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便坐立不安。全家一起围在餐桌旁吃早餐时,唯有她简单吃了面包与牛奶。因为她认为若和家人一样吃味噌汤、腌萝卜之类的扎实食物,不仅会使胃腑混浊,思绪也会萎靡不振。吃完饭,她便到客厅,站着乱敲钢琴键,把肖邦、李斯特、莫扎特、门德尔松、拉威尔的曲子交杂乱弹,想到什么就弹什么,认为这样灵感就会从天而降。这女孩做事真的很夸张。得到灵感后,一本正经地离开客厅,走到浴室脱下袜子洗脚。真是诡谲的行径。但次女是借由这种行为来清净自己。真是变态的洗礼仪式。如此身心都清净之后,次女便缓缓走回自己的书房。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低吟了一声“阿门”。这实在太离奇了,因为次女应该没什么信仰。其实她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此刻的紧张心情,认为这个词汇恰当,临时借用而已。“阿门”,原来如此,心情真的平静下来了。接着次女装模作样开始焚香,在脚下的陶制小火盆里点燃一种名为“梅花”的熏香,然后深呼吸,眯起眼睛,觉得颇能体会古代闺秀作家紫式部的心境。脑海里浮现《春曙为最》 (10) 这篇文章,觉得很舒服。但随即发现这是清少纳言写的,又觉得很扫兴,连忙从书架上抽出《希腊神话》,亦即异教的神话。这可以说明她的“阿门”彻底虚假。《希腊神话》是她的幻想泉源。当她幻想力枯竭,便翻阅此书。打开书页,眼前立即充满花朵、森林、泉水、恋情、天鹅、王子、妖精……但却通通派不上用场。次女的所作所为,委实令人难以理解。肖邦、灵感、洗脚礼、阿门、梅花熏香、紫式部、《春曙为最》《希腊神话》,这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而且支离破碎。根本只是装模作样。快速翻阅《希腊神话》,欣赏阿波罗的全裸插图,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淡淡冷笑。然后“砰”的一声把书扔掉,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盒巧克力与一罐糖果,以非常做作的手势——只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手指往上翘,以这种撩人的手势捏起巧克力,放入口中瞬间吃掉,随即又拿起糖果扔进嘴里,嚼啊嚼啊立刻嚼碎,然后又吃巧克力,接着又吃糖果,犹如饿鬼般狼吞虎咽。吃早餐时,虽说为了让胃腑轻快些,特地只吃了面包和牛奶,但这根本没有用,因为次女原本就是大胃王。她只是在装气质,故意只吃面包和牛奶,但这压根儿不够,非常不够。所以她才会躲进书房避人耳目,在这里发挥大胃王的本性。总之,她是个非常虚矫的女孩。吃了二十块巧克力、十颗糖果,毫不在乎地哼起《茶花女》。一边哼唱,一边吹掉稿纸上的灰尘,拿起蘸水笔蘸满墨水,慢条斯理地写了起来。态度显得颇为不逊。
不懂得死心、依照本能行动的女人,往往会造成悲剧。
初枝(长女的名字)女士这个暗示,在此似乎遭逢了些许混乱。乐佩生于魔法森林,吃串烤青蛙与毒菇长大,在老女巫盲目的溺爱下过得十分任性,玩伴则是森林里的乌鸦和鹿。换言之,她是所谓的“野孩子”,无论在嗜好或感觉上,她依然保有本能的野蛮部分吧,这是可以肯定的。这种本能的言行举止,反而成为王子为她疯狂着迷的魅力,这也很容易推测得到。
然而,乐佩果真是个不知死心的女人吗?虽然可以认定她是个本性野蛮的女人,但面临眼前的生死关头,乐佩不是放弃了一切吗?乐佩说她要死,死了比较好。这句话不就表示放弃了一切吗?但初枝女士却指摘乐佩是个不懂死心的女人。若我轻率地反对这一点,一定会被责骂。我讨厌被骂,所以姑且同意初枝女士的看法。乐佩确实是个不懂得死心的女人。虽然“让我死吧”这句话带着惹人怜爱的谦虚,但若仔细想想,这也是一句非常自私、极度自恋的话,净是盘算着被爱。自认还有被爱的资格时,活着才有意义,才会快乐。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纵使清楚地自觉到,自己已经没有被爱的资格,人还是非得活下去不可。纵使没有“被爱的资格”,人也应该永远还有“爱人的资格”。我认为一个人真正的谦虚,是懂得爱人的喜悦。光只会追求被爱的喜悦,这才是野蛮无知的行为。
