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会相当惊讶。大皮,讲讲理。说说看我还有什么别的理由。一个就行。”
“我这就说。你以为我还蒙在鼓里吗?你爱上了安吉拉。”
“什么?”
“你说我坏话,就是为了毒化她的思想,好把我这个路障除掉。”
我这辈子第一次听到这么弱智的想法。见鬼,我跟安吉拉可是打小就认识的。我怎么可能爱上打小就认识的亲戚呢?况且,不是有法律规定说男性不得与表亲通婚吗?是表亲还是祖母来着?
“大皮,你这傻瓜,”我嚷道,“你发什么神经!脑子坏了吧。”
“啊,是吗?”
“我爱上了安吉拉?哈哈哈!”
“别想一句哈哈哈就撇清。她可是叫你‘亲爱的’来着。”
“我知道。而且我很不赞同。年轻女孩见谁都亲爱的,就像喂鸽子似的,这种作风我反对。没规没矩的,就是这个词儿。”
“你还胳肢她的脚腕。”
“纯粹是出于表兄妹之情。没别的意思。见鬼,你要知道,从严格的深层的意义上来讲,就算拿着扫帚我也决不碰安吉拉。”
“喔?为什么?她还配不上你?”
“别误会,”我急忙解释,“我说就算拿着扫帚也决不碰安吉拉,不过就是想表示,我对她的感情完全是不即不离、客客气气的敬意。换句话说,你可以放心,这位小姐和本人之间的情谊,仅仅止于,而且永远不会超越不温不火的平凡友谊。”
“我觉得就是你跟她通风报信,说我昨天晚上去了食品柜,所以她才会抓到我吃馅饼,害我声名扫地。”
“亲爱的大皮!我可是伍斯特!”我震惊不已,“你觉得我们伍斯特会做这种事吗?”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听着,”他说,“你站在那儿狡辩也没用。事实明摆着。有人在戛纳偷走了她的心。你亲口跟我说,你们两个在戛纳形影不离,她身边没有别人。你还得意洋洋地吹嘘跟她一起游泳,还一起在月光下散步——”
“不是吹嘘,只是提了一下嘛。”
“那你懂了吧,等我把你从这张该死的长椅后面揪出来,我就要把你大卸八块。花园里干吗要摆这么多可恶的长椅?”大皮不满地说,“我真搞不懂。只会碍事儿。”
他住了口,又伸手抓我,这次只差一根头发丝的距离。
此时此刻需要敏捷的思维,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如前所述,伯特伦·伍斯特如鱼得水。我突然想起最近和那巴塞特之间的误会,灵光一闪,知道这事儿终于派上了用场。
“你弄错啦,大皮,”我一边说一边向左边移动,“没错,我是一直跟安吉拉在一起,但我和她的关系从头到尾都是最纯洁、最正直的同志情谊。我有证据。在戛纳逗留期间,我的感情别有所托。”
“什么?”
“我的感情,在逗留期间别有所托。”
这回终于击中了目标。他跨了一半停住了,抓着长椅的双手也垂到了身体两侧。
“是真的?”
“绝对属实。”
“是谁?”
“亲爱的大皮,不好把女士的名字挂在嘴边吧?”
“要是不想脑袋分家,那就快说。”
我明白这是特殊情况。
“玛德琳·巴塞特。”我说。
“谁?”
“玛德琳·巴塞特。”
他好像惊呆了。
“你是说,你爱上了巴塞特那个祸害?”
“巴塞特那个祸害这种话还是不要说,大皮,多不尊重人家。”
“尊重你个头。我只想知道真相。你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爱上了那个莫名其妙的鬼见愁?”
“我看不出你干吗非得说人家是莫名其妙的鬼见愁。她很迷人、很漂亮的。虽然她想法比较奇特,比如说在星星和兔子上我和她就没什么共同语言,不过总不能说是莫名其妙的鬼见愁。”
“别管了,反正你坚持说你爱上了她?”
“对。”
“我觉得不可信,伍斯特,很不可信。”
我认为,不得已需要添上点睛之笔了。
“你得先答应我,格罗索普,这件事一定要严格保密。索性告诉你吧,就在不到二十四小时前,她一口回绝了我。”
“一口回绝了你?”
“一口酥的一口。就在这个花园里。”
“二十四小时前?”
