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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畸人_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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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他却不肯放手,不停地吻她,直到她放弃抵抗。然后,他把她送回镇上,放她下车。“等我下一次再抱住你,绝不会放你走。你别想耍我。”他一边说,一边打算驾车离开。忽然,他跳下马车,用力道巨大的一双手抓住她的肩膀。“下一次我要把你永远留在身边,”他说,“你最好想通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无论可不可以,我都要得到你。”

一月的某个夜晚,新月初升,乔治·威拉德出门散步。在艾德·汉德比看来,乔治是自己征服贝拉·卡彭特的道路上唯一的绊脚石。那晚早些时候,乔治和塞思·里士满、阿特·威尔逊去了兰塞姆·瑟尔贝克开的台球室。阿特·威尔逊的父亲是镇上的屠夫。塞思·里士满倚着墙,沉默不语,只有乔治·威拉德在说话。台球室里全是聊女人的温士堡男孩,年轻的记者就是其中一分子。他说,女人该照顾好自己;和姑娘去约会,要是发生了什么,不该由男的来负责。他一边说,一边看看大家,很想得到别人的注意。他的发言持续了五分钟,然后阿特·威尔逊开口了。阿特在凯尔·普鲁斯的理发店里当学徒,在棒球、跑马、喝酒、和女人鬼混这些领域,他自视甚高,一副颇有权威的样子。他说有一天晚上,他和另外两个温士堡的男孩光顾了县城的一家妓院。屠夫的儿子嘴边叼着一支雪茄,说话的时候还朝地上啐了一口。“那里面的女人想让我出洋相,可就是白费劲,”他得意扬扬地说道,“一个女的想勾引我,我反而让她无地自容。她一开始说话,我便走过去,坐在她的大腿上。我亲她的时候,所有人都被逗得不行。我叫她离我远点。”

乔治·威拉德走出台球室,来到主街上。已经一连冻了好几天了,北面十八英里外的伊利湖吹来阵阵寒风,使劲往小镇里灌。但在那一晚,大风忽然销声匿迹,一牙新月让夜晚显得格外可爱。要去哪里、要做什么,乔治不去想,只是沿着主街走,然后不知怎的拐进了街灯昏黄、两边都是木头房子的侧街。

在布满繁星的夜空下,他忘了台球室里的那些伙伴。他看周围一片昏暗,又只有自己一人,于是大声地说起话来。他演戏似的在街上蹒跚而行,假装自己是个酒鬼,又想象自己是一名军人,穿着锃亮的过膝军靴,走路的时候佩剑叮叮当当。他索性自封督察,在等待检阅的一排排士兵面前昂首阔步。他开始检查士兵的军容,在一棵树前停下脚步,厉声呵斥:“军囊不整齐。我说了多少遍了?必须整齐有序。我们的任务十分艰巨,没有秩序,就不可能完成!”

年轻人沉浸在自己的台词里,在木板铺的人行道上踉踉跄跄地走,嘴里说个不停。“军队有纪律,做人有规律。”他嘟囔着,陷入了深思,“纪律和规律都从小事开始,然后延伸出去,覆盖了一切。每件小事都该有秩序。工作的地方要有序,穿衣服要有序,思考问题也要有序。我也得遵从规律,做个有序的人。我要去接触一些有序而浩瀚的事物,它们一闪而过,比如流星。作为渺小的个人,我必须学点什么,去给予,去一闪而过,我的工作要遵从生命,遵从规律。”

乔治·威拉德走到一盏街灯旁的尖桩栅栏边,身体开始颤抖。方才脑子里的那些念头,他从未有过,也不知道从哪里就冒出来了。恍惚间,他以为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和他说话,既惊奇又高兴;走着走着,又满怀热情地说了起来。“走出兰塞姆的台球室,思考一下这种事情,”他小声地念叨,“果然还是一个人待着好啊。如果我跟阿特一样在那里吹牛,可能男孩子能听懂。但我现在思考的事情,他们永远也不会懂。”

温士堡和二十年前俄亥俄州的其他小镇一样,有个短工的聚居地。那时还没有工厂,短工们在地里帮忙,或者干些铁路养护的活。他们每天劳动十二个小时,在漫长而辛劳的一天之后,只能领一美元的报酬。他们住的房子都是造得极其简易的小木屋,后面带个园子。好一些的,在园子的尽头搭了一间小棚子,养几只奶牛或猪。

在这一月的某个夜晚,乔治·威拉德一边思考着宏大的问题,一边走进了短工聚居的街道。那里灯光黯淡,有几处甚至没有人行道。这周遭,有东西令他本就浮想联翩的脑海愈加兴奋。过去的一年,他一有零碎的时间就扑在书上;此刻,曾经读过的某则故事忽然在记忆中变得鲜活起来。故事讲的是中世纪欧洲小镇的生活。他继续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带着一种闯入前世、故地重游的好奇。他心血来潮,从大街拐进了一条漆黑的弄堂,就在短工养牛养猪的那一排棚子的后边。

