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历史穿越 > 性的起源:第一次性革命的历史 > 性的起源:第一次性革命的历史_第21节
听书 - 性的起源:第一次性革命的历史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性的起源:第一次性革命的历史_第21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碌的苦命人儿内莉要费多大劲,

用她的手、指、口与大腿,

才能让她喜欢的人达到高潮。

这种堕落行为的影响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恐惧,担忧其传染到整个社会。正如另一位诗人对查理二世的批评:

你这个卑劣的榜样毁掉了整座城市,

所有人都在嫖娼,不论是老爷还是乡巴佬。

娶个老婆就是埋个私生子的祸根,

根本没有婚生子,出来的全是孽种。

你和你的家族,尽是杂交的货色,

我们再也不会见到一个纯种的幼崽。

尽管存在着这种焦虑,但因为这种风气的引领者是一拨身处高位之人,还因为其可免于惩罚,因此王政复辟时代的浪荡之风,还是极大地提升了性放纵在社会上的声誉。距离宫廷与首都很远的地方,放荡的理想被视为一种时尚而得到人们的辩护。正如17世纪60年代一名莱斯特郡的男子在强奸一名女仆并致其怀孕后,满不在乎地为自己辩解道:“这可是当今的时尚……本地最上等的绅士如今都在自己屋子里养着一个妓女。”

这种日益放纵的趋势正是1688年以后移风易俗运动所针对的目标。

尽管这一运动实际上将精力集中于下层社会的罪恶,以及有关性自由的时髦论述,但它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男性纵欲态度的转变。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见,18世纪早期,人们已经普遍相信性风俗的堕落如此流行,以至于试图对个体进行教化已无法将其根除,更不用说靠强制力了。惩罚性罪犯如今看来,不过是一种表面缓解罢了。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某些个体选择或堕入邪恶,而是男性,尤其是那些上层男性普遍缺乏道德。乔纳森·斯威夫特在1709年写道,那些人压根儿就不怎么考虑道德,以至于“任何一个……跟你说他去嫖娼或说他得了淋病时,其若无其事之态有如提到一则公共新闻”。几年之后,《卫报》评论说,一个生活时尚的男人渴望贞洁已经“变得可笑”。虽然偷情者与诱奸者仍然受到罪恶感之折磨,但这种烦恼可以很容易克服。如今,在“时髦之士”中间,“羞耻感与愧疚感的约束已经因风纪大坏而土崩瓦解”。

此种悲观主义早已存在于很多早期道德家的看法中,不过在18世纪前期,它又获得了全新的力量。当时的语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性戒律的理论与实践如今前所未有地严重崩坏了。除此之外,性放纵获得了一种新的辩护理由,它瓦解了基督教的一种根本预设,即男人与女人根本上要为他们的道德行为承担个体责任。作为对世界更具经验化理解之一部分,思想的平衡开始从自由意志的传统视角,倾斜到更重视自然与社会中非个人化与结构性的力量,后者似乎才真正驱使不同性别、不同阶级的人们各行其道。

这种历史进程,以及纵欲观念之兴起,逐渐创造出一种有关男性设饵、女性上钩的强大话语。许多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将女性的欲望与夏娃的原罪联系起来,此女是恶魔的同谋,据说她的弱点以及对亚当的色诱预示了后世女性的奸诈狡猾。如今,所有这些消极态度一并转而指向男性。早在1706年,丹尼尔·笛福就说:“在我们对于性欲的普遍追求中,恶魔乃附身于男性而非女性。”亨利·菲尔丁也认为,“为了猎取美丽与贤淑之女性,每一种手段,每一种圈套”,男人“在如今无所不为”——“此种最卑劣的诡计与背叛难道不是每每派上用场吗”?女人则相反,“她们很少误入歧途,除非受到男性的诱导,她们被男性欺骗、腐化、背叛,并常常被引向毁灭,不论是身体还是灵魂”。“男人,”一位批评者在1754年直截了当地说,“他们总是勾引者与诱奸者。”

夏娃本人不再被视为撒旦的工具,而成了第一个被诱奸的女人。她的堕落预示了,“女性受到普遍引诱,因为如今每个懵懂无知的女人都被一个诡计多端的勾引者所烦扰……如果女人继承了夏娃的轻信与软弱,男人就可以利用他们那恶魔的手段与精明顺利得手”。像蛇一样,一位牧师警告说:“引诱者……先力图迷惑之,继而毁灭之!”《未婚女子箴言》(Advice to Unmarried Women)的作者认为,好色的男人是一种无所不在、暗中为害的危险,“像蛇一样迷惑你们初尝禁果”,应该远远避之。事实上当时普遍认为,男人不只具有恶魔的启示,还具有其相对女性猎物之软弱、大意的不公平优势。与撒旦一样,他们是献媚的高手,欺骗的行家,计划着玷污无辜的处女:“引诱者设下圈套,用以获取无知又单纯的猎物。金色的美梦、愉悦的快感麻痹了她的幻想与意识,她不再去想其他东西,沉入梦乡;然后发现自己已不再清白。”通过他的男性同谋,撒旦如今仍然施于女性“同样致命的灾难,而那在数千年前的伊甸园就已经发生”。

