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一句:跑得居然比狗还快。等他终于说完了之后,福特老爷跟他说,普莱特在他手下干活的时候一直是个特别勤劳和忠诚的奴隶,事情搞成这样,他觉得特别遗憾;现在听下来,这件事情主要还是提比兹有错在先,毕竟是普莱特先遭受了非人的对待。福特老爷告诉提比兹,用斧子去胁迫奴隶,说出去可是要遭人鄙夷的,而且这种做法非常不可取。他还说,“使用黑奴的历史已经挺悠久的了,但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样对待他们的。要是每个主人都像你这样,恐怕所有的奴隶都已经跑光了。相比虐待和压迫,对他们仁慈一点反而会有更好的效果,更能让奴隶顺从听话的是仁慈而不是动用武力。要是别的种植园主知道你是这样对待奴隶的,他们肯定也都不会赞同。这可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着想啊!提比兹先生,你和普莱特显然已经没办法再相处下去了。你那么讨厌他,随时想要他的命;他心里也明白,所以为了保命不得不逃跑。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把他雇给别人或者直接卖掉。要是你坚持不肯这样做,那我只能想想办法让他不再归你所有了。”
一路上,福特老爷一直在给提比兹讲这些道理。我默默地跟在后面,始终没有发话。他们到了种植园之后就直接进了大宅,我则去了伊莱扎的小屋。奴隶们从地里回来看到我的时候都异常吃惊,他们都以为我早就淹死了。不过,既然我回来了,他们都觉得我肯定会被狠狠地鞭笞一顿,逃跑的奴隶通常都要被打五百鞭以示惩戒。
“真是太可怜了,”伊莱扎拉着我的手同情地说,“说实话,你还不如淹死算了。你的主人那么残暴,我怕他早晚会杀了你。”
劳森说,可能会由查宾来抽鞭子,这样会轻多了;玛丽、雷切尔、布里斯托和其他人都希望干脆由福特老爷来决定,这样说不定就不用挨打了。他们都特别同情我,纷纷表示安慰,也特别担心我接下来会受到什么惩罚。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肯塔基·约翰。他一个人乐不可支,笑得怎么也停不下来。他的笑声响彻整间小屋,他自己不得不捧着脸,因为这样笑下去下巴都快掉了。他的笑点是,我居然跑得比狗还快。这件事在他的眼里实在是太搞笑了,他说:“我看到他从种植园蹿出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肯定逮不住他!我的天啊,你们没看到普莱特跑起来啊,快得恨不得连腿都看不清了哟!那些狗跑到他待过的地方,他老早跑得影儿都没了哟!那跑起来哟,刷刷刷的哟!”说到这里,他又实在忍不住狂笑了一通。
提比兹在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种植园。上午,我在四周转悠的时候,一位个子高高、长得不错的先生向我走了过来,他问我是不是提比兹的“孩子”。这边的人习惯把奴隶称为“孩子”,哪怕对方已经七老八十了。我赶紧脱帽致意,告诉他是的。
“你愿意到我手下干活吗?”他问我。
“哦,我愿意,我非常愿意!”我一下子激动起来,总算有机会逃脱提比兹的魔爪了。
“你是不是跟着迈尔斯帮彼得·坦纳干过活?”
我说是的,然后还加上了几句迈尔斯赞赏我的话。
“好的,孩子,”他说,“你的主人已经把你雇给我了,你就跟着我去‘大甘蔗林’干活吧,那地方离这儿有三十八英里呢,在雷德河的下游。”
这位先生姓埃尔德雷特,他的甘蔗林跟福特先生的宅邸在河的同一侧,不过还要往下游去一点。我将跟着他一起回甘蔗林。我们上午就出发了,一起走的还有一个奴隶,名叫山姆。我们赶着四头骡子拉着的货车,车上载满了为大甘蔗林采购的补给品。埃尔德雷特和迈尔斯骑着马走在前面。山姆是在查尔斯顿出生和长大的,他的妈妈和兄弟姐妹都在那里。他也听说了提比兹是个无赖小人,他也跟我一样,满心希望他的主人能把我从提比兹手里买下来。
我们沿着河的南岸一直往前走,穿过了凯里的种植园,然后途径赫夫鲍尔,一直走到胭脂河公路,这条路直通雷德河。穿过了胭脂河沼泽,我们在日落时分从大路上转了出去,开始进入大甘蔗林。我们走的路都是自己探出来的,有些地方窄得差一点就没办法把车拉过去了。那些甘蔗又粗又长,都可以用来做钓鱼竿了;有些粗的估计砍下来都能直接立起来。甘蔗长得特别浓密,几步之外的人影就完全看不到了;野兽经过的踪迹倒是四面八方都有——这片林子里有很多熊和美洲虎;若是看到水塘,里面必然栖满了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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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们这一行人,甘蔗林里就再也看不到别的人影了。