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会。”
“对了。哎,瞧我都给吓成这样了。只怕待会儿自己叫什么都给忘了。那好,咱们设想一下。哗啦啦警铃响起。果丝冲过去抱起那巴塞特……等会儿。她为什么不自己下楼?”
“少爷忘了火警突然响起时女士们的常规反应。”
“那倒是。”
“我想,巴塞特小姐的第一个念头是从窗口跳下去。”
“那就更糟糕了。咱们可不想看到她化作草地上的一摊‘漂类”[2]。依我看,你的计策有漏洞,吉夫斯,花园里怕要铺满扭曲的尸体了。”
“不,少爷。少爷不要忘了,特拉弗斯老爷因为担心窃贼,在所有窗户上都安装了坚固的防盗窗。”
“对,没错。啊,那就没问题了,”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有点怀疑,“有可能成功。但我有预感,大概要在哪里失足。不过我哪儿还有吹毛求疵的余地,就算是百分之一的概率我也得试试。我会照你的计策行事,吉夫斯,不过我得说,我保留顾虑。对于拉警铃的时间,你有什么建议?”
“不要在午夜之前,少爷。”
“也就是说,要在午夜之后。”
“是,少爷。”
“那行啦。十二点三十分整,准时行动。”
“遵命,少爷。”
[1] Jimmy Durante(1893—1980),美国歌手、演员,绰号“大鼻子”。
[2] 法语:pure,意为蔬果泥。
第二十二章
也说不清为什么,夜幕下的乡村总让我有种异样的感觉。平时在伦敦,无论多晚出门都没问题,拎着牛奶回家,手都不抖一下。但是,换成乡间的花园,而且同伴们全员在房中就寝,大门紧锁,我的毛骨不禁有点悚然。夜风吹过,树梢微微摇晃,枝条吱呀作响,灌木丛簌簌抖动,我还没走几步,就先灭了士气,还得提防祖先的鬼魂偷偷跟在身后,呜呜哽咽。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该死地叫人不舒服。要是你以为很快就有起色,因为马上要去拉响全英格兰最聒噪的火警铃,在宁静的安眠中的庄园引发“水龙头总动员”的恐慌,那你错了。
我对布林克利庄园的火警铃再熟悉不过了。那动静,真见了鬼。汤姆叔叔除了不待见小贼以外,一向最反对睡梦中被烤熟,所以当初买下这座庄园的时候,坚持火警应该以让人吓出心脏病为标准,但是不能叫人误以为那是常春藤里麻雀有气无力的叽喳声。
小时候放假偶尔到布林克利来,那时我们常常在打烊以后操练火灾逃生。多少个夜里,我都从无梦的安眠中惊醒,以为听到了末日号角。
坦白说,回想起这警铃的威力,我不禁心下踌躇。此时是凌晨十二点三十分,我准时守在外屋旁悬挂警铃处。看到白墙上的铃绳,想到惨然的喧嚣即将响起,打碎这夜的宁静,刚才提到的那种异样感不由得更浓了。
另外,经过这段时间的深思熟虑,我对吉夫斯的这个计策越发抱了失败主义的想法。
吉夫斯好像理所当然地以为,果丝和大皮面对惨淡的命运,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那巴塞特和安吉拉。
但对他这种天真的乐观,我却无法认同。
我是说,对于男士们于危难之中的表现,我也有所了解。记得弗雷迪·韦珍,俱乐部里最英勇的一位,曾跟我讲过,有一次他在海滨度假,有一天酒店里突然响起火警,他可没有跑去保护妇女,而是十秒钟之内冲下救生梯,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件事——保护弗雷迪·韦珍。
至于说救助老弱妇孺呢,他说自己倒是很愿意站在楼底下扯着被单接人什么的,仅此而已。
所以嘛,难道奥古斯都·粉克-诺透和希尔德布兰·格罗索普会有所不同?