此刻乐佩只想要被王子爱,却忘了爱王子,甚至也忘了爱亲生的孩子。不,我甚至觉得她忌妒自己的孩子。当她知道自己不会再被爱,便希望一死了之,这是何等的自私任性。她应该更爱王子才对。王子也是个寂寞的人。要是乐佩死了,王子不知会有多么沮丧。乐佩必须回报王子的爱,继续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无论未来会有什么痛苦遭遇,都要为孩子活下去。一心一意疼爱这个孩子,只求能把这个孩子养得健康强壮,这才是真正懂得死心的人的谦虚态度吧。自己变丑了,不会被爱了,但至少可以默默地去爱别人,即使没人知道也无所谓,明白爱人才是最大的喜悦。能够这样坦诚死心的女人,才是神的宠儿。纵使没人爱她,神的大爱也会眷顾着她。真是幸福啊。即便我辩才无碍,说得头头是道,但我内心想的未必和上述一样。因为我认为人长得美,被大家疯狂热爱,是最美好的事。可是,若不神妙地搬出这种高调,唯恐惹得初枝女士不悦,因此我诚惶诚恐、提心吊胆,说了这番遥不可及又言不由衷的话。因为初枝女士其实是我的胞姐,也是我的法文老师,我向来不敢违背她的高见,必须行礼如仪,一味地迎合她。俗话说长幼有序,身为幼者真的很辛苦。话说,乐佩诚如上述所言,是个不懂死心的无知女人,想到自己快要丧失被爱的资格,希望早点死掉算了。因为她认为活着就是要被王子疼爱,谁也拿她没辙。
不过王子仍在努力。人在痛苦时会向神明祈祷。但痛苦到几乎绝望时,甚至会以狂乱的姿态央求恶魔。王子此时走投无路,只能合掌恳求脏兮兮的老女巫。
“请你让她活下去!”王子急得汗流浃背,大声吼叫,屈膝跪求恶魔。只要能保住心爱的人一命,无论自尊心或什么,王子愿意全部舍弃毫不后悔。真是坚毅勇敢,纯真又可怜的王子。老女巫微微一笑。
“好吧,我就让乐佩长长久久活下去。可是她的脸变得跟我一样,你也会一如往昔疼爱她吗?”
王子以手掌胡乱抹去额头的汗水。
“脸,我现在没心情想这种事。我只想再看到健康的乐佩。乐佩还很年轻,只要年轻又健康,怎么样的脸都不会丑。快啊,快把乐佩变回原来健康的样子吧。”王子说得坚定无比,但眼里泛着泪光。让她在拥有美貌时死去,或许才是真正的深爱。可是,啊,真的不想让她死去,没有乐佩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没有比背负宿命遭到诅咒的女孩更可爱,我要她活下去,活下去,我要她永远陪在我身边,即使脸变得再丑也无所谓,我爱乐佩。她是一朵神奇的花,森林的精灵,山岚雾气所生的女体,我希望她永远不要消失。王子如此强忍着心中的哀愁、爱怜与苦楚,要不是老女巫在场,他好想趴在乐佩消瘦的胸前放声大哭。
老女巫陶醉地眯着眼睛,犹如在欣赏美景般看着王子痛苦的表情,心情显得很好。不久,她以沙哑的声音咕哝:“真是好孩子,真是个正直的好孩子。乐佩,你是个幸福的女人啊。”
“不,我是个不幸的女人。”乐佩听到老女巫的低语,如此回答,“我是女巫的女儿。受到王子的疼爱,更让我对自己卑贱的身世感到羞耻、痛苦,总是怀念故乡那片森林。在那座高塔上,和星星、小鸟聊天的时光反而比较惬意。过去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想逃离这座城堡,回去妈妈那里。可是要离开王子,我更痛苦。我喜欢王子,即使有十条命,我也愿意给他。王子是个非常体贴的好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王子,所以才拖拖拉拉一直待在这座城堡里。我并不幸福,每天都像活在地狱里。妈妈,女人不该和心爱的人结婚,一点都不幸福。啊,让我死吧。我无法与王子生离,所以就死别吧。我若现在死了,我和王子,大家都能幸福。”
“这只是你的自私任性。”老女巫笑眯眯地说,语气中充满深深的母爱,“王子已经答应,不管你的脸变得多丑,都会永远爱你。他深深爱着你,非常难能可贵。照这个样子看,要是你死了,王子可能会跟着你去死。总之,为了王子,你就试着恢复健康吧。以后的事,到时候再说。乐佩,你已经生了小孩了,已经是妈妈了。”
乐佩轻声叹息,静静地闭上眼睛。王子在激情过后,现在已失去一切表情,犹如化石般,只是木然地站着。
眼前即将设置魔法祭坛。老女巫像一阵风般迅速离开房间,不久又拿着东西出现,随即又迅速消失。就这样忽隐忽现几次,将所需的各种东西带进病房。祭坛由四只动物的脚支撑着,上面覆盖着鲜红色的布,这块布是由五百种蛇的舌头制成的,鲜红色就是舌头渗出的血色。祭坛上摆着用黑牛皮做的巨大锅子,锅下明明没有火,但锅里的热水沸滚得几乎要溢出。老女巫披头散发,嘴里念着咒语,绕着大锅不断奔跑,边跑边把各种药草和世上的奇珍异物扔进大锅的沸水里。譬如从太古时代未曾融化过的高山积雪、即将消失前闪烁片刻的竹叶上的霜、活了一万年的龟的甲、月光下一粒粒搜集来的沙金、龙鳞、出生后从未见过天光的沟鼠眼、杜鹃鸟吐出的水银、萤火虫尾部的珍珠、鹦鹉的蓝舌头、永不凋谢的罂粟花、猫头鹰的耳垂、瓢虫的爪、蟋蟀的智齿、开在海底的梅花一朵,还有很多世上难以入手的珍贵宝物。老女巫将它们逐一扔进大锅,绕着锅旁大约跑了三百次,直到锅里升起的水蒸气呈现出彩虹般的七彩颜色,老女巫才停下脚步,宛如变了一个人,以令人敬畏的口气呼叫病床上的乐佩:“乐佩!妈妈现在要做一生一次,极其困难的魔法。你要暂时忍着点!”话声未落便冲向乐佩,以细长的刀子刺进乐佩的胸膛。王子连尖叫都来不及,老女巫已经双手抱起瘦弱如纸片的乐佩,将她高举过眼,扔进沸腾的大锅里。锅里只传来如海鸥哭泣般的细微声音,接着便悄然无声,剩下的只有沸水的翻滚声,以及老女巫低沉的念咒声。