“算二十五小时吧。这下你明白了吧,就算有这么个人,我也不可能是在戛纳偷走安吉拉的人。”
我又想说就算拿着扫帚也决不碰安吉拉,话到嘴边我想起来,刚才已经说过了,而且预期效果不是很好,于是我就断了这念想。
我的坦诚似乎收获了好成果。大皮双眼中杀人的凶光渐渐熄灭,好像受雇于人的刺客住了手开始思考。
“我懂了,”他终于开了口,“那好吧。对不住,为难你了。”
“没事儿,老伙计。”我彬彬有礼地回答。
自灌木丛里突然跳出格罗索普以来,伯特伦·伍斯特现在才算是可以自由呼吸。我虽然没有从长椅后面走出来,不过至少不靠它了。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应该可比《旧约》里从烈火之炉里爬出来的三位老兄[2]。我甚至腾出手来,试探地摸了摸香烟匣。
但下一秒,突然一声哼笑传来,害我像被香烟匣咬了一口似的,立刻松开了手指。我很紧张地看到,这位老朋友又恢复了刚才那股狂热。
“你干吗要跟她说我小时候浑身都是墨水?”
“亲爱的大皮——”
“我小时候特别注意个人卫生,跟着了魔似的。你直接在我身上吃饭都没问题。”
“是是。不过——”
“还说我没心没肺,我心可多着呢。还有在螽斯里没人搭理我——”
“哎,亲爱的老伙计,我不是都解释过了嘛。那都是我的谋略或者说妙计。”
“啊,是吗?哼,以后拜托你行行好,再耍这种烂把戏的时候可别扯上我。”
“都听你的,老朋友。”
“那好了。咱们都说清楚了。”
他又陷入了沉默,插着双臂,目视前方,好像小说里健壮又沉默的主角,刚刚在大小姐那儿碰了一鼻子灰,正考虑要不要顺便爬爬落基山,找两只熊来寻寻晦气。看他一脸怒气,我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于是打算安慰安慰他。
“可能你不懂au pied de la lettre的意思,大皮,不过我认为,你不应该这么看待安吉拉刚才的话。”
他好像来了兴致。
“你说什么鬼话呢?”他问。
我看出必须加以解释。
“她的那些胡说八道,不能望文生义,老朋友。你知道大小姐们的脾气。”
“是啊,”他发出一声哼笑,“真希望从来没见识过就好了。”
“我是说,显然她发现你藏在灌木丛里,所以故意气你。这么说吧,你懂这种心理吗?她看到了你,于是那种小姐脾气一上来,就抓住机会给你个小教训——讲了几条逆耳忠言,我就是这个意思。”
“逆耳忠言?”
“对啊。”
他又一声哼笑,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皇亲国戚在接受舰队的二十一响礼炮致敬。以前还从来没遇到过谁这么擅长左哼一声、右哼一声。
“你说逆耳忠言是什么意思?我又不胖。”
“是是。”
“我头发的颜色哪不好了?”
“很正常,大皮,老朋友。我是说头发。”
“而且我头发也不稀疏……你傻笑什么呢?”
“我没傻笑,就是微微地笑。我刚刚在设想你在安吉拉的眼中的形象。中间胖,上边稀疏。很可笑。”
“你觉得很可笑,是不是?”
“没有没有。”
“没有最好。”
“是是。”
在我看来,对话又无以为继了,我但愿能就此了结,而结局正如我所愿。这时候,在静谧的黄昏中,桂树叶子一阵闪烁,我发现安吉拉来了。
她的样子亲切又圣洁,手里端着一盘三明治。是火腿的,这是我后来发现的。
“伯弟,你要是遇见格罗索普先生的话,”她的目光做梦般地停留在大皮的表面上,“就把这盘三明治交给他。只怕他要饿了,真是可怜。现在快十点了,自从吃过晚饭,他还什么都没吃呢。我就放在这张长椅上了。”
她转身撤了,我觉得最好和她一起,反正我留下来也没事做嘛。等我们朝屋子走去的时候,夜幕中传来一阵稀里哗啦,踢碎三明治盘子的声音,还伴随着一个怒气冲冲的男子汉发出的闷声诅咒。
“今晚的夜色多安静、多美好啊。”安吉拉感叹。
[1] 法语:sang-froid,沉着,字面意为冷血。
[2] 《旧约·但以理书》第3章,三个犹太人不拜巴比伦王所造的金像被投入火炉,受天使保护毫发无损。
第十六章
第二天早上醒来,阳光已经洒满了布林克利庄园,窗外的常春藤里清晰地传来鸟儿的叽喳,又是新的一天了。但是,对于坐在床上呷着醒脑茶的伯特伦·伍斯特来说,灵魂里却没有相应地洒满阳光,心中也没有唱和的叽喳。回顾前一天晚上的经历,令伯特伦不可否认的是,大皮和安吉拉这对似乎多多少少出了点岔子。虽然我力求寻找乌云后的金边,却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两颗傲慢的心灵之间已经划出如此惊人的裂痕,弥合这项任务,可能就连我也力有不逮。
凭我敏锐的观察力,从大皮踢碎那盘火腿三明治的姿态来看,我认为,他不会那么轻易释怀。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最好把他们的问题暂时晾到一边,先来集中思考果丝这个比较有希望的问题。
关于果丝呢,是一切准备就绪。吉夫斯对橘子汁掺酒的事儿充满不健康的顾忌,这给我添了不少麻烦,不过秉着咱们伍斯特的一贯作风,我已经排除万难。必要的饮料已经到手,分量充足,现在就躺在梳妆台抽屉中那只酒瓶里。此外,我也打探过,果汁壶会如期装满橘子汁,一点钟左右会摆在管家食品储藏室的架子上。把杯子从架子上取下,偷运进我的屋子,掺好酒,趁午餐前再摆回原位。无疑,这项任务需要点技巧,不过根本算不上艰巨。
抱着奖励乖孩子的心情,我喝完茶,翻了个身,准备睡个回笼觉。这是很重要的,尤其有重任在身,必须保证大脑得到充分休息。
约一个小时之后,我走下楼,暗自庆幸给果丝安排了这个打气计划。他正在草地上,一瞥之下我就看出,要说谁需要来点速效壮胆剂,那就是果丝无疑了。如前所述,大自然一派怡然,唯有奥古斯都·粉克-诺透除外。只见他正绕着圈子,嘴里嘟囔着什么不想过多地占用大家的时间,但在这喜庆之际,不得不讲几句。
“嘿,果丝,”在他开始新一轮绕圈子前,我拦住了他,“真是好天气,是不是?”
