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大雨的滋养和湿润,在清新和碧蓝的天空中绽开了细小尖尖的蓓蕾,并试着散发出少许的芬芳,确也是真的做到了。奇迹上的奇迹:有几分钟人们明显地感觉到了在巴黎心脏中,在斯特拉斯堡林荫大道上,栗子树开花的微弱而畏葸的呼吸。
值得赞美的四月里这一天中的第二件赏心乐事:我一到了巴黎,直到下午都没有约会。在这座拥有四百五十万人口的巴黎,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没有一个人在等待我。这就是说,我完完全全的自由,想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我能随心所欲,去散步,去闲逛,或者坐在一家咖啡馆读读报纸,或者去就餐,或者去参观博物馆,或者去浏览橱窗,或者去翻阅沿河岸旧书摊上的图书。我可以给朋友打电话,或者我就呆呆地凝视那温煦甜蜜的空气。但幸运的是,我出于博识的本能做了最理性的事:我什么也不做。我没有做任何安排,给自己自由。摆脱掉任何接触的愿望和目的,把我的路放到随意滚动的轮子上,任它滑动到任何地方,这就是说,我随人摆布,随路驱使,我在五光十色岸边的商店徜徉,我疾步地穿过步行道上人的洪流。到最后人群的波浪把我掷到宽大的林荫道(1)上;我惬意而疲惫地坐在位于豪斯曼林荫路和德洛斯大街一角一家咖啡馆外的座位上。
我舒适地倚在松软的靠背椅上,点上了一支香烟,我在想,我又来到了这里,这就是你啊,巴黎!有整整两年之久了,我没有见到我的这位老朋友了,现在我要仔细地看看你,巴黎,开始吧,展示一下从那以后你学到了什么,前进,开始吧,让你的那部出色的有声电影“巴黎的林荫大道”,在我眼前映出吧,这是一部光和颜色的活动,连同成千上万难以数计和不计报酬的道具演员的杰作;还有那不可仿效的,叮叮当当、轰轰隆隆、尖厉呼啸的马路音乐!不要吝惜你的速度,展示出来,你的所能,展现出来,你是何人;奏起你那巨型的奥开斯特里翁琴(2),与无调性的,泛调性马路音乐一道。让你的汽车开动起来,让你的摊贩吆喝起来,让那些广告喊叫起来,让你的喇叭轰鸣起来,让你的商店闪闪发光,让你的人跑动起来——而我则坐在这里,睁大了眼睛,有时间也有乐趣,去凝视你,去倾听你,直到我眼花缭乱,直到我的心嘭嘭跳动。继续下去,继续下去,你不要吝啬,你不要停下来,再来,一直这样,狂放,永远狂放下去,变出花样,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新的喊叫新的呼唤,新的喇叭声和扩散开来的声音,它们不使我疲惫,因为我所有的器官都向你敞开。前进,前进,你把一切都献给了我,正如我已准备把一切都献给你一样,你这座无法仿效的,永远新奇和迷人的城市!
随后呢,这个非凡清晨的第三件赏心乐事,因为我业已感觉到神经受到了一种刺激,我又一次产生了好奇心,如通常在一次旅行之后或在一次通宵不眠的夜里那样。在这样一类的好奇心盛的日子里,我就像似乎多了另一个我,甚至是多了多个的我;我不满我被桎梏的生活,它令我感到压力,从内心感到某种张力,有些像蝴蝶要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伸张开来,每一束神经都弯曲成一个精致的、灼热的小钩,令我变得神奇般的耳聪目明;这种耳聪目明在主宰我,这几乎是一种不祥的清醒,它使我的瞳仁和鼓膜变得格外的锐敏,凡是我目光能及的一切,对我而言都充满了神秘。我能够整小时地观察一个马路工人,看他如何用风镐掘起沥青,仅从这样的观察我就能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劳动。他那颤动的双肩所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不由自主传到我的身上。我可以无休止地站在一扇陌生的窗户前面,在设想那个我不认识的人的命运,他也许住在里面,我能整小时地注视某一个行人,并出于毫无意义而又吸引人的好奇心跟在他身后,这同时我完全清楚,在别人看来,我的这种举止完全无法理解,愚蠢之极。而他不过是我偶尔看到的一个人罢了。可这种幻想和乐趣比任何一部上演的戏剧或一本书的惊险篇章都更令我心醉神迷。很可能,这种超等的刺激,这种神经质般的目明耳聪当然是与突然的环境变化有关,只是气压的改变和因此引起的血液的化学变化的一个后果而已——我从来不想去解释清楚这种十分神秘的亢奋从何而来,但每当我感觉到,我往常的生活就像一抹苍白的晚霞,所有平庸无奇的日子百无聊赖空洞乏味时,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到我的存在和生活的多姿多彩。