他在弄堂里待了半个小时,一边闻着挤成一堆的圈养动物散发出的冲鼻子的异味,一边琢磨那些新奇古怪的遐思。清冽甜美的空气里飘着粪便的恶臭,既使他昏昏然,又令他兴奋。简陋的小房子点着煤气灯,浓烟从烟囱里笔直地升至清朗的半空,女人们裹着廉价的粗布裙子在厨房里洗碗,男人们走出家门往主街上的店铺、酒馆走去,还有猪的哼哼声、狗的汪汪声、孩子的哭闹声——这一切,令潜行于黑暗的他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自己不属于众生。

遐思太过沉重,兴奋的年轻人自己都承受不住。他小心地穿过弄堂。一条狗冲过来,他用石头把它赶走。一间屋子的房门打开,出现一个男子,朝那只狗破口大骂。乔治走到一处空地,回过头仰望天空。他觉得自己高大得无法形容,方才那一段简单的经历重塑了他。他在狂热中举起双手,让双手伸向头顶的黑暗,口中念念有词。他想说话,说了许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那些词语在他的舌头上翻来覆去,他之所以要说,是因为这些词宏大而内涵丰富。“死亡,”他念道,“夜晚,海洋,恐惧,可爱。”

乔治·威拉德从空地上转出来,又站到了房子对面的人行道上。他觉得这条街上的所有人都是他的兄弟姐妹,他多希望自己有勇气喊他们出来,同他们握手。 “如果这儿出现个女人,我就拉住她的手飞奔,跑到我们筋疲力尽。”他这样说,“那感觉一定很好。”他一边想着女人,一边走出了这条街,朝贝拉·卡彭特的家走去。他想她会理解的,他也能借此机会和她有所进展,这可是他期盼已久的。以前,他跟她待在一起,亲吻她的嘴唇,分别的时候总是生自己的气。他觉得自己似乎是被某种不明不白的目的利用了,两人吻得毫无感觉。现在,既然自己已忽然之间变得高大起来,那么就不会再重蹈覆辙。

可是,还没等乔治走到贝拉·卡彭特的家门口,有人已捷足先登。艾德·汉德比敲响了贝拉家的门,叫她出来谈谈。他本想叫贝拉和他走,做他的妻子,但当她真的走出来,站在门边时,他泄气了,变得一脸阴沉。“你离那小子远点。如果被我看见你们走在一起,我会打折了你的骨头,那小子也别想逃!”他吼道,心里想着的就是乔治·威拉德。然后,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说的,便转身离开了。酒保本是来求爱的,不是来威胁女孩的;求爱不成,他就恼羞成怒。

当恋人离开,贝拉走进屋子,匆忙跑到楼上,从窗子里看见艾德·汉德比走到街对面,坐在邻居家门前的上马墩子上。在昏暗的光线中,男子托着下巴,面无表情地坐着。看到这一幕,她很高兴。当乔治·威拉德来敲门,她殷勤地同他问好,特地戴上了帽子。她盘算着,当她和年轻的威拉德在街上散步时,艾德·汉德比定会尾随其后,他别想好受。

贝拉和年轻的记者在树底下散步,呼吸着夜晚甜美的空气,走了一个钟头。乔治张嘴便是宏大的词语。漆黑的弄堂赋予他的力量还留在体内,他说得毫无忌惮,手舞足蹈。他想让贝拉知道,他明白自己的弱点,如今已全数克服。“你会发现一个新的我,”他说道,把手插进口袋,坚定地凝视着她的双眼,“我也说不出为什么就变了,可是你会发现的。你得把我当个男人,要么我们就别再见面。就这么简单。”

女人和男孩走在安静的街道上,天上是一弯新月。乔治说完的时候,他们拐进了一条侧街,穿过一座桥,走上一条通上山的小路。山脚是自来水厂的水库,朝山顶去便是集市高地。山坡上长着浓密的灌木和低矮的树。灌木丛之间有一块块空地,平时野草长得很高,可在如今的时节,只有冻得坚硬的土地。

乔治跟在女人后面走上山坡,心跳得飞快,上身挺得笔直。他突然断定,贝拉马上就要服软了,体内的那股新力量已将她征服了。他就这样暗自思忖,完全沉醉在了自己的男子气概之中。他片刻之前还有些恼,自己说了一路的豪言壮语,她却听得心不在焉;可如今完全没了疑虑,因为她居然和他走到了这么隐秘的地方。“这次不一样了,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想着想着,停下脚步,抓住她的肩膀,把她转过来,看着她,眼睛里闪耀着骄傲。

贝拉·卡彭特没有拒绝的意思。当他亲吻她的嘴唇时,她整个人扎进他怀里,注视着他背后的一片黑暗,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乔治·威拉德的思绪又回到了那弄堂,回到了那些宏大的词语,一边紧紧地搂住她,一边对着静谧的黑夜喃喃自语。“情欲,”他念叨着,“情欲,夜晚,女人。”

