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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灯笼_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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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了答谢木花咲耶公主 (10) ,家家户户在门口堆起丈余高的木材,然后点火,比赛谁家的火焰烧得最猛。我从未看过这幕景象,心想今年应该看得到,却因这场暴雨泡汤了。我们只能待在这家料亭里喝酒,慢慢等雨停。到了晚上,甚至起风了。女服务生将防雨窗板推开一条缝,喃喃地说:“啊,有朦胧的红光。”

我们随即起身,往外头一看,果然看见南方天空微微泛红。在这场大暴风雨中,不晓得谁煞费苦心,为了答谢木花咲耶公主,至少想尽一点心意而燃起狼烟吧。我寂寥难耐。这场可恨的大暴风雨,也是我这件“雨衣”造成的。倘若我在此刻对这位女服务生坦承,都怪我这个“雨男”在不对的时间傻傻地从东京来到这里,把吉田男女老幼每月每日屈指细数、引颈期盼的火祭搞砸了,我大概会立刻被吉田居民绑在布袋里围殴吧。所以我还是昧着良心,没把自己的罪过告诉朋友和这位女服务生。深夜,雨终于变小后,我们走出料亭,一起下榻在池塘边的大旅馆。翌日清晨,天气倏然转晴,我和朋友道别,想搭巴士越过御坂岭去甲府,但巴士过了河口湖约二十分钟开始爬坡时,竟遇到可怕的山崩路段,十五名乘客只好下车,拉起和服下摆夹在背后的腰带上,三三两两开始爬山,一行人决心爬过这座山岭。但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迟迟未见甲府来的巴士接应,只好放弃前进又折了回去,徒劳地又搭上原本的巴士回到吉田町。这一切也是我的“魔鬼铭仙”害的。下次若听到哪里在闹干旱,我一定要穿这件和服去那里走啊走地到处乱逛,说不定会下起滂沱大雨。如此一来无力的我,也许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有所贡献。我的单衣,除了这件“雨衣”,还有一件久留米絣。这是我第一次用稿费买的和服,因此我非常珍惜,只有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我才会穿上它。我自认这件衣服是一流的盛装,但别人却不以为然。我穿这件衣服出门时,谈事情也不太顺利,大抵都遭到轻蔑。或许看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件普通衣服。我在回家路上一定会不甘地臭骂“可恶”,不知为何也一定会想起葛西善藏 (11) ,更加深了绝不放弃这件衣服的执着。

从单衣转到袷衣的过程里,有段时间比较麻烦。九月底到十月初,大约十天,我总忧愁到无以复加。我有两件袷衣,一件是久留米絣,另一件是什么绢绸的。两件都是以前母亲寄给我的,花色都细致素雅,所以我没有拿去寄放在街上的出租仓库里。我的个性无法只穿绢绸和服,不穿男性裙裤,踩着绒布草屐,拄着手杖走路,因此对这件绢绸和服也敬而远之。这一两年,只有陪朋友去相亲,还有过年去内人的甲府娘家,穿过两次。我当然没有穿绒布草屐和拄手杖。我穿了裙裤和一双用整块木头刻的新木屐。我讨厌绒布草屐,并非在炫耀自己粗犷。绒布草屐乍看很优雅,而且穿去剧院、图书馆或其他大楼时,无须像木屐必须脱下交给保管鞋子的人。其实我也曾穿过一次,可是脚底踩在滑溜溜的草席鞋面上,总令我焦躁不安,疲累程度是木屐的五倍。我穿一次便敬谢不敏。

此外手杖也是,拄着手杖走路看起来像绅士学者,感觉似乎也不差,但我身高比一般人高了点,不管什么手杖对我来说都太短,硬要抵着地面走路,我必须弯腰才行。这样弯腰拄杖走路,看起来很像要去扫墓的老太婆吧。五六年前,我发现细长的登山杖,于是拄杖走在路上,果然又遭人愤然抨击品味低俗,我只好慌忙收起。但我不是为了品味才拿登山杖,实在是一般手杖太短,无法好好拄着走路,马上会心烦气躁。坚固耐用又细长的登山杖,对我的身体是必要的。人家也告诉我手杖不是拄着走路,而是拿着走路,可是我最讨厌拿着东西走路。外出旅行时,为了尽量双手空空搭火车,也下了很多功夫。不只是旅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上,拎着太多行李,无疑是阴郁的源头。行李愈少愈好。出生三十二年来,渐渐开始背负重担的我,何必连散步都拿着麻烦的包袱呢。我外出时,即使不好看,也会尽量把东西塞进怀里,但手杖就塞不进去了,只能扛在肩上,或吊在一只手上拿着走。真的麻烦透顶。而且路上的狗可能会怀疑这是武器,对我狂吠不已,真是一点好处也没有。

