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但这会儿我全力赞成。就让吉夫斯跟他去。”
我嗅到了花枪或者说计谋的苗头。
“我懂你的意思了。他打着斯托克的大旗,可以来去自如。”
“一点不错。”
“他可以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送信给你,再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送信给你,再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
“好好,你懂了就行了。这样我们就能互通消息,安排见面计划。你知不知道结婚要准备多久?”
“不清楚。我记得只要拿到特殊许可[2],就能马上办事。”
“那我就去搞个特殊许可,搞两个三个。好了,这下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我这就去通知吉夫斯。他今天晚上就能上游艇。”
他突然打住不说了。只见他脸上又现出抑郁之色,接着又目光敏锐地盯着我。
“她应该是真的爱我吧?”
“该死,老兄,她难道不是这么说的?”
“她是这么说的,对。对,她是这么说的。可是女孩家的话能信吗?”
“我的亲啊!”
“那,她们最会哄人了。或许她是逗我玩儿呢。”
“思想病态,老兄。”
他一阵沉吟。
“我就是奇怪,她怎么会由着你亲她。”
“我出其不意嘛。”
“她完全可以扇你一巴掌。”
“干吗?人家自然感觉得到,那一吻纯粹出于兄妹之情。”
“兄妹之情,嗯?”
“纯洁的兄妹之情。”
“那,可能吧,”扎飞半信半疑,“伯弟,你有姐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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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那,假如有,你会吻她们?”
“吻来吻去的。”
“那……嗯,那么……哎,那好吧。”
“伍斯特的话,你总信得过吧?”
“那可说不准。我记得大二那年,赛艇第二天,你对诸位法官说你大名是尤思坦·H.布林索,家住西达利奇爱林路金链花宅。”
“那次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对,也是……是啊……那……嗯,那好吧。你发誓,现在你和玻琳之间真的没有私情?”
“没有。一想到那时在纽约的疯狂事儿,我们常常笑个不停呢。”
“我怎么没听到过。”
“那,是真的,好多次呢。”
“哦?……这样的话……哎,好吧,想来……哎,算了,我得回去写信了。”
他走了以后,我脚搭在壁炉架上坐了良久,纯放松。这一天也算是艰难曲折,我不禁有几分乏力。单说刚才和扎飞的思想交流吧,就让神经系统很吃不消。等布林克利进屋来问几点开晚饭的时候,想到要在茅舍里孤零零地啃牛排配煎蛋,我很提不起兴致。这会儿我有点烦躁,静不下心。
“我出去吃,布林克利。”我吩咐。
吉夫斯的接班人是伦敦的中介派过来的,不得不说,要是我当时有空亲自去挑选,绝不会选这一位。他决不是我的理想人选。此人透着一股抑郁之气,面孔瘦长,皮肤坑坑洼洼,深眼窝,眼神深不可测,从一开始就对雇主和员工之间的闲话家常不感兴趣,而和吉夫斯待久了,我已经养成了习惯。从他一上门,我就努力建立友好的关系,可惜收效甚微。他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但看得出,他内心里老琢磨着即将到来的“社会革命”,而且把伯特伦视为暴君兼奴隶主。
“对,布林克利,我出去吃。”
他没答话,只是瞅了我一眼,好像看我适合什么尺寸的路灯柱[3]。
“我今天累坏了,得好好吃一顿、喝两盅。估计布里斯托尔就能找到这两样。而且那儿应该会有演出什么的,你说呢?那可是数一数二的观光圣地呢。”
他微微叹了口气,好像听到我说演出什么的让他很郁闷。他最希望看到的场景是我在公园狂奔,后边一堆民众举着滴血的菜刀紧追不放。
“我开车过去,你可以告假一晚。”
“遵命,少爷。”他叹息着回答。
我只好作罢。这家伙真叫人气闷。他爱谋划屠杀贵族阶级,我压根也没意见,可该死的,乐乐和和地给个笑脸就那么难吗?我一摆手打发了他,然后去车库取车。
到布里斯托尔不过三十英里左右,时间充裕,我舒舒服服地吃了顿饭,然后去剧院赶音乐剧。其实这出戏当初在伦敦排演的时候我就看过好几场,这次重看,还是觉得可圈可点。总而言之,启程回家的时候,我只觉得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抵达幽居的时候估计已经过了午夜。我睡意正浓,一进屋就点了支蜡烛,直奔楼上卧室。我一边开门,一边想着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于是一边往床边走,一边简直要放声高歌起来。突然间,床上有什么腾地蹿了起来。
我吓得手一抖,蜡烛掉在地上熄灭了,屋里立刻漆黑一片。不过大概情况我也已经看了个明白。
从左往右数,床上是玻琳·斯托克穿着我那套金色道道的黛紫色睡衣裤。
[1] 帽子号码以头部直径衡量,九又四分之一号约为75厘米。
[2] 伯弟指的应该是不采用宗教仪式的公证结婚(civil marriage),一般举办婚礼须等三周,获得特殊许可后可在次日结婚。
[3]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描述了将法国大革命期间将犯人吊死在路灯柱上的做法。
7 伯弟的不速之客
对于午夜刚过卧室里出现女子一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觉得妙,有些则不。我属于“不”那一类。估计是伍斯特血液里遗传了点古老的清教徒性格吧。我挺直了腰板,表示不以为然,同时挺凌厉地扫了她一眼。这当然都是白费工夫,因为这会儿屋里还是黑黢黢的。
“怎么……怎么……怎么……”
“没事儿。”
“没事儿?”
