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成为大人物的情妇绝对是荣耀之事,“并且所有年轻绅士都会包养情妇”。
理查森的杰作《克拉丽莎》进一步强化了两性关系中邪恶与美德的范型。在《帕梅拉》中,女主人公的美德与坚毅逐渐感化了B先生,他并非“一个放纵无度的浪子”:他克制住强奸她的欲望,而后来他们结婚了,从此以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理查森显然受到了一些读者的攻击,他们不相信这一个反转的结局,尤其怀疑帕梅拉是否真的如小说中塑造的那般天真纯洁。因此在《克拉丽莎》中,情节更为一贯,笔调愈发黑暗,对于社会及两性堕落的分析也要深刻得多。罗伯特·洛夫莱斯先生“是一个出身富贵的男人”,也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浪子。他爱上并想迎娶克拉丽莎·哈露,她富有、美丽,并且社会地位不及他。但与此同时,他也喜爱那种欺骗、勾引、征服处女的行为所带来的兴奋感。他的手中已经有了几十个受害者,因为女人不可能抵抗他的强烈意愿。于是他不断地撒谎与密谋,欺骗克拉丽莎说一起私奔到伦敦,然后将她关起来,并一直施加压力。最终,当她拒绝屈服之后,他就把她骗到妓院中,在那里麻醉并强奸了她(见彩图5)。尽管她遭到了这最终的打击,但仍然保持着美德,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那样死去,也因此击败了她在这个世上的敌人。
理查森对于男性贪婪及女性被诱奸的刻画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是对于18世纪晚期与19世纪英国人的观念,而且也对于整个西方世界的文学。其影响体现在荷兰第一部伟大小说《萨拉·布格哈特小姐的历史》(De historie van Mejuffrouw Sara Burgerhart)之中,并且还体现在其他无数的重要作家身上:卢梭、狄德罗、拉克洛斯、歌德、克莱斯特、普希金,甚至萨德侯爵。苏珊娜·罗森的《夏洛特·坦普尔》(Charlotte Temple)在大西洋彼岸的场景中改写了理查森的主题,并成为了一本畅销之作,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最受欢迎的19世纪早期的美国小说。横跨整个英语世界,他的小说受到了其他作家数不清的赞扬、征引、阅读以及模仿。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理查森的观点。一些勇敢的女性小说家嘲笑其中无所不能的浪子形象——不过,她们的讥讽也说明了理查森的流行。因此,在简·奥斯汀最后一部也是未完成的小说《桑迪顿》(Sanditon)中,反英雄角色爱德华·邓汉姆爵士
阅读了太多的感伤小说,可那很不适合他。他的幻想早已被理查森及其后继者的小说中激情洋溢与最不可思议的部分所占据,那些小说之要旨在于男性不顾一切人情事理,决然地追求着女性,正是这些情节占据了他大部分读书时间,并形成了他的性格。
结果是,
爱德华·邓汉姆爵士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是成为引诱者,他完全知晓自己的堂堂样貌,也相信自己拥有足够手段,引诱女人遂为其天职所在,他觉得自己天生即是一个危险之人——正如洛夫莱斯……他全副武装,以应对最严重的蔑视与厌恶,如果那个女人不能以情动之,他就得以力强之。他清楚自己的事业。
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贪婪的男性经常诋毁女性的矜持只是一种自我的压抑而已。“我对矜持有自己的看法,”博斯韦尔写道,“我仅仅认可其外表,因为如果一个女人缺乏恋爱的激情,她就只是个无趣的伴侣罢了。”同样的想法也见于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私下写给儿子的劝言中,当这部文本在1774年发表时,闹得满城风雨[在塞缪尔·杰克逊·普拉特的《快乐的生徒》(The Pupil of Pleasure)中,切斯特菲尔德的道德遭到了讽刺,其中反英雄角色菲利普·塞德嘲笑说,“理查森是一个儿童……他的洛夫莱斯是一个菜鸟”]。当拜伦在1813年读到他未来妻子关于两性关系的看法时,嘲笑说:“她似乎被宠坏了——不是像孩子那般——而是完全跟克拉丽莎·哈露一样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正确性之中——相信自己一贯正确,而这可能导致她犯下惊人的错误。”(确实如此,她选择了嫁给他。)