总之,穿绢绸和服不穿裙裤,穿绒布草屐,拄手杖,外加白足袋,这种装束我实在接受不了。或许是生性寒酸吧。附带一提,离开学校七八年来,我从没穿过西装。我不是讨厌西装,不,岂止不讨厌,甚至很向往这种服装,觉得它便利轻快。但我没有半件西装,所以也没得穿。故乡的母亲也不会寄西装来。况且我的身高有五尺六寸五分,现成的西装穿不下,定做的话,必须连同鞋子、衬衫及其他配件一起买,起码要花一百圆以上。我对衣食住很吝啬,叫我花一百多圆去买整套西装,干脆叫我从断崖投身怒涛吧。

有一次,要出席N氏的新书发布会,我除了身上穿的宽袖棉袍,没有一件像样的和服,因此向友人Y君借了西装、衬衫、领带、鞋子、袜子等全部穿上,卑屈地笑着出席。结果那时也是恶评如潮,说什么:“你居然穿西装,真罕见哪。可是不搭,你穿不好看!”或是:“怎么又来了!”对我冷嘲热讽。连借我西装的Y君都在会场角落向我低声抱怨:“都是你害的,连我的西装都遭到恶评。以后我也不敢穿这身西装出门了。”

只穿一次西装便落得如此下场,使我更不想花一百圆去定做西装,下次再穿西装又会是什么时候呢?想必遥遥无期吧。暂时只能穿现有的和服,别无他法。前面也提过,我有两件袷衣,我不太喜欢绢绸的那件,最喜欢的还是久留米絣那件。我穿粗俗的书生风和服最自在。我祈愿一生都能穿书生风和服。每逢参加聚会前夕,我都会把这件和服折好放在垫被下睡觉。就像入学考试的前一晚,感到些许兴奋。对我而言,这件和服就像杀敌的盛装。每到了可以穿这件和服大摇大摆外出的深秋,我就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从单衣转到袷衣的过渡期,我没有适当的衣服可以穿出门。

过渡期最让我这个无力者不知所措。每当到了夏秋之交的过渡期,我都深感困惑。穿袷衣还太早,我又很想快点穿那件久留米絣的袷衣,但这样白天会热到受不了。坚持穿单衣的话,又显得太贫寒。反正我本来就贫寒,或许很适合驮着背、打着哆嗦走在晚秋萧瑟的寒风中。但如此一来,人们可能又会骂我,说我故意示穷、假装乞丐吓人、闹别扭之类的。毕竟像寒山、拾得 (12) 那样,以过于怪异的装束混淆别人的心神,借以压制别人也不是好事,因此我尽量想穿得普通点。

简单地说,我没有毛料和服。我很想要一件好的毛料和服。其实我有过一件,那是我念高中爱漂亮时偷偷买的,一件淡红色条纹纵横交错的毛料和服。但我追求时髦的梦醒之后,觉得这实在不是男人穿的衣服,明显是女装。那段时期,我一定是昏了头,才会把这种毫无意义也谈不上花哨,几乎是四不像的衣服穿在身上,扭扭捏捏地走在路上。如今回想起来,我只能掩面呻吟,根本不敢再穿,连看都讨厌。我把这件毛料和服,永久寄放在那个仓库里。但去年秋天,我整理了一下那个仓库里的衣服、毛毯、书籍,准备把不要的东西卖掉,要用的带回家。回家后,我在内人面前,打开大包袱巾时,连我自己都心惊胆跳,霎时面红耳赤。因为我婚前的荒唐懒散,此刻如实地呈现在眼前。脏兮兮的浴衣,就这样脏兮兮地塞进仓库里;屁股破洞的宽袖棉袍,也揉成一团塞进仓库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净是又脏又臭又发霉,而且图样怪异花哨的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的衣物。我边解开包袱巾,边自嘲地说:“我是颓废派的哟。卖给收破烂的算了。”

“太可惜了。”内人不嫌脏地一件件检视,“这件是纯毛的。改一改拿来穿吧。”

我定睛一看,正是那件毛料和服。我狼狈地想冲出家门。我记得这件毛料和服明明放在仓库,怎么会在包袱巾里?至今我仍不明所以。可能是哪里弄错了吧。失败。

“这是我很年轻的时候穿的。很花哨吧。”我压抑内心的惊慌,以若无其事的语气说,“这还能穿啊。你没有半件毛料和服,这件刚刚好。”

这哪能穿啊。在仓库里放了十年,颜色也变成很奇怪的羊羹色。淡红色纵横交错的条纹,变成脏兮兮的青柿色,活像老太婆的衣服。如今我更受不了这件诡异的衣服,偏过头去。

今年秋天,我有一份稿子一定要在这天写完。一早就从床上跳起来,赫然发现枕边放着一件折得很整齐,没见过的衣服。原来是那件毛料和服。季节即将进入秋冷。这件毛料和服经过清洗,重新缝制,变得有些漂亮,可惜布料本身的羊羹色与条纹的青柿色依然不见改善。不过这天早上我必须工作,没空去烦恼衣服的事,二话不说就穿上,早饭也没吃就开始写稿。过了中午终于写完,松了口气之际,有位久违的朋友突然来访。来得正是时候。我和这位朋友一起吃午饭,闲话家常,然后出去散步。到了我家附近的井之头公园森林时,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模样。

“啊,糟糕。”我不由得低吟,随即停下脚步,“这实在很糟糕。”

“怎么了?是不是要拉肚子……”朋友担忧地蹙起眉头,盯着我看。

“不,不是拉肚子。”我苦笑,“这件衣服很奇怪吧?”