浪子与娼妓

尽管在1700年之后的几十年间,人们对于妓女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传统的观点一直对此毫不留情。毕竟,《圣经》中那个毁掉无辜男人的娼妓成为了一种典型形象,体现了传统中认为女性更为淫荡、更为危险的观念。妓女可以像抹大拉的玛丽一样忏悔,但除此之外,她们的行为被主要视为一种女性滥交的极端表现。虽然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卖淫是一种必要的罪恶,否则的话,男人们就会有“通奸、糟蹋处女、反自然的欲望等等”,可是那种认为妓女本身应是男性诱奸或经济绝境之牺牲品的观念,在1700年以前的著作中几乎无处寻觅。只有偶尔在舞台的表演中,妓女的形象才不会完全沦为贪婪妄为的罪人。即便在此,男人们给她们造的孽也几乎不被提及。尽管妓女是这个世界道德败坏与腐化堕落的一种显著象征,但和所有的男人女人一样,她们必须为自己的道德选择、自己的罪恶以及自己的救赎承担个体责任。在16世纪与17世纪早期的戏剧中,女人以色相戏弄、引诱与欺骗男性,而男性也以此对付女人,两者在剧中的比重相当。这暗示在两性的战争中,双方势均力敌,而个体的伦理命运则主要取决于他们自身与冥冥天意。

即便在17世纪晚期,多数评论家仍然固执于这些假设。在《夜行者》(The Night-Walker)这份杂志中,有关卖淫最大篇幅的讨论来自重要的记者与书商约翰·邓顿,他将一些所谓的秘密故事与采访组织成篇,借此证明多数妓女完全是放任其堕落的本性。其中不少人第一次接受诱惑偷情“乃是为了满足一点偷欢的欲望”,而一旦被唤起,女性的里比多——“天生的强烈嗜好”——就难以抑制。若是丈夫不能满足她们,她们就得引诱学徒,向陌生人买春,或到镇上寻欢。事实上,此种“罪恶中的诱惑如此强烈”,以致许多妓女继续她们的交易“仅仅是为了满足肉体欲望”。虽然还有别的因素,但其命运的根源乃在于自身。与此相类,这篇文章抨击男性纵欲之举是某些男人自己故意不去践行正确的行为规范。

不过仅仅十几年后,在对于宗教改革社团日益高涨的反对声浪中,主流民意对于卖淫的观念完全反过来,并转而强调男性之贪婪。到了1710年代,越来越流行以社会压力与结构制约的术语来分析背德之举,而这通过不同的方式影响了不同的社会群体。正如《旁观者》这份在当时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出版物一再阐述的,“贫困的妓女”并非自愿选择步入罪恶之途,她们主要是经济困窘、老鸨剥削以及男人诱奸的无辜受害者。它总结说,“很多人的可怜之处”在于,她们“在缺乏任何怀疑、经验或警告”的情况下陷入了圈套。同样,“通奸,尤其是诱奸……欺骗女性的行为”逐渐表现为一种确定的社会常态,成了这个时代的核心罪恶之一。老鸨与浪子们要为卖淫承担主要责任,与那些被他们毁掉的无辜而可怜的女人们相比,他们的罪行昭然若揭。理查德·斯蒂尔借用贺拉斯的名言警告说:“一群新的奴隶与日俱增。”

同样的观点在通俗作品中更加占据上风。1723年一位下层记者辩解说,妓女们显然是“饱受摧残的苦命之人,值得我们同情而非蔑视”。事实上,没有任何女性的激情可以强烈到为了交欢而不惜犯罪,不正是男性猛烈的性欲和他们毁灭性的手段,煽起了毫无防备的无辜少女内心的欲火,在熊熊火焰之中迅速走向灭亡吗?另一位作者总结说,事实就是,“她们在男人们的引诱下纵欲行淫,欲望遂一发不可收拾,以致最终丧失了廉耻”。这正是威廉·荷加斯著名的系列连环画所描绘的故事,例如《一个妓女的历程》,其开头就展现了设计圈套的关键场景,而这种想象已经出现在二十年前的《旁观者》中。“城里的一家旅馆”,“一辆来自乡下的马车”驶来,“城里最精明的老鸨正在打量一个从马车里出来的漂亮乡下姑娘”,在后面,一个浪荡子正等着这个姑娘上钩。随后,这个姑娘不可避免地遭到玷污,然后堕落,最后灭亡,“从置身于罪恶的富贵之家,到被悲惨地赶出妓院”,最后耻辱地死去(参见插图21)。

