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她明天要去乡下朋友家做客。还有,你不知道的。”
“不知道什么了?”
“吉夫斯的这个计划没准行得通呢。虽然现在我觉得自己很傻,但是在一群打扮各异的人中间我八成就不这么想了。小时候我就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记得那次圣诞节聚会,大人们把我打扮成一只小兔子,我简直要羞死了。等到了聚会,发现周围一群孩子,其中有几个打扮得那是比我还丑啊,我于是立刻来了精神,开心地参加庆祝,最后还敞开肚皮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结果坐在回家的车上撑得吐了两回。我就是想说,这事儿你可说不准。”
我掂量了一番。不用说,站不住脚。
“而且不得不承认,吉夫斯的办法从根本上来说很可行。穿上梅菲斯特这么扎眼的行头,我很可能会轻松搞定呢。颜色能引发不同的效果。比方说水螈吧,交配季节里,雄性水螈会呈现鲜艳的色彩,对它大有帮助。”
“可你又不是雄水螈。”
“要是就好了。你知道雄水螈怎么求偶吗,伯弟?它会站在雌水螈前面,不断震颤尾巴,并把身体弯成弧形。这个我头着地也能办到。我要是只雄水螈,那就不用犯愁了。”
“你要是只雄水螈的话,玛德琳·巴塞特才懒得瞅你一眼。我是说,不会充满爱恋地瞅你。”
“她会的,如果她是只雌水螈。”
“可她不是雌水螈。”
“那也对,但假使她是呢?”
“好吧,假使她是,你就不会爱上她。”
“不,我会,假使我是雄水螈。”
太阳穴处一阵突突轻跳,我知道这场讨论已经达到饱和点。
“行了,”我说,“咱们要面对残酷的现实,别去理震颤的尾巴、什么理想主义的玩意儿了。眼前的重点是你打算去参加化装舞会,听我这个化装舞会老手的一句劝吧,果丝,你不会喜欢的。”
“喜不喜欢不是重点。”
“不要去。”
“我不能不去。刚不是说了吗,她明天就要去乡下了。”
我只好放弃。
“那好,”我说,“随你的便吧……啊,吉夫斯?”
“果丝·粉克-诺透先生的车,少爷。”
“啊?车?嗯?……果丝,你的车。”
“啊,车?哦,好。对,是,没错……谢了,吉夫斯……那回见了,伯弟。”
果丝对我勉强挤了一个笑脸,想必就是罗马斗兽场的勇士们入场前给皇帝的表情,然后就闪人了。然后我转身面对吉夫斯,时候到了:要叫他明白自己在家里的位置,我蓄势待发。
当然了,怎么开口这个问题有点儿棘手。虽然我下定决心非给他这个教训不可,但是又不忍心把他伤得太深。即使是施展铁腕,咱们伍斯特也要柔软地施展。
不过转念一想,我认为也没必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拐弯抹什么的从来没用。
“吉夫斯,”我说,“我有话直说你不介意吧?”
“自然不会,少爷。”
“听了我的话你不要伤心哪。”
“绝对不会,少爷。”
“那好,我说了。刚刚我在跟粉克-诺透先生聊天,他跟我说,这个梅菲斯特计划是你想出来的。”
“是,少爷想说?”
“我开门见山吧。我猜你的逻辑是这样的:你是在想,粉克诺透先生在一身红色紧身裤的刺激下,见到所钟情的对象,就会震颤尾巴,然后一鼓作气、马到成功。”
“私以为他会放下平日的拘谨,少爷。”
“我可不这么想,吉夫斯。”
“是吗,少爷?”
“对。说实话,不客气地说,我觉得这辈子听过所有愚蠢可笑的烂点子里,就数你这个最傻最没用。不会成的,完全没指望。你不过就是让粉克-诺透先生去化装舞会上遭个无名罪。而且这种情况还不是第一回。坦白说吧,吉夫斯,我以前就经常觉得,你有一种性格上的倾向,总是要……我要说什么词儿来着?”
