里特的案子吗?好久以前的事情了,雷恩先生。”

“要命,你非得提醒我那些辉煌的往事不可。”老绅士喃喃道,“继续吧,佩辛斯,我会一直看着你的嘴唇,你得一丝不漏地告诉我。”

于是我告诉他福塞特谋杀案的一长串故事,像外科手术般精密地描述一切——包括偶发事件、证据以及对每个人物的印象。他像一尊象牙佛陀般端坐着,用他的眼睛读着我的唇语。其间有几次,他那双奇特的眼睛闪闪发光,轻轻点头,好像他从我的话中听到了什么非常重要的线索。

说完了卡迈克尔在公路旅馆提供的证词之后,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他轻快地点点头,微笑着,躺回温暖的草地上,凝视着蓝天。父亲和我静静地坐着。他轮廓分明的脸上异常地没有任何表情。我闭上眼睛叹了口气,很想知道他的结论是什么。我的分析有什么过于莽撞的地方吗?他会询问我脑海中百般思索才得出的那个推断吗?

我睁开眼睛,雷恩先生已经重新坐起来了。

“阿龙·道,”他沉吟道,“是无辜的。”

“啊!”我叫了起来,“看吧,爸,现在你对你女儿有何感想?”

“该死,我从来就没说过他有罪,”父亲抱怨道,“让我不放心的是你推理的方式,”他迎着阳光眨了眨眼,然后注视着雷恩先生,“您觉得怎么样?”

“那么你们的结论是一样的了。”雷恩先生喃喃道,“你让我想起十八世纪英国辞书编纂者塞缪尔·约翰逊对诗的定义,他说诗的本质是发明——制造惊奇的发明。你是最杰出的诗人。”

“先生,”我庄重地说,“这真是太恭维了。”

“亲爱的,如果我再年轻一些??现在告诉我,你是如何推断出阿龙·道是无罪的。”

我舒适地坐在他脚边的草地上,开始专心讲述我的论点。

“福塞特参议员的右手臂上,出现了两处奇怪的伤痕:一处是靠近手腕上侧的刀伤,另一处——根据验尸官布尔医生的说法,肯定不是刀伤——在比前一处伤痕大约高四英寸的地方。此外,布尔医生还说,这两处伤痕是在尸体被发现之前没多久,几乎同时形成的。既然这桩暴力命案正巧也是在不久之前发生的,因此我想,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两处伤痕是在凶手行凶时留下的。”

“不错,”老绅士低声说,“是的,很合理,继续说下去。”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让我很困惑,两处不同的凶器造成的伤痕,怎么可能是同时产生的?仔细想想,你会发现相当不寻常。雷恩先生,我是个多疑的女孩,我认为这一点必须先解决。”

他的笑意更深了:“佩辛斯,在你周围的一万英里之内,我绝对不敢犯任何罪。亲爱的,你的判断力真是敏锐!那么,你有什么结论?”

“这个嘛,刀伤很容易解释。根据尸体在书桌后面椅子上这个位置,很容易就可以想象当时行凶的过程,凶手一定是站在被害者的前面,或许略略偏向一侧,拿起桌上的裁纸刀刺向被害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参议员一定会出自本能地举起右臂挡开,于是刀子擦过他的手腕,留下那处利落的伤口。根据事实,我只能推断是这样。”

“跟照片一样清晰,亲爱的,妙啊。然后呢?另一处伤痕怎么解释呢?”

“我正要说呢。另一处伤痕不是刀伤,或至少不会是造成参议员手腕上那个利落伤痕的同样一把刀子留下的。而且这第二处伤痕,是在参议员的手腕被割到的同时,留在右臂上的,要特别注意,它的位置比刀伤要高四英寸。”我深吸一口气,“因此,这是某种非刀片物体的锋利边缘的东西所划过的伤痕,而且这个东西在凶手的手上,距离那把刀子有四英寸。”

“好极了。”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想想,在凶手的手臂上一定有什么东西可以造成第二处伤痕。那是什么东西,会出现在凶手的手臂上,而且距离他持刀的手有四英寸远?”

老绅士较快地点点头:“佩辛斯,你的结论是什么?”

“女人的手镯。”我得意扬扬地大声宣布,“当参议员的手腕被刀子割到的同时,划破他裸露的手臂的——还记得吧,他遇害时,衬衫的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一定是宝石或金银丝之类的东西!”

父亲的嘴里低声叽咕着,雷恩先生则一脸微笑。“我得再强调一次:太聪明了,亲爱的,不过还是有破绽。你认为杀害参议员的是女人?不尽然。在女人手上戴手镯的同样位置,男人也有类似的饰物??”

