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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管家吉夫斯4:行啦,吉夫斯_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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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办法了?”

“是,夫人。”

“你那了不起的大脑一如既往,在危机之中恍然大悟了?”

“是,夫人。”

“吉夫斯,”达丽姑妈声音发颤,“对不住,刚才出言鲁莽,一时情急不能自已。我早该知道,你不可能只是想插句话而已。吉夫斯,快告诉我们你想到什么办法,加入我们这个小小的智囊团,让大伙听听你的想法。吉夫斯,不要拘礼,快说说有什么好消息。你真有办法把我们拉出这个火坑?”

“是,夫人。只要哪位先生自告奋勇骑自行车。”

“自行车?”

“菜园的园丁棚子里有一架自行车,夫人。也许某位先生有意骑车到金厄姆庄园,问赛平思先生取得后门钥匙。”

“聪明,吉夫斯!”

“多谢夫人。”

“天才,吉夫斯!”

“多谢夫人。”

“阿提拉!”达丽姑妈转过脸,声音变得很轻,不怒自威。

我早知不妙。那几句有欠考虑的话从那家伙口中一说出来,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大家肯定要齐心协力推选我作替罪羊。我挺起胸膛,准备奋起反抗并百般阻挠。

我还在组织雄辩滔滔的措辞,指明我不仅不会骑自行车,而且在目前的有限时间内不可能掌握其技巧,正要开始行动,可倒霉的是,那家伙又抢先一步,把我扼死在襁褓里。

“是,夫人。伍斯特少爷将出色地完成任务。他是自行车能手,也常常向我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

我没有。我压根也没炫耀过。太可怕了,一个人的话居然能遭如此曲解。我也就是跟他提过——那天我们在纽约街头观看为期六天的自行车赛,我只把这事儿当成趣闻,随口说说而已——十四岁那年放假的时候,家里安排我去一个好像牧师的什么人家里学拉丁,那期间我在当地学校的活动中赢了唱诗班障碍赛。

这和“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完全是两码事。

我是说,他也算见多识广,肯定知道学校活动本质上就没什么竞争力。此外,要是没记错的话,我还跟他强调过,在那次事件中,人家给了我半圈的优势,此外,那场比赛的大热门威利·潘廷不得不退出,因为他偷偷拿了哥哥的工具而事先没有征得哥哥同意,他哥哥在发令枪刚打响的节骨眼赶来,冲着他脑袋就是那么一下,还把车子也收走了,于是他未能出场,功亏一篑。可是听吉夫斯那么一说,还以为我就是那种穿着运动衣,浑身奖牌的家伙,照片时不时地出现在图文并茂的新闻上,什么从海德公园角一路骑到格拉斯哥,耗时三秒钟之类的。

但是好像嫌这还不够似的,大皮也掺了一脚。

“没错,”大皮附和道,“伯弟一向是个自行车高手。记得在牛津的时候,每到赛艇比赛的祝捷晚宴上,他总是脱了衣服,骑着车子在四方院子里兜圈子,高唱滑稽小调。而且他还骑得飞快。”

“那他现在也能骑得飞快,”达丽姑妈起劲儿地说,“对我来说怎么都不够快。喜欢的话也可以唱唱滑稽小调……而且要是你希望脱了衣服呢,伯弟乖宝贝,那千万别客气。不管你是穿着还是光着,也不管你唱滑稽小调还是不唱滑稽小调,行动起来。”

我终于不哑巴了。

“可我都多少年没骑过了。”

“那正好该练练。”

“我都不会骑了。”

“你很快就能想起来,摔一两跤就好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必经的过程。”

“可是金厄姆有好几英里远呢。”

“所以呀,你早去早回。”

“可我——”

“好伯弟。”

“可我,该死——”

“乖伯弟。”

“嗯,可,该死——”

“亲亲伯弟。”

于是就这样定了。不一会儿,我就由吉夫斯陪同,黯然穿过夜色,达丽姑妈在背后喊话,什么把自己想象成向艾克斯报捷的战士。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一号人。

“哼,吉夫斯,”我们走到棚屋前,我的声音冰冷而苦涩,“瞧你那妙计办了什么好事!大皮和安吉拉、果丝和那巴塞特还是互不理睬,而我呢,有八英里路要骑——”

“我想是九英里,少爷。”

“——有九英里路要骑,然后还有九英里路骑回来。”

“很遗憾,少爷。”

“现在遗憾有什么用?那可恶的破车子在哪儿呢?”

“我这就去取,少爷。”

他照做了。我很不满意地打量那玩意儿。

“灯呢?”

“恐怕没有灯,少爷。”

“没灯?”

“是,少爷。”

“没灯我还不摔个半死?万一撞到什么呢?”

我打住话头,冷冰冰地瞪着他。

“你笑了,吉夫斯。你觉得我很幽默是吗?”