我们摸索着走了好几英里,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块空地,原来这是到了一个别人叫做“萨顿之地”的地方。据说很多年前,有一个名叫萨顿的人穿进浓密的甘蔗林,在这里辟出了一块空地。他一路逃亡到这里,不过不是逃跑的奴隶,而是个逃犯。从此之后,他便在这片沼泽的腹地里一个人隐居着,靠自己播种、收获的食物为生。直到有一天,这里突然闯进了一帮印第安人。那些人跟他浴血奋战了一场,萨顿最终寡不敌众、惨遭杀害。方圆几英里内的人们,不论是奴隶还是白人家的孩子,都从小就听说了跟这里相关的鬼怪故事,他们都知道大甘蔗林的深处有个闹鬼的地方。二十多年来,这里几乎没有过任何人类的足迹。四处都是疯长的毒草,破落的小屋前盘踞着毒蛇。这景象看起来确实凄凉恐怖至极。
离开“萨顿之地”后,我们又摸索着向前走了两英里左右,这才终于走到了目的地。这片偏远的土地是埃尔德雷特先生的,他琢磨着在这里再垦出一些地来耕种。我们第二天一早就开始挥着大刀砍甘蔗,直到清出能盖两间小屋的空地——一间给迈尔斯和埃尔德雷特住,另一间则是奴隶住的。四周的参天大树棵棵枝叶繁茂、荫可蔽日,树间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甘蔗,还有几处地方长着些蒲葵。
这片肥沃的低地里长满了梧桐、橡树和柏树,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雷德河岸边。每棵树上都垂挂着又长又粗的苔藓,乍一看特别震撼,这种景象别处很难见到。大批的苔藓被刮下来运送到北方各州进行加工。
我们砍倒了几棵橡树,分解开来,搭起临时的小屋。屋顶铺上了蒲葵的叶子,除了不够牢固,其他都完美极了。
这里最恼人的是铺天盖地的小虫子,苍蝇、蠓虫和蚊子成群结队地四处乱飞,稍不留神就钻进耳朵、鼻子、眼睛甚至嘴里。这些小虫子死死地叮在皮肤上,挥都挥不去。感觉它们正一口一口地啄食着我们,就像要把我们生吞了一样。
我觉得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大甘蔗林”这片腹地更荒凉、更无法待下去的地方了;但对我而言,只要不跟提比兹在一起,随便在哪里都是天堂。我每天起早摸黑、辛勤劳作,每天都累到精疲力尽;但是,至少每天躺下睡觉时心里是安稳的,早上睁开眼睛也不会心怀恐惧。
那两周里有四个黑人姑娘从埃尔德雷特的种植园过来帮忙,分别名叫夏洛特、范妮、克莉希娅和内丽。她们都人高马大的,力气也特别大,来了之后就拿着斧头跟我和山姆一起砍树。她们都是非常出色的伐木工,砍得又准又狠,再粗壮的橡树或梧桐都能很快砍倒,堆木头的活儿也干得丝毫不逊于男人。南方树林里的伐木工男女都有;实际上,在整个贝夫河沿岸地区,种植园里的所有工种都不分男女——女奴也同样犁地、拉货、赶车、垦荒、修路等等。甚至有些种棉花或甘蔗的种植园主只雇用女奴,例如北岸的吉姆·伯恩斯,他的种植园和约翰·佛格曼的种植园隔河相望。
埃尔德雷特老爷在我们刚到甘蔗林的时候就答应我,如果干活卖力,就允许我一个月后回福特老爷的种植园去见见老朋友。所以,我在第五周的周六晚上问了一下他。他说我表现一直特别好,允许我回去。我激动极了,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盼着能回去看看他们。我答应一定会及时回来,下周二一早就继续干活。
我正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跟老朋友见面,谁知道居然一眼看到了提比兹的身影。他问埃尔德雷特,迈尔斯跟普莱特相处得好不好。埃尔德雷特告诉他非常好,还告诉他,普莱特明天一早就要去福特老爷的种植园看望老朋友。
“哼,胡闹!”提比兹嗤之以鼻地说,“这黑鬼特别不老实,不能让他去。”
但埃尔德雷特坚持说我特别勤劳忠诚,况且他都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出尔反尔让我失望。当时天渐渐黑了,他们就进了一间小屋,我则进了另一间。提比兹突然出现在这里真是太让人沮丧了,不过我还是特别想回去。我想来想去,最后在天亮前决定,只要埃尔德雷特不明确提出反对,我就一定要去。于是,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把毯子卷起来,绑了根木棍挑在肩上,等着他们给我写路条。不一会儿,提比兹走了出来,看起来一副想要找茬儿的样子。他洗了把脸,然后走到边上,坐在树桩上,一个人沉思着,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我在一边站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沉不住气,转身准备离开。