“真没事儿。”
“哦?”我这句话充满讽刺,也没必要找借口遮掩。我就是要刺激她。
我弯腰摸索蜡烛,摸着摸着突然一声惨叫。
“你小点声!”
“地板上有尸体!”
“不可能,不然我早发现了。”
“我跟你说,真的有。我正到处找蜡烛,突然摸到什么又冷又湿又滑的东西,动也不动的。”
“哦,那是我的泳衣。”
“你的泳衣?”
“那,你以为我是坐飞机来的吗?”
“你从游艇那儿游过来的?”
“对。”
“什么时候?”
“大概半小时前吧。”
以本人一贯的冷静沉着、就事论事的作风,我一下抓到事情本质。
“为什么?”我问。
火光一闪,床头的蜡烛燃起了小火苗。借着亮光,我再次得以注意到那套睡衣裤。不得不承认,款式真不是一般地讲究。玻琳的皮肤色系属于偏暗的那种,黛紫色着实配她。我就是这么说的,本人一向客观公道。
“这套家居服你穿着很好看。”
“多谢。”
她吹熄火柴,定睛望着我,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知道吗,伯弟,真该对你采取措施。”
“嗯?”
“你应该被送去院子里。”
“不必,”我冷冷地而且相当机智地回嘴,“我家有院子。重点是,我倒要问问,你来这儿干吗?”
不愧是女子,她来了一个充耳不闻。
“你干吗当着爸爸吻我?可别说你看我绝代芳华一时情不自禁。不,明摆着就是你冒傻气。我算是懂了,当初罗德里克爵士为什么跟爸爸说你应该给关起来。你怎么还为害人间呢?肯定是关系硬。”
咱们伍斯特对这种事儿特别敏感。我厉声打断她。
“你说的那件误会很好解释。我以为是扎飞。”
“你以为谁是扎飞?”
“令尊。”
“要是你觉得麻麻杜克有一丁点像爸爸的地方,那你准是脑筋不正常。”她的激动程度绝不在我之下。看得出,她并不认为父亲的容貌值得称道,我也不是说她的话没道理。“还有,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解释给她听。
“我是希望叫扎飞看到你在我的怀抱里,这样他就会一个怒火中烧,冲动之下跟你表白,因为他会觉得再不抓紧时间行动,你就给人抢走了。”
她明显感动了。
“这不会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吧?”
“就是。”我有点窝火,“凭什么人人以为我没个主意,非得有吉夫斯指点……”
“你真贴心。”
“兄弟的幸福当头,咱们伍斯特就是这么贴心,超乎想象地贴心。”
“这下我明白那天晚上在纽约怎么会答应你了,”她若有所思,“你有种糊里糊涂的可爱劲儿,要不是我爱着麻麻杜克,伯弟,我很乐意嫁给你。”
“别,别,”我吓了一跳,慌忙拒绝,“别做梦了。我是说……”
“哦,别紧张,我也没这个打算。我要嫁的是麻麻杜克,所以我才跑到这儿来。”
“好,”我说,“这下总算说到正题了。绕来绕去才说到重点,也就是我最希望开一开茅塞的。你究竟在搞什么名堂?你说你从游艇那儿游上岸?为什么?你跑来霸占寒舍,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我得找个藏身之地,先弄件衣服啊。总不能叫我穿着泳衣去公馆吧。”
我开始看出了一点苗头。
“哦,你游上岸是为了找扎飞?”
“当然了。爸爸像押犯人似的把我囚禁在游艇上。到了晚上,你家的男仆吉夫斯……”
我脸上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我的前任男仆。”
“好啦。你的前任男仆。你的前任男仆吉夫斯捎来了麻麻杜克新写好的信。嘿,好家伙!”