我目瞪口呆,难道我搞砸了吗?狂乱的思绪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然后我叫起来:“啊,您是说男人袖口的链扣?当然!我想过,不过我总直觉地认为,女人的手镯好像更合理。”

他摇摇头:“危险啊,佩辛斯。别再犯这种错误了,要严守逻辑的可能性??所以现在我们已经推断出,凶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他微微一笑,“或许这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理解的例子。蒲柏曾说,所有的意见不合,都是源于人们无法了解和谐的真义。谁知道呢?不过佩辛斯,请继续,我被你挑起兴趣了。”

“现在,雷恩先生,无论行凶并造成那两处伤痕的凶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可以确定:凶手是用左手持刀攻击参议员的。”

“亲爱的,你怎么知道?”

“道理很简单。刀伤出现在参议员的右手腕,袖扣造成的擦伤则是在手臂上更高的四英寸处,也就是说,擦伤是在刀伤的左边。到目前为止清楚吧?现在,如果凶手是用右手持刀,袖扣造成的擦伤就应该出现在刀伤的右边,这一点做个简单的测试就可以证明了。也就是说,凶手若是右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右边;左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左边。这表示什么呢?由于擦伤出现在刀伤的左边,因此我的结论是,凶手是用左手行凶的,除非他倒立,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巡官,”老绅士彬彬有礼地说,“你应该以自己的女儿为荣。太不可思议了。”他喃喃道,对着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这样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一颗无价的宝石。请继续。”

“雷恩先生,到目前为止,您都同意吗?”

“在你这套坚实、严密的逻辑面前,我甘拜下风,”他轻笑,“到目前为止相当完美。不过小心,亲爱的,你忘了导出非常重要的一点。”

“我没有,”我反驳道,“唔,亲爱的!我是说,我故意略过不提,因为我还没说到那一点??根据马格纳斯典狱长的叙述,十二年前,阿龙·道在阿冈昆监狱服刑时是个惯用右手的人,你指的就是这个吗?”

“没错,我很想知道,你对这一点做何解释?”

“这个嘛,他进入阿冈昆监狱两年后,发生了一桩意外,右手因而瘫痪。从此他就学着单独使用左手,也就是说,十年来,他一直是个左撇子。”

父亲坐直身子。“就是这里,”他激动地说,“雷恩先生,这就是令我最困惑的地方。”

“我明白你在烦恼什么。”老绅士说,“说下去,佩辛斯。”

“对我来说,”我朗声说,“一切很清楚了。虽然我承认,除了一点儿常识和观察之外,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足以证明我的观点,我坚持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是这两个词吗?——跟适用于手一样,也适用于脚。”

“拜托,”父亲呻吟道,“你说的那是什么鬼字眼哪?”

“爸!我的意思是,天生惯用右手的人,也会惯用右脚;同样地,惯用左手的人就会惯用左脚。我知道我是惯用右手,而且我会用右脚做大部分的事情;同时我也观察过很多人,结果是一样的。现在,雷恩先生,我的这个假设合理吗?”

“佩辛斯,在这方面我不是权威。不过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医学理论会支持你的观点。接下来呢?”

“好,如果您同意这一点,接下来我的看法是,假使惯用右手的人的右手丧失功能,使得他必须学习使用左手,就像阿龙·道十年前一样,那么潜意识里,即使他的双脚健全,他也会开始用左脚做绝大部分的事。这就是我父亲一直很怀疑的一点,不过相当合理,不是吗?”

他紧锁眉头:“恐怕你的逻辑运用在生理学上未必行得通,佩辛斯。”——我的心往下沉,如果这一点被推翻,我的整个推理的架构就会随之崩溃——“不过,”他又说,“在你前面所说的故事里,另一个事实大有帮助,那就是阿龙·道在右手瘫痪的同时,右眼也失明了。”

“这件事有什么帮助呢?”父亲困惑地问。

“帮助大得很,巡官。几年前我刚好有机会请教过一位这方面的权威人士。你还记得布伦克一案中,惯用右手和惯用左手的问题有多么重要吧?”——父亲点点头——“那位权威人士告诉我,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的说法,在医学领域里是在视觉理论中被广泛接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视觉理论主张:在幼年时期,所有随意的运动都仰赖视觉。他还告诉我,跟视觉、手、脚、说、写相关的神经冲动,都源自于大脑中同一块区域——我忘了准确的名称了。

“视觉由两只眼睛形成,但每只眼睛本身自成一个单位,每只眼睛中的映像所引起的意识,是完全分离、区隔的。其中一只眼睛就像枪的准星一样,具有‘瞄准’的功能,至于用哪只眼睛瞄准,就看你惯用右手还是惯用左手。如果作为准星的那只眼睛失明,瞄准的机能就会转到另一只眼睛上。”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慢吞吞地说,“换言之,惯用右手的人会用右眼瞄准;而如果他的右眼失明只剩下左眼完好,瞄准的机能就会转移过去,而且会影响他的生理活动,使他变成一个左撇子?”

