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在一个小旅店,我站在一个水手邋遢的卧室里,从挂在墙上的金属镜子的碎片里打量着自己的影子。我看见自己身着织锦外套,衣服上装饰着白色的蕾丝花边,我的脸因为杀了人而有些发烫,那死去的人就仰面躺在我身后的桌子下面。他手里还攥着刚才想用来割断我喉咙的小刀。还有一瓶下了药的红酒,我一直不肯喝下,一边耍弄着说些抵抗的话,终于让他发起火来,亮出最后一手。
他的同伴躺在床上,也死了。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金发的年轻公子哥儿。
“哎呀呀,这要不是吸血鬼莱斯特,还能是谁。”我说。
然而,即使饮下世上所有的鲜血,也不能在睡下的一刻为我阻挡恐惧的到来。
我控制不住自己,总是想起她,我怀疑前一天夜里梦中听到的笑声就是来自于她。我感到奇怪,在我啜饮她的鲜血时,她什么也没有告诉我,可我一闭上眼睛,就有事情纷纷向我涌来,当然,都是些美妙的事情,并不连贯却又十分神奇。她和我沿着一条长廊并肩而行一不是这里,而是一个我认识的地方。
我想那是德国的一处宫殿,海顿在那里谱写过音乐——她亲呢地与我交谈,正如她千百次曾经做过的那样。可你要把这些都告诉我,人们信奉什么,是什么拨动了他们体内的齿轮,这些奇妙的发明都是什么……她戴着入时的黑色帽子,宽宽的帽檐上装饰着白色的羽毛,帽子上端系着一圈白纱,垂下来遮住了她的下巴,她的表情只写着慈爱,只写着年轻。
当我睁开了双眼,我知道马略正等待着我。我走出来,走进房间里,看见他站在空空的琴盒旁边,背靠着一扇洞开的窗户,窗外就是大海。
“你得走了,我的年轻人。”他悲伤地说。
“我原来还想多留你儿天,但是不可能了。小船已经准备好带你离开。”
“就是因为我闯了祸……”我痛苦地说。
“所以我得被赶走。”
“他毁掉了神殿里的东西,”马略说,努力维持声音的平静。他一手环在我的肩上,一手拎着我的旅行袋。我们向门口走去。“你得立刻动身,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平静下来,我要你记住的不是他的愤怒,而是我对你说过的一切,你要坚信我们会如约再见。”
“可是,你害怕他吗,马略?”
“噢,不,莱斯特。别带着这样的担忧离开。他以前很少会这样,很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真的。我相信是这样。他只知道有人介入了他和阿卡沙之间。只要有一定的时间,就能让他回归沉寂。”
又来了,又是那句话,“回归沉寂。”
“那么她又端坐着,就好像从来没有移动过,是吗?”我问道。
“我要你现在离开,这样就不会再把他激怒。”马略说,他领我出了屋子,走向悬崖边的石梯,又接着说:“无论我们这些家伙拥有怎样的力量,能够凭借意志移动物体,点燃物体,或是凭借意志的力量造成任何伤害,但是这种力量却不能延伸到离我们的所在较远的地方。所以,我要你今晚就离开这里,动身去北美。等他不再激动、不再记得这一切的时候,你可以立刻回到我身边来,而我什么都不会忘记,我会在这里等你。”
当我们到达悬崖边时,我看见下面的港湾停着一艘划艇。石梯陡峭,看似难以攀爬,但它们的确能通向海边。真正难以相信的事情,是我正离开马略,离开这座岛屿。
“你不用和我一起下去了,”我说,从他手里接过背包。我尽量让声音不显得苦涩或沮丧。毕竟,是我导致了这一切。“我不愿当着别人的面流泪。就在这里分手吧。”
“真希望我们还可以一块儿呆几个晚上,”他说,“一起冷静地想想发生的事情。不过,我的爱与你同在。记住我对你说过的话。
等我们再次见面,互相之间会有很多话说——”他顿了顿。
“你想说什么,马略?”
“跟我说实话,”他问,“你是不是懊悔我去开罗找你,懊悔我带你来这儿?”
“我怎么会?”我问。“我只为了要离开你而难过。要是我再也不能找到你,或者你再也不能找到我,那该怎么办?”
