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转变为“快乐的母亲”,或者使孤女不走邪路,悉心教育,最终成为“贤妻良母”。“应该特别鼓励那些打算结婚的人”,都柏林妓女收容所的支持者们如是说。乔纳斯·汉韦终身未婚,但却很有把握“这些忏悔者中不少人都可以觅得良偶”,因为在他看来,很显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早期一部关于从良妓女转变为合格新娘的记载也对此认同,“经过这样的气质变化”,其人可谓“焕然一新”,她们无疑会成为“最好的妻子”。一种用现金奖励婚姻的机制由此建立,最初的结果令人鼓舞。抹大拉之家大约10%至15%的女性在出院之后步入了婚姻。不久之后,让管理者“喜出望外”的是,她们的孩子又呱呱坠地。
不过,仅仅过了数十年,政治算术的旗帜就开始转向。1798年,马尔萨斯的《人口论》(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确立了新的权威说法:人口过剩,而非人口不足,才是国家繁荣的真正威胁。在此之前,这一观念就得到了一种思想的铺垫,即劳动阶级的数量不如他们的经济纪律重要。按照著名经济评论家阿瑟·扬1774年的说法,人口“应任其自行发展”。两年之后,同样的观念亦见于亚当·斯密的传世巨著《国富论》。1789年,慈善社的干事也承认,“这种假设并不总是能被经验证实”,即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拯救或支持。虽然人口学原理是18世纪中期慈善事业的核心基石,然而到了19世纪早期,其实际的应用似乎变得远没有那么明确了。
性与工作
还有一种更为持久的论点,即慈善事业是把孤女与妓女转变为从事经济生产之社会成员的最佳途径。这种想法同样源远流长,它出现于都铎时代的教养院强制劳动,既是一种道德纪律,也是一种让懒惰与放荡之人适应经济活动的手段。通过系统地训练穷人投入生产之中,从而促进国家的繁荣,此种观念的历史亦起码与上一种相侔,而在17世纪晚期,它又获得了新的动力。
最初人们很难设想以这种方式来对待妓女。在17世纪90年代,只有托马斯·布雷才会认为忏悔者们应当“被安排到她们最擅长的工作之中”,而到了1726年,丹尼尔·笛福仍在质疑堕落的女子还能够重新拾起正业。不过到了18世纪中期,这种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普遍主张。人们如今这样说妓女:“只要给她们工作,你就拯救了她们。”在这种乐观主义之下的,是一种长期以来的希望,即慈善机构可以通过其收容者的劳动收入实现自给自足,甚至获得收益。由于预期这些手段“会增进国家财富”,艺术、制造和商业促进会把1758年的金奖颁发给“旨在接受与雇用想要弃恶从善之妓女”的最佳计划。
这一态度的变化源于一种对于妓女与工作之关系的全新思考。过去的旧观点直到1700年之前都未受撼动,并接着流行了半个世纪,此即,女人之所以沦落风尘乃因其工作所致,并且其工作导致了放荡的习性。此观点认为,女仆、女帽工与女裁缝太容易受人引诱,给人机会,招致危险,以至于有些女人最终既贩卖她们的手艺,也贩卖她们的身体。1747年的一份职业调查警告说,学习制帽的女学徒之中,十个有九个“堕落与毁灭:调查一下城中的所有女性,在那些往来于查令十字街与弗利特渠的人之中,我相信一半以上生来就是制帽工”(见插图15)。
这一看法隐含着一种有产阶级最为珍视的假设:任何男人或女人都可以正当谋生,贫困乃是卖淫的结果,而非原因。“辛勤地工作,任劳任怨地服侍,这对你而言,要好于自绝于上帝与人类。”约翰·邓顿在1696年劝告不道德的女人,缺乏能力并不能为恶行开脱。数年之后,移风易俗运动的团体开始向妓女分发免费的小册子,在其中也旗帜鲜明地表达着相同的意思。“对于那种将她们邪恶的生活方式归咎于贫困的说法”,其中一位作者宣称:
我的回应是,
1.存在很多正当的谋生之道。如果她们从生下来就未学会劳动(这往往是她们的辩解理由),她们也应当习于此道,而不是把灵魂卖给魔鬼……
2.谦卑、节制与克己会限定我们的衣食享受,如果那样的话,养家糊口并不困难。
