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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壳子_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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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看见绵绵的江水。

  曾被无数文人骚客赞美过的潇湘之水,沁入我,春流到夏,秋流到冬。

  

  渐渐的,认识了许多和我一样急切想要投胎的水鬼。

  它们痴痴守在岸边水底,伺机等候过往的路人。

  有的很幸运,三两天就找到了替死的人。

  有的却和我一样,寻寻觅觅,直到生遍了青苔。

  

  这么多年了,来来回回,我也觅到过不少机会。

  好像那次,独钓的诗人刚刚被贬,永州山水,在他眼里不是美景,而是牢笼。

  他一一游遍,看不见前途,空有一身才情,却没有施展的空间。

  

  我在水底,他在舟里,我该有能力拖他下水。

  但我没办法动手。

  

  他为人正派激进,算是个好官,积极革新对抗专横跋扈的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得罪了权贵。

  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一个年迈慈母,刚刚迁来此处,生活过得清苦,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

  叫我怎么忍心加害?

  

  我在水里静静仰视,听他落寞间,吟出一首传诵至今的好诗。

  

  只是,错过了那次机会,大好的机会。

  一个著名的诗人,足以让我转世投胎入豪门!

  

  不止那次,还有之后很多次。

  每个匆匆而过的路人,都有自己不能推脱的使命和一家老小殷切盼念。

  有的系了十年寒窗苦读的寄望,赴京赶考。

  有的为和恋人相会,日夜兼程。

  有的哭着千里寻夫。

  有的为友雪中送炭。

  ……

  我当初,何尝不是为了给自己病重的妹妹,找一个好大夫。

  

  我多么希望找到一个十足的恶棍,好心安理得叫他送死。

  但再一想,如果他真的这么恶,死后岂非轻松就能找到下一个人当他的替身?

  

  唉……

  我想,我也许永远找不到那个合适的人了。

  

  

  

  

  

  

  

30.菁

  ——“足球与鸽子”之祭

  

  

  他叫陈晓斌,爱看足球。

  但凡重要的比赛,他即使排上几个通宵,也要买到那张球票。

  他只身在汕头打工,偷到过一台不错的摄像机,从此得意地举着它,帮别人拍拍婚礼葬礼的录像,偶尔也和几个地痞流氓诱骗些无知少女拍些毛片,赖以糊口。

  

  他死,没人收尸。

  死因,是新型隐球菌脑膜炎。

  这种病,多是因鸽粪传播引起。

  

  他爱去现场看球。

  开幕式的鸽子,呼啦啦群起而展翅,几坨鸽屎砸中他的肩,兴奋中,浑然不觉。

  

  陈晓斌是死在自己家里。

  说是家,也不太像,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屋。

  没家人,也没朋友,常常有几个钱就跑去赌,几天不上工,也不会有人当回事。

  

  汕头地方焗热。

  尸体不到三天便发出恶臭,抬到殡仪馆,工作人员嫌恶地掩着鼻子,直接让几个小工抬去后面的堆尸房,那里,都是无人认领的“弃尸”。

  

  陈晓斌才当壮年,没想过自己早死。

  之前有些头疼脑热也不以为意,后来,剧烈头痛伴恶心呕吐,他还以为自己是“打飞机”纵欲过度。

  

  谁想料,不出三周,一坨鸽屎,要了他的性命。

  

  他看见自己的尸体被胡乱塞在一个冰格子里,那个冰格,锈迹斑斑,连打开都有些困难。

  原来,这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突然,有人在外面叫喊:“阿黄,先别弄进去!刚有个送进来的,身体没了,就一个头,家里人说,要画个妆,给她弄个全尸!”

  

  小工一听,白忙活一场,他忿忿啐了口唾沫在地,又连拽带扯,把陈晓斌弄回了担架,抬到了化妆室。

  

  化妆室的老李干这行有些年头,经验丰富,手法熟练。

  一具女尸,生前不小心卷入了轧钢机,救下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只有一个头。

  家属给了厚厚的礼,还有两条中华烟。

  老李懂,这得好好显显身手。

  

  动手前,老李还教一旁的徒弟,两人对着陈晓斌双手合什一拜:“有怪莫怪啊,反正您也没人送终,就借您身体一用。”

  

  说完,他便开始动手。

  切了头,身体清洗干净,泡了防腐药水,刺鼻的味道略微掩盖了尸臭。

  

  老李告诉徒弟,给尸体化妆的时候,得跟它们多聊聊天。

  他一边麻利地缝上了女尸的头,一边嘴里叨念:

  

  “哥们儿,虽然这个头是别人的,葬礼也是别人的,但你就当是你自己的吧!横竖都是给别人参观嘛,到底是谁的又有什么关系?”