“一旦时机到来,我会找到你的。”他说。
“你要永远记住:你有力量向我发出呼唤,正如你曾经做过的那样。只要我听见你的呼唤,我会跨过干山万水来回应你,而这仅凭我一个人是无法办到的。如果时机成熟,我就会发出回应。这一点你可以确信。”
我点头。千言万语堵在胸口,可是我选择了沉默。
我们拥抱在一起,良久,我转过身去,慢慢走下石梯,我知道他会明白为什么我没有回头。
17
我并不知道自己对“人世”有多么渴望,直到我的船终于划进黑沉沉的圣让海湾河,向新奥尔良市划去,我看见明亮的夜空下,沼泽参差不齐的黑色剪影被衬托出来。
我们的同类中间,还没有人能够深入这片荒野,这让我激动万分同时又惶恐不安。
第一天早晨,太阳还没有升起,我就爱上了这片低洼而潮湿的乡野,就像我曾经深爱着干燥炎热的埃及那样,然而,随着时光流逝,我对这里的热爱渐渐超出了世间其他任何地方。
无论嫩绿的树叶,还是粉红或者金黄的花朵,到处都散发着扑鼻的芬芳。这条大河里,棕黄色的河水哗哗流淌,流过愁云惨淡的乐器宫和它的小天主教堂,与这条河流相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一条传说中的河流都会黯然失色。
我在这一小块摇摇欲坠的殖民地里四处打探,没人注意更没人阻拦,这里街道泥泞,人行道下陷,和路面一般高低,邋里邋遢的西班牙士兵在看守所外面来回闲逛。危险的河滨棚屋里到处是从平底船上下来的赌博斗殴的水手,还有肤色黝黑的美丽的加勒比女人,我沉溺在这种场所,有时出去逛逛,瞥一眼无声划过的闪电,听一听沉闷的雷声,感受夏日阵雨一般的暖意。
棚屋有着低悬的屋顶,在月光下微微闪光。镇上盖着漂亮的西班牙式建筑,铁门的缝隙里透出灯光。清洗得干干净净的玻璃门里,蕾丝花边的窗帘垂挂下来,灯光在窗帘的后面摇曳。我行走在窄小、简陋的平房之间,这些房子四处散落,一直延伸到城垛边上,我从各家的窗子向内窥探,看见镶金边的家具,还有些许华美的珠宝,以及由这些珠宝装点起的文明开化的迹象,在这样一个蛮荒之地,这些东西简直是无价之宝,可又显得太过讲究,甚至流露着悲哀。
偶尔,脚下的泥潭里会映出一个幻象:一个衣着考究的真正的法国绅士,头上戴着雪白的假发,身披华丽的大衣,他身边的妻子穿着蓬松的裙撑,还有一个黑奴把他们的便鞋高高举过泥水横流的地面。
我明白我来到了野人花园里最人迹罕至的蛮荒地带,而这正是我的国度,我将在新奥尔良停留,如果新奥尔良会一直存在的话。
无论我忍受着怎样的折磨,在这个不受法律约束的地方,我的痛苦将会减轻,无论我渴望得到什么,一且我将其紧握手中,就会从中得到更大的享受。
在我来到这个污秽的小小天堂的第一个夜晚,我曾一度祈祷,不管自己拥有怎样的神秘力量,我多少还和人类沾亲带故。也许,我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个来自异国的流浪者,而只不过是每一个人类灵魂放大之后的模糊影像。
古老的真理和传统的魔法,创新以及发明,所有这一切汇聚起来,都是要让我们遗忘那一股激情,那一股通过这样或者那样的办法将我们击败的激情。
当我们终于厌倦这种种复杂的牵连,我们开始梦想往昔的岁月,我们坐在母亲的膝头,那时的每一个亲吻,都能让我们的欲望得到最大的满足。我们还能怎么做呢,除了投入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的怀抱:这是我们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宿第八部夜访吸血鬼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第一章
1
这样一来,我的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它是关于吸血鬼莱斯特的早期教育以及历险的。
这就是我不顾一切禁令和戒律,选择了旧世纪的魔法和秘密的原委,你尽可以把它流传下去。
可是,无论我多么不愿意让它继续下去,这个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我必须考虑,至少稍稍考虑一下1929年发生的那些痛苦的事件,是它们导致我作出重回地下的决定。
我离开马略之后又过了一百四十年。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加百列也杳无音信。自从那一夜她在开罗消失之后,我就再也没从任何相识的凡人或者吸血鬼那里打听到她的消息。
到了20世纪,我为自己挖掘坟墓,那个时候我又孤独又疲惫,无论身体还是心灵都受到了重创。
我已经活过了马略建议的“一生”。而我并不能为了自己度过这一生的方式,或是在这一生中铸成的大错,去责备马略。,纯粹的意愿,比其他任何人性特点都更多地决定了我的经历。尽管有各种劝谏和预言指点着我,我仍然和从前一样招来了悲剧和灾难。不过无可否认,我还是得到了回报。
