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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管家吉夫斯_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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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选择。”

“我说,吉夫斯,知道吗?你真是了不得。”

“但求少爷满意罢了。”

“我真心感激不尽,知道我的意思吧?要不是你打消了他这个念头,阿加莎姑妈准保要爆发十六次,不,十七次。”

“料想是会招致些小摩擦和不快,少爷。我准备了红色细条纹的蓝套装,少爷,相信上身效果赏心悦目。”

说来也怪,我琢磨着吉夫斯为解决傻瓜西里尔的问题功劳不小,得给他点奖励才行,但直到吃过早饭出门走到电梯口那一刹那,我才想起来奖什么好。虽然于心不忍,但我意已决,就依了他,从此和那双紫袜子分道扬镳。毕竟,人偶尔总要做点牺牲。我正要折回去跟他宣布好消息,这时电梯正巧到了,于是我想,那就等回家再说好了。

我跳上电梯,负责开电梯的黑人兄弟一直默默注视我,一脸忠心耿耿什么的。

“我想谢谢您,先森。”他说,“多谢先森好意。”

“呃?什么?”

“吉夫斯先森按您的吩咐把这双紫袜子送给了我。真要多谢先森了!”

我低头一看,这伙计从脚踝骨以上是一片晃眼的木槿紫。我好像还没见过这么讲究的袜子。

“哦,啊!别客气!没说的!你喜欢就好!”我说。

唉,我是说,是吧?可不是!

[1] 单排纽扣的束带宽上衣。

[2] 引自蒲柏(1688—1744)《仿贺拉斯》(Imitations of Horace)第一首。

[3] 纽约州东部城市。

11 炳哥同志

说起来事情的发端是在公园——在大理石拱门那头——形形色色的怪人每逢星期天下午就会聚集在这边,站在拼凑成的讲台上大发议论。一般来说我不爱凑这个热闹,不过我刚回到老好的都城,就约了这个安息日去曼彻斯特广场探望朋友,我不想到得太早,于是就往拱门漫步过去,结果不知怎的就给卷进去了。

如今大英帝国已今非昔比,所以我总觉得星期天的公园才是伦敦之心之所在,我的意思大家明白吧?我是说,对重归故土的游子来说,到了这儿心里才确然相信这是回来啦。前段日子迫不得已在纽约逗留,坦白说吧,我此刻贪婪地呼吸着这空气。听着这些家伙摇舌鼓唇的,我备觉舒坦,一切总算圆满结局,伯特伦终于回家了。

人群最边上离我最远的地方,一群人头顶大礼帽,正露天进行传教活动;再近一点的地方,一个信奉无神论的家伙口若悬河,说得那叫一个起劲,不过因为上唇漏风的缘故颇有点不灵便;而在我正对面,聚着一小撮严肃的思想家,打着一条横幅,上书“红色黎明使者”。我走近的时候,其中一位头戴阔边软帽、身穿花呢西装、蓄着一把大胡子的使者正严词谴责“富贵闲人”,其深度和力度令人折服,我不由得停下脚步,想仔细听一耳朵。这时身边有人跟我打招呼。

“伍斯特先生,没认错吧?”

说话人矮胖结实,我一时没想起来,然后突然灵光一闪。这是炳哥·利透的叔叔,当初炳哥爱上皮卡迪利某小吃店女服务员那会儿,我去他家吃过一次午饭。也怪不得我一下没认出来。上次见面的时候,他还是个挺邋遢的老先生,我记得他下来吃午饭的时候就踩着毛绒拖鞋、套着天鹅绒便服。但眼前的这位,用衣冠楚楚来形容都不够用。他头戴丝质礼帽,身穿晨燕尾服,配着淡紫色的鞋套和如今正时兴的阔腿裤,在阳光下显得神采奕奕。真是衣着考究的典范。

“哦,好啊!”我说,“最近挺好?”

“我身体极佳,承蒙关心。你呢?”

“好得不得了。刚从美国回来。”

“啊!是为你那些动人的爱情故事体验当地风情?”

“呃?”我想了一阵子才明白他的意思,“哦,不是。”我说,“就是想换个环境。最近见过炳哥没有?”我匆忙转了话题,不想多谈我所谓的文学事业。

“炳哥?”

“就是你侄子。”

“哦,理查德啊?有一段时间没见了。自从我结婚以后,我们叔侄之间的关系似乎有点冷淡。”

“很遗憾。这么说,自从上次见面后你结婚了?利透夫人都好吧?”