3.上帝已经允诺将这些外在的东西赐予那些追寻其王国与正义的人……(《马太福音》,6.33)
4.事情果真如你所言,那么你最好在这儿挨饿,而不是得到永生。
15.在这幅讽刺画中,第一个场面是一个女帽工爱抚她的情人,而另一个则喝得醉醺醺;第二个场面是一个男人来她这儿上床;最后一个场面则展现了他们的私生子被人发现遗弃于路边。画面底端的箴言概括了女帽工如何营生。
任何妓女以贫穷作为托词,都是“邪恶与虚伪的借口”。另一位作者亦对此赞同:“正是对于性快感的过分沉迷、自身懒惰以及憎恨诚实劳动,首先腐化了她们的心灵。”
不过在世纪之交,那种辩解的论调指向了一种新兴的观念。托马斯·布雷曾受到很大的触动,当他听闻“不少被关进新门监狱的偷窃与淫猥的女人,以及很多在布莱德威尔受到鞭笞的女人,经常泪汪汪地诉说,她们正是因为找不到工作,弄不到面包,才不得不从事这种邪恶的营生”。“显而易见”,他断定,“她们的匮乏与肉欲皆是如此强烈,致其难以脱离下流之举。”这种对于客观贫困与主观懒惰之区别的焦虑,也弥漫于其他社会评论者的作品之中。“我们发现,”邓顿就妓女问题写道,“那些罪犯主要是懒惰与贫穷的女人,如果前者被强制参加劳动,后者获得合适的工作,她们中很多都可以不入歧途。”其他很多伦敦人似乎也有相同的观点,数月之后,一个新的穷人社团以相同的思路发起了反对懒惰与贫困的运动。
在18世纪,此类暂时性的区分,发展成为一种关于工作与罪恶之关系的崭新且更为复杂的观点。这不仅因为对于性行为的解释从个体转向了社会结构,而且还反映了一种重要的经济趋势:在18世纪,很多传统上由女性从事的城市劳动逐渐被男性竞争者与垄断者占据。至18世纪80年代,这一事态愈演愈烈,以至于《泰晤士报》敦促议会“向那些抢了女人饭碗的男店员课以重税”,尤其对于那些男性化严重的售卖香水、女帽、日用品与亚麻布的行业。
结果是,过去人们眼中之卖淫与贫穷的因果关系,如今差不多被倒转过来。例如在18世纪末期,女权主义对于卖淫最早的重要考察乃聚焦于女性的失业。“众多的男性”侵占了此种女性职业,如贩卖“亚麻、纱布、缎带与花边……香水与化妆品……羽饰与小装饰……童帽与软帽”,普里西拉·威克菲尔德在1798年评论道,这致使“很多贫困的女性无法谋生,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卖淫求存”。玛丽·安·拉德克里夫在《女性代言人:恢复女性被男性所侵占之权利的一项倡言》(The Female Advocate:or an Attempt to Recover the Rights of Women from Male Usurpation)之中也同意,男性对于职业的垄断,迫使女性“不得不靠出卖美德来换取面包”。她们的个人经验都使其知晓在没有丈夫支持的情况下,女人要维持一个家庭多么不易。
在诸如玛丽·海斯与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等更为激进的思想家的著作中,这一批评益加激烈,卖淫有时候甚至被视为全部女性苦难的一个缩影。在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未完成的小说《女人的过错》中,主角在听闻一个妓女可怕的故事后,“遂陷入了深思……她由此考虑到女性之普遍受压迫的状态”。这种主张在18世纪90年代艰难的经济环境中具有特别的力量。不过在当时,人们早已认为就业机会不足乃是导致卖淫的主要原因之一。1758年有人评论道,“女性在商业中的就业很少,在制造业则更少”,因此她们沦落风尘不足为奇。另一位作者在1760年警告说,拒绝支持与雇用堕落的女子,认为她们与其艰难谋生,还不如“为了贞洁而殉身”,这种态度荒谬而虚伪。
结果是,在18世纪中期,慈善家们普遍主张应该向妓女提供某些种类的工作,以使她们能够诚实地生活,并且利用其劳动潜能发挥更好的作用。约翰·菲尔丁建议抹大拉之家成为一座公共洗衣房,这样就可以获得最大的效用。兰贝斯收容所则试图让女孩子们学会有用的手艺。不过,随着此一观念不断深化,一个后果也越发清晰地显现,即很难既解决那些女人的就业,同时又保证别的女人免于失业。“如果所有的亚麻都在这儿洗,那些贫苦的洗衣妇该怎么办呢?”一个评论者批评道,“难道不该马上又给她们建立一座救济院或收容所吗?”培训孤女与从良妓女学习缝纫、制衣或其他手艺,这只会毁掉那些以此谋生的女性,让她们沦落风尘。
