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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冷又明亮_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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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的大脑也随之清醒了些。我回忆起先前,Peter朝他的朋友们介绍我时,说的那句“她叫余裴裴,是林艳的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当时我没多想,脑海里也就一个“看来他的朋友都认识林艳”的念头。但现在,现在我却突然意识到:

  “我是林艳的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这明明就是之前唱K时我告诉他,然后他回答“没听清”的一句话。

  这算什么意思?那句“没听清”是骗我的吗?为什么要骗我?是为了要靠我近一些,而耍的小伎俩吗?嗯。倒是可以理解。但,现在他将这句话在我面前复述出来又算什么?他明明可以只说“她是林艳的朋友”。但他却选择了特意复述我的话?纯粹的脑容量不够?还是——

  “够了。”酒精下的过度思考只会让人想呕。我很想掬一捧水洗个脸。但又怕洗脱了脸上的妆。和方宇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没化过妆,了不起也就是在有痘痘的时候上个遮瑕粉底——“所以你被甩是正常的嘛!换你,你愿意天天对着一个秃头的男人啊?”分手后林艳曾这样“安慰”过我。举的例子虽然夸张得像个神经病(可她说这话的表情很认真……),但确实成功让我咬牙买下了一套MaxFactory。我还记得自己在宿舍试着化完人生第一次的全妆后,舍友们纷纷比出的大拇指。当时我在想什么呢。我想的是……嗯。我在想的是:可惜,方宇看不到了。

  方宇。

  方宇。

  又是方宇。

  你他妈的干吗老是要想着他?!你他妈的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肯将他从我的脑子里抛出去?比起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更让我气愤的,还是这个对那种男人念念不忘的自己。是余裴裴。

  耳边冲出一阵[哗]的声响,意识到时,我已经捧着水泼上了自己的脸。重新再抬头,镜子里的女人已是一脸的水珠。先前蓬松的刘海,此刻软软地贴在她湿漉漉的脑门上,眼圈四周花出一圈淡淡的黑。看起来狼狈又滑稽——我终于惩罚了她。

  “嘻嘻。活该。”我对着镜子傻笑。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想哭。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我知道我不能哭。不可以哭的。哭了,我就输了。输给方宇。输给余裴裴。

  但我还是哭了。在我走出洗手间。看到在门口抽着烟等我的Peter之后。

肆3.(2)

  “真久。你没事吧。”他朝我走来。顺路将手中的烟头熟练地朝身旁垃圾桶口按下。“你啊,怎么老是穿黑色哦?”我扯着他黑T恤的一角,答非所问。脑海里的下半句是:“你是想将自己隐藏起来吗?”但这句我不记得自己到底问没问了。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反正Peter都没理会。“你醉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扶过我的肩。

  “我没醉。”

  “醉了。”“没醉。”“醉了。”“……”

  好吧,我懒得和你辩这个。那就当我醉了吧。如你所愿。我放慢脚步,将额头抵上Peter的背。他很危险,但他的后背却宽阔得足以让我感觉安全。尽管我很清楚,这[安全]正是构成那[危险]的一部分。如同搁置在陷阱上的一张结实的沙发。但,随便吧。反正我醉了。既然醉了,那么做什么都应该能被体谅。被Peter体谅^H小说。或是,被我自己体谅。

  “怎么了?”我听见Peter说。贴着背脊的关系,这声音听起来像是从他体内发出来的。然后他停下,转身朝向我,“你哭了?”他将手绕到身后,确定衣服后那一小块的濡湿。

  “……”我不说话地站在原地,任凭着眼泪肆虐。低着头的关系,它们甚至不需要经过我的脸颊,就能直接从眼眶跌落到地板上。此时我们正处在洗手间到大堂的过道上。过道很长。来往的人也不多。灯光是带着忧郁感的暗蓝。一切都是如此完美。就像一部伤感而烂俗的电影——清醒的时候,我总是羞于让自己沉浸于这种矫情的幻想。但是现在不同。现在,我醉了。醉了的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投入进[女主角]的角色。并在五秒钟后,毫无意外地,被[男主角]搂进怀里。

  男主角是Peter。不是方宇。

  但这没什么不好的。他比方宇高。他比方宇结实。他比方宇性感。他身上有方宇没有的,古龙水夹杂着烟草的淡淡香味。他抱着我的同时,还会抚摸我的头。他那么有力又那么温柔。方宇跟他比,什么都不是——至少,这一刻。

  这一刻,我终于成功让余裴裴转移了视线。这一刻,她终于忘记了方宇。足够了。我知道自己其实没醉——至少没醉到失去理智的地步。尚未失智的我会将眼泪流成自来水,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说到底,我会去林艳的K局。我会和Peter吃饭。我会答应他来这间酒吧。无非,也就是为了这一刻吧。

  这一刻,我哭了。但我赢了。

  “我的妆应该都花了。”我将脸埋在Peter的胸口。听到自己闷闷的声音。

  “看看?”