  

  说话间,按好了头,老李开始挖胸塞棉花填充。

  陈晓斌在旁看了干着急,他怎么说也是个爷们儿,现在换了头,还要“隆胸”?

  

  老李突然觉得袖子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还没来得及看,徒弟哇一下叫了起来。

  原来,搁在一旁男人的头颅,不知怎么咬住了老李的衣袖!

  

  老李在这行混了那么久,这些只是小场面。

  他一边喝斥了几句大惊小怪的徒弟,一边继续叨念:

  

  “哥们儿,您看您,也不是什么大名人,谁死了不都是一撮灰么?您怎么这么想不开,死咬着不放呢?”

  

  他轻轻一抬手,袖子从头的牙缝间抽出,若无其事,在头颅上扎根红绳,继续隆胸。

  

  陈晓斌只觉得脖颈间被突然勒紧了,一下子失去了所有力气,只能飘在那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胸口,多了两个“大馒头”。

  

  最后,老李犹豫了一下,这“小弟弟”……要不要切去?

  

  徒弟忍不住笑了,“李师傅,哪有女人长小弟弟的?”

  老李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手起刀落,再把浓密的阴毛盖盖好,欣赏一下,完美无比!

  

  葬礼上,挂着女人生前的相片,亲戚朋友哭哭啼啼,扶着棺木看见她完完整整,激动得直想跪下来酬谢。

  

  陈晓斌跟着自己的肉身,来到礼堂里,他身体的主人,原来叫作小菁。

  

  他有些惆怅,又有些高兴。

  不管怎样,他的头虽然被抛在弃尸堆里,身体总算有个像样葬礼。

  虽然,那是别人的葬礼。

  

  

 

31.隐

  

  

  你猜,今天我会拿这个字些什么题材?

  也许第一想到“隐世”二字。

  嗯,因为我第一想到的也是这个词。

  那么今天,就直面直觉吧。

  讲讲隐世的故事。

  

  

  一场一场的会议。

  大会连着小会。

  今天接见群众,明天迎送领导,后天研究方针。

  形式,来来去去都是“会”。

  

  林凤以前没曾想过,原来是这样的一条路。

  以为千辛万苦晋身仕途,总该有朝一日,有所作为。

  

  但,原来不是的。

  他此刻坐在那里,只觉得自己,是一部开会机器。

  每天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开着同样的会。

  那些伟大精神,传达来传达去,他常常忘记自己身处哪个会议室,参与的那个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进房间,看见那张大得没有边际的长桌子,他的头就开始隐隐作痛,痛得他没有办法集中精神。

  

  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关系。

  这个会,照样进行下去,那些例行公事般要说的话,要发的言,他一张嘴就能自动往外冒,完全不用担心。

  

  他喝了一口水,润润干痒难忍的嗓子。嗓子舒服了,反倒显得头更痛了起来。

  

  突然,心里有个声音开始说话:“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当初的抱负么?你除了将自己变得越来越世故,还改变了些什么呢?”

  

  他暗惊,像是盆冷水浇上头顶。

  当年,年少气盛,来自乡村的他,一心要为民请命。

  真的一踏入官场,才知道事情远远不是一腔热血就能解决。

  这是一局气势恢宏的棋,一子举起,全盘牵制,哪容随便出手?

  他的锐气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副职身份。

  不高不低,不温不火,除了开会,不用做任何其他事情。

  

  那个声音又说:“既然都明白了,你也清楚这个游戏不适合你,不如提早退了吧!”

  

  太可怕了!怎能有这样的念头?他暗暗甩了甩头,赶紧将这个念头甩开。

  但这个恶念却像是长了吸盘似的牢牢吸住了他,无论他怎么集中精神,都无法摆脱干净。

  

  不行,我才刚54岁!

  沉稳,圆滑,历练——是提拔的最佳人选才对!

  我不能放弃!

  就算再厌倦,就算再头痛,再渺茫,我都不能放弃!

  说不定,说不定,说不定哪天我还有升迁的机会!