“是有点怪,”朋友认真地说,“有点太花哨了。”

“这是我十年前买的。”我又举步开始走,“很像女装,而且颜色也变了,所以更奇怪……”我颓丧得连散步的心情都没了。

“不要紧,没有那么醒目。”

“是吗?”我稍微恢复精神,穿越森林,步下石阶,走在水池边。但我还是难以释怀。我已是三十二岁、满脸腮胡的大男人,自认多少也经历了一点沧桑,却穿着这种低级趣味,犹如恶搞般的衣服,踩着磨损的木屐,无所事事地在公园游荡。认识我的人,可能会更加轻蔑我,说那家伙还是一样惹人厌,明明劝他别穿了。长年来,我一直被误解为怪人。

“怎么样?要不要去新宿那边走走?”

“别开玩笑了。”我摇摇头,“穿这副德行走在新宿街头,万一被熟人看到,我的风评只会愈来愈差吧。”

“不会。”

“不,我不要去。”我顽固拒绝,“我们去那边的茶店休息吧。”

“可是我想喝酒哩。好,去市中心。”

“那里的茶店也有啤酒。”我就是不想去市中心。衣服也是原因,再加上今天写完的小说不甚理想,心中焦虑不安。

“别去茶店,太冷了我受不了。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喝酒。”我听说他最近也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

“那去阿佐谷如何?新宿我实在没兴趣。”

“那里有好的酒馆吗?”

其实也不是多好的酒馆,只是之前我常去那里,即便我穿得怪里怪气,人们也不会以异样的眼光看我,就算带的钱不够,也可以赊账下次再付,还有那里没有女服务生,纯粹卖酒,也无须在乎穿着打扮。

傍晚,我们在阿佐谷车站下车,一起走在阿佐谷街上,我难受得不得了。我这寒山、拾得的模样,映在商店的玻璃橱窗上。我的衣服看起来很红,令我想起穿着大红袍做八十八岁大寿的老翁模样。在这个艰难的世上,无法积极地帮上任何忙,在文坛也闯不出任何名号,十年如一日,穿着磨损的木屐,徘徊在阿佐谷街头。偏偏今天又穿了红色衣服。我也许永远是个失败者。

“不管到几岁,大概都一样吧。虽然我已经自认很努力了。”走着走着,我不禁发起牢骚,“文学就是这么回事吗?看来我是不行啊,穿成这副德行在外头走路。”

“服装还是要端正一点才行。”朋友安慰我,“在公司里,我也吃了不少这方面的亏呢。”

他在深川的一家公司上班,也是不会把钱花在服装上的人。

“不,不只是服装,而是更为根本的精神。因为一路受了不好的教育。不过,魏尔伦 (13) 还是很棒啊。”魏尔伦和红色衣服究竟有何关联?连我自己都深感唐突,非常难为情。通常我自感零落,意识到自己是失败者时,一定会想起魏尔伦哭丧的脸,因此得到救赎。会想要活下去。他的软弱,反而给我活下去的希望。我深信若非来自懦弱的极致内省,无法发出真正庄严的光明。总之,我想试着继续活下去,亦即,本着最高的自尊与最低的生活,试着活下去。

“搬出魏尔伦很夸张吧?毕竟穿了这件衣服,说什么都无法得到慰藉呀。”我觉得很难受。

“不会。”朋友只是轻轻笑说。街灯亮起。这晚,我在酒馆犯了大错。我打了这位好朋友。罪过,要算在这件衣服头上。这阵子我很努力地修养心性,凡事尽量忍耐赔笑,所以都没有动过粗,但这晚我动手打人了。我相信,这一切都是红色衣服的错。衣服对人心的影响很是恐怖。这晚,我以非常卑屈的心情在喝酒,郁郁寡欢,闷闷不乐。连对酒馆老板也卑屈客套,坐在角落的阴暗处喝酒。但我这个朋友,今晚不晓得吃错什么药,情绪特别高昂,把古今东西的艺术家臭骂一顿,骂得太激动,竟然还去挑衅老板。我知道这位老板有多可怕。有一次,一位先前没见过的年轻人,也像我这个朋友一样发酒疯,向别的客人挑衅,此时老板忽然变了一个人,摆出严肃的表情下逐客令: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请你出去。不要再来了。”

我认为这个老板是个可怕的人。而我的朋友,现在正在发酒疯挑衅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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