这一幕实在太惊悚,王子惊愕得说不出话,后来好不容易以近乎低喃的声音说:
“你在干什么!我没有叫你杀她,也没有叫你用锅子煮她。还给我,把我的乐佩还给我。你是恶魔!”
他也只能这么说,不再有力气顶撞老女巫,扑向已经没了乐佩的空床,像个孩子般“哇”地放声大哭。
老女巫没有理会王子,以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锅子,额头、脸颊、颈子都淌着汗水,一心一意地念咒。蓦地,念咒声停了,锅子里的沸腾声也同时戛然而止。王子流着眼泪,稍稍抬起头来,迟疑地看着祭坛时,只见老女巫正在呼叫:“乐佩!出来吧!”随着老女巫扬扬得意的清朗叫声,不久,乐佩的脸露出来了。
其六
是个美人。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
长兄非常兴奋地继续写。他的钢笔实在太粗,粗得像一根香肠。他右手紧紧握住这只挺拔的钢笔,紧抿着嘴唇,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一字一字写得又大又清楚。但可惜的是,这个长兄没有弟妹们说故事的才华。尽管弟妹们因此稍微瞧不起这个长兄,但这是弟妹们不逊的恶德,长兄仍有他过人之处。他不说谎,很正直,而且富有人情味,心肠很软。现在也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从锅子里出来的乐佩,写成像老女巫那样丑陋可怕的脸。这样的话,乐佩未免太可怜了,对王子也太残忍了。他甚至感到愤慨,因此冲动地写下:“是个美人。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但接下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了。毕竟长兄太过正经,因此想象力也极其贫弱。喜欢胡说八道的狡猾之人,最具丰富的说故事才华。但长兄是个品格高尚的人,心里燃烧着高洁的理想之火,也很有爱心,而且他的爱没有任何算计与心机,所以不擅长虚构故事。毫不客气地说,他故事写得很烂。现在他也以演说般的语气在写。写到“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时,闭眼沉思了片刻,接下来便慢慢写。虽然不成故事,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诚实与爱心。
这张脸,不是乐佩的脸。不,还是乐佩的脸。但已不是生病前那张汗毛很多、仿如野玫瑰的可爱脸庞(虽然批评女性的脸是很失礼的事),现在这张复活过来、带着淡淡微笑的脸,若以花草来比喻(虽然以植物来比喻万物之灵失之轻率),首先是桔梗吧,或是月见草,总之是秋天的花草。她从魔法祭坛走下来,孤寂地笑了笑。气质,以前是没有的。此刻她浑身散发出端庄贤淑的气质。王子不由得对这位高贵女王作揖行礼。
“居然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啊。”老女巫偏着头咕哝,“不应该是这样。我还以为从大锅里爬出来的,会是个像蟾蜍脸般的女儿。看来一定有更强的力量在干扰我的魔力。我输了。我已经厌倦魔法。我要回森林去,当个理所当然、无趣的老太婆度过余生。原来这世上也有我不懂的事啊。”老女巫说完,一脚把魔法祭坛踢进壁炉里烧毁。据说祭坛上的各种道具,在壁炉里吐出蓝色火舌,整整烧了七天七夜。之后老女巫返回森林,以一个平凡温和的老太婆,静静地度过余生。
总之,这是王子爱的力量打败了老女巫的魔法力量,但依小生的观察,两人真正的婚姻生活,现在才要开始。过去王子的爱,极端地说,可以置换成“爱抚”这个词。这在青春年少无可避免,但终将碰到瓶颈,一定会面临危机。而王子与乐佩之间的爱情,确实也因怀孕生子而产生了龃龉。这的确是神的考验。不过,王子纯真拼命地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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