“承情,内人一切安好。不过——呃,不是利透夫人。咱们上次一别之后,一位仁慈的君主陛下对我荣宠有加,欣然赐予我一份嘉奖,具体就是——呃,册封。据上次颁布的授勋名册,我现在的身份是比特沙姆勋爵。”

“哎呀,真的?我说,衷心祝贺呀。这可真该奔走相告,啊?比特沙姆勋爵?”我一个惊觉,“呀,那你不就是‘海风’的主人吗?”

“是的。婚姻生活使我在各方各面都有所拓展。内人对赛马颇感兴趣,现在我名下有一个数目不大的驯马场。据我理解,‘海风’要参加月底在苏塞克斯里士满公爵领地举办的古德伍德赛马会,并且是‘大热门’,是这么说吧?”

“古德伍德杯嘛,可不!我就押了‘海风’。”

“真的?我想这畜牲不会辜负你的期望。我本人在这方面知之甚少,不过据内人说,知情人士认为,内行看来是‘百分百’。”

突然间,我发现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这个方向。再仔细一看,那个大胡子正用手指着我们。

“对,看吧,好好看吧!”他扯着嗓子,声音盖过了永动机老兄,也压过了传教服务人员,“他们就是贵族阶级的典型代表,数百年来压迫着穷苦的百姓!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好好看看那个瘦高个,长得像汽车标志物。他有没有本本分分干过哪怕一天的工作?没有!坐享其成的小偷!无所事事的混混!贪得无厌的吸血鬼!我打赌,他那条裤子还欠着裁缝钱!”

我觉得他有点针对个人的意思,觉得这样很不厚道。老比特沙姆倒是给逗得挺开心。

“这伙人啊,倒是很有出口成章的天赋。”他呵呵笑了,“鞭辟入里。”

“再看那个胖子!”那大胡子接着说,“别把他漏了。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此人就是比特沙姆勋爵,他们中间最可耻的一员。他每天除了一日四餐,还做过别的吗?他只信奉自己那张肚皮,殷勤供奉燔烧祭品。只要把他剖开,他那顿午饭足够喂饱十个工人家庭一个星期!”

“哎,语言组织得很好嘛。”我说,不过那老先生似乎不这么想。他脸涨成紫红色,还呼呼冒气,好像水壶烧开了。

“走吧,伍斯特先生。”他说,“我绝不是反对言论自由,但我再也不愿意听这种低劣粗俗的侮辱。”

我们不卑不亢默默地走了,那大胡子在背后一直指桑骂槐不依不饶。这还不叫尴尬。

第二天我去了俱乐部,炳哥正在吸烟室里。

“嗨,炳哥。”我很好脾气地朝他那个角落走过去,因为能见到这个笨蛋我是很高兴的。“年轻人,过得好吗?”

“凑合。”

“我昨天遇见你叔叔了。”

炳哥咧嘴一笑,整张脸都快咧成两半了。

“我知道,你这个混混。那,快坐下,老伙计,吸点血吧。最近偷东西手气如何?”

“老天!难不成你也在?”

“我在哦。”

“我怎么没看见你?”

“你看见了,只不过我藏在灌木丛后边,你可能没认出来。”

“灌木丛?”

“胡子啊,小子。这钱真是一分一毫都用在了刀刃上,戴上以后亲爹都认不出。当然,老有人冲你吼‘长毛怪’是挺烦,但也只有忍了。”

我目瞪口呆。

“我没明白。”

“说来话长啦。先来杯马提尼,或者一小杯魔药苏打,听我慢慢道来。不过,咱们一会儿再说这个。你得说心里话:她难道不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动人的女子?”

他不知从哪摸出一张相片,像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兔子那样,对着我挥来挥去。看起来是位女士,依稀看得出眼睛牙齿。

“哎,老天!”我说,“可别告诉我,你又恋爱了。”

他一脸委屈。

“什么叫‘又’哇?”

“这,据我所知呢,自打开春,你至少爱过五六个姑娘,而且现在才七月份。先是那个女服务员,然后是霍诺里娅·格洛索普,还有——”

“呸,胡说!全是胡说八道!那几个?都是一时冲昏头脑罢了。这次是动真格的。”

“你们怎么认识的?”

“在巴士顶层。她芳名夏绿蒂·科黛·罗博瑟姆。”

“天哪!”

