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禁忌话题?”
“咳,你明白的。毕竟不熟嘛。可能你说了句天儿不错,结果他一下子脸煞白,说太太和司机跑了那天也是天儿不错。”
我一阵沉吟。
“哦,我要是你呢,”我说,“我就尽量少提伍斯特的话题。我是说,要是你打算吹捧我——”
“我没有。”
“哦,反正别。他不大待见我。”
“为什么?”
“没什么道理可言,没眼缘之类的。而且我琢磨,老兄,要是你无所谓,我待会儿还是别上桌了。你告诉你婶婶,说我有点头疼。”
“嗯,要是他一看见你就忍不住怒火中烧……他干吗这么抵触你?”
“不知道啊。”
“嗯,幸好你跟我说了。那你还是开溜吧。”
“马上。”
“我也应该进去招呼他们了。”
他说罢就进屋去了。我在石子路上来回踱步,心里很高兴能自己静一静。我正打算琢磨琢磨他对玻琳·斯托克的态度问题。
大家不妨倒回去一点,用“心眼”回忆回忆他刚才针对人家说的那段话。
有什么想法没?
没有?
哦,好吧。当然了,要想领会其关键,必须得身临其境地观察他的言行举止才行。我最擅长鉴貌辨色了,而扎飞的貌色尤其有门道。提到玻琳的时候,他不仅表情如同青蛙标本,外加一丝《灵魂苏醒》[2]的意味,其脸孔更是呈现出深绯红色。他鼻尖微颤,举止也透着不好意思。凡此种种使我坚信,我这位老同学是彻底沦陷了。按说他认识倾慕对象不过几天而已,这似乎也太着急了点儿。不过扎飞就是这性子。急躁冒进,兴之所至,一往无前。你只要替他物色好对象,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嗯,果真如此的话,我也并不介意。伯特伦不是狗占马槽那种人。对我来说,无论玻琳·斯托克花落谁家,这位被弃如敝屣的求婚者都只有一句衷心的“放马去吧”!这种事呢,过后冷静地一琢磨才能明白。最初那阵子伤心欲绝,直到某天突然醒悟,这其实不失为幸事,然后就释然了。我承认,玻琳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动人的女孩子,但驱使我当天晚上在广场将一颗真心抛在其裙下的爱火已然熄灭,了无痕迹。
就这么抽丝剥茧——是这个词吧,我最终得出结论:我之所以改变初衷,是因为她精力充沛得叫人吃不消。玻琳·斯托克赏心悦目是不假,但她有一个严重的缺点:还没开早饭,她就要拉你去游上一英里;午饭后,你正想打个盹,她又把你拖去网球场,厮杀五个回合。我大彻大悟后发觉,能胜任伯特伦·伍斯特太太一职的,应该是珍妮·盖诺[3]那样的。
但到了扎飞那里,我认为不足的,都不能称其为不足。瞧,他也属于精力充沛型的,没事儿就骑马、游泳、射箭、大喊大叫吓唬狐狸,总之是成天折腾。他和斯托克小姐简直天生一对,我觉得,只要需要我帮把手促成这段姻缘,我一定不遗余力。
刚想到这儿,我看到玻琳出了屋子,向我逼近,显然是想聊聊天、叙叙旧什么的,鉴于刚才那番深思熟虑,我也就没有转身走人,而是爽快地打个了招呼,由她领着拐上一条杜鹃丛生的小径。
以上种种皆表明,说到成全哥们儿,伍斯特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话说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和这位小姐两两相对。适才刚从偶遇的震惊中缓过劲儿,但想到要絮叨知心话,我一阵心绪起伏。分手的消息是她通过信件传达的,而上次碰面,我们还是订了婚的小两口,因此我这会儿有点搞不清该摆什么态度。
但是,想到可以替扎飞美言几句,我平添了几分勇气。我们找了一张朴素的长椅坐下,开始进入议程。
“伯弟,能在这儿碰见你,真是不可思议呀,”她先开了口,“你怎么会跑到这附近?”
“我暂时隐居在此,”我回答道,我很高兴,开场的题目可谓是不含感情色彩,“我需要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地弹班卓里里,所以在这儿租了一间茅舍。”
“什么茅舍?”
“我租了间茅舍,就在海湾边上。”
“你遇见我们肯定很吃惊吧。”
“可不是。”
“是惊讶,而不是惊喜,嗯?”
“那,丫头,看到你我当然很高兴,至于令尊和格洛索普嘛……”
“他可不是你的头号影迷,是吧?对了,伯弟,你真在卧室里养猫呢?”