“大体上没错。当然,据我所知,习惯的因素也要考虑在内。不过道使用左眼已经十年了,左手也是一样。如此一来,我相当确定,基于习惯和神经的影响,他也已经变成惯用左脚了。”

“嗬!”我说,“我真是太走运了!从错误的事实导出正确的答案??如果过去十年阿龙·道果真是惯用左脚和左手的话,根据凶案现场的证据,就出现了一个重大的矛盾。”

“你刚刚说过了,”雷恩先生鼓励地说,“凶手一定是左撇子,这和道相当吻合。那么你所谓的重大矛盾到底是什么?”

我用颤抖的手点燃香烟。“我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得出这一点的。之前在叙述案情的时候,我曾经提到壁炉的灰烬中有一个脚印——右脚的脚印。从其他的证据推测得知,有人烧了些东西,然后用脚踩灭余焰,这就解释了那个右脚脚印的由来。而踩灭余焰——这一点谁敢否认的话,我就扯光他的头发——纯粹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

“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你要踩什么,你会用惯用的那只脚去踩。噢,我承认,有时候因为站的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惯用右脚,也可能会用左脚去踩,不过这不适用于壁炉前踩灭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像我之前说过的,我们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发现了一个左脚印,正好就在壁炉里那堆灰烬的正前方。这就表示烧纸的人站在那个位置,可以自由运用两只脚,不会有任何不方便,那么他是用哪只脚踩余焰的?右脚!所以他是惯用右脚的人,依此类推,一定也是惯用右手了!”

父亲困惑地闷哼了一两声。老绅士叹了口气,问道:“这一切又导出什么矛盾的结果呢?”

“导出这个:凶手用左手持刀,但踩灭余焰的却是个惯用右手的人。也就是说,可能有两个人涉案,行凶杀害参议员的是左撇子,而惯用右手的人则烧掉了那张纸并用脚踩灭余焰。”

“这么一来,其中又有什么不对呢,亲爱的?”老绅士柔声说,“如你所说,有两人涉案,那又怎么样?”

我瞪着他:“您不是认真的吧?”

他咧开嘴笑了:“认真什么?”

“当然,您在开玩笑!让我说下去,这个结论对阿龙·道有什么影响?我想,无论道和这桩命案有什么关系,他绝对不是烧纸和踩灭余焰的那个人。因为根据我们刚刚推断出来的结果,他应该会用左脚去踩,而现场发现的证据却是右脚印。

“好极了。现在,那张纸是什么时候烧的?桌上的那叠便笺是刚拆封的,只用掉了两张。福塞特参议员身上的致命伤口所喷出来的血溅得书桌上到处都是,在吸墨纸上有一个直角形状的血迹,那是一叠放在吸墨纸上的便笺所留下的。可是,当我们发现时,现场那叠便笺最上面的纸却是干净的——没有血迹。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参议员遇害时,那张纸在最上面,就一定会沾到血迹,因为下面的吸墨纸都沾到血了。由此可以推断,参议员伤口的血大量喷出时,那张纸一定不是放在最上面。换句话说,有另一张沾满了血的纸,原先是在最上面的,后来被撕掉,留下的是我们所看到的那张洁白的纸。”

“没错。”

“那两张用掉的便笺,之前我们已经说明了其中一张的下落:放在寄给范妮·凯瑟的信封里,而且上面的内容一定是福塞特遇害前自己写好的。那么唯一不见的那张便笺——就是在壁炉里被烧毁的那张,父亲已经亲自证实过,是从桌上那叠便笺上撕下来的——一定被撕掉了,因此沾了血迹的便笺便不见了。

“但如果这张不见的便笺上面沾了血迹,那么一定是在谋杀发生之后才被撕掉的,因为只有谋杀才会让它沾上血迹。而且,这张便笺在谋杀发生之后还被烧掉了,然后余焰也被踩灭了。谁烧的?凶手和烧纸的是同一个人吗?如果凶手就是烧纸并踩灭余焰的人,那么我已经证明,道不可能是烧纸并踩灭余焰的人,所以他也就不是凶手!”