“错不在她嘛,可怜的姑娘。她爸爸全心支持革命,所以给她取了这么个名字,似乎这个夏绿蒂·科黛专门趁压迫者们洗澡的时候拿着小刀子搞刺杀,所以她值得另眼相看,叫人敬佩。伯弟,你可得见见这位老先生。这人可有意思了。他要杀光资产阶级,抢光公园径,把世袭的贵族制开膛破肚。这个嘛,是再公道也没有的,啊?行,回头说夏绿蒂。我们在巴士顶上,结果下雨了,我主动让雨伞给她,我们一来二去就聊开了。我找到了真爱,问她要了地址,又过了两天买了假胡子,去上门拜访。”

“可干吗要戴胡子?”

“这个嘛,在巴士上的时候,夏绿蒂跟我讲了她爸爸的各种情况,我琢磨着,要在他们家里取得立足之地,我就得加入这帮‘红色黎明使者’的行列。要是在公园里演讲呢,随时可能遇到十几个熟人,所以我自然要伪装一下。所以我就买了副假胡子。老天,跟你说,我现在简直离不开它了。就说我来俱乐部吧,摘了胡子,我觉得跟没穿衣服似的。而且老罗博瑟姆为此也格外看重我。他以为我是布尔什维克党员,为了躲避警方的耳目所以乔装打扮。伯弟,你一定得见见老罗博瑟姆。这么着吧。你明天下午有事吗?”

“好像没有。怎么了?”

“太好了!你正好可以请我们去你家吃下午茶。我本来答应在兰贝斯开完会以后请他们去里昂人民咖啡馆,不过去你那我不就省了吗?兄弟,相信我,现在对我来说,省一分就等于赚了一分。我叔叔结婚了,他跟你说了吧?”

“说了。他还说你们关系冷了下来。”

“冷?我这儿都降到冰点了。自从他结了婚,就在各方各面大肆挥霍,却勒紧了我的荷包。我看为了那个贵族头衔,他是花了不少银子。这年头,连个男爵的价都贵得要命,这是我听说的啦。他还弄了个驯马场。对了,古德伍德杯你全部老本都押‘海风’。稳赢。”

“我正有这个打算。”

“保准差不了。我计划赚足了本好娶夏绿蒂。你自然要去古德伍德吧?”

“可不!”

“那就行。比赛当天我们会在赛场外边集会。”

“这,我说,你这不是太冒险了吗?你叔叔肯定也会去。万一他认出你呢?要是让他发现在公园里损他的人是你,他准要气炸了。”

“他怎么可能会发现?动脑子想想,你这吸食红细胞的小偷。既然他昨天没认出来,到了古德伍德怎么就突然认出来了?行,多谢你明天的盛情邀请,老伙计,我们却之不恭。兄弟,好好招待着,你会收获祝福的。对了,我刚才说‘下午茶’,大概误导了你。别净弄些黄油面包薄片,我们革命子女胃口可大着呢,你得备齐了炒蛋、小松糕、果酱、火腿、蛋糕和沙丁鱼。我们五点准时上门。”

“可我说,我没明白——”

“你明白的,大笨蛋。难道你看不出来?等革命爆发的那天,你这就是积德了。到时候你看见老罗博瑟姆一手一只血淋淋的菜刀冲进皮卡迪利,你就会谢天谢地,提醒他他曾经喝过你的茶、吃过你的虾。我们总共四个人:夏绿蒂、本人、老先生和巴特同志。估计他死活得跟着来。”

“巴特同志又是哪根葱?”

“不知昨天你注意没有,我们小团队里有个人就站在我左边,小个子,皱巴巴的,活像患了肺病的黑线鳕,那就是巴特。是我的情敌,天杀的。他现在和夏绿蒂算是半订婚的关系,我出现以前他可是个大红人。他天生一副雾角般的嗓门,很受老罗博瑟姆器重。不过,去死吧,我要是不能彻底挫败这个巴特,把他赶出局,叫他滚回废物的阵营——哼,那我就不是炳哥·利透。他嗓门虽然高,却没有我出口成章的本事。感谢上苍,我当初是我们院赛艇队队长。好了,我可得走了。我说,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我进账五十镑?”

“你找工作呗。”

“工作?”炳哥一脸诧异,“什么,我?不行,我得再想想办法。我在‘海风’身上怎么也得押五十镑。行,明天见吧。老天会保佑你的,好兄弟,别忘了小松糕哦。”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反正自打认识炳哥这个同学,我就莫名其妙地觉得对他有种责任感。我是说,他又不是我的亲生儿子(谢天谢地)或者兄弟什么的。他跟我其实八竿子打不着,但我毕生的大部分心血似乎都耗费在为他操心操肺,像只老母鸡似的护着他,等他掉进火坑还得负责