  

  “唉……”

  那个声音长长叹了一声。

  肉身执于一念,终究不能正视自身。

  

  纠结间,林凤突然发现自己漂浮了起来。

  他渐渐离开了桌面,越来越高,俯视整个会议室。

  但他能看见那个自己,还呆呆地坐在原地,手里捧了几张稿子,不时在上面做些笔记。

  

  灵魂与肉身,已是分离。

  林凤留那肉身继续千篇一律的会议,等待一个飘渺的良机。

  

  他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没有人看见他。

  而他,倒能看见一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上级坐在那里,偷偷脱了鞋,左脚给右脚挫脚皮。

  

  这就是官场?表里如此不一!

  

  他的肉身,却还是兢兢业业坐在那里。

  

  灵魂抛弃这凡胎,毅然归隐而去。

  

32.輙

  

  

  马车儿,你听见了么?

  我要去找我的良人。

  

  他二月离家,下山为禹王建造战车。

  一去经年,全无音信。

  

  马车儿,你是他一手精心打造。

  上好的木料,他一根根细细挑选,一直打磨到双手起泡,又长满老茧。

  

  这双车輙,用桃木制成,刻了奚家的图腾,是你的双耳。

  我此时就在你耳边,我说的话语,你定能听见。

  快快驱了车轮,送我去找我的良人。

  

  

  奚仲,发明了第一辆车子,短短几天,便远近闻名。

  禹王见了,十分赞叹,封为“车正”,统管部落所有的车马。

  另外还要他筑城邑宫室、制订车服制度。

  

  奚仲离家做了大官,他喜爱造车,不停地创新,不停地改良,禹王的野心,也随之越来越大,寄予更多厚望,要他造出一驾又一驾传奇。

  

  那时,正在为王制造一种规格比较高的高轮包厢式马车。

  车轮直径达一丈之高,两个轮间的宽距一丈五尺,总高足有三丈。

  专门用来让首领和那些很有身份的人乘坐、出行。

  

  他特地用铜皮加固了车身,正敲打得起劲,远远的,突然听见了马蹄和车轮滚滚的声音。

  

  他停下手上的活,一抬头,看见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细细一瞧,竟是自己多年前造出的第一辆“包厢式”。

  

  他记得,他做完后,送给了自己的妻,她坐在车厢里,笑得幸福无比。

  

  他惊讶地迎了上去,掀开车厢的帘子。

  里面坐了他的妻。

  

  苍白的脸,已经腐烂生蛆。

  只剩了一半容貌,供他辨认。

  身上,穿了入殓的白色寿衣。

  

  她,竟是死后,出的远门。

  

  从家乡到这里,几千里地,她倚靠着车厢的窗户,一手垂于窗外,手指刚好及着车輙,仿佛耳提面命,叫它带着她的尸体,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夫君。

  

  

  

  

  

  

  

  

  

33.胖

  

  

  应该是世界上最离奇的爱情故事。

  

  王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翩翩佳公子,相貌堂堂,家底厚实,工作勤力。

  

  未婚妻比王先生大六岁,相貌平平,普通白领,好吃懒做,脾气又坏,体重接近两百公斤。

  

  这样悬殊的差距,不要紧。

  王先生完全不介意。

  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王先生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哟,你还挺胖的。”

  胖女人当场拍案惊起,脸上横肉都竖了起来。

  王先生忙笑呵呵地安抚:“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胖挺好的,我就喜欢女孩子胖!真的!”

  

  真的是真的!

  第一次见面之后,王先生就对这胖女人展开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追求。

  

  每天清早快递一盅冰糖燕窝。

  中午则亲自开车为她送来精心准备的丰盛午餐。

  晚上轿车办公楼下守候,只要她一出旋转门,他慌忙下车替她拉开车门,舍不得她多走一步路。

  晚餐,一般是王先生亲自下厨,六菜一汤,水果甜品。

  他说,他就是喜爱为她天天做饭!

  

  那一年的情人节,王先生请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队,自己穿了白马王子般的华服,玉树临风站在胖女人公司门口,当着全公司同事的面,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结婚进行曲》现场奏响,王子打开手中蓝丝绒盒子,一颗足足1克拉的钻戒!

  

  同事们被这样气势汹涌的排场震慑了,他们看看站在百花中间的女主角,都暗暗觉得那颗钻戒的主人瞎了眼。

  

  但王先生,眼里含情脉脉,他看着她,像是欣赏一件世上难得的艺术品。

  

  求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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