因此,当时的主流是对于男性之贪婪的强调,而其他的思潮则在一旁继续流淌着。尽管如此,在18世纪中期,有关男女性欲的一种根本共识已经明显地展现出来。为说明此点,我们只需要比较理查森与他在文学上的最大对手亨利·菲尔丁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从小说写作生涯之初,菲尔丁就有意识地将其置于理查森的对立面,明显地抗拒着他的风格、语气和情节。在现实生活里,这两位作家也身处截然有别的性环境之中。理查森是一个沉默寡言、学养有限的中产阶级商人,周围皆是崇拜他的有德行的女人,他非常骄傲于自己从未发生过苟且之事,并且他不仅面向男性读者,更面向女性读者写作。菲尔丁则与之相反,他出身于伊顿公学,是一名绅士与律师,他的父亲乃是一个浪荡子,也是贵族名门与宫廷显要的近亲。年轻的时候,他是一个伦敦西区的剧作家,过着放荡而淫乱的生活;及至中年,他使其女仆怀孕(最后娶了她);等到晚年,他已是一名治安法官,每天穿梭于卖淫与性交易的肮脏环境之中。当代的评论家认为,他的作品反映了一个上层的、放荡的与男性的世界。理查森本人、塞缪尔·约翰逊和查尔斯·伯尼都批评菲尔丁“写的是一种放荡的生活,几乎所有人物皆荒淫无度,谁有胆量高声给矜持的女性阅读他的小说?他的小说只是男性的消遣”。
因此毫不奇怪,这两位作家长期被视为道德的两极。初看之下,菲尔丁的伦理确实非常不同。表面上,他的作品表达了世俗对于男人性自由的接受,而这会激怒虔诚的读者。其作品还充斥着熟谙性事的女人,她们内心狂热、充满诱惑,对男人而言十分危险。在菲尔丁的滑稽戏作《邪梅拉》中,帕梅拉的真面目乃是一个无耻的贱妇,是一个妓女并且有私生子,她与其同样狡猾的仆人们勾结在一起,设下圈套,诱使愚蠢的“呆瓜”先生与之结婚。在《约瑟夫·安德鲁斯》中,帕梅拉的兄弟被一个淫荡的寡妇呆瓜夫人追求;而《汤姆·琼斯》与《阿米莉亚》中的男主人公皆被老女人的诡计所陷害。
尽管菲尔丁的作品充斥着轻浮与下流的戏谑,他对于性欲和诱奸的根本态度实则非常接近其伟大的对手。他认可当时文化的基本预设,即一般而言,男性追求女性,女性的天真一直受到男性阴谋诡计的威胁,并且堕落的女性乃是被浪荡子诱奸的受害者。我们已经看到,他在新闻报道中表达了此种观点,而他的小说亦复如此。邪梅拉、呆瓜夫人及贝拉斯顿夫人(《汤姆·琼斯》)的放荡,是一种为了喜剧效果,对于自然秩序的倒转——女人并非天生荡妇。不止于此,虽然菲尔丁相信男人不可避免地会与人偷情,但他同样明确地表示诱奸处女是可鄙的,如果男人们能够保持贞洁或者忠于原配,那是值得敬佩的。即便《汤姆·琼斯》中充斥着人类之愚蠢与缺陷所带来的粗暴快感,这些原则仍然清晰可辨。事实上,情节转折和意外之喜往往首先以一种遭到嘲笑的面目出现,然后才成功地重新建立起来。菲尔丁所赞赏的那种不完美但仁慈的道德正体现在琼斯本人身上:
我不是貌似虔诚的伪善者,也不会假装忠贞无邪,不像我的邻居们。我有愧于女人,我承认此点,然而我从未有意伤害任何人,也不会在心知将给他人带来痛苦的情况下,追求一己之欢愉。
他与浪荡子的邪恶品性形成了鲜明对比,那些人,一如理查森所刻画的,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危险。他们视女人为“敌人”,并“定期谋划着”去征服女人。他们的婚姻承诺不值一钱。他们犯下了“不可原谅的背叛罪行”。如费拉马勋爵,他试图强奸索菲亚·韦斯特恩,为了迫使她嫁给自己,他们都是洛夫莱斯的幽灵。
菲尔丁最后也是最黑暗的一部小说《阿米莉亚》对此进行了最尖锐的刻画。首先,我们看到的是马修斯小姐,她是一个毫无道德的美女,一度将男主人公引入歧途。不过,随后我们就读到了她过往的历史,明白了她性格的由来。她本人最初被一个英俊而残忍的官员勾引,那个玩世不恭的家伙诱奸了她,包养她做情妇,并且一再丢开她另觅新欢,直到她对于他的铁石心肠感到无比愤怒与绝望,最终把刀刺向那个人的心脏。“噢,希望我的命运能成为每一个女人的警示,”她呼喊道。
要保住自己的清白,抵抗任何诱惑,否则一定会为自己的愚蠢交易而悔恨不已。希望这能提醒女人在与男人交往时要小心谨慎,尽量避免受到侮辱,绝不要过分相信男人的真诚,也不要太信任自己的力量,其形势十分严峻。女人应当记住自己是走在悬崖之边,如果滑到,不,如果她只走错一步,就将坠入无尽的深渊。