我一边把弄铃绳,一边思考上述问题,几乎想取消计划。就在这个节骨眼,脑海中浮现出那巴塞特平生第一次听到这警铃的画面。这个全新的体验很可能吓得她一蹶不振。
这个想法顿时让我心花怒放,于是不再犹豫,一把抓紧铃绳,站稳脚跟,痛下狠手。
嗯,如前所述,我并没有期盼这铃声会多么悄无声息。果然不出所料。上次跟它打交道,我还是在房子另一头自己的卧室里,即便如此,我还是一惊之下翻下床,以为床底下爆炸了。如今近在咫尺,让我领会到了它的全部威力,可以说一辈子还没有听到什么声响可以与之媲美。
总的来说,我挺喜欢听点响动。记得有天晚上凯特猫·波特珀布莱特搞了个警用棘轮拿到俱乐部,跑到我坐的沙发后面拉响了,我靠着沙发背,闭着眼睛,面带微笑,就像有些人欣赏歌剧那样。此外,还有那次阿加莎姑妈的公子小托,因为好奇点着了一整包盖伊·福克斯日[1]的爆竹。
但是,布林克利庄园的火警有点过了。我拽了五六下铃绳,感到如此足矣,然后踱回屋前的草坪上,考察一下具体结果。
布林克利庄园果然倾巢而出。一眼望去,我看出已经客满。我左顾右盼,时而看到汤姆叔叔穿着紫色睡袍,时而看到达丽姑妈穿着那件黄蓝睡衣。同时我的眼波还掠过阿纳托、大皮、果丝、安吉拉、那巴塞特和吉夫斯,排名分先后。都在了,如数到齐。
可是——让我顿觉不妥的是,我看不出一点英雄救美的迹象。
当然,我想的是这样一幅场景:这边厢,大皮对安吉拉关怀备至,那边厢,果丝拿着条毛巾给那巴塞特扇风。可实际上呢,那巴塞特加上达丽姑妈和汤姆叔叔这组正起劲儿地劝慰阿纳托往好的方面想,而安吉拉和果丝两人,一个倚着日晷一脸不高兴,另一个坐在草地上,揉着擦破了皮的胫部。大皮则独自一人在小径上徘徊。
不得不承认,场面让人苦恼。我把吉夫斯叫到身边,稍显强硬。
“怎么样,吉夫斯?”
“少爷?”
我严厉地看着他:“少爷?”个头!
“吉夫斯,你叫少爷也没用。看看周围,自己瞧瞧。你这计策破产了吧?”
“的确,似乎事情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期那样发展,少爷。”
“我们?”
“是我的预期,少爷。”
“这还差不多。我是不是跟你说过没门?”
“记得少爷的确表示抱有异议。”
“异议这个词不足以形容,吉夫斯。我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办法完全不抱信心。你第一次呈给我的时候,我就说是烂点子,果然没错。我不是怪你,吉夫斯。这也不是你的错,谁让你脑子不灵光了呢。但是从此以后——希望你听了别伤心,吉夫斯——我心里有谱了,除了最简单最基本的问题,一律都不交给你。咱们还是开诚布公的好,你说呢?最好是要有话直说,不拐弯抹角?”
“自然,少爷。”
“我是说,像手术刀,啊?”
“千真万确,少爷。”
“我想——”
“少爷,抱歉打断少爷的话。我想特拉弗斯夫人有话跟少爷说。”
就在这时,一声震天响的“哟吼”传来,来源只有一个,即刚提到的那位亲戚。由此我知道吉夫斯的看法是对的。
“过来一下,阿提拉,劳烦你了。”那个众所周知的——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备受喜爱的——声音轰鸣道。我移步上前。
我不是没有一点担忧的。刚刚才意识到,我其实没有什么圆满的借口来解释半夜拉警铃的可疑行为,而且即使是被小得多的事儿惹到,达丽姑妈表达起来也毫不保留。
但是,她没有任何暴力动作,反而镇定得冷若冰霜,我的意思大家能懂吧。可以看出,这位夫人是经历了一番苦难的。
“啊,伯弟,亲爱的,”她说,“大伙都在呢。”
“是。”我警惕地回答。
“不缺谁吧,嗯?”
“我看不缺。”
“太好了。大伙都出来透透新鲜空气,多健康,总比躺在床上不通风好。我刚刚睡着,你那警铃就拉响了。亲爱的宝贝,拉警铃的是你,没错吧?”
“警铃是我拉的,没错。”
“是出于什么打算,还是一时兴起?”
“我以为着火了。”
“为什么会这么以为呢,亲爱的?”
“我以为看到火光了。”
“哪里,亲爱的?跟达丽姑妈说说。”
“就是有扇窗户里。”
“我明白了。所以我们被揪下床吓个半死,都是因为你看到幻觉了。”
汤姆叔叔发出一种拔瓶塞的声音,阿纳托的小胡子垂出了新纪录,喃喃说了句“大笨蛋”,要是没听错的话,还有一句“rogommier”——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我承认看错了。对不起。”
“别道歉,宝贝儿,我们多开心啊,这还看不出来?话说回来,你在外面干什么呢?”
“就是散散步。”
“这样啊。你是不是打算继续散下去?”
“不了,我还是进屋吧。”
“那好。因为我也正想进屋呢。有你在外面待着,况且你想象力还这么丰富,我怎么睡得踏实?说不定你一会儿又看到客厅窗台上有一只粉红色的小象,开始冲人家扔砖头……好了,来吧,汤姆,看来演出结束了……等一下。水螈王子好像有话要说……怎么了,粉克-诺透先生?”
果丝走过来加入我们的小分队,似乎忧心忡忡。
“我说!”
“说吧,奥古斯都。”
“我说,咱们怎么办啊?”
“别人不知道,反正我是打算回房睡觉。”
“可是门锁了啊。”
“什么门?”
“大门啊。不知道让谁给锁上了。”
“那我去开。”
“打不开。”
“那我去开别的门。”
“所有的门都给锁上了。”
“什么?谁锁的?”
