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历史穿越 > 万能管家吉夫斯4:行啦,吉夫斯 > 万能管家吉夫斯4:行啦,吉夫斯_第2节
听书 - 万能管家吉夫斯4:行啦,吉夫斯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万能管家吉夫斯4:行啦,吉夫斯_第2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有种本事,能让人声线麻痹、大脑化成糨糊。这位巴塞特对我就有这种影响,足以让堂堂的伯特伦·伍斯特多次接连几分钟摆弄领带、坐立不安,总而言之在她面前表现得像块呆木头。等到她先我们两周打道回府的时候,大家足可以想见,这在伯特伦看来,真是相别恨晚。

必须指出,并不是她的美貌让我舌头打结。这位姑娘还算长得不错,就是那种娇弱的、金发、大眼睛的姑娘,不过不是颠倒众生那样的。

一位平日与女性相谈甚欢的健谈者,这下子彻底粉碎破灭,是因为她的精神态度。我不想胡乱给谁安名号,因此我不敢说她是个女诗人,不过她的话语机锋就是会让人心里疑窦丛生。嗨,我想说的是,要是有位姑娘毫无由来地问你,觉不觉得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呀,你肯定是要有点想法的。

有鉴于此,她的灵魂和我的灵魂也就没法子成为伴侣了。但是换成果丝的话,那情形就不能同日而什么了。这位小姐让我碍手碍脚的方面,即她那一身显著的理想主义、多愁善感等毛病,对果丝来说可是相得益彰。

果丝生来就是深情款款的梦想家一类,不然也不可能把自己囚在乡下侍奉水螈了。可以想象,只要想办法让他吐露出胸膛里温热的字句,他跟那巴塞特就能像火腿配鸡蛋一样,一拍即合。

“她太适合果丝了。”我说。

“这真让人欣慰,少爷。”

“果丝也特别适合她。总之呢,这是桩美事,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撮合。吉夫斯,调动你的每一根神经。”

“遵命,少爷,”他忠厚地应道,“我会立即着手解决。”

到此时为止,各位一定会同意,气氛是多么完美,多么和谐啊。主仆两人友好地闲谈,日子甜如蜜。但就在这个节骨眼,我很遗憾地看到,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变故。天气陡然一变,乌云开始聚集,我们还没摸清状况,就“咣当”弹出一个刺耳的音符。类似的情况以前在伍斯特家里也出现过。

我预感到事情不妙,第一个线索是从地毯附近传来的那声纠结而不满的轻咳。容我解释一下,在我们聊天的空当,我擦干了皮囊,开始不紧不慢地穿戴,这儿套只袜子,那儿蹬只鞋,最后把自个儿塞进背心、衬衫、领带、及膝外套,而吉夫斯呢,就在旁边弯着身子开箱收拾我的行装。

他这会儿直起腰,手中提着一件白色的什物。一看到此物,我就预感到新一轮家庭危机已然来临,两个意志强大的男性之间不幸再次发生思想的交锋,而伯特伦必须牢记他那些骁勇的先辈们,并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否则就要被压服。

不知道今年夏天大家有没有去戛纳玩儿。去过的话就一定会记得,任何人,只要立志成为晚会上的灵魂和焦点人物,那他去赌场参加酒会的时候,就要例行在日常的晚装西裤上头搭一件镶铜纽扣的白色晚礼服。自打在戛纳火车站登上返程的蓝色特快[3]以来,我就时不时地担心吉夫斯会有什么反应。

在晚礼服的问题上,吉夫斯一向守旧落后冥顽不灵,之前我就因为软襟真丝衬衫跟他闹过别扭。而关于白色礼服的问题呢,虽然我说过在蓝色海岸是大肆风行——“杜色几里牙德稀客”[4]——但即便是穿着迫不及待买来的这件宝贝踏进棕榈滩赌场的时候,我对自己也不敢有一点儿欺瞒:回家以后它怕要引发一场动荡。

我已经打算坚持到底了。

“怎么了,吉夫斯?”虽然我的声音温和可亲,但是近距离观察我的双目就会发现,里面正射出刺骨的寒度。对于吉夫斯的智慧我当然比谁都心悦诚服,但是他这种反仆为主的性格倾向,我认为必须加以扼制。这件白礼服可是我的心头宝贝,我要动用伍斯特先祖大人在阿金库尔之战中大败法国佬[5]的全部精气神儿,势必为它而战。

“怎么了,吉夫斯?”我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少爷,恐怕少爷离开戛纳的时候无意间误拿了另一位先生的外套。”

我将寒度微微调高了一点。

“非也,吉夫斯,”我用平静的口吻答道,“你口中的这件衣服是我的,是我在戛纳买来的。”

“少爷穿过?”

“也就每天晚上。”

“但少爷一定没有打算回国也穿吧?”

我知道这是触到了症结所在。

“要穿,吉夫斯。”

“可是少爷——”

“你想说什么,吉夫斯?”