“不好说,少爷。”
“弄嘴弄舌?不对,不是弄嘴弄舌。弄虚作假?不不,也不是弄虚作假。话到嘴边就想不起来了。是‘弄’字开头的,表示聪明过头的意思。”
“弄巧成拙吗,少爷?”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词儿。非要弄巧成拙,吉夫斯,你就是常常有这种倾向。你的办法不够简单明了,不够直截了当,总是加上一堆花哨没用的东西,把问题搞得云山雾绕的。果丝需要的就是一个老到世故的兄长给他一点建议而已。因此,我要说的是,从今往后,这事儿就归我管了。”
“遵命,少爷。”
“你别插手,专心打理家务事就好了。”
“遵命,少爷。”
“不用担心,我会很快想到一个又简单又直接又有奇效的法子。我明天一定要见见果丝。”
“遵命,少爷。”
“行啦,吉夫斯。”
可惜到了次日,电报一封接一封地涌来,我承认,整整二十四小时里,我对这个可怜鬼想都没想,因为自己的事就够我忙的了。
[1] 法语:de rigueur,意为必不可少。
第三章
第一封电报是正午刚过送到的,吉夫斯把电报连同开胃酒一起送了进来。发件人是达丽姑妈,“指挥部”是斯诺兹伯里集市,这算是个小镇,从她的府宅出发沿着主干道走一两英里就到。
电报内容如下:
速速前来。特拉弗斯。
不得不说,我迷糊得很厉害,我这么说还是在读通了的状态下。我认为,这是有电报以来最不可捉摸的一封信。我沉浸在深深的冥想中反复钻研,喝了两杯马提尼和涮杯子的酒。我反着读,正着读,说起来我好像还闻了一闻,但还是不知其所云。
事实明摆在眼前嘛,这位姑妈跟我分开不过几个小时,这之前我们还抬头不见低头见地过了近两个月,可是现在,可以说我的吻别还留在她脸上呢,她又在央求我再次团聚。有人如饥似渴地盼望伯特伦·伍斯特,这可是新鲜事儿。随便问个人,他们准会说,跟我一起待两个月,正常人都会觉得够啦,再多可不行啦。说起来,一般人跟我一起待上几天都坚持不下来。
因此,在享受精心烹制的午餐之前,我发了以下回复:
困惑。求解。伯弟。
午觉期间我收到了以下回复:
笨蛋,究竟哪儿让你困惑了?速速前来。特拉弗斯。
我吸了三支烟,在屋子里来回踱了几圈,想出了答复:
速速前来是什么意思?问好。伯弟。
在此附上回复:
意思是速速前来,你这弱智真让我抓狂。你觉着我是什么意思?速速前来,不然等着明天一大早收到你姑妈的诅咒信吧。爱你。特拉弗斯。
我又接着发出了以下电报,希望把情况弄得一清二楚:
你说“来”的意思是“来布林克利庄园”吗?你说“速速”的意思是“速速”吗?迷惑。茫然。祝一切安好。伯弟。
我在去螽斯俱乐部的路上把这封电报发了出去,然后在俱乐部和诸同好往礼帽里头扔扑克牌,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下午。在寂静的夜色中回到家时,看到回信已经在恭候了:
是是是是是是是。你懂也好,不懂也好。给我速速前来,都跟你说了,还有,看在老天分上,别来回来地问了。我又不是开银行的,哪有钱十分钟跟你发一封电报。别傻冒了,速速前来。爱你,特拉弗斯。
此时此刻,我认为需要征询一下第二方的意见,于是按响电铃。
“吉夫斯,”我说,“一桩形状不明的怪事出现了,来源地是伍斯特郡。读读这些电报。”说着我把盒子里的文件都递给了他。
他浏览了一遍。
“你怎么想,吉夫斯?”
“我认为特拉弗斯夫人希望少爷你速速前去。”
“你也这么觉着是吧?”
“是,少爷。”
“我对这事儿也是同样的构想。但是为什么?见鬼,她刚跟我见了快两个月的面啊。”
“是,少爷。”
“不知多少人觉得对于成年人可消受的中等剂量是两天。”
“是,少爷,我理解少爷的意思。但是特拉弗斯夫人似乎非常坚持,我认为还是尊重她的意愿最为妥帖。”
“你是说卷铺盖过去?”
“是,少爷。”
“这,我不能马上过去呀。今天晚上在螽斯俱乐部还有一场重要约会,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记得吧。”
“是,少爷。”
空气凝滞了一会儿,我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之前发生的那点小小的不愉快。我觉得有必要加以暗示。
“你那么说白礼服是不对的,吉夫斯。”
“这些问题都属于个人观点,少爷。”
“我在戛纳穿着白色晚礼服走进赌场的时候,在座的美女都相互使眼色、窃窃私语,打听我是谁啊。”
“欧陆赌场的风气是出名的不入流,少爷。”
“昨天晚上我跟胖哥提起的时候,他也特别感兴趣。”
“果真如此,少爷?”
“在场的各位都是一样的看法。大家纷纷表示我抓到宝了,全都没有异议。”
“果真如此,少爷?”