也就在值得赞美的四月里的这一天,我坐在扶手椅上,那样精神贯注地、那样兴趣盎然和焦急不耐地望着河岸边的人的洪流,我在等待着,可我不知道,我在等待什么。我怀着垂钓者那种轻微的,透着寒意的颤抖,等待着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到某种事情,我一定会碰上某一个人,因为我是那样渴求和神往,去交换一下位置,使自己好奇的乐趣变成一种游戏。但是马路没有向我提供任何东西,我身边熙来攘往的人群半个小时之后就使我的双眼变得疲惫不堪,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我能看得清楚了,在林荫道上摩肩接踵的人群,我开始看不见他们的面孔了,他们成了戴着黄色的、褐色的、黑色的和灰色的礼帽、风帽、鸭舌帽的一般混混沌沌的洪流;那些未施粉黛和浓妆艳抹的蛋形面孔,一股令人恶心的发亮污水,在蠕动,它的颜色变得单调和灰白。
我的目光疲倦了,有如看一部模糊不清,抖动不止的拷贝已坏的影片一样。我想站起来,继续走动。就在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这个陌生人首先引起我的注意,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一再出现在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里,数以千计的人在我的面前熙来攘往,匆匆而过,就像被看不见的绳索拽走,他们只是匆忙地显露侧面,阴影,轮廓,随后就被洪流裹挟而去。可这个人却一再地,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出现,因此我就注意上他了。犹如激浪以一种不可理喻的执拗把一片脏兮兮的海藻推向岸边并随即用湿乎乎的舌头又把它舔了回去一样,而这是为了再一次掷去和再一次拽回,这个人就是如此一再地在这个湍流中游来游去。而且每次都在几乎是有规律的时间间隔里和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出现,并且总是同样地把他的目光垂向地面和遮掩起来。除此之外,出现的这个人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一个饿得干瘦的身体,裹在一件草黄色的夏季大衣里,显然不合身,因为衣袖过长,双手完全露不出来,它过于宽松,尺寸太大,这件草黄色的小大衣式样早已过时。一张消瘦的尖尖的老鼠般脸上,两片几乎是惨白的嘴唇,上面的一撮黄色小胡子像受了惊吓似的在发抖。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一切都不得体,邋里遢遢,肩膀倾斜,瘦长的小丑般的双腿,哭丧的脸。他时左时右从人的漩涡中浮现出来,随之像似不知所措地停下脚步,像只小兔子畏怯地从燕麦地爬了出来窥伺、嗅闻,躬起身来,又在人群中消失不见了。除此——这是第二件引起我注意的事情——,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使我想起了果戈理小说中的那位小吏,高度的近视或者出奇的拙笨。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注意到,他这个马路上的小可怜虫被那些行色匆忙的人群推来搡去,几乎被撞翻。但他对此毫不在意,他会卑躬地退让,飞快地躲避到一旁,随后钻了出来,他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在这儿,或在这仅仅半小时就有十次或十二次之多。是啊,这使我感兴趣,或者更应当说,我先是感到恼火,当然这首先是对自己,我今天在这儿虽然好奇心盛,却不能立刻猜出这个人在这儿要干什么。越是白费力气,我的好奇心就越是恼火。活见鬼了,你这个家伙究竟在寻找什么?你是在这儿等人?你是个乞丐?你并不像,乞丐并不傻里傻气地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们可没有工夫从口袋掏钱给你。你也不是一个工人,因为他在上午十一点时没有机会在这儿懒散地逛来逛去。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爱的,哪怕是一个老掉牙的婆娘,一个毫无姿色的女人也不会看上一个穷酸相的可怜虫。说到底,你在这儿要找什么呢?也许你是那些黑色导游中的一个,悄悄地从侧面出现,从衣袖里掏出一些淫秽的色情图片,答应外省来的游人,花上一笔费用就能得到索多姆和葛莫拉(3)中各式各样的快乐?不,这也不对,因为你不和任何一个人交谈,正相反,你面带低垂的目光畏葸地规避每一个人。真是见鬼了,你这个胆小鬼,究竟是什么人?你在我的这块地段里在搞什么?我把他盯得紧紧的,紧紧的,在五分钟之内,这已变成了我的激情,我的乐趣,想探究出这个身穿草黄色大衣的人在林荫道上要干什么。突然间我知道了,他是一个侦探。