“不知道。”
我提出一个理论:
“是风?”
达丽姑妈和我四目相对。
“别添乱了,”她央求道,“别在这时候,宝贝儿。”的确,我刚说完,就感觉到空气里没有一丝风。
汤姆叔叔说看来我们只好爬窗户了。达丽姑妈叹了口气。
“怎么爬?让劳合·乔治首相来?让温斯顿来?还是让鲍德温首相来?都不行。谁让你装了那些防盗窗。”
“哎,行啦。上帝保佑,那按铃吧。”
“火警铃?”
“门铃。”
“干吗按铃,托马斯?屋里又没人。用人全都去金厄姆了。”
“哎呀,该死,咱们可不能在外面待一晚上。”
“不能?等着瞧。只要咱们乡下聚会上有阿提拉在此,那没有什么——千真万确——是不可能的。我想后门钥匙赛平思带在身上呢。咱们大伙只好自娱自乐打发时间,等他回来咯。”
大皮提出一个建议:
“可以开车去金厄姆,问赛平思拿钥匙,你们说呢?”
反响不错。没有疑议。达丽姑妈一直拉长的脸上第一次浮现出笑容,汤姆叔叔咕哝了一声表示赞许,阿纳托说了一句普罗旺斯话,听着像夸奖。我觉得就连安吉拉的神色也柔和了一点。
“真是好主意,”达丽姑妈说,“太聪明了。立即奔向车库。”
大皮动身以后,他的智慧和手腕得到了广泛称颂,此外还有一些居心叵测之人把他和伯特伦作对比。我听了当然很受伤,不过痛苦没有持续多久,估计不出五分钟,大皮就回来了。
他显得烦躁不安。
“我说,没戏。”
“怎么了?”
“车库锁着呢。”
“打开呀。”
“我没有钥匙。”
“那就喊沃特伯里,把他叫醒。”
“谁?”
“司机啊,笨蛋。他就住在车库二层。”
“他不是去金厄姆跳舞了吗?”
这是致命一击。达丽姑妈一直努力维持冷若冰霜的镇定,这下大坝终于决堤了。岁月滚滚逆流而过,只见她变身成当年那个“唷嗬——咦呵”的达丽·伍斯特,那个感情用事、不平则鸣的大小姐。多少次,她踩着马镫从马背上站起身,冲赶猎狗的人发出怒吼,吐露大不敬之言。
“让这帮只知道跳舞的司机都下地狱!你一个司机,跳什么舞啊?我从一开始就觉着这人不可靠。直觉告诉我,他像会跳舞。这下好了,咱们就在这儿一直等到吃早饭吧。这群可恶的用人,要是八点之前能回来,我可要大失所望。赛平思跳起舞来,除非有人把他扔出大门,否则决不罢休。他什么样我一清二楚。他着了爵士的魔,没完没了地鼓掌,也不怕把手鼓出水泡。让这帮只知道跳舞的管家都下地狱!把堂堂一个布林克利庄园当成什么了?到底是规规矩矩的乡间庄园,还是该死的舞蹈学校?咱们干脆搬到俄罗斯芭蕾舞团里去住得了。哎,算了。要是注定困在外面,那还有什么办法。咱们都等着冻成冰块吧,除了——”说到此处她向我投了一个算不上友好的眼神——“除了亲爱的阿提拉,我看到他穿得倒是很暖和。咱们认命了,估计都得冻死,像故事里的森林弃婴,临死前的遗愿就是希望亲爱的阿提拉能给咱们盖上一层叶子[2]。他无疑还要鸣起火警,以示凭吊——你又想干吗,好伙计?”
她住了口,盯着吉夫斯。在她独白的后一段,吉夫斯一直恭恭敬敬地望着她,希望吸引她的注意力。
“夫人,我斗胆提个建议。”
在我们旷日长久的相处中,我对吉夫斯并不是一贯抱持赞同的态度。他性格中有些缺点,常常引发主仆之间的冷战。他是那种人,就是给他点什么,他就那什么。很多时候显得不够成熟,而且我还听他说我是“智力上乏善可陈”。我曾不止一次不得不费心履行责任,粉碎他的骄傲情绪,免得他把他家少爷当作奴隶或者小听差使唤。
这些缺点都属严重。
但是他有一个长处,我却从来不怯于否认。他有种魔力,似乎总能让人安下心来,像催眠似的。据我所知,他从来没遭遇过进攻的犀牛,但是这种情况如果真有发生,我相信这畜生一接触他的眼光,就会欲迈而止,打个滚,四蹄朝天,呼噜呼噜地撒起娇来。
总而言之,达丽姑妈息怒了——她几乎可以媲美进攻的犀牛——前后还不到五秒钟。其实吉夫斯也只是摆出恭恭敬敬的站姿而已。虽然我没有掐时间,因为秒表没带在身边,但我敢说,总共不出三秒又四分之一,达丽姑妈的整个精神态度就惊人地好转了。她在我们眼皮底下融化了。
“吉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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