“我坚信,你最终一定会爱上这件白礼服的,吉夫斯。”
“只怕不会,少爷。”
我只好放弃。这种情形跟吉夫斯讲道理是没用的,“老顽固”这个词就要脱口而出。我叹了口气,转开了话头。
“那好吧,回到刚才的话题,我有好一阵子都不能去布林克利庄园,去哪儿都走不开啊。我意已决,这么着吧,吉夫斯,帮我拿纸笔来,我给她写封电报,说下星期或者下下个星期再过去。见鬼了,几天不见我,她怎么就熬不过去呢?动用点意志力就好了嘛。”
“遵命,少爷。”
“那行啦。就写‘两星期后抵达’之类的,按这个意思写就行。这样就齐了。你遛到街角发出去,就可以了。”
“遵命,少爷。”
这漫长的一天终于过去,我穿好衣服去赴胖哥的生日聚会。
胖哥前天晚上讨论这场活动的时候就跟我保证,这场生日狂欢的策划标准是惊天地,泣鬼神,不得不承认,此前参加的聚会相比之下都是小打小闹。结束到家时已经四点多,我只想倒头就睡。我依稀记得自己摸索着爬上床,可是感觉头还没贴到枕头,我就被开门声给吵醒了。
虽然大脑在空转,我还是努力抬起了一只眼皮。
“是端茶来了,吉夫斯?”
“不,少爷,是特拉弗斯夫人驾到。”
瞬间只听一阵狂风呼啸而过的声音,这位亲戚自行以五十公里/时的时速跨进了大门。
第四章
常听人讲,伯特伦·伍斯特看待自家亲戚总是带着真诚而决不姑息的批判眼光,尽管如此,他喜欢该讲公道的时候就讲公道。诸位要是留心阅读我之前的几本回忆录,就会注意到,我有好几次都重点强调过,达丽姑妈人是很可以的。
大家也许还记得,她嫁给了汤姆·特拉弗斯,是“瑟肯德诺思”[1](记得是这么个叫法),就在“矢车菊”赢了剑桥郡平地障碍赛马那年。我还为她主办的《香闺》杂志撰写过一篇文章,叫《有品位的男士怎么穿》。达丽姑妈性格慷慨,为人和气,我总是很乐意跟她亲近。她的精神构造里完全没有那种隐约的吓死人主义,与此相反的例子就是我那位阿加莎姑妈——伦敦周围各郡的眼中钉以及全人类的大敌。我对达丽姑妈抱有最深切的敬意,从来都是坚定不移地欣赏她的人情味、冒险精神以及总体上好好夫人的性格。
出于上述原因,可以想见,此时此刻看到她出现在我床前,我真是大吃一惊。话说我常常在她家里做客,她对我的习惯了如指掌,清楚地知道早上没喝早茶我是不会见客的。她明明知道这种时候我正需要独自一人好生休息,却偏硬闯进来,我不禁想,这可谈不上礼貌之道。
再说,她有什么理由跑到伦敦来?我心里犯琢磨。一位尽职尽责的女主人,出门七个星期,谁也想不到她才到家第二天就又马不停蹄地奔出家门。我认为,她应该待在家里,照料丈夫,吩咐厨子,喂喂猫、逗逗狗,总而言之,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的睡眼还非常惺忪,但仍然努力在眼皮的黏合度可允许的条件下,向她投去严厉而责备的一瞥。
她似乎没领会。
“快起来,伯弟,你这笨蛋!”她大嚷,声音从我的双眉间穿透后脑勺而过。
要说达丽姑妈有什么缺点,那就是她总把对话人当作狩猎场半英里外的骑马猎手。这无疑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毛病,以前在乡下,要是有一天没能去追赶哪只倒霉狐狸,那对她来说就是浪费了大好时光。
我又向她投去严厉而责备的那什么,这下她终于懂了。可惜,产生的效果是她开始进行人身攻击。
“别冲我眨眼睛,真流氓相,”她说,“伯弟啊,我真怀疑,”她看我的眼神让我联想到果丝发现了一只不合标准的水螈,“你究竟知不知道你这副德行有多招人厌?好像是电影里的放荡场景和烂泥塘里低等生物的结合体。昨天晚上是不是花天酒地去了?”
“我出席了一项社交活动,没错,”我冷冷地回答,“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我不能失约于胖哥,‘诺博莱斯阿不里及’[2]嘛。”
“行了,起床穿衣服吧。”
我觉得肯定是听错了。
“起床穿衣服?”
“对。”
我一头栽进枕头里,发出低低的呻吟。就在此时,吉夫斯端着续命的乌龙茶走了进来。我一把抓住,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顶草帽。一大口下肚,我立刻觉得——不能说精神焕发了,因为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可不是凭一口茶就能让人重新精神焕发的。不过伯特伦总算是能够把思维转移到眼前这桩破事儿上来了。可是我越转移,就越觉得摸不着头脑。
“什么玩意儿?”我问道。
“看着像茶嘛,”她答道,“你比我清楚,毕竟是你在喝啊。”
要不是怕打翻了活命的热饮,我肯定就要做一个不耐烦的手势。我很有出手的冲动。
“我不是说杯子里的东西。是这事儿,你闯进来叫我起床穿衣服,这算什么玩意儿?”
“我闯进来,注意你的用词,是因为我发了那么多封电报你都没反应。我叫你起床穿衣服,是因为我就是要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