“等一下!”老绅士轻轻喊着,“佩辛斯,不要推论得太快。你假设凶手和踩灭余焰的是同一个人,可是你能证明吗?你应该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

“噢,老天!”父亲叹了口气,愁眉不展地瞪着自己的脚。

“证明,当然没问题!像您所说的,假设凶手和踩灭余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根据布尔医生所说,命案是在十点二十分发生的,而卡迈克尔从九点四十五分到十点三十分为止,都一直在房子外面监视,这段时间他只看到一个人进入房子,而且离开的是同一个人。此外,警察全面搜查过那幢房子,没发现有人藏匿。而且,从卡迈克尔发现尸体到警察到达这段时间,没有人离开过房子;除了卡迈克尔监视的那扇门,不可能有别的出口,因为其他的门和窗户都从里面锁上了??”——父亲再度叹气——“可是这太棒了,雷恩先生!因为这代表涉案的不是两个人,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因此,只有一个人在书房干下这桩谋杀案,并烧毁那封信,然后踩灭余焰。可是阿龙·道不可能是踩灭余陷的人,前面说明过了,所以阿龙·道也不可能是凶手。”

“因此,阿龙·道就像我十年前一样纯洁。”

我停下来喘口气,觉得很得意,可是也有点儿累了。

雷恩先生看起来有些哀伤。“巡官,现在我才明白,我已经成了社会上的无用之人了。你生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福尔摩斯,而我为这个世界所贡献的小小功能都已经被取代了。亲爱的,真是聪明绝顶的分析,你的推论到目前为止,完全正确无误。”

“天哪,”父亲跳起来喊着,“您该不会是说,您还有更多的推论吧?”

“多得很呢,巡官,而且重要多了。”

“您的意思是,”我急切地说,“我并没得出应有的结论?当然,结论是——如果道是无辜的话,那么一定有人故意陷害他。”

“接下来呢?”

“道有残疾,陷害他的是个惯用右手的人,他故意用左手行凶,以吻合道作为凶手的特征。可是他下意识地用右脚踩灭余焰,显示他其实是惯用右手的人。”

“唔,我不是指这个。亲爱的,你可能是太急了,或者是没有考虑到其他的因素,以至于没能得出更惊人的推论。”

父亲举起双手做出一副投降状,至于我,只能谦恭地说:“然后呢?”

雷恩先生抛给我一个锐利的眼神,我们的目光交会,然后他笑了:“那么你也懂了,呃?”

他陷入沉思。我把玩着一片青草,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注意!”父亲喊道,“我也来考考你们,刚刚才想到的。好,佩蒂,你来回答。见鬼,怎么能确定在地毯上留下脚印的和踩灭余焰的是同一个人?我知道应该是同一个人,可是如果你无法证明,要命,那么你那套完美的推理该怎么解释?”

“佩辛斯,告诉他吧。”雷恩先生柔声说。

我叹了口气:“可怜的爸爸!你一定被搞糊涂了。我刚刚不是证明过只有一个人涉案吗?我不是问过卡迈克尔他有没有走过壁炉前面的地毯,而他说没有吗?另外,休姆不是告诉过我们,脚印不是福塞特参议员的吗?然后,除了凶手也即烧纸兼踩灭余焰的人之外,还会有谁留下那个脚印呢?”

“好吧,好吧!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雷恩先生眉毛一抬:“亲爱的巡官,这不是很明显了吗?”

“什么很明显?”

“当然要开始行动。你必须马上回里兹市去看道。”

我皱起眉毛,对此实在缺乏兴趣。至于父亲,他完全茫然了。

“去看道?这又是干什么?那个可怜的笨蛋只会弄得我紧张兮兮。”

“可是这件事再重要不过了,巡官。”雷恩先生迅速从圆丘上站起来,将棉袍拉到肩上,“你必须在审判之前去见道??”他好像认真思索着什么,刹那间眼睛一亮,“苍天明鉴,巡官,考虑再三之后,我相信我会乐于加入你们的行列!你想还有我插手的余地吗?或者,你的朋友约翰·休姆会把我赶出里兹市吗?”

我大叫:“太好了!”

父亲看起来也乐坏了:“实在太棒了,当然佩蒂很不错,我不能挑剔什么,但是,如果他妈您亲自出马,我就放心多了。”

“可是您为什么想见道?”我问。

“亲爱的佩辛斯,我们已经从某些事实建立起一个完美的推论,现在,”雷恩先生伸出裸露的臂膀,越过父亲的肩头握住我的手,“我们要停止推理,开始进行一些实验,不过在此之前,”他面露忧色,“我们还是迷失在森林之中。”

“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离谜底还远得很,”老绅士平静地说,“就像一星期之前一样,我们还不知道杀害福塞特参议员的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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