即使先前没有发现,从他诅咒好天气的那份唐突中也猜得出,他心情欠佳。我打起精神,开始“果丝重展欢颜”任务。
“有个好消息,果丝。”
他眼中突然放出灼灼的精光。
“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被一把火烧光了?”
“那我倒没听说。”
“腮腺炎爆发了?还是学生出麻疹停课了?”
“不是,都不是。”
“那你还说什么有好消息。”
我叫他少安勿躁。
“你别这么紧张,果丝。给学生颁奖这点事儿不值一提,有什么好担心的?”
“不值一提,哈?你知不知道,这些天来我绞尽脑汁,可想来想去也只想出一句话:不占用大家太多时间。我肯定不会占用他们太多时间。该死,我究竟说什么好啊,伯弟?你颁奖的时候都说什么了?”
我考虑了一下。上私立小学的时候,我曾经拿过一个“《圣经》知识奖”,因此我应该有不少内部消息的,可是记忆却一片空白。
这时,迷雾中涌现出一个念头。
“你可以说,跑得快不一定是赢家。”
“为什么?”
“这是句谚语嘛。一般都有人鼓掌。”
“我是问为什么不一定?为什么跑得快不一定是赢家?”
“哦,这可难倒我了,反正智者是这样说的。”
“到底是什么意思?”
“估计是安慰没得奖的孩子吧。”
“那对我有什么用?我又不用担心那些人。我担心的是得奖的人,这帮臭小子是要上台领奖的。要是他们冲我做鬼脸怎么办?”
“不会的。”
“你怎么知道不会?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八成就是做鬼脸。而且就算不做——伯弟,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说吧。”
“我正认真考虑要不要听从你的建议喝点酒。”
我不易察觉地笑了。他知之甚少,这句话充分概括了我此刻的想法。
“哦,你没问题的。”
他又焦虑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没问题?我有预感,到时候肯定忘词。”
“胡说!”
“或者把奖品给掉了。”
“乱讲!”
“总之就是要出乱子。我打心底里知道。我敢打包票,今天下午一定会出状况,大伙会对我笑掉大牙的。我现在都能听见那笑声,像土狼……伯弟!”
“唉?”
“你记不记得咱们上伊顿以前念的那所小学?”
“当然。我拿‘《圣经》知识奖’就是那会儿的事儿。”
“别提你那什么奖了,我又不是说你那个奖。你记不记得‘博舍事件’?”
我的确记得。那是我少年时代的一道风景。
“少将威尔弗莱德·博舍爵士来学校颁奖,”果丝用干巴巴平板板的语调说,“他掉了一本书,弯腰去捡,但是在弯腰的一瞬间,裤子后面开线了。”
“可把咱们给乐坏了。”
果丝的面孔扭曲了。
“是啊,真是群小兔崽子。遇到这么尴尬的情况,咱们非但没有保持肃静,表示对这位英雄的同情,反而开心地大吵大闹。我是闹得最欢的。今天下午就轮到我了,伯弟。我当年嘲笑少将威尔弗莱德·博舍爵士,这下遭报应了。”
“别,别这样,果丝,老伙计。你裤子不会开线的。”
“你怎么知道不会开?比我厉害的人都开了。博舍少将得过优秀战功勋章,当年在印度西北前线上立下汗马功劳,人家的裤子还开了呢。我肯定要成为笑柄了,我心里很清楚。可你明明晓得我的下场,还跑过来胡说什么有好消息。现在哪来的好消息?除非是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的学生全都感染了黑死病,浑身出疹子在床上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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