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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壳子_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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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后,他立刻安排她住到自己的豪华公寓,方便朝夕相对。

  

  王先生每天早上都6点起床,去菜市场挑选最新鲜的食材,为胖女人精心准备一日三餐。

  两人住在一起,同进同出,王先生还亲昵称呼为“小心肝”!

  此时,这两百公斤的巨型“小心肝”,便会自豪地娇笑,笑声震得整层楼板都在发颤。

  

  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未婚妻的体重涨得比王先生公司的股票都要快。

  突破了两百公斤,并还有继续疯长之势。

  

  她看着自己的体型,问王先生,“你真的不介意不胖么?”

  “怎么会!你再胖,都是我的小心肝!”王先生斩钉截铁,说话间又给她削了个苹果。

  

  “对了,小心肝,明天是我妈八十大寿……”

  

  未婚妻警觉地眉毛一竖,问:“要干吗?”

  

  王先生赔笑,“不是要花钱置办,工资卡不都在你口袋里么?我只是想,带你去见见她老人家,你看咱们就快结婚了……”

  未婚妻“哼”了一声,“她那么大年纪了,眼睛又不好使,见不见不都一样?”

  

  王先生想了想。

  也对,母亲眼睛不好使,耳朵却还得力,万一这女人发出什么怪声音,母亲听了反而心烦。

  

  他起身到了厨房,为她倒了一杯热牛奶,牛奶促进睡眠。

  胖女人睡着了,鼾声如雷。

  再悄悄撩开她的睡衣,光滑饱满的肚子上打了一针,麻醉皮表,又不会伤及其他部位。

  

  王先生熟练地拿了一把切菜刀,剖开她的肚子,肥油沾了满手,厚厚的一层脂肪下,掏出他梦寐以求的肥美“小心肝”。

  

  

  “妈,今天是您八十大寿,有钱也难买的补品,我终于给您找到了!

  看,这对肝多好!两百多公斤的胖子,才有这么一对肥大的肝!

  一会儿白水煮了,加些姜片黄酒撇腥,入了盐,切成薄片,醮着生抽,味道一定鲜甜!

  人的肝最是补眼,您吃了,眼睛自然就会好了!”

  

  “儿子,这肝,会不会有问题?”

  “您放心,这些时日,都是我自己下厨,她吃得每样东西,我都千挑万选!”

  

  “那,她家人会不会发现?”

  “她没有家人,都死光了,她自己脾气又坏,连朋友都没一个,最适合不过!”

  

  王先生的母亲坐在桌边,拄着一根导盲棍,苍老的双手摸上儿子的脸。

  她欣慰地笑,眼珠无神灰白,却放出异彩。

  

  

  

  

  

  

  

34.鬼

  

  

  五百多年。

  你死死生生,过了六世。

  每一次我都找到你,看着你,从一个生命,转换成另一个生命。

  

  你也许已经忘记了。

  你成了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女人,又成了另外一个男人。

  

  我却无法舍弃这一生的记忆。

  我停留在这里,看着我和你之后的世界,如白驹过隙,惟有我还在这里。

  

  变化太快了。

  以前我们匆匆赶路一个钟点才能到达的“老地方”,现在,几站地铁眨眼就能到了。

  紫禁城,现在叫故宫。

  而你最爱吃的茯苓糕,现在没有人会在路边摊叫卖了。

  

  太多事情,来不及去看,去细细品尝。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了你,我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食如土,酒如泥。

  

  今晚,是我的最后期限,拥有最后的坚持,见证最后的甜蜜。

  我放不下,我不想喝那杯忘忧茶。

  有太多难忘的事情,我要代替你,一一记下,刻在心里。

  

  黎明前,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住过的四合院。

  好在那里还叫“中剪子胡同”。

  找起来并不算困难。

  但现在住了另外几家人。

  有个足月孩子被我带起的一阵阴风吵醒,他看见我,吓得哇哇大哭。

  我赶紧躲到屋顶,不敢再进屋子里去。

  

  院子里,柿子树还在。

  我想起和你在这树下度过的岁月。

  天热,我们坐在树荫下抢着吃一串冰糖葫芦。

  你不再叫我陈小姐,牵着我的手,而叫我“阿苏”。

  我甚至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你如果还记得,一定也会觉得唏嘘不已。

  

  我曾经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因为我要他代替我们活下去,看我们来不及看的世事变迁。

  

  现在,我看见我们的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那是我和你结合的延续。

  缠绵缱绻,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代替我和你的爱情,一直流传下去。

  

  我想,也许我该放心地,离去。

  你说呢?