  “不要。”

  “……”

  “哪。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你问。”

  “那个时候,在KTV——”

  在KTV里,你是装作没听清我的话吗?——我想这么问。但话到唇边,却莫名转了方向:“在KTV里,你说的‘你比林艳要……’是‘要’什么?你到后来都没说清楚。”

  “呵呵。是‘你比林艳要可爱’。”

  “可爱。”我咀嚼着这个词。从对方怀里抬起头。“‘可爱’的意思是……‘好泡’?”

  Peter“哈”地笑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他“呵呵”以外的笑声。

  “不是的。”然后他捧起我的脸。俯下身。

  “是——‘想泡’。”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自己脸上花了的妆。

  但在这一瞬间的下一秒,我的大脑便只剩下一片空白。

  ——带着淡淡古龙水和烟草香味的,窒息的空白。

肆4.(1)

  4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只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答应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去酒吧。又和他在里面接了吻——某种意义上,还是我自己主动诱惑的。我是不是太随便了?是不是太不矜持了?但,得了吧。凭什么男人做这种事情就是“风流”、就是“魅力”。女人就变成“随便”和“不矜持”了?别搞笑了。就算我真的纯洁如初雪,忠贞如烈女那又怎样?^H小说最后还不是一个伤心又伤身的苦逼收场?什么做错不做错的。世界上哪有什么真正的“对”和“错”?说到底,人生里唯一能确定的,只有快乐不快乐罢了。

  只是。

  等等。

  ……我,快乐吗?

  按下车窗时会听到玻璃[刺啦]滑动的声音。夜风顺着窗口呼噜噜灌进来,将我脑海里那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什么吹出个口。“你真的没醉?”朝窗外黑压压的街道发了会儿呆,我扭头看向驾驶座上的Peter。

  “嗯。我就喝了两杯。”Peter双眼直视着前方。表情专注。手腕却像是没使力地,懒懒搁在方向盘上。想来所谓“性感”,也就是这么一份介于“认真”和“慵懒”间的产物——而Peter无疑是拿捏这两者的高手。“还不如打的呢。专门来酒吧,结果为了开车喝这么少。不是很无聊吗?”我说。

  “呵呵。不无聊啊。你不是喝醉了吗?”

  “……我喝醉关你什么事?”我下意识地皱起眉头。

  “不关我的事吗?”Peter朝我看一眼。月色透过玻璃窗,将他的瞳孔抹进一丝冰凉又深邃的亮意。我于是又一次想起先前酒吧里发生的种种。心情顿时复杂起来。的确,我和Peter之间是有过那么一时半会儿的愉悦。但也只是[一时半会儿]。就像吃了两口便掉落下地的冰激凌。本质依旧是甜美的。但于吃的人而言,却只剩“弄脏了地板”这么一个意义。甚至还会让她厌恶起这个笨手笨脚的自己——一旦厌恶了,又还怎么能快乐呢。只是,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快乐]到最后不会让人自我厌恶?和方宇在一起的时候我不也很开心吗?到最后还不是……妈的。给我够了。我用力咬一记下唇,在那个熟悉的名字再次放大进脑海前,将注意力集中上Peter的脸——他是个怎样的人都无所谓了。至少,眼下,他的侧脸确实算是道不错的风景。

  “嗯?”察觉到我的视线,Peter看过来。

肆4.(2)

  “你一定经常带女孩子去酒吧吧。”说完我才发现自己用了陈述的语气。

  “呵呵。没有啊。”

  “……骗人。”

  Peter没理会我。朝眼前的路口仰一仰头:“这里,左转还是右转?”