“少爷,这件衣服十分不相宜。”

“我不敢苟同,吉夫斯。我相信这件外套会大大受到瞩目。我打算明天在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上让它闪亮登场,很有把握地说,明天得到的赞叹肯定是从头到尾,绵绵不绝。不用多说了,吉夫斯。没得商量,不管你有什么反对意见,我是穿定了。”

“遵命,少爷。”

他继续收拾行李,我也就放下了话头。反正这次我得了胜利,对手下败将落井下石,咱们伍斯特不是这种人。很快我就穿戴整齐,意气风发地跟吉夫斯道别,心中大发慷慨,就跟他说自己要在外头用餐,不如晚上放个假,出去看一场有益身心的电影什么的。算是伸出橄榄枝吧,大家懂我的意思。

他不大肯接受。

“多谢少爷,我要留下。”

我眯缝着眼睛打量他。

“吉夫斯,别是不高兴了吧?”

“不,少爷,我有约在先,因此需要留下。粉克-诺透先生说好今天晚上要上门。”

“啊,果丝要来是吧?那好,替我问个好。”

“遵命,少爷。”

“威士忌苏打招待,别的自便。”

“遵命,少爷。”

“那行啦,吉夫斯。”

我动身前往螽斯俱乐部。

我在俱乐部里正巧碰到了胖哥·托森顿,他大肆宣讲这场指日可待的同乐会,而此前我也通过那些线人听到了不少美妙的传闻,最后等我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

我一开了门就听到客厅里传出的说话声,而一走进客厅我就发现,说话的一个是吉夫斯,另一个一眼望去是魔鬼。

通过进一步观察,我认出此人正是果丝·粉克-诺透,他打扮成了红魔鬼梅菲斯特的样子。

[1] 法语,意为支点。(本书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者注。)

[2] 美国戏剧界传奇女演员。

[3] 加莱-地中海特快列车,法国豪华夜班特快,因车厢为深蓝色而得名。

[4] 法语:tout ce qu’il y a de chic,意为流行所在。

[5] 阿金库尔战役(1415年),英法百年战争中英军打败法军的著名战役。

第二章

“嗨,果丝。”我开口打招呼。

从表面上绝对看不出我有什么异样,但其实我心里可犯糊涂了。眼前这副景象不管是谁看了都要犯糊涂的。话说这个粉克-诺透在我印象当中是内向羞涩、畏畏缩缩的呆瓜一个,连请他去参加星期六下午的教区聚会,他也会紧张得像秋风中的山杨树那样瑟瑟发抖。但这回,要是我理解得没错,他这是准备去参加化装舞会,而这项娱乐活动就算对铁汉子来说也是出了名的不好对付。

不仅如此,他参加化装舞会——注意了——却没有像个有教养的英国绅士那样打扮成小丑皮埃罗,反而打扮成梅菲斯特,不用说,这就要求穿上红色紧身裤,还得贴上一副怪吓人的假胡子。

怪,不得不承认吧。不过喜怒哀乐都要不形于色,没教养的人才会大惊小怪,而我,就像刚刚提到的那样,礼貌淡定地跟他“嗨”。

他躲在灌木丛一样的胡须里咧嘴一笑——好像有点儿腼腆。

“啊,嗨,伯弟。”

“好久不见了,来一杯?”

“不用,多谢了,我马上就走,这回来就是想问问吉夫斯我这么打扮怎么样。你觉得怎么样,伯弟?”

哼,答案自然是“简直太丑了”。不过我们伍斯特家人讲究方式,并深谙待客之道,从不对房梁下的老朋友说他们有碍观瞻。我避而不答。

“我听说你上伦敦来了?”我轻描淡写地说。

“嗯,对。”

“多少年都没来过了吧?”

“嗯,对。”

“今晚是找乐子去啊。”

他打了个寒战。我注意到他神色慌乱。

“乐子!”

“对这场聚会还是狂欢什么的你不激动吗?”

“哦,我觉得还好吧,”他的声音平板单调,“我好像得走啦,十一点开始,我叫出租车在外头等着……吉夫斯,你去看看车还在不在?”

“遵命,先生。”

门关上了。屋子里的一切仿佛静止了,有点拘谨。我调了杯酒,而果丝这个自虐狂开始照镜子。最后我决定,最好还是跟他挑明我知晓他的近况,这样也许能让他放松下来,对一个充满同情心的过来人谈谈心事。我总结过,那些中了招的人最需要的就是一副好耳朵。

“我说果丝,隐士先生,”我说,“你的事儿我都听说了。”

“啊?”

“你那个小问题啊,吉夫斯全都跟我说了。”

他似乎没怎么放轻松。其实这很难说得准,因为这家伙可是埋在梅菲斯特的胡子下面,不过我觉得他红了红脸。

“真希望吉夫斯不要四处瞎嚷嚷。这事儿可是该保密的。”

这种口气我怎能允许。

“和少主人扯扯闲话怎么能叫四处瞎嚷嚷?”我的语气透出一丝谴责,“反正我都知道了,我首先要说的是,”为了给他鼓励打气,我压下了“这位女士是个讨厌的神经病”的主观意见,“玛德琳·巴塞特很迷人,是个好姑娘,和你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你不会认识她吧?”