  

  

  

  

  

35.帛

  

  

  赵娘娘寿辰。

  王公贵族的女眷都进宫献上寿礼。

  

  是祝寿,也是女眷们竞相争艳的时候。

  

  雅云小姐定做了最轻薄的血色纱衣,镶嵌了三十三颗夜明珠,绣的是初绽牡丹,掺了八宝金丝绣线,即便再昏暗,也能藉由夜明珠的光晕,勾勒牡丹吐艳。

  下半身配的轻纱素罗裙,青烟般款摆,步步生云。

  更有金步摇点缀乌黑环鬓,举止间细碎声响,撩人心弦。

  她临出门,口里含一凉玉,防止天热生汗,又搽了新近流行的浓烈胭脂,两颊如春。

  

  她满意地接受所有女眷暗藏妒忌的致意,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另一位小姐隔了不远,坐在那里。

  

  这,便是哥哥做梦都想迎娶的相府小姐?

  她轻快扫视,相府千金穿了简练的胡服,英姿飒飒,不施粉黛,大大咧咧坐了,俏皮地晃动手里的扇子,另一手里,捧了几方丝帛,上面题了不同字迹,看了嗤嗤笑着,娇颜犹胜春色几许。

  

  那是同来赴宴的贵公子们,借机递送的情诗。

  雅云眼尖,署名的帛,除了几个大臣的俊俏公子,更还有皇上最疼爱的九皇子!

  

  雅云隆重的装束,一下被这轻飘飘几块丝帛比了下去。

  她的艳,和她的活泼轻盈相比,甚至有些滑稽。

  那些男人,频频向这里暗送秋波,但不是向她,而是直指这位相府千金。

  

  她恼得有些发汗,伸手一抹,胭脂随着汗水染了一手红晕。

  后花园内,宴会还没开始,天色却有些昏暗,雅云悄悄站了起来,退去内堂修整妆容。

  

  拐到小径,一小片桑园,绿荫掩映,倒也十分凉爽。

  雅云放慢了步子,细细欣赏,冷不防突然有个人拦住了去路,吓得她差点失声尖叫。

  

  一抬头,原来是一个白衣男子。

  他的脸生得奇怪,好像五官都扭在一起,但肤色白得惊人,没有血色,说不出的怪异。

  雅云一看,就十分讨厌。

  

  男子有些局促,手里捏了一方雪白丝帛,犹豫着塞到她手里。

  展开一看,是他一首情诗,颂她身姿美丽,那字迹颇有几分秀雅,没有丝毫化开,不知用的什么墨笔。

  

  雅云可没兴致细细品味诗中字句,她想起方才相府小姐的笑容,想起那些俊俏公子,再看这唐突的男人一张丑怪的嘴脸,心中不但不高兴,反而更添了几分厌恶。

  

  男人的情诗,不但不是颂赞,而更像是对她美貌的一种侮辱。

  但嘴里含了玉,又不好发作,恼羞成怒,两根手指间捏了那轻柔丝帛,用力扯裂开来,发出清脆决绝的一声,情诗撕作两半。

  她心头直跳,觉得畅快之极,胜过任何恶毒言语,毁去他的不自量力。

  

  

  撕裂丝帛之声,化作一股恨意,射穿男人的心。

  他突然身体奇怪地扭曲蠕动,一张口,千丝万缕,将雅云裹了,悬于空中。

  雅云还来不及反应,便被生生撕作两半,如同他送给她的那一首,亲自吐丝编织的情诗。

  

  

  

  

36.殤

  

  

  嘭!!嘭!!震耳欲聋!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陆一夫整个人都弹了起来,从火车晃动的上铺滚落,重重摔在狭窄的通道上。

  这“嘭”的声音如此熟悉!不不不!岂止熟悉,简直刻骨铭心!

  

  是的,就是那一天。

  虽然依旧弥漫了浓重的硝烟,但陆一夫的心很轻快,带着一种胜利在望的喜悦。

  再有一小时车程,他就要越过这条战乱之国的边境。

  后视镜里,是即将逃离的魔域,浑身金色毛发的“猛兽”成群结队地在那里残杀异族人民。

  

  这些天来,他的血液里充斥了恐惧,一有火药气息,这恐惧马上膨胀,让人失去理性。

  仿佛成了习惯,他木然地跟着别人四处逃窜藏匿,忍耐饥饿和寒冷,一旦身边的同伴突然中弹倒下,就立刻夺下他身上的水以及残留的粮食,继续前进。

  

  陆一夫只是个驻异国的外交官员,战乱了,他一心要回自己的国土,或者退一万步说,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于是他和几个同伴费尽心思,趁夜色逃出边境。

  

  呀!迎面来的什么人?好像是一队士兵!