另一个核心角色是一位贫困牧师的贤妻,她陷入了一个狡猾而冷酷的贵族的魔爪之中,那个人正属于把女性视为“敌人”的浪荡子,猎取并毁灭着女性,他只跟女人睡一次,因为“新鲜与反抗”才能让他兴奋。利用自己建立起的皮条客网络,并进行了长时间的预谋。他引诱她参加一场化装舞会,然后麻醉并奸污了她,并将性病也传染给她。然后他的丈夫,也从她那儿感染了性病,并了解到真相。他悲痛欲绝,试图杀死自己与妻子,并且不久之后即过世;而本书的女主角仍然一再受到诡计多端与久经沙场的浪子的纠缠。她的反抗证明了她的美德,但她的命运岂能因此改变。这种危险潜伏在各处,而有权有势的邪恶男人会利用一切可以支配的手段:巴结、谄媚、财富、贿赂、高于女性丈夫与父亲的权势、赞助、酒精、麻醉、假面舞会、老鸨、皮条客、谎言以及强力。
归根结底,在喜剧的外表下,菲尔丁的根本关切还是男性的贪婪与女性的无助。
同样令人吃惊的是,理查森及其崇拜者们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一种基本的前提,即男人必然性放纵——真正的区别在于他究竟是“节制的浪子”还是无可救药的色鬼。不仅理查森具有此种失望态度,甚至其多数正派的女性读者也为洛夫莱斯与哈格雷夫·普勒斯芬(《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中冒充强奸者的色狼)之流的坏男人辩解。而理查森也对此种区别进行了评论,在《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的第一稿中,女主角完全愿意嫁给一个久经风月的男人,只要那个人能够放弃放荡之习——因为,如她所言,“这没什么大不了,只要男人能真正反省自己过往的生活与行为,我们就不会有肉体的反感”。同样,对于《帕梅拉》中的B先生与《克拉丽莎》中洛夫莱斯的色友贝尔福德而言,他们在婚前的放纵之举也得到了宽容。即使对于理查森来说,男性的偷情甚至诱奸总是可能得到原谅的。
因此,当他在最后一部小说中试图塑造一个完全贞洁的人物时,就177强烈地意识到必须主张一种极端的观点。他的一个崇拜者问道,真的“只有圣人与君子”才能够反对“节制的浪子”吗?当被问到如何展现“一个有德之人的品格”时,理查森年长的朋友科利·西柏建议说,这样一个完美人物在向一位体面的女士求婚之前,一定会抛弃他的情妇。“当我拒绝情妇时”,理查森记见道,西柏闻后大为吃惊:“一个处男,他这样说——哈,哈,哈,哈!……他面露窘色地嘲笑我!”另一位趣味相投的批评家也同意,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仍然“保留处男之身”是不对的,“我认为这在男女关系上损害了他的人格”。让理查森沮丧的是,甚至他最知心的女友,也是小说最初的支持者布拉德雪夫人也同样认为,女性对于男性之不贞必须迁就。她评论道,一个男人可以拈花惹草而不至于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邪恶浪子”,正如“一个男人偶尔喝点酒也不至于沦为醉鬼”。“因为好男人这么少,”她于是断言,“女孩们不得不嫁给浪荡子,这总比不结婚要强得多。”
18世纪中叶,一种崭新的对于性、诱奸以及男性之自然并必然不贞的平衡认识已经确立。这些观念被各具背景的男男女女们共同认可,尤其被性自由的支持们提倡。我们目光所及的一切,无论是当时的私人写作还是谈话,都能清晰地发现对于男人性征服之冷酷无情且贬抑女性的颂扬之词——不仅作为一种感官享受,而且作为一种恃强凌弱之举。正如时髦的激进者约翰·高勒——他在当时以聪明和英俊知名——私底下对威廉·葛德文所言,他与女人睡觉不是要发泄性欲,而只是为了羞辱她们:“如果仅仅考虑快感的话,手淫更为愉悦……跟女人上床的更大快乐在于成功地欺骗她们,从她们身上夺走她们不愿意舍弃的东西。”而那些谴责男性淫乱的人同样接受了此种有关男性之贪婪与女性之被动的基本原理。这些原理渗入了当时的文学之中。此种对于性欲及性别的崭新思维方式,将会统治19和20世纪的性观念。
第四章 男人与女人的新世界
男人会抱怨你的拘谨。他们会向你保证,要是你的行为更加直接坦率,你就更招人喜欢。不过你得相信我,他们说这番话时可并非真心诚意。
——约翰·格里高利,《诫女书》(1774),第36页
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不同民族中,人们处于从野蛮至典雅与文明的各种等级之内。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条件像对待女性那样,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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