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决定要完成心心念念了几个礼拜的英勇之举。她坚信约翰·哈迪就藏在窗户下的果园里,她决心要找到他,告诉他,她想要他亲近自己,将自己抱在怀里,向她吐露心声、倾诉梦境,然后听她吐露心声、倾诉梦境。“黑暗里更容易说话。”她一边低声自语,一边站在这小隔间里摸索着房门。
忽然,露易丝发现家里不止她一个人。门那边的客厅里,响起一个男人的低语,门随即打开。千钧一发之际,露易丝躲进了楼梯下的角落,玛丽·哈迪在年轻男子的陪伴下走进了漆黑的小隔间。
露易丝在地上坐着听了一个小时。无须只言片语,玛丽·哈迪便在来陪她共度良宵的男子的帮助下,教会了露易丝一点男女间的知识。她把头埋下去,直到蜷缩成小小的一团,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她觉得,仿佛诸神忽然起意,赐予玛丽·哈迪一份绝妙的礼物,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姐姐决意抗拒。
年轻人将玛丽·哈迪搂进怀里亲吻她。她一边左右挣扎一边嬉笑,而他只管将她搂得更紧。他们之间角逐了一个小时,然后回到客厅里去,露易丝逃上了楼。“我想你还是安静点好,别打扰到那畏畏缩缩的小老鼠学习。”露易丝听到哈丽雅特站在楼上走廊里她房间的门口对她的姐姐说。
露易丝给约翰·哈迪写了一张字条。夜深以后,等屋子里的人都睡下了,她悄悄下楼,把字条从他房间的门缝下面塞了进去。她害怕,如果现在不行动,自己就会泄气。她在字条里努力把自己的渴望说得清清楚楚。“我想有个人来爱我,我想爱一个人。”她这样写道,“如果你是那个人,就在晚上来果园里,在我的窗下弄出点声响。我很容易就可以爬下棚子去找你。这事我苦想已久,所以你要来的话就赶快。”
之后很久,露易丝都不知道自己的大胆求爱会有什么结果。她也不完全清楚自己究竟是否想要他来。她有时觉得,被紧搂、被亲吻似乎是生活的全部秘密,但是心里忽然又生出了一股新奇的冲动,令她十分害怕。是女人想被占有的古老欲望迷了她的心,可她对生活的认识还太模糊,以为与约翰·哈迪两手一牵便能使自己满足。她很好奇他能否明白。第二天的餐桌上,艾伯特·哈迪在侃侃而谈,两个女儿一会儿私语,一会儿嬉笑。露易丝只有在餐桌上没朝约翰看,一吃完便赶紧逃开。晚上她走出家门,直到确定他给她的房间送完了柴火才回去。她全神贯注地听了几个晚上,一片漆黑的果园里没有传来任何动静。她悲伤得几乎不能自已,认定那堵阻隔了生活之乐的墙,自己是没办法打破了。
接着,在一个周一的晚上,距离她递上字条已有两三个礼拜,约翰·哈迪来找她了。露易丝早已放弃了他会来的念头,许久都没留意到从果园里飘上窗口的声音。在上个周五的傍晚,当她被工人接回农场过周末的时候,她在一时冲动之下,干了一件连自己都被吓到的事。当约翰·哈迪在窗下的黑暗里不断轻声呼唤她的名字时,她正在房间里徘徊,琢磨是什么样新奇的冲动,使她干出了这样的荒唐事。
农场的工人,一个黑色卷发的小伙子,周五傍晚来接人的时候晚了一些,两人驾车回家已是茫茫黑夜。满心都是约翰·哈迪的露易丝试着找话说,可是那个乡村男孩很怕羞,怎么也不开口。她回忆起孤独的童年,又想到如今这新刺入自己的孤独,不禁悲从中来。“我恨所有人。”她猛地大叫,然后开始了洋洋洒洒的控诉,吓坏了她的随从。“我恨我父亲,我恨老头子哈迪,”她愤然申告,“我在镇上的学校里上学,但我也恨上学。”
当露易丝转过头,把一侧脸颊贴在他的肩膀上,小伙子更是吓得不轻。她隐约希望,他能像那个和玛丽一起站在黑暗中的男子一样,拥抱她,亲吻她。但是,这个乡村男孩有的只是惊恐。他抽了几鞭子马,吹了几声口哨。“这路很不平啊,是吧?”他大声说。露易丝气得伸手扯下他头上的帽子,扔在了路边。当他跳下马车去捡帽子时,她驾着马车扬长而去,让他自己走回农场。