“我当然认识啦,我想不通的是你们俩怎么有联系。是在哪儿认识的?”

“在林肯郡,上上个星期她到我家附近做客。”

“那也说不通啊,我记得你从不登邻居的门。”

“是不登。是她遛狗的时候遇见的,当时狗爪子扎了根刺,她想拔掉,那条狗却开始冲她汪汪叫,所以我就出面了。”

“你取出了刺?”

“对。”

“然后对她一见钟情?”

“是。”

“哟,见鬼,有这么个天赐的大好机会,你怎么没抓住?”

“我不敢。”

“怎么回事?”

“我们聊了一阵子。”

“聊什么?”

“啊,就是鸟呗。”

“鸟儿?什么鸟儿?”

“就是当时碰巧周围有几只鸟儿,还聊了风景,就是这些呗。然后她说她要来伦敦,并且说要是我也在的话可以去找她。”

“这样你都没跟她拉一拉手吗?”

“当然没有。”

行了,我觉得再也无话可说了。要是一个人这么胆小如兔的,就连盛好了端到眼前的机会都不懂得善加利用,那他这事儿似乎完全没指望。但话虽如此,我提醒自己,念在这赔钱货跟我的同窗之情,为了老校友尽一份力那是义不容辞。

“行,”我说,“咱们看看还有什么办法,可能还有转机。不管怎么样吧,放心,我会替你这事儿出谋划策的。伯特伦·伍斯特是你的军师,果丝。”

“谢了,老兄。还有吉夫斯,当然,关键得靠他。”

我得大方地承认,我皱起了眉头。估计他是有口无心,不过我必须要说,这句话给我的刺激不只一点点。

大伙时常这么刺激我。他们就是要拐着弯暗示我,伯特伦·伍斯特就是个绣花枕头,这家里唯一有头脑有手腕的人是吉夫斯。这在我听来很刺耳。

而今天晚上这话在我听来尤其刺耳,因为我刚刚就觉得吉夫斯已经让我忍无可忍。我是指关于白礼服那件事儿。没错,我是成功叫他就范了,如前所述,用我不怒自威的人格力量将他压服,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高兴,怪他就不该起这个头。我认为,需要来点铁腕给吉夫斯瞧瞧。

“他有什么计划?”我生硬地询问。

“他对事情进行了一番思考。”

“他思考了是吧?”

“就是他建议我去参加舞会的。”

“原因呢?”

“因为巴塞特小姐也要去啊,其实就是她给我发的请帖。吉夫斯以为……”

“干吗不打扮成皮埃罗?”我打断他,问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干吗要打破咱们的优良传统?”

“吉夫斯特别提醒我要穿成梅菲斯特。”

我吃了一惊。

“他提醒你的?他明确提到这身打扮?”

“对。”

“哼。”

“嗯?”

“没事,就是‘哼’!”

至于我为什么要说“哼!”,原因是吉夫斯非要为我那件完全正常的白礼服闹得满城风雨,那件衣服不仅仅是“杜色几里牙德稀客”,而且绝对地“德·立客耳”[1],可是他居然又怂恿果丝·粉克-诺透穿上猩红色紧身裤到处破坏伦敦市容。很讽刺是吧?这种表里不一的作风很招人怀疑。

“他看皮埃罗有什么不顺眼的?”

“我觉得他也不是反对皮埃罗,他就是认为对我来说打扮成皮埃罗是不足以应付的。”

“没听懂。”

“他说,虽然皮埃罗看起来赏心悦目,但是缺少梅菲斯特的威严。”

“还是没明白。”

“哎,这是心理学,他说的。”

要是从前,听到这种话我肯定就要眼前一黑的,但是与吉夫斯的长期相处已经使伍斯特的词汇量得到相当大的扩充。吉夫斯对个体心理学有很深的造诣,因此每次一抛出这个球,我就如同猎犬一样紧追不放。

“哦,心理学啊?”

“对,吉夫斯认为衣装打扮能够影响思维方式,这副打眼的装扮会让我勇气倍增,他还说海盗船长的装束也有同样的效果。其实他最开始就建议打扮成海盗船长,但是我基于靴子的立场给否决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生命中已然有太多的悲哀,穿着长筒靴的果丝·粉克-诺透诸君就不要再来添乱了。

“你勇气倍增了没有?”

“哎,说老实话,伯弟老伙计,没有。”

一股同情向我袭来。虽然这几年来断了联系,但我们毕竟相互做过对方的飞镖靶子啊。

“果丝,”我说,“听老朋友一句劝告,跟这场酒会保持一英里的距离。”

“可我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