一定程度上是出于避免此种矛盾,许多慈善家计划开辟新的就业领域。波斯地毯之市场的迅速成长,以及在国内垄断其生产的想法,第一次促使汉韦全面而严肃地考虑忏悔院的设想(见插图16)。还有人建议织边企业,以此“节省大量支付给法国与弗兰德斯的金钱”,或者由英国女性从事的制造业,正如“德累斯顿工厂,如今那极为流行”。经济理论家约瑟夫·马西认为,此种计划的各个方面都旨在降低外国的进口。
一个更值得攻击的靶子,则是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有许多行业被男人把持,”汉韦说,“但女性一样能够胜任,而其中颇有天分之人则可以做得更好。”约翰·菲尔丁列了一张表——“缝鞋与编鞋……制造各种海军使用的成衣……给表壳嵌钉……制作假发与薄板箱”。似乎存在着无穷的可能性:别针制造、为假发商编织头发、人造花朵、儿童玩具等等。人们希望,如果女性就业的领域可以拓宽,那么会有更少的女性在一开始就被迫沦落青楼。一位作者写道,在伯明翰,女性投身于各种男性职业,例如制表与雕刻。“我还被告知”,他骄傲地宣称,“在伯明翰,站街女已经销声匿迹。”
16.乔纳斯·汉韦早期对于忏悔院生活之想象:祈祷、健康饮食以及制造地毯的有益劳作。
尽管如此,当抹大拉之家以及兰贝斯与都柏林的收容所建立之后,其收容者所从事的都是些常规工作,而其收入亦甚微。除了早期曾尝试制作“土耳其风格”的地毯,她们主要是纺羊毛、亚麻,缠丝以及缝制衣裳,完全不是此前所设想之“全新的女性职业”。兰贝斯收容所多次张贴广告以招揽生意。它里面的女孩子缝制的“全镶边衬衫”价格两先令,“普通”的价格一先令六便士,女仆的直筒连衣裙则仅需一先令。不过需求甚微,结果这所慈善机构被迫拮据度日。其院内的部分场所被转租给一个鱼贩,一座马厩被改建为它的首座礼拜堂,园丁乃身兼看门人,而一个十四岁的盲童则负责在仪式上吹奏口琴(直到他的演奏引起了“强烈抱怨”,才花钱请了个音乐家来代替)。结果再次证明,性慈善事业的理想与实际成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自利与性趣
慈善事业的吸引力远不止于改良社会的目标。虚荣、时尚与自利皆是其重要动机。例如,每一项公共慈善之举成功与否,家族、朋友与商业的网络都发挥着关键作用。抹大拉之家的八位创立者,占据了俄罗斯公司的五个董事席位、海洋协会的四个董事席位,以及育婴堂的四个董事席位,并且通过其他的亲属与贸易纽带,与英格兰银行和基督教知识促进会有联系。
既然如此依赖个人关系,那么人际的摩擦就很容易导致分裂。例如,1756年,约翰·菲尔丁提出过一个计划,让无家可归的男孩进入海军,但此设想却被以乔纳斯·汉韦与罗伯特·丁利为首的商人团体剽窃了。两年之后,也是他们提出建立一所收容妓女的慈善机构,菲尔丁乃故意拒绝加入他们,并开始为自己的计划独自募款。这反过来激起了他的法官同僚、社会改革家桑德斯·韦尔奇更为强烈的怨恨,此人乃是白手起家,一步步做到治安法官的。多年以来,他都因为菲尔丁的势利而觉得“受到奇耻大辱”。现在他要反击。他发表了一篇不指名道姓地讽刺攻击菲尔丁之提议的文章,并在随后加入了丁利与汉韦的委员会。兰贝斯收容所与抹大拉之家就出自这两个对立的团体。这两家机构源自同一个构想。它们之所以分立,不在于宗旨不合,全在于个人恩怨。
这种不体面的争执于是授人以柄,那些人把所有慈善事业皆视为自私动机的幌子。约翰逊博士就菲尔丁的“荒谬争执”警告说,显而易见,“不同慈善机构的公然争斗,其资助者的彼此对立,会使那些意志薄弱者对他们嗤之以鼻”。一位质疑者在1763年问道,这难道不明显吗?当一个治安法官忽视其本职,“忙于为新的慈善事业筹钱,打着抑制邪恶的幌子……他的慈善热情实则基于其个人利益,并非出自大公之心,也非意在行善”。这么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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