“抱歉,少爷。我只是想到小时候西里尔伯伯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是个很荒唐的小故事,少爷,但是不能否认,当时我觉得很好笑。西里尔伯伯说,有两个人,一个叫尼克斯,一个叫杰克松,他们骑着双人自行车去布莱顿,路上不幸撞上了酿酒厂的货车。救援赶到事故现场时,发现两个人遭遇强力被挤成一团,已经无法将他二人完好地分开。无论鉴别力多强,也分不清哪部分残骸是尼克斯,哪部分是杰克松。于是他们尽可能地搜集,将二人合称‘尼克松’。记得小时候听到这个故事,我笑得非常开心,少爷。”

我不得不稍事沉默,努力控制情绪。

“哦,是吗?”

“是,少爷。”

“你觉得好笑吗?”

“是,少爷。”

“你西里尔伯伯也觉得好笑?”

“是,少爷。”

“天啊,你们家都什么人!下次见到你西里尔伯伯,吉夫斯,替我告诉他,他的幽默感不健康,叫人不快。”

“他已经过世了,少爷。”

“感谢老天……呃,把那死玩意儿拿过来吧。”

“遵命,少爷。”

“车胎打好气了?”

“是,少爷。”

“螺丝都拧紧了,车闸没坏,差速齿轮的链轮都平稳运转?”

“是,少爷。”

“行啦,吉夫斯。”

据大皮所言,在牛津大学的时候,我曾以在学院四方广场裸骑自行车而著称。不可否认,他所言非虚。但是,虽然他说的都是事实,但他并没有说出全部的事实。他忽略未提的是,我几乎每次都无一例外地加足了“乙醇油”,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总是会做出一些壮举,而头脑冷静的时候,理性是要反对的。

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相信,还有人去骑鳄鱼呢。

眼下,我踩着脚蹬,踏入广阔的大千世界,如寒冰般清醒,因此,当年的技艺彻底弃我而去。车子晃荡得厉害,以前听过的那些令人胆寒的自行车事故全部涌上心头,第一个涌上来的就是吉夫斯的伯伯西里尔口中关于尼克斯和杰克松的小笑话。

我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觉得像吉夫斯的西里尔伯伯这种人,心态完全不可理喻。他怎么会觉得这种灾难事故好笑呢?那可是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啊——好吧,至少是甲的半条人命和乙的另半条人命——我真的没办法理解。对我来说,这是我所听到的最沉痛的一出悲剧了。本来我还会继续思考上很长一段时间,要不是注意力被转移——我不得不一个急转弯,画出一个“之”字形,这才免于和航道上的一头猪相撞。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尼克尔与杰克松事件又要重演,侥幸的是,我这厢一个敏捷地横撇,同时猪那厢一个灵活地右捺,我才得以顺利通过,毫发无损地继续前进,只不过心里一阵扑通扑通,像笼中的鸟儿。

这次大难不死,我的神经受到了极大震动。大晚上的居然有猪群漂泊在外,这让我深刻意识到这场行动凶多吉少。我由此想到,一个人在熄灯以后骑着两轮车,而且还是没有灯的情况下,各种事故都有可能,特别是我想起有个哥们儿跟我讲过,在乡下某些地方,有些山羊喜欢晃荡到路上,直到把链子抻直了为止,由此设立出一个巧妙的机关。

我记得他举例说,他有个朋友的车子给山羊链子缠住了,结果被拖出七英里——像瑞士马拉雪橇——自那以后他彻底变了个人。还有一个老兄撞到一头大象,那是从马戏团里跑出来的。

的确,概括来说,我觉得除了不会被鲨鱼咬,几乎所有能上头条的灾难事故都可能遇上,谁叫你受了亲友的鼓动,不顾自己敏锐的判断力,爬上脚踏车,踏入神秘的未知世界;而且我也并不羞于承认,大体看来,从这一刻起,我的畏缩心理也愈演愈烈,颇为壮观。

尽管如此,在山羊和大象两方面,不得不说,事情是出乎意料地顺利。

真奇怪,我哪样也没遇上。不过这话都说了,也就等于说尽了一切。因为除了这一项还好,其余一切情况都糟到不能再糟。

除了要时刻留意大象,导致心情没法放松,我发现犬吠也让我紧张万分。还有一回被吓了个半死,当时我驻足研究路标,发现上头蹲着一只猫头鹰,长得跟阿加莎姑妈一模一样。此时我已经焦虑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以为那真是阿加莎姑妈,幸好,经过理智的反思,我意识到爬上路标蹲在上头不符合她的习惯,想到此处,我才又振作精神,克服了一时的软弱。

简而言之,心理上的不安,再加上比较纯粹的身体上的痛苦——这主要集中在那较有弹性部位以及小腿和脚腕处,最终瘫软在金厄姆庄园大门口的这个伯特伦·伍斯特,已经和邦德街以及皮卡迪利那个无忧无虑的“不乐哇儿地爷[3]”判若两人。