“嘿,好家伙?什么意思?”
“那还是信吗?我一边读一边哭,哭了六品脱眼泪呢。”
“劲爆?”
“太美了,字里行间都是诗意。”
“真的?”
“是啊。”
“你是说信?”
“是。”
“扎飞的信?”
“是。你好像很不相信。”
确实有点。当然了,扎飞人品是数一数二的,不过我可不敢说他能写出那种水平的信。不过我转念一想,平时相处的时候,他一般不是在大嚼牛排腰子布丁,就是大骂马跑得不够快,这种情况下,人的确不能发挥最诗意的一面。
“所以这封信让你不能自已,是吗?”
“可不是?我觉得一天都等不了了,一定得立刻见他。有一首诗,讲一个女子为魔鬼情郎哀哭的,是什么来着[1]?”
“哟,这可难倒我了。吉夫斯肯定知道。”
“嗯,我觉得那就是在说我呀。对了,说到吉夫斯,了不起!善解人意?他浑身都是。”
“哦,你跟吉夫斯吐露心声了?”
“是啊,而且我把计划也告诉他了。”
“他也没打算阻止你?”
“阻止我?他全力赞成啊。”
“他赞成,啊?”
“你是没看到。他给了我一个温暖的笑,还说你会乐意帮我的。”
“他这么说的,啊?”
“他对你赞不绝口。”
“真的?”
“嗯,可不是,他对你的评价可高呢。我记得他原话是这样的:‘小姐,伍斯特先生或许在智力上有些乏善足陈,但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一边说,一边缓缓放绳子,好把我顺到海里,当然,他先看好了周围没人。你瞧,我不能一个猛子扎下去,不然会有动静。”
我咬着嘴唇,心里有点委屈。
“他这话究竟什么意思,‘智力上乏善足陈’?”
“哦,你懂的,疯疯癫癫呗。”
“啐!”
“啊?”
“我说‘啐’!”
“怎么了?”
“怎么了?”我一阵激动,“哼,换了是你,你会不会‘啐’?要是你的前任男仆到处宣扬你智力上乏善足陈……”
“可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啊。”
“别管什么金子心了。重点就是我的男仆,我的前任男仆,枉我从不把他当贴身侍从,而是看成叔叔之类的——他居然来来回回扯着嗓子大喊我智力上乏善足陈,还一个劲儿把姑娘家的塞进我的卧室……”
“伯弟!你不是不高兴了吧?”
“不高兴!”
“听口气是不高兴呢。我觉着不应该呀。我还以为你有机会帮我和心上人团圆,会大喜过望呢。你那颗金子般的心哪儿去了?我可是常常听人说起的。”
“重点不是我有没有金子般的心。有金子心的人多了去了,可他们发现大半夜的卧室里有姑娘家的出没,他们也要气恼。你们好像没注意到,你和你这个吉夫斯想尽各种办法,却恰恰忽略了一点:我有声誉要保持,我向来爱惜羽毛,可不希望就此落上个白璧微瑕的污名。深更半夜地招呼女访客,而且对方还未经允许就随随便便偷穿你的黛紫色睡衣裤……”
“难不成你让我穿着湿答答的泳衣睡觉?”
“……直接跳上你的床……”
她惊呼一声。
“我终于想起来了。打你进门,我就觉得这个情景怪熟悉。是《三只熊》的故事呀。你小时候肯定听过的。‘谁睡过我的床……’这句是不是熊爸爸说的?”
我皱起眉头,觉得不大对劲。
“据我回想,是跟粥有关。‘谁吃过我碗里的粥?’”
“我明明记得跟床有关。”
“床?床?我不记得有什么床。至于粥呢,我非常确定……行了,说着说着又跑题了。我刚才说到,像本人这种声誉良好的未婚男子,从来没有一点违章扣分记录,对于床上冒出来的女子表现得不以为然,这能怪我吗?况且对方还穿着黛紫色睡衣裤……”
“你之前还说这一身说很配我的。”
“的确很配。”
“你说我穿很好看的。”
“你穿的确很好看。但你又在逃避问题根本了。重点在于……”
“究竟有多少‘重点’?我都数出十几个了。”
“重点只有一个,我这么半天就是想跟你说清楚。简而言之,要是叫人发现你在这儿,一定会议论纷纷。”
“不会发现的。”
“你以为?哼!那布林克利呢?”
“谁?”
“我的男仆。”
“前任?”
我忍不住啧啧两声。
“新任。明天上午九点他会端早茶进来。”
“那,你很高兴吧。”
“他会端到这间屋子来。他会一直走到床这里,把茶摆在床头柜上。”
“那是为什么?”
“好让我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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