露易丝觉得约翰·哈迪只是情人。这并非她的本意,但在小伙子看来,她接近他正是这个意思。她太急于实现自己的渴望,即使所求不同,还是没有抗拒。几个月以后,两人都担心她恐怕是要做妈妈了,于是在一天晚上去县城结了婚。他们先在哈迪家住了几个月,然后买了一间自己的房子。第一个年头,露易丝一直试图让丈夫明白,她之所以写字条,是出于何种模糊不明、难以言喻、至今未能满足的渴望。她一次又一次地慢慢蹭进他的臂弯,想要聊一聊那渴望,却从未得偿所愿。他心中自有对男女之爱的种种理解,什么也不听,只管亲她的嘴唇。她觉得怪怪的,可又说不上来为什么,最后干脆不想再被亲了。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诱使两人步入婚姻的担忧终究是虚惊一场,露易丝恼羞成怒,说了一些刻毒、伤人的话。后来,当她生下儿子大卫,没法去哺育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想要这个儿子。有时,她整天和他待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偶尔悄悄靠近,用双手温柔地抚摸他;有时,她不想见到更不想接近这个初来乍到的小人儿。约翰·哈迪责怪她冷酷无情,她笑了起来。“反正他是个男孩,他想要什么总是能如愿以偿。”她尖刻地说,“要是个女孩,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四 恐惧
十五岁的大卫·哈迪已经长成了一个高个子男孩,并且与母亲一样,也经历了一次改变人生轨迹的冒险,从此离开安静的一隅,去往大千世界。生活环境的外壳分崩离析,大卫被迫远走他乡。他离开了温士堡,那里的人们再也没见过他。他走了以后,母亲和外公都离开了人世;父亲变得非常富有,花了很多钱找他,不过这段故事要改日再叙了。
那是本特利农场少见的丰年。时值深秋,各处禾稼累累。早在春天,杰西就盘下了小温河河谷中一溜长长的黑沼地。地是低价买入的,不过他花了一大笔钱去改良。地里需要挖许多大沟渠,还要铺设无数条瓦管。周围的农场主见到这开销,都只是摇头。有些人还笑他,巴不得杰西在这次冒险的投资上栽个大跟头,但老人不声不响地只顾自己干活,什么也没去争辩。
排干了水以后,杰西在地里种下卷心菜和洋葱,左邻右舍又笑了,没想到收成大好,还卖了好价钱。仅仅一个春秋,杰西不仅挣回了治理土地的成本,还用盈余另买了两座农场。他高兴坏了,实在难掩心中的喜悦。自打接手农场以来,他破天荒地在工人面前露出了微笑。
杰西添置了许多新机器来降低人力成本,并且将那一长条肥沃的黑沼地剩余的亩数全部买了下来。一天,他进城给大卫买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套新衣服,还给了两个姐姐一笔钱,当作她们去克利夫兰参加宗教大会的盘缠。
那年秋天霜降下来的时候,小温河两岸层林尽染,一片金褐。不用上学的时间里,大卫全在外面跑。每天下午,他独自一人,或是和其他男孩子一起,钻到树林里去采坚果。其他的乡下男孩大多是本特利农场工人的儿子。他们提着枪去猎捕野兔和松鼠,大卫却不跟他们一起。他自己用橡皮筋和木叉做了一把弹弓,一个人去打坚果。他四处跑的时候,心里有了许多想法。他意识到自己就快长大成人了,不知道自己这辈子会做什么。但是,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想法便消散了,他又变回了一个男孩。一天,他打死了一只松鼠。它坐在大树低处的枝丫上,朝他吱吱地叫。他提着松鼠跑回了家。杰西的一个姐姐将小东西下锅煮了,他吃得津津有味。至于松鼠皮,则被他钉在了木板上,用一根绳子吊在了卧室窗口。
这件事使他心智大变。从那以后,他只要去树林里,兜里没有一次不揣着弹弓。他幻想着树林那褐色的树叶中躲着小动物,一连几个小时朝着假想的猎物射击。有关即将成年的想法早已消逝,他对做一个男孩、可以有男孩特有的冲动感到很满足。
一个礼拜六的早晨,他把弹弓塞进兜里,肩上背了一只装坚果的袋子,正要出发去树林里,结果被外公给拦住了。老人眼里紧张严肃的神情总是让他有些害怕。在这些时候,杰西·本特利的眼神并不是向前直视,而是飘忽不定,好像并没有在看什么,仿佛他和世界的其他部分之间拉起了一幅隐形的帘幕。“我想要你跟我来,”他简短地说道,眼神越过男孩的头顶,望向天空,“我们今天有正事要办。如果你想的话,可以带上装坚果的袋子。没关系的,反正我们是要去树林里。”
杰西和大卫坐着那驾白马拉的旧四轮马车,从本特利农场的老宅出发了。走了很长一段路,两人一直没说话,车最后停在了田边,那儿有一群羊正在吃草。羊群中有一只小羊羔,是在非繁殖季节产下的,大卫和外公将它捉住,紧紧地绑起来,看上去像一只白色的小球。他们接着赶路,杰西让大卫把羊羔抱在怀里。“我昨天看见了它,然后想起了一件我想做很久的事情。”他说,然后又用闪烁不定的凝视,越过男孩的头顶,望向远方。
