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事付之外庭,采于公论,左右便嬖,绝不预政”,这固然反映了皇帝本人的大度与自律,更是彼时君王权力能大体上受到官僚系统制约的体现。
反观明太祖朱元璋所缔造的权力结构,已经与宋代相去甚远。简单地说,朱元璋将“权归人主、政出中书”的二元分权结构彻底改造成君主“尽收威柄、一总事权”的一元化集权结构了。洪武十三年,即在铸铁牌禁止宦官预政的四年之前,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并诏令子孙:“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废相之后,皇帝只选拔部分内阁学士入值充左右顾问,为皇帝起草诏令、批复奏章,时称“票拟”。严格来说,“票拟”并无正式法律效力,只是供皇帝参考的意见,皇帝同意了,再用朱笔抄正,时称“朱批”,方为朝廷的正式政令。朱元璋设想以这样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独揽朝政、乾纲独断,可惜他一定没想到,朱氏子孙竟也有懒得打理国政的(其实这也是可以想象的,那些在宫禁中长大的凤子龙孙,又有几人能像乃祖那样精力过人)。假如在二元分权结构中,或许问题不大,圣上“垂拱而治”就是了;但在明代的一元化集权结构中,荒怠的皇帝只能将“批红”的活计交给身边的内臣代劳,于是窃柄自重的太监就隐然成了“二皇帝”。
盛产强权太监的明代,也是士大夫活得最没有尊严的朝代,文官集团不是被砍脑袋瓜子,就是经常被喜怒无常的皇帝笞打屁股。内臣的得势专权与士大夫的丧失尊严,并不是彼此孤立的现象。从方孝孺到东林党人,明代士大夫绝不比宋代文臣缺少道德勇气,但是,他们的命运则远比宋代文臣惨烈,这是官僚集团作为皇权制衡者的结构性力量被推毁的必然结果。而权力结构既已失衡,作为专制皇权非正式代理人的宦官集团要狐假虎威、兴风作浪,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朱元璋废了宰相,将权力结构改造得畸重畸轻在前,又煞有介事地禁止宦官预政在后,殊不知,这是一对悖论。那块置于宫门中的铁牌,不过是婊子门前的贞节牌坊,皇帝早已为太监干政亲自挖好了暗道。
对比宋太祖勒石立誓与明太祖铸铁示禁的故事,我想说,任何一项制度,必须获得匹配的权力结构的支撑才可能得以执行。制度规定向右,但如果权力结构的作用力偏偏向左,那么,即使你将制度条文刻在石碑上、铸在铁牌上,哪怕用钛合金来浇铸字块,也是废话一篇。
千年前若有诺贝尔奖,澶渊之盟可获和平奖
我曾写过一篇游戏文字,想象假如一千年前就有诺贝尔奖,会有哪些中国人获奖。其中,我设想:签订“澶渊之盟”的大宋皇帝赵恒与辽国太后萧绰,可以当之无愧的获得十一世纪初叶的诺贝尔和平奖。我还煞有介事地虚拟了一段颁奖词——“澶渊之盟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国际关系:和平相处,平等交往,双边贸易。并以缔约的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未来西方民族国家主导建立起来的近代国际关系,其文明含量也没有超出澶渊之盟的框架。”
当然,我知道会有许多人不同意我的观点。一些朋友可能会习惯地认为,澶渊之盟是“城下之盟”,是一份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和约。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我们来看看当时签订盟约的时代背景以及盟约的具体条款就知道了。
澶渊之盟订立的背景,是辽朝大军进攻宋境,却在瀛州遭遇宋军顽强抵抗,导致“死者三万人,伤者倍之”,又在澶州城下被宋军射杀了先锋大将萧挞凛,失利之下,辽朝方面先有求和之心,“令王继忠具奏求和好,且言北朝顿兵,不敢劫掠,以待王人”。换言之,宋朝是在打了胜仗的情况下,愿意停兵与辽朝谈判,并作了让步,终于达成和议,订立澶渊之盟。这跟城下之盟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城下之盟”语出《左传·桓公十二年》:“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是指兵败后迫于无奈而签订的屈辱性条约。而宋朝跟辽朝立盟,并非因为战败,迫于敌人兵锋而忍辱求和,而是不欲两国长年征战,希望达成长远和平。
澶渊之盟也没有屈辱性的条款。根据盟书以及后续约定,宋辽两国达成的重要协议包括:
一、宋辽双方约为“兄弟之国”,地位平等;