  侵略国的标识跃然于目,个个手里昂然地举着武器!

  

  完了!

  陆一夫心里一揪,来人已拦住了他们的车子!

  他和同伴鱼贯下车,只觉膝盖颤抖到不能自已。

  

  那群士兵把他们押到一个大厅,他不敢抬头,也想不起任何外交措词,曾经叱咤一堂的说客竟然哑然无语。

  

  正前方的大桌后,道貌岸然地坐着个军官样子的人,是谁他没看清,只觉得声音很冷,像结了冰,“你们的立场是什么?说!”

  

  陆一夫的嗓子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盘旋着对死的恐惧。

  

  “说!”军官唰一下站起,巴掌重重拍在桌面,却像打在陆一夫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们祖国是什么立场,我就是什么立场!”

  这个是他前两天的外交辞令,此时背书般脱口而出,衣衫下冷汗如雨!

  

  沉静……

  

  对方渐渐坐下。

  沉静,是最好的恐吓。

  陆一夫的同伴都偷偷挪开几步,留出军官“解决”他的空隙。

  

  然而——

  “你们可以走了。”

  军官话音一转,变得轻快之极。

  

  陆一夫简直难以置信,他抬头看——对方闭目,一只手慢慢摸着自己高高的鼻梁,表情让人摸不着边际。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中含义,同伴们已经拖着他的身体向外退去。

  他不敢回头再看,但心底想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五步,三步,两步,就要到门口了!

  突然——嘭!!嘭!!

  声音震耳欲聋!

  

  那个瞬间,陆一夫僵住了,毫无知觉地站在离门口只剩下一步之遥的地方——那是枪响!

  太熟悉了!这些天来,太熟悉这个声音了!

  他当下失聪,只见面前几个士兵不停大笑,肆意开心!

  

  子弹贴着陆一夫耳边擦过去,耳皮子灼焦了,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

  

  “死亡”,就从他耳边生生擦过!

  

  从此,他惊惧这“嘭”的一声。

  十年了,回国十年,连火车换轨发出金属碰撞声都让他惊弓而起!

  

  离开那个人间地狱,四十五岁的他,成天筋疲力尽,四肢发颤,从此不能人道。

  而且,他再也听不得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

  

  他当不了神采飞扬口若悬河的外交官了,一开始想当普通的大学教师,但只要学校上课铃一响,他便会无故吐血并晕厥过去。

  他跑遍了全国求医,最后所有名医齐声宣布:你残废了,是一级。

  

  医生们医治不了他的怪病,只说这叫战争遗留综合症,是心病。

  战争遗留给他的,不是死亡,是“心殇”。

  

  

  

  

  

37.茗

  

  

  清风溪水远流长,

  腾波浪,逐轻狂。

  佳人柔荑忙,松枝点秋霜,

  一品绝世茗香。

  待迟暮夕阳,醉入茶汤。

  方听得,一沸缘边涌珠响。

  

  “公子,恐怕奴家这茶,和你的诗一比,相形见拙了呀。”

  

  柳姑娘,不不不,是在下显拙了。

  姑娘弃世人常用的铜镬,别出心裁改用竹筒烤茶,焦香中更带一缕竹风,何其雅致。

  不知烤制的是何方香茗?

  

  “奴家先不透露,公子喝了可作一猜。”

  

  哦?柳姑娘想必用的也是稀罕茶叶,在下对茶只是略知一二,恐怕可猜不著。

  

  “嘻嘻,公子过谦了。

  奴家不过挑选最合时宜的一物。

  品茗,时人都讲究冬雪烹煮,精选冰丝银缕,再盛以细巧杯盏。

  殊不知,失了地点时宜,即便再珍贵的茶叶,都味如浊泥。”

  

  而柳姑娘你的竹器,就地取材,简而不陋,又随手拾得松枝引火,再以此时清晨采集的霜露为水,果然是因地制宜,妙极妙极。

  

  “公子,嘘……听,二沸了,舀出一瓢水待用,就要入茶末了。”

  

  柳姑娘,研了茶末,怎不先入箩筛选?

  

  “万物具有神、形。

  茶经过烤制、研碾后,形具碎,魂魄依然。

  只有将之全部入水烹煮,方不失其全副精神。”

  

  原来如此!在下真是入了俗流,远不及姑娘冰雪之心。

  

  “呀,三沸了,加入方才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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