我身子不由一僵。
“我卧室里曾经有猫是不假,不过你所影射的那桩公案,背后其实隐藏了一个合情合理的……”
“好啦,你别紧张,也不用解释。不过我爸听说这事的时候,你是没看见他那表情。说到我爸的表情,要是这会儿看见了,我准要笑死。”
我摸不着头脑。老天做证,我这个人最有幽默感,但J.沃什本·斯托克的表情却从来没让我觉着好笑。我反而觉得他像南美内陆的海盗——体形壮硕,眼神凌厉。我看到他不仅不想笑,每次站在他面前,我都觉得底气不足。
“我是说,要是他突然现身,让他看到咱们俩肩并肩的。他以为我对你余情未了呢。”
“真的假的?”
“真的,我发誓。”
“可是,该死……”
“一点儿不假。他自以为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严父,棒打鸳鸯后得时刻警惕,提防两人见面。他哪里知道,你收到我的分手信,简直要乐翻天了。”
“哪有!”
“伯弟,不用跟我装假。你明白,你心里高兴着呢。”
“这叫我怎么说。”
“不用说出来,为娘的明白。”
“该死,别这样!我真心希望你别说这种话。你在我心里永远神圣不可侵犯。”
“你什么?你这些话都是打哪儿学来的?”
“哦,估计是跟吉夫斯学的,主要是他。我上一个贴身男仆——他现在不在啦——很有文学素养的一个人。”
“你说‘不在’,是说他归天了?”
“他不干了。因为他不喜欢我弹班卓里里。覆水难收,他现在是扎飞的贴身男仆。”
“扎飞?”
“就是扎福诺男爵。”
“哦?”
接下来我们都没说话。她默默听了一阵子附近树枝上的鸟儿叽叽喳喳吵架。
“你跟扎福诺男爵认识很久了?”她开口问。
“哦,可不。”
“是好朋友?”
“说是知己才恰当。”
“那好。这正合我意。我想跟你说说他的事。我可以跟你讲讲心里话,是吧,伯弟?”
“当然。”
“我就知道。前未婚夫就是有这个好处,分手之后,就像姐妹。”
“我怎么会认为你是败类呢,”我热切地答,“你根本有权……”
“不是败类,是姐妹!”
“哦,姐妹啊。你是说,你把我当兄弟?”
“不错,兄弟。你反应还真快。我现在要你以兄弟的身份,跟我讲讲麻麻杜克。”
“谁?不认识。”
“扎福诺勋爵啊,笨蛋。”
“他叫麻麻杜克?啧啧!俗话说贫富不相知,还真是,啊?麻麻杜克!”我纵声长笑,“我记得上学那会儿,一提到这个问题他就躲躲闪闪、鬼鬼祟祟的。”
她好像恼了。
“这个名字好听得很!”
我瞥了她一眼,目光如炬。我就觉着这里面有问题。要是有人说“麻麻杜克”这个名字好听得很,那一定是有意为之、别有用心的。果不其然,只见她目光盈盈,脸颊也红扑扑的。
“哟!”我说,“哟哟哟!哟!”
她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行了行了,”她说,“别装福尔摩斯了。我又没想瞒着你,我正要说呢。”
“你爱上了这个……哈哈!对不住……这个麻麻杜克?”
“爱得发疯。”
“好嘛!那,要是你说的是……”
“他后面的头发乱乱的、蓬蓬的,难道不令人心动?”
“我正经事儿一大堆,可没闲工夫盯着扎飞的后脑勺。不过呢,我刚才说到,要是你说的是真心话,那准备接受喜讯吧。我向来洞若观火,不久前,我和这位老兄聊天之际,一提到你,他双眼立刻瞪成灯泡状,因此我确信,他对你如痴如狂。”
她不耐烦地一耸肩膀,赌气似的将一只路过的地蜈蚣消灭于玉足之下。
“我知道,你这个傻瓜。你以为女孩家的看不出来?”
我大惑不解。
“那,既然他爱你,你爱他,你又何必拉着我发牢骚?”
“怎么,你不明白?他显然爱我爱得不能自拔,可一直默不作声。”
“他不肯表白?”
“半个字儿也没有。”
“那,这不是很自然吗?你肯定明白,这种事总要有点矜持、有点分寸吧?他现在当然什么也不能说。该死,给他个机会嘛。你们认识不过五天而已。”
“我有时觉得,上辈子他是巴比伦国王,我则是基督女奴。”
“你怎么会产生这种想法?”
“就是感觉。”
“那,自然是你最懂啦。不过依我看是不大可能,算了,你想让我怎么帮忙?”