因此,到了1730年,有关卖淫与罪责的讨论,呈现出与17世纪晚期以前截然不同的论调。虽然人们依然公认妓女是致人堕落的危险人物,她们把少不更事的年轻小伙拉下水。但如今这种想法逐渐得到另一种观点的平衡,即妓女实质上是老鸨与浪荡子的无辜受害者,她们之所以继续干着这种营生,主要是出于经济需要与社会排斥。因此,此一问题之根源乃是男性的贪婪,而非女性的欲望。

这一新观念得到了曼德维尔论卖淫之著作的支持,其认为男人的性激情是一种不可遏制的自然强力,引诱女人只不过是其必然的后果。乔治·利洛的《伦敦商人》(The London Merchant)同样反映出这一观念的日益流行,这部作品是英国最早表现普通人道德困境的悲剧之一。这部戏在1731年出现时引起了巨大反响,并且其影响力经久不衰,成为了18世纪晚期英国与美国舞台上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其情节取自一个古老而著名的故事:乔治·巴恩韦尔,一个伦敦的学徒,受其喜爱的妓女之唆使,进行了盗窃与谋杀,最终走上了绞刑架。在这个故事的早期版本中,妖妇莎拉·米尔伍德的形象是一个内心邪恶、狡诈的妓女。但在利洛的笔下,她性格之由来得到了交代,原来她本性并非如此,正是那些最初糟蹋她的男人们才非常自私、伪善、贪婪:“为了引诱天真的我们,什么痛苦你们没给过,什么手段你们没用过,然后摆出你们的架子,反过来鄙视与唾弃我们!”她曾经天真无邪,秀外慧中,然而男人们“在我看清他们面目前,糟蹋了我,在我失去价值后又抛弃了我,一个又一个禽兽接踵而至,而留给我的只有贫穷与耻辱”。“我们只是男人的奴隶”,她痛苦地喊道,正是他们自己“野蛮性欲”的榨取才导致像她这样的女人们变得邪恶与贪婪。一旦被男人毁掉,她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转过头耍弄“年轻与无知的男性,他们还从未伤害过女人,也毫无戒惧之心”。

18世纪中叶,这种将女性视为受害者的观念已经被牢固树立起来,即便在司法界亦然。一天早上,法院书记员约书亚·布罗格登在看到一个漂亮端庄的站街女被捕后,查阅其此前所有酒后拉客的证据,并最终将目光聚焦于那个真正的罪犯:最早诱奸她的家伙。“那个毁掉这位年轻尤物的恶棍得到了什么报应呢?”亨利·菲尔丁也控诉道,妓女乃是“被毁掉的可怜女孩,她们年轻、幼稚、无助、贫困,她们往往遭到了背叛,甚至被迫犯下罪行,或者被人收买与引诱”。1759年一位牧师认为,大量例子表明,多数失足女性都是“以种种不合理的方式,被淫邪狡诈的引诱者”拐上了邪路。其后一位权威声称,即便是在那些“最为堕落”的妓女之中,他都没能够发现“一个特例,即在其中,男人的不忠并未造成根本的伤害”。

18世纪晚期无数小说同样描写了诱奸、卖淫以及年少无知的处女所遭遇的不幸结局。约翰·霍克斯沃斯的长篇通俗小说《冒险家》(Adventurer)讲述了一个浪荡子最初诱奸了一个天真的女仆,二十年后,正当他准备与一个年轻妓女发生关系时,她竟然被揭示出是这个男子当年所抛弃的私生女,因为贫穷、虐待以及一个邪恶的老鸨而沦落风尘。约翰逊博士笔下的“米塞拉”被她的监护人侮辱并抛弃。而在威廉·多德的《姐妹》(The Sisters)中,露西与卡洛琳·桑松两姐妹同样被这种可怕的命运所威胁,最后,她们的父亲也在悲痛中去世。在激进的改革家伊丽莎白·英奇博尔德的《自然与艺术》(Nature and Art)中,一个邪恶的男人把一个贫穷佃农的女儿诱奸,并强迫其卖淫,最后竟判处她死刑,而他则从年轻的浪荡子一路高升,最终成为了冷血的法官。在1800年左右,这类情节即便对于乡下读者而言亦如此熟悉,以至于整个故事模式在短短几段文字之中就可以得到展现。在廉价通俗的小册子《天真之劫》(赫尔、班伯里、彭里斯这些偏远地区也曾翻印此书)中,作者仅仅用了五页纸就讲述了莎拉·马丁悲剧的一生。她是一个美丽的农夫之女,被“一个淫荡的恶棍诱奸,其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毁掉女性的清白”,随后又被此人弃置伦敦,“为生活所迫,靠卖淫聊以为生”,最后被逼自杀。

同样的观念反复出现于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