在感受了丰年带来的狂喜之后,农场主的心又被另一种情绪迷住了。已经有很长一段时日,他人前人后都满怀谦卑与虔诚。他又开始一个人在晚上散步,想着上帝。他一边走,一边又将自己与那些古人联系起来。在星空之下,他跪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大声祷告。现在,他下定决心,要像《圣经》故事里的那些人一样,为上帝献祭。“我被赐予庄稼的丰收,上帝还送了一个名叫大卫的男孩来到我身边,”他轻轻地自言自语,“这件事或许我早就该做了。”他很惋惜没有在女儿露易丝降生之前就想到。他此刻坚信,当他在树林中的一处僻静之地生起一堆柴火,将这羔羊的血肉作为燔祭的牺牲,上帝定会显灵,授他旨意。
这事他越琢磨,就越往大卫身上想去,热烈的自恋便少了半分。“是时候让这孩子开始想想如何闯荡世界了,上帝的旨意一定与他有关。”他这样断定,“上帝会为他开辟道路,会告诉我大卫这一生将扮演什么角色,什么时候该踏上征途。孩子在场理所应当。若我足够幸运,应该会有上帝的天使出现,大卫便能目睹上帝昭示于人类的美和荣光。他也能因此成为上帝的仆人。”
杰西和大卫默不作声地赶路,来到了杰西曾经向上帝呼吁并且吓坏了外孙的那个地方。之前晨光明媚宜人,现在却吹起了一阵冷风,乌云遮蔽了太阳。大卫看到这曾经来过的地方,害怕得发抖。马车停在桥边,溪流从林间汩汩流下,他想跳车逃走。
大卫的脑海里闪过十几种逃跑的计划,但是当杰西喝停白马,翻过篱笆走进树林时,他还是跟了进去。“是我太傻了,没什么好怕的。不会有事的。”他抱着羊羔,一边走一边告诉自己。他怀里那被紧紧抱住的小动物有一种无助的感觉,反而给了他勇气。他能感受到小兽的心怦怦直跳,这使他自己的心跳慢了一些下来。他快步跟在外公的身后,解开了那条捆住羊羔四条腿的绳子。“如果有事发生,我们一起逃。”他想。
他们在树林中走了很久,离马路越来越远。杰西在一块空地边停住了脚步。这处林中的开阔地从小溪边一直向上延伸到此处,布满了小簇的灌木。他依旧一声不吭,却立马开始捡干枯的树枝堆成堆,没过多久便点起了火。男孩坐在地上,怀里抱着羊羔。他开始觉得老人的一举一动都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越想越害怕。“我必须要把羊羔的鲜血洒在男孩的头上。”杰西咕哝着,柴火已经在熊熊燃烧。他从兜里取出一把长长的匕首,转过身,穿过空地朝大卫快步走去。
男孩的灵魂已经完全被恐惧镇住。他吓坏了。他先是呆坐了片刻,身体变得僵硬,然后一下子跳了起来。他的脸惨白如羊毛。羊羔忽然发现自己被放开了,一溜烟朝山下跑去。大卫也跟着跑。恐惧使他健步如飞。他发疯似的跃过低矮的灌木和木头,一边跑,一边将手伸进兜里,掏出那把挂着皮筋、做成了打松鼠的弹弓的木叉。他跑到小溪边,溪流很浅,拍打着溪石向下游淌去。他冲进了小溪,回头看。外公依然在身后穷追不舍,手里紧握着长匕首。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弯腰,捡了一块石头,装在弹弓上,用尽全力,将厚实的几股皮筋往后一拉,石头嗖地飞向了空中。杰西早就将大卫忘得一干二净,正一心追赶着那只羊羔。石头不偏不倚,打在了他的头上。随着一声呻吟,他向前栽倒在地,几乎是摔在了男孩的跟前。大卫看见他躺在地上,丝毫没有动弹,显然是死了,心里生出了无限的恐惧,恐惧变成了极度的恐慌。
他大叫一声,转身向树林中跑去,无法控制地抽泣着。“我不在乎——我杀了他,但我不在乎。”他哭着说。他跑着跑着,忽然下定决心不会再回本特利家的农场,也不会去温士堡镇上。“我杀了上帝的仆人,如今我马上就要成年,去闯荡世界。”他坚定地说道,停止了奔跑,快步在一条跟着小温河蜿蜒的道路上向前走去。小温河在田间与林中流淌,一路向西。
躺倒在溪流边的杰西·本特利痛苦地扭了扭身体,呻吟了几声,睁开双眼。他在地上躺了很久,一动不动,望着天空。当他终于站起身来时,脑子里一片混沌,对男孩的离去并不惊讶。他坐在路边的一截木头上,开始念叨上帝。这就是人们能从他的嘴里问出的全部了。每当提起大卫的名字,他就眼神迷离地望向天空,说上帝派来了信使,带走了男孩。“我太贪于荣光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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