  “左。”我比一个手势。虽然想回宿舍,但因为学校的位置太过郊区,三更半夜的毕竟不太安全。想想还是决定回市区的家里过夜。

  “呵呵。真不去我家?”这是他在出酒吧前就问过一次的问题。

  “滚!”我是真的恼火——恼火Peter。也恼火这个会让他说出这种话的自己。

  “那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我“哈?”一声。以为自己听错了。

  “做我女朋友吧。我挺喜欢你的。”

  Peter重复了一遍。却依旧让我忍不住怀疑自己的听力——因为他^H小说实在说得太溜了,溜得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事实上他朝我说的每句话都很溜,溜得都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这句话是表白啊。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表白,怎么可以溜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一个连表白都溜得像是说“今天天气不错”的男人,凭什么让人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不可能的。别开玩笑了。

  “……我考虑一下吧。”但我听到自己这么说。

  嗯。是我说的。不是余裴裴。

  当然不会是余裴裴。她在先前那一连串“今天天气不错”的质疑里,又想起了方宇。她想起方宇在那天晚上,对她的表白——那是他们认识快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方宇站在学校便利店的一角,拨通了正对着雪柜专心挑饮料的余裴裴的手机:

  “如果你肯做我女朋友,就买雪碧。如果你不肯,就买轩尼诗XO。”

  他这么说。努力将电话那头的声音伪装得平静。却还是泄露出一丝想笑不敢笑,不怕却又怕的笨拙。这笨拙让余裴裴一口气买了三瓶雪碧。然后她兴高采烈地举到方宇的面前。她说:“一口气喝掉的话,我就答应你!”

  于是半个小时后,她有了男朋友。

  于是,两年后的今天,我说出了“考虑一下”。

  蝴蝶翅膀扇动的微小气流,吹向彼岸就变成狂暴飓风。

  我没办法凭一己之力去抵抗它。

  我知道我没办法。

伍1.

  [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愚蠢,自己就是聪明的。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盲目,自己就是理智的。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寂寞。自己就能有足够的坚强去抵挡它。]

  1

  忘掉一段感情的方法。无非两种:

  交给时间。又或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老实说。我不知道那些选择前者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是怎么做到的呢?他们是怎么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将这份由[失去]带来的痛苦与愤怒吞咽进体内,直至它们最终在时间里发酵成为染着温度的回忆?怎么做到的?天天打坐?斋戒诵佛?还是……还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本来就比我强大?因为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操心?因为失去一段感情对他们而言,与其说是[痛苦],不如说是[解脱]?

  ^H小说我想到林艳。

  和邹鑫分手后,她就再没和谁谈过恋爱。[身份不方便]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她在分手这事上,除了那晚电话里的一点小小迷惘,便没有更多的表现:没有忧伤,没有颓废,没有愤怒。甚至连传说中那些外强中干的女人特有的[故作快乐]都看不出来。我想她就算是丢了一双袜子,反应也该比这个大——又或许邹鑫的存在,对她而言确实就是连双袜子都不如。毕竟少了一双袜子你还得花钱再买,但没了邹鑫,不但能到手一栋房子,还能收获无限的自由和一团队的追求者。只要林艳的水晶指甲挥一挥,无论荷包还是荷尔蒙,他们都能心甘情愿奉献出来——虽然奉献前者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能奉献后者。

  好吧。我承认自己有些刻薄了。

  我刻薄是因为我从邹鑫身上看到了自己——那个坐在银行大厅里,空有愤怒却无能为力的自己。这样的我,在当时眼里只有[李经理]的方宇面前,存在价值无非也就是双袜子的程度吧?……该死的。我是有毛病吗?用得着这么卑微吗?干吗非得把自己贬低到这个地步?一棵树把你甩下来,眼下不还有另一棵更高更茂盛的树,等着要你去爬吗?

  钥匙插进门锁时,撞击出细碎的金属声。五分钟前,Peter的那句“做我女朋友吧”随这声响挤进脑海。我和邹鑫不熟,不清楚他究竟是选择了哪种方式让自己[忘掉一段感情]。但我很清楚自己的选择:

  我,没办法[交给时间]。

  ——在我打开家门的第一秒,就清楚了。

伍2.(1)

  2

  和方宇分手后的这两个半月里,我只回过四次家。

  相比起以前一个星期回一次而言,次数是有些少了。但这不能怪我,因为每当我回家,每当我待在那个只有我一个人待的卧室,用着那台只有我一个人用的电脑,面对着那个只有我一个人面对的夜晚时——怎么说呢,它们就像变身动画里的特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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