就是不知道内情也能发现,金厄姆庄园今天晚上很有点声势浩大。窗子上灯火通明,音乐声不绝于耳,再走近一点,就能分辨出错杂的脚步声:有管家、门房、司机、客厅女侍、清洁女佣、厨房丫头,无疑还有厨子,大家都忙着翩翩起舞。我觉得最贴切的形容莫过于那句“夜色是狂欢的喧嚣[4]”。

狂欢是在一层举行的,房间落地窗正对着车道,我此刻就正朝那些落地窗进发。乐队奏的不知是什么曲子,节奏感十足,要是在平常,我敢说双脚就要忍不住跟着旋律舞动,不过我还有重任在身,可不能在石子路上先踢踏起来。

我要的是那把后门钥匙,而且是马上要。

我环顾舞会众生,一时间却找不到赛平思。不过很快他就进入视线,那姿势是优雅灵活得令人瞠目。我“嘿赛平思”了几声,但是他正专注手头的工作,无心他顾,直到他踩着节拍转到我食指可以戳到的范围内,我在他肋下迅速一点,这才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出乎意料的一击让他被舞伴绊了一下,他异常严肃地转过身。等他认出是伯特伦,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惊讶。

“伍斯特少爷!”

我没心情跟他拐弯抹角。

“少来少爷,快来后门钥匙,”我简明扼要地说,“把后门钥匙给我,赛平思。”

他似乎没能领会要点。

“后门钥匙,少爷?”

“没错。布林克利庄园的后门钥匙。”

“留在庄园啊,少爷。”

我啧啧两声,老大不高兴。

“别开玩笑,亲爱的管家,”我说,“我蹬着脚踏车骑了九英里,可不是来听你讲笑话的。就在你裤子口袋里。”

“不,少爷,我交给吉夫斯先生了。”

“你——说什么?”

“对,少爷。我来之前,吉夫斯先生说晚上休息前想在花园里散散步。他说过后会把钥匙留在厨房的窗台上。”

我呆望着他。只见他眼光清澈,手也很稳。完全不是管家多喝了几杯的模样。

“你是说,钥匙一直握在吉夫斯手里?”

“是,少爷。”

我没再多言。情绪激动之下我说不出话来。我备感失落,脑筋转不过来,但是有一件事几乎可以确定。出于某种原因——虽然一时想不出,但是一蹬上这可恨的缝纫机,我肯定有充分的时间思考,直到骑完九英里寂寞的乡间小路,进入他的攻击距离——吉夫斯故意使诈。他知道自己可以随时解决问题,但是却让达丽姑妈等人在门前草地上过夜,而且还是“得砸必耶[5]”。更可恶的是,他袖手旁观,漠然看着自家少主人踏上根本没有必要的十八英里自行车之旅。

我真不敢相信。他西里尔伯伯倒是可能。以西里尔伯伯那种扭曲的幽默观,很可能做出这种行为。可吉夫斯怎么会——

我跨上鞍座,这青肿之躯一碰到硬皮革,一声惨叫差点冲口而出,我忍住尖叫,开始了漫漫归途。

[1] 即十一月十五日。每逢盖伊·福克斯日(或称篝火之夜),会点燃象征其人的草人、燃放爆竹烟花庆祝。

[2] 出自英国传统民间故事,两个孩子被遗弃在森林遭谋杀,死后知更鸟衔来树叶盖在他们身上。

[3] 法语:boulevardier,意为花花公子。

[4] 引自拜伦《查尔德·哈罗德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 1812—1818)。

[5] 法语:en dshabille,意为着睡衣。

第二十三章

记得吉夫斯有一回说过——我忘了当时讨论的是什么话题来着,不过他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发表感慨,留给我琢磨——地狱之怒火比不上受羞辱的女人。在今天晚上之前,我一直觉得此言颇有道理。我是从来没有羞辱过哪个女人,不过胖哥·托森顿曾经羞辱过他姑妈。他二话不说就拒绝到帕丁顿接她儿子杰拉德、请他吃午饭、再送他去滑铁卢上学。后来他姑妈就跟他没完没了了。有信——他说那内容不亲自读你都不信,还有两封措辞极其严厉的电报,外加一张语带挖苦的风景明信片,上面印的是小切伯里战争纪念碑。

所以说,在今天晚上之前,我从来没有质疑过这句话的真实性。受羞辱的女人名列榜首,其余的靠边站,这是我的一贯看法。

但是今天晚上,我的观点变了。要是想知道地狱之火究竟是怎么烧的,那就去找那个被连哄带骗推上自行车,经历了一段漫长而毫无必要的骑行,而且是在黑暗中,而且还没有灯的家伙。

注意“毫无必要”这个词。我感到心里灌了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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