“你就这样不带路条走了?”他冲我喊道。
“是的,老爷。我走了。”我没好气地回答他。
“没路条你怎么办呀?”他语气强硬地问我。
“不知道。”
“你半路上就会被抓进监狱了,不过你这黑鬼本来就应该进监狱。”他一边说一边起身走进小屋,没过多久就拿着一张路条走了出来,边走边吼:“你这该死的黑鬼就该被罚个一百鞭子!”他随手把路条扔在地上。我捡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
如果一个奴隶没带路条就离开他主人的种植园,路上碰到的任何白人都有权抓住他,然后用鞭子抽他。我刚拿到的这张路条上标明了日期,上面写着:
“特此准许普莱特前往福特先生位于贝夫河湾的种植园,须于周二上午返回。
约翰·M·提比兹。”
这就是路条通常的格式。一路上会碰到好多人拦住我,要求我出示路条,看过之后才会放我走。那些衣着华贵、看上去就很有地位的绅士通常不会干这事。拦住我的往往是一些衣着寒酸、一看就是痞子的人,他们会仔仔细细地盘查我一番才放我走。这些人靠捉拿逃走的奴隶赚点钱。捉住奴隶后会发个通告,如果没人认领,那就竞价出售,捉住奴隶的那个人就能分到点钱;假如有人认领了,他们也能领到点赏。所以,大家就把这种靠捉拿没带路条的奴隶赚钱的人称为“卑鄙的白人”。
这个地区的公路沿线没有一家客栈,而我既没有钱也没带什么食物。不过,只要有路条,就不用忍饿耐渴。经过任何种植园时,只要把路条给主人或者工头看一下,然后告诉他们需要些什么,他们就会让我去厨房,随便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或者休息一下都可以。赶路的人可以随时歇一下脚,一路上的人家就像公共驿站一样。当地每户人家都会这么做。先不论奴隶制的对错,雷德河沿岸和路易斯安那州腹地里诸多河流沿岸人家的热情好客确实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
我在傍晚时分走到了福特老爷的种植园。当晚跟劳森、雷切尔和其他熟识的人一起睡在伊莱扎的小屋。我还记得当初在华盛顿的时候,伊莱扎是个丰满美丽的女人,当时她身板笔直、衣着华贵,配着不少珠宝,有着特别优雅雍容的气质;如今的她却已形容枯槁、面无人色,身上就像压了千斤的重量一样佝偻着。她蜷缩在小屋的地板上,穿着奴隶的粗布衣服,要是老贝里现在看到她,肯定认不出她就是他孩子的母亲。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伊莱扎。她的状态越来越糟,根本没办法在棉花田里帮手,最后半卖半送给了别人。那人住在彼得·康普顿的种植园附近。自从和孩子们分别以来,她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悲恸之中,直到油尽灯枯。据说她最后的主人还时不时地鞭打辱骂她。但是,再多的鞭打也无法激起任何活力,无法让她挺直腰板。她的所有活力和幸福的光芒唯有在孩子们还依偎在她怀里的时候才曾经焕发过。
后来,康普顿的几个奴隶在忙季的时候从雷德河那边赶来帮坦纳太太干活,我才听说伊莱扎已经去世了。他们告诉我,她最后什么活都干不了了,只能一直躺在一间特别破落的小屋里,足足躺了好几个星期,就靠同伴看着她可怜才偶尔给她送去的一点水和食物维持着。她的主人倒是没有像处理病残的牲口一样直接一枪要了她的命,而是既不给她吃喝也完全不去管她,就让她自己熬过那些痛苦,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有一天晚上,地里回来的人发现她已经死了。主的使者每天都会巡视这苍茫的人间,带走安息的灵魂;那一天,使者默默地来到了那间破落的小屋,带走了这个苦命人的灵魂。那一天,她终于获得了自由!
第二天,我卷好毯子,启程返回甘蔗林。我走了大概五英里之后,在一个叫赫夫鲍尔的地方碰到了提比兹。他问我怎么这么快就回去了,我说我赶着要在周二开工之前回到那儿。结果,他告诉我不用走那么远了,他在那天早上把我卖给了一位叫埃德温·埃普斯的先生,他的种植园就在前面。于是,我和提比兹一起走到了那里。埃普斯先生打量了我一番,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问了一些买主通常会问的问题。随后他们顺利地达成了交易,我按照指示去了奴隶的小屋,埃普斯先生还吩咐我先自己做个锄头和斧头柄。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是提比兹的财产了——不用再像条狗一样没日没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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