我拥有了自己的后代,路易斯和克劳迪娅,我们在一起几乎达七十年之久,在这世上生存过的吸血鬼之中,他们是最为光彩夺目的,而且他们臣服于我。
我到了这片殖民地没多久,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路易斯,他是个年轻的中产阶级种植园主,有一头黑发,谈吐优雅,恪守礼节,他的玩世不恭还有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和尼古拉斯一模一样。
他拥有尼克的冷酷和深刻,尼克的叛逆,以及那种使他备受折磨的能力,让他时而愿意相信,时而提出质疑,又最终陷入绝望。
然而,路易斯对我的影响却远远超过了尼古拉斯。哪怕路易斯露出最残忍的一面,他仍然能够触动我内心温柔的感情,他对我的依赖令人震惊,他对我做的每一个手势、说的每一个字都无比着迷,这一切都深深诱惑着我。
而他的天真,还有他那种怪异的中产阶级信仰,总能让我折服,他坚信上帝永远是上帝,哪怕他转身离我们而去,诅咒和救赎构建出一个微小而绝望的世界。
路易斯时时受着痛苦的煎熬,这个家伙甚至比我还要热爱人类。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倘若我没有因为发生在尼克身上的一切而利用路易斯来惩罚自己,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倘若我没有创造出路易斯,把他塑造成我的良知,然后一年又一年,对自己进行着自认为是完全应得的惩罚,一切又会怎样。
可是我爱他,简单直白。我拼命想挽留住他,尤其是在最危险的时刻,我想和他紧紧相连,出于这样的动机,在我混迹于活死人当中的这一生里,我做了最为自私、最为冲动的一件事情。正是这件罪行,导致了我自己的毁灭:为了路易斯,我和他一起创造了克劳迪娅,一个美艳惊人的吸血鬼孩童。
当我带走她的时候,她的身型还不足六岁,倘若我不这么做,她就会死掉(要是我不带走路易斯,他也会死掉的),尽管如此,这对诸神仍是一个挑战,为此,我和克劳迪娅都付出了代价。
不过,那将是路易斯在《夜访吸血鬼》中所要讲述的故事,尽管他矛盾重重,错误百出,但他的故事还是抓住了克劳迪娅、路易斯和我走到一起,共同生活六十五年间所营造出的那种氛围。
在那些日子里,同类中间再没有如我们一般完美的搭档了,我们这三个包裹在绸缎和天鹅绒里的致命猎手,为着我们的秘密沾沾自喜,在新奥尔良这座日益发展扩大的城市里,我们终日沉溺于穷奢极侈的生活,享用着无穷无尽新鲜的牺牲者。
当路易斯把他的故事记录下来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对于我们的世界来说,维系任何一种纽带,六十五年都是一段相当惊人的时间。
至于他所编造的谎言和犯下的错误,好吧,我原谅他想像力过于丰富,原谅他的满纸辛酸,还有他的虚荣,毕竟,这些还不算十分严重。我在他面前显示的法力连一半都不到,这是有理由的,因为他出于愧疚和自我厌弃而畏缩不前,连他自己一半的法力都没能善加运用。
就连他那异乎寻常的俊美和所向披靡的魅力,对他自己来说也仿佛是一个谜。当你读到他写我因为觊觎他的种植园房产而把他变成吸血鬼的段落时.我想你更容易用谦虚而非愚蠢来解释这一切的发生。
至于他以为我是个农民的事情,嗯,那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是带着偏见、受着约束的中产阶级之子,他和所有殖民地种植园主一样,尽管从未遇见过货真价实的贵族,却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而我呢,来自封建贵族世家,我们这些人吃饭时会吮吸手指,还会随手把骨头抛给身后的猎狗。
他说我作弄无辜的陌生人,亲近他们再杀害他们,可他怎么会知道?我几乎只在赌徒、窃贼和杀人犯之中寻找猎物,对于那未曾说出的、只猎杀恶人的誓言,我甚至比自己希望的还要忠实。(比如那个年轻的弗兰尼,他是个种植园主,路易斯在文章里无可救药地对他进行了美化,使他充满了浪漫的气息,可他实际上是个喜怒无常的杀人犯,一个扑克牌桌上的骗子,他被我打倒在地的时候,差点儿就签下契约,把家族的种植园拿去抵债了。
有一次,我在路易斯面前豪饮妓女们的鲜血,那是故意要刺激他,那几个妓女曾经毒害并洗劫了许多水手,接着那些水手就失踪了。)不过,这种细枝末节并不重要。他讲述的故事,都是他自己信以为真的。
实际情况是,路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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