二、宋朝每年给予辽朝岁币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
三、双方大致按占领现状划清领土边界(宋朝坚决不割地),在国境线立下“石峰”(相当于今天的界碑),“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
四、约定两国互不单方面增加边防武装,“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拔河道”;
五、约定双边司法上的合作,“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类似于罪犯引渡协定;
六、两国在边境开设榷场,开展贸易。
宋朝与辽朝“建交”之后,在长达一百余年的来往中,还形成了一套制度化的“外交”机制,包括:
一、设立“国信所”,有点像现代国家的外交部,负责选派外交使团、接待外国使节、保管外交文书与礼物。
二、每逢重大节日或是皇帝、太后寿辰,两国互派使臣前往祝贺。一国若遇上国丧,另一国也会派人吊慰。不管是庆贺还是祭吊,双方通常都会互赠礼物。
三、一方若要征讨第三国,也需要遣使照会对方,以期达成“谅解备忘录”。
四、两国若发生利益纠纷与局部冲突,都通过派遣代表谈判解决,不致诱发战争。
许多人之所以认定宋朝签订澶渊之盟为“丧权辱国”,想来应该是因为盟书约定了宋朝每年要给予辽朝岁币。但从岁币的性质来看,它不是战败国的战争赔款,十九世纪鸦片战争以降,清政府对西方列强支付的银子,才是屈辱的战争赔款。岁币也不是藩属国的纳贡,宋朝对岁币的交割形式,也尽力避免给人纳贡的印象:“更不差使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毋宁说,岁币其实是发达国家对经济落后国家的资助:“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类似于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援助。
从成本—收益的功利角度来看,每年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的岁币支出,也是收益远大于成本的划算买卖。以宋朝庞大的财税收入,区区二三十万两银的开销并不构成什么负担。由于宋朝对辽朝的贸易长期处于“出超”地位,每年的岁币基本上又流回宋人手里,据日本汉学家斯波义信的估算,宋朝通过对辽贸易,每年可获八十万贯的顺差,数额超过送出去的岁币。
宋朝人自己也曾做过一番成本—收益计算,结论是“虽每岁赠送,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岁遗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岁币支出只相当于战争损耗的百分之一。财物的损耗还是小事,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宋辽征战,势必有无数的军人与平民要死于战火。而澶渊之盟订立之后,至宋朝与女真秘密订立海上之盟之前,两国实现了一百余年的和平,其间尽管有纠纷,有局部冲突,有勾心斗角,但基本上都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并没有引发战争。单凭这一点,澶渊之盟的签订者就完全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如果那时候就有诺贝尔奖的话。要知道,现代国家创设的国际组织、机制、协约,还未有能够维持一百年和平的。
宋代之前的汉朝、唐朝,为缔约和平,一般采用“和亲”的方式(据学者的研究,西汉至少有16起和亲,隋唐有45起和亲,宋代以后的和亲共计有37起)。宋朝则从无“和亲”之举,辽朝与西夏都曾经向宋朝提出“和亲”的要求,但宋朝都婉转拒绝了,宁愿每年多支付点岁币。今天许多人都能够接受汉唐的“和亲”政策——王昭君与文成公主的故事一直受到歌颂,却无法接受宋代的岁币。我感到有点难以理解,因为如果以现代文明价值观视之,“和亲”过程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被当成政治牺牲品,显然更不应该为现代人所接受。
如果说,汉唐的“和亲”是中世纪式的和平机制,那么宋朝开创的和约则是近代化的和平机制。我们看澶渊之盟的条款以及宋辽百余年间形成的“外交”制度:平等相待,和平相处,互派使臣,保持礼节,通商互利,以签订协议的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与义务,有解决利益纠纷与冲突的谈判管道——近代民族国家谋求建立的国际条约关系,不就是如此么?