“那,你们不是朋友吗。你可以给他点暗示,鼓励他说不用胆怯……”
“那不叫胆怯,那是周到。刚刚才跟你解释过,我们男士在这个问题上有一套准则。坠入爱河可能是一眨眼的事儿,但过后要打一阵子退堂鼓,这是分寸的问题。我们是完美、温柔的骑士,并认为,若是直接奔着人家姑娘过去,实在不合礼数。那就好比横冲直撞闯进餐车找汤喝。我们……”
“胡说八道!咱们认识两周,你就开口求婚了。”
“啊,那是因为我伍斯特风流不羁嘛。”
“那,我不明白……”
“嗯?”我说,“继续,咱们洗耳恭听。”
她的视线掠过我,投向东南方向。我一转头,发现有人来了。
只见这个身影散发出一种毕恭毕敬的谦逊态度,阳光照亮了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孔——正是吉夫斯。
[1] 猎狐队队长(The Master of Hounds/Foxhounds, MFH),负责训练和指挥猎狐犬,传统形象为脸色紫红、嗓音嘹亮、脾气暴躁。
[2] Soul’s Awakening,英国肖像画家詹姆斯·桑特(James Sant, 1820—1916)的画作,画中少女手握书本注视远方,若有所思。
[3] Janet Gaynor(1906—1984),美国影星,出身默片,常扮演天真无辜的弱女子。
5 包在伯弟身上
我亲切地点头致意。虽然我与此人的业务关系一刀两断了,但伍斯特向来温文有礼。
“啊,吉夫斯。”
“午安,先生。”
玻琳好像很感兴趣。
“这就是吉夫斯?”
“这就是吉夫斯。”
“听说你不喜欢伍斯特先生的班卓里里?”
“不错,小姐。”
我不希望他们就这个敏感话题展开讨论,或许是这个缘故吧,我的口气有点冲。
“怎么,吉夫斯?什么事呀?”
“是斯托克先生问起斯托克小姐的下落,先生。”
嗯,是了,老先生时刻严阵以待的,但我总觉得这有点不合时宜。我转身望着玻琳,客气地吩咐她可以退下了。
“那你快回去吧。”
“是啊。那我的话你不会忘吧?”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这个问题我会从速办理。”我向她保证。
她扬长而去,留下吉夫斯和我两个人相对无言。我若无其事地点了支烟。
“那,吉夫斯。”
“先生?”
“我是说,咱们又见面啦。”
“是,先生。”
“腓利比,啊?”
“是,先生。”
“你跟着扎飞,做得还顺手吧?”
“一切尽如人意,先生。相信先生的新随从也令人满意吧?”
“哦,挺好,没得挑。”
“那我就放心了,先生。”
一时都没话说。
“呃,吉夫斯。”我说。
说来也怪。我本来打算寒暄两句就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把他打发掉。可是俗话说积习难改——我是说,吉夫斯近在眼前,而我刚刚接手的问题呢,又恰恰是我平时习惯找他咨询意见的那种,而且不知道怎么了,我好像在长椅上定住了似的。总而言之,我原计划是若即若离爱搭不理,再微微一点头,但我非但没依计行事,反而不由自主地要请他指点一二,仿佛两个人根本没生分。
“呃,吉夫斯。”我说。
“先生?”
“我想呢,要是你这会儿有空,我有句话跟你说。”
“先生但说无妨。”
“我想听听你对扎飞的看法。”
“是,先生。”
他不动声色,却透着成竹在胸的气质,再加上那熟悉的“但求少爷满意”的忠心耿耿的模样,我不再犹豫了。
“咱们得帮男爵五世一把,我这么说,你同意吧?”
“先生的意思是?”
我老大不耐烦,他怎么这么——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行了,吉夫斯。我这句话的意思,是你知我知。少些装模作样,多拿些见义勇为的精神出来嘛。你在他手下当差都快一周了,肯定通过观察推理得出结论了。别跟我打马虎眼。”
“要是我猜得不错,先生是指爵爷对斯托克小姐的感情?”
“一点不错。”
“爵爷对斯托克小姐抱有深切而热烈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普通友谊,这我自然有所察觉,先生。”
“如果我说他对人家如痴如狂,这话不过分吧?”
“不,先生。先生形容得可以说恰到好处。”
“那就好。好了,你听着。神女呢,也有意,吉夫斯。”
“果然,先生?”
“你来那会儿她正跟我说这事儿呢。她坦言自己为人家不能自拔,而且她很烦心,这个可怜虫,是相当烦心。她凭着女性的直觉,猜中了对方的秘密,也看到对方眼里盛满爱意。这些正合她的心思。但是叫她担心的是,对方不向人诉说他的爱情,让隐藏在内心中的抑郁像……像什么来着,吉夫斯?”
“蓓蕾中的蛀虫,先生。”
“侵蚀着他的那什么……”
“缎色的脸颊,先生。”
“缎色?你确定?”
“是,先生。”
“那好吧。这是搞什么名堂?人家爱她,她也爱人家,这还有什么顾虑?我刚刚劝她说,扎飞之所以止步不前,完全是出于矜持,但我根本不信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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