那晚发生在山坡上的一切,乔治·威拉德一直没想通。后来,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很想哭,又因为气恼、憎恨而抓狂。他恨贝拉·卡彭特,并且决心要恨她一辈子。

在山坡上的时候,他带着这个女人去了一处灌木丛间的空地,跪在地上。就像在短工排屋边的空地上似的,他举起双手,感恩体内那股新的力量,等女人开口。不料,这时艾德·汉德比出现了。

酒保不想揍这个男孩,虽然他想要抢走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明白自己没有必要揍他,眼前的问题不用拳头也可以解决。他一把抓住乔治的肩膀,把他拽起身来,看着坐在草地上的贝拉·卡彭特。接着,他胳膊用力一甩,把小伙子丢进了边上的灌木丛,让他摔了个四仰八叉,对已经站起来的女人恶狠狠地说道:“你真是害人精。理智告诉我别来找你了。要不是我真的那么想要你,我早就不理你了。”

乔治·威拉德趴在灌木丛中,看着眼前的一幕,脑子全蒙了。他想跟这个羞辱了他的男人打一架。打不过也就算了,像现在这样被丢到一边,简直是奇耻大辱。艾德似乎想多练几次臂力,可是乔治·威拉德的头撞在了一根露出地面的树根上,不能动弹。于是,艾德·汉德比拉起贝拉的手,理直气壮地带她走了。

乔治听见他们穿过灌木丛,缓缓走下山坡,心痛极了。他恨自己,也恨命运这般羞辱他。他又想起在弄堂里独处的那一小时,只不过怎么也想不明白,于是在黑暗中停下脚步,侧耳倾听,希望再次听见那个为他的心注入全新的勇气的声音。他原路返回,又走到了木头屋成排的那条街。此景他不忍再看,于是开始小跑,只想尽快跑出这个街区。如今这周遭,于他不过是脏乱差,是平淡无奇。

“古怪”

温士堡考利父子杂货店的背后,连着一间木板搭的小棚子,仿佛那棚子是粘在店铺身后的一粒苍耳。棚子里,透过肮脏的窗玻璃,少东家埃尔默·考利能看见《温士堡鹰报》的印坊。埃尔默正在给鞋子穿新鞋带。鞋带不好穿,他只得把鞋子脱下来。他坐在那儿,手里捧着鞋,盯着袜子跟的一个大破洞。他一抬头,瞥见了小镇报社唯一的记者乔治·威拉德。乔治站在报社印坊的后门,心不在焉地四下张望。“好,好,还有完没完!”他叫道。虽然鞋子还在手里,他蓦地跳了起来,悄悄从窗口里躲开。

埃尔默脸颊滚烫,双手在颤抖。杂货店里,一个四处做生意的犹太推销员站在柜台边,同他的父亲说话。他觉得记者在听店里的谈话,霎时间怒火中烧。他站在木棚的角落,依旧提着一只鞋,用只穿着袜子的那只脚直往木地板上跺。杂货店的大门不朝主街开,而是对着莫米街,再往前走便是沃伊特的马车行,和一间给农民拴马用的棚子。杂货店边上有一条弄堂,是主街上那些店铺的后巷,整日有平板马车和四轮马车来来往往,沟通货物。而杂货店本身,就不知该怎么描述了。威尔·亨德森曾说,这家店什么都卖,又没什么好买。面朝莫米街的窗户下边有一堆煤,足足有装苹果的木桶那么大,看来是有人订购了。这一大堆黑不溜秋的东西边上,有三大板蜂巢蜜,木巢框里的蜂蜜已经变成了褐色,看上去脏兮兮的。

蜂蜜放在这窗户底下已经有六个月了。一起待价而沽的还有晾衣架、漆皮的裤吊带、几罐刷屋顶的专用油漆、几瓶祛风湿的药和可以代替咖啡的饮料。它们陪蜂蜜一起,耐心地等候,随时准备为大众服务。

埃比尼泽·考利正听着推销员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埃比尼泽高高瘦瘦,看上去不修边幅,脖子瘦得皮包骨头,上面长了一颗大瘤,在灰色的胡须里若隐若现。他穿着一件双排扣的大衣,是结婚时买的礼服。在做生意之前,埃比尼泽是个农民。结了婚以后,他只有在礼拜天去教堂和礼拜六下午来镇上赶集的时候,才会穿上这件大衣。后来他把农场卖了,开始做生意,这大衣便再也不离身。大衣穿久了,已经发黄,还布满了油渍。可每次一穿上,埃比尼泽就觉得穿上了正装,做好了去镇上的准备。

做个生意人,埃比尼泽并不开心;做农民的时候,他也不开心。可日子还是这么过了。他和家人,也就是儿子埃尔默和女儿梅布尔,住在杂货店楼上。生活不需要什么大的开销,可他烦恼的不是钱。他做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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