从这个意义来说,诺贝尔和平奖确实应当向澶渊之盟这一和平机制致敬。
宋仁宗宽容对待谣言
电视剧《苏东坡》中有个情节,说苏轼、苏辙进士及第后,参加制科考试(一种为选拔人才而特设的考试),苏轼提交的策论将矛头直指宋仁宗:“陛下近岁以来,宫中贵妃已至千数,歌舞饮酒,欢乐失节,坐朝不闻谘议,便殿无所顾问。”苏辙认为兄长说得太过火了,恐怕会惹来祸端。果然,宋仁宗看了策论后,龙颜大怒,欲治罪苏轼。
这个情节确有所本,但首先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其实是弟弟苏辙(而不是哥哥苏轼)在策论中抨击皇帝“歌舞饮酒欢乐失节”、生活奢侈糜烂。苏辙中进士时十九岁,四年后参加的制科,也才二十三岁,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大概他又在坊间听到了一些人对宋仁宗的议论,“闻之道路”,觉得应该告诫一下皇帝。
苏辙的言论,在朝中引发了一场小小风波,有大臣提出,“陛下恭俭,未尝若是。辙言狂诞,恐累盛德,乞行黜落。”建议仁宗罢了苏辙的功名。大臣说宋仁宗“恭俭”,倒不是溢美,因为仁宗对自己的私生活确实是比较克制的,曾有一年秋天,京师的市场刚刚出现海鲜蛤蜊,内廷尚食局也买了二十八枚给皇上尝尝鲜,仁宗问:“其价几何?”答“每枚千钱”。仁宗很不高兴,说道:“我常诫尔辈不可侈靡,今一下箸便花费二十八千,吾不堪也。”遂不食蛤蜊。又有一次,正是深夜,仁宗“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便问:“此何处作乐?”宫人说:“此民间酒楼作乐。”宫人又说:“官家(指皇帝)且听,外间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说道:“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宋仁宗显然明白,为君主者,最大的美德乃是克制、节制。
苏辙称宋仁宗“近岁以来,宫中贵妃已至千数,歌舞饮酒,欢乐失节”,应该是失实的。仁宗在位期间,至少有六次放遣宫女出宫,每次放遣从五十几人至数百人不等。不妨再来看一个例子——某日仁宗退朝,回到寝殿,让宫女替他梳头。那宫女梳头时发现仁宗怀中有文书,便问:“官家,是何文字?”仁宗说,“乃台谏章疏也。”梳头宫女又问:“言何事?”仁宗说,“淫霖久,恐阴盛之罚。嫔御太多,宜少裁减。”宫女听了便发了一句牢骚:“宰相大臣家中都有歌妓舞女,官职稍如意,往往增置不已。官家稍多几个宫女,他们却言阴盛须减去,只教渠辈快活。”仁宗不答话。久之,宫女又问:“台谏所言,一定要实行吗?”仁宗说,“台谏之言,岂敢不行?”那梳头宫女自恃受皇上宠爱,便说:“若果实行,请以奴家为首。”未久,仁宗唤来掌宫籍的内侍,传旨:放遣三十名宫女出宫,名单的第一个就是那名得宠的梳头宫女。皇后问他:“掌梳头者,是官家所爱,奈何作第一名遣之?”仁宗说:“此人劝我拒谏,岂宜置于左右?”
苏辙承认他的策论乃是“采道路之言,论宫掖之秘”,并无实据。用今日的话来说,虽不算造谣,却是信谣、传谣无疑,而且传的又是皇帝的谣,那宋仁宗是不是因此震怒呢?没有。电视剧《苏东坡》说仁宗龙颜大怒,还拍了案子。这是编剧的无中生有,并不是史实。史实是,当大臣建议罢黜苏辙的功名时,仁宗却极力回护少年轻狂的苏辙:“朕设制科,本待敢言之士,辙小官,敢如此极言,特与科名,仍令史官编录。”并未降罪,反而授予苏辙官职。皇帝也没有要求苏辙交待谣言来自何人,也未叫人深究坊间何以有谣言传布。一桩小事,就此翻过,风轻云淡。宋仁宗是自信的:“辙虽妄言,果能诳天下之人哉?”所以他能够包容小苏的妄言。仁宗又是谦抑的:“吾以直言求士,士以直言告我,今而黜之,天下其谓我何?”所以他又不敢不包容小苏的妄言。
一千年前的君主,当然不可能具备自觉的现代政治伦理认识。不过宋仁宗的作为,倒也符合现代政治伦理:政治领袖应当接受更加严格的伦理约束,放弃一部分常人的权利,比如,他应坦然面对公众对其行为的未必确凿的指责,包容民间“八卦”其私生活的各种谣言。这是政治领袖拥有巨大权力与尊贵地位而需要支付的代价。
大清的皇帝,你跟宋朝的士大夫什么仇什么怨?
我之前对清史颇感兴趣,找了一堆清人笔记、稗官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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