一个侦探,一个穿着平民衣服的侦探,我本能地在一个完全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就认出来了;那种对每一个从身边而过的人疾速扫上一眼斜视的目光,那种一望就看出来的审视眼神,这是警察在受训的头一年就必须立刻学会的呀。这种目光不是简单的,因为第一它必须像一把刀子那样划开一条缝迅急地从下到上从头到脚扫视一番,一方面用这灼亮的眼睛之火捕捉住此人的音容笑貌,另一方面在内心里要与寻常的罪犯表征进行比对。第二点,这也许还是最重要的:这种观察要完全装做是漫不经心的,因为跟踪者不能被他人猜到他是密探。
看吧,我的这个人他学的这门课程可说是出色极了。他像一个梦游者那样恍恍惚惚漫不经心地在人的洪流中穿行,被推来推去。但在这期间他总是陡然间张开迟钝的目光,像投出一支标枪,有如按动了一部相机的快门一样。周围好像没有一个人观察到这个在履行公务的人。若是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天不是幸运地成为我好奇心盛地,并且我长时间和恼火地进行窥视的话,那我本人也什么都观察不到的。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秘密警察一定是他的行业里的一位别具一格的高手,因为他懂得极为精致的化装技术;举止、走路、衣着,一身道地的街头流浪汉的破衣烂衫,这些方面都模仿得酷似逼真,这对他的跟踪追捕可是不可缺少的啊。通常对于那些身着平民服装的警察,人们从一百步远的距离就能毫不费力地认了出来,因为这些先生无论装扮成什么样,都无法掩盖他们职业尊严露出的一些破绽;他们永远不能惟妙惟肖地装出那种胆怯和惶恐的卑贱猥琐。人在举止上的这种猥琐卑贱那完全是一种本性,是多年来贫穷造成的。但是这个人令人敬佩的是,他这种穷酸相,却是味道十足,神似乱真,活灵活现,对街头流浪汉的面具研究得透透的。那件草黄色的大衣,少许倾斜的那顶帽子,保持某种高贵所做的最大努力,破旧的裤子,磨损的上衣。这一切都显示出他穷困潦倒。作为一位受到训练的捕人的猎手,他必然是观察到了,贫穷——贪食的老鼠一样——它首先是啮咬每一件衣服的衣边的。这样一类的寒酸衣着也十分出色的、形象的与饥饿的外貌相一致:稀疏的小胡子(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乱七八糟,有意弄得凌乱不堪的头发,这使任何一个没有偏见的人都会发誓赌咒说,这个可怜的家伙昨天夜里一定是在公园的凳子上或在警察局的拘留所里度过的。除此还有他那病态性的,用手捂着嘴的咳嗽,冷得龟缩在夏季大衣里的身体,拖着脚步,蹒跚而行,四肢像是灌了铅似的;天神作证:这是一位化妆师艺术家创造出的一幅晚期肺痨的完美肖像画。
我毫不羞愧地承认: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机会,在这儿观察一官方的警探感到高兴;尽管在我情感的另一个层面上,我同时感到自己的卑劣。在这么一个值得祝福的蔚蓝色的日子,置身在四月的和煦阳光中间,我却在这儿观察一个化装的,有指望得到退休金的国家官吏在窥伺某一个可怜的家伙,以便把他从灿烂的春天阳光中拽入某一个牢房里;虽说如此,我还是激动地去注视他,越来越紧张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并对发现的每一个细节欣喜之极。但蓦然间我发现的乐趣就像冰块在阳光中融化了。因为有些事情不太符合我的判断,我觉得不太对头。我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真的是一个密探?我越锐利地去观察这个奇怪的闲逛的人,我的怀疑就越是厉害。他那做给别人看的穷酸相只是为了化装成一个警探,这太过于惟妙惟肖了,太过于较真了。而首先我第一个怀疑的是他的衬衣领子。不对,这件从垃圾堆拣出来的脏兮兮的东西决不会用光秃秃的手指把它围到自己的脖子上的。只有在真正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时人才会这样做的。第二个怀疑的是他的鞋,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会把这类肮脏的,已经完全裂口的皮制破烂叫做是鞋。右脚上的那只鞋用的不是黑鞋带,而是用粗糙的绳子结上去的;而左脚的那只开了口,每走一步就翕动起来,就像青蛙嘴那样,不对,人们不会用这样一双鞋来做化妆用的道具。完全可以肯定,不再有任何怀疑了,这个衣衫褴褛,蹑手蹑脚的家伙决不是一个警察,我的判断是一个错误。但是,如果他不是一个警察,那他是什么呢?那他老是走来走去,反反复复,是为了什么?这种从下到上,迅急窥视,四下探望的目光是为了什么?我感到一种愤怒,我无法看透这个人,我最好是抓住他的肩膀:你这个家伙,你要干什么?你这个家伙,你在这儿要搞什么名堂?
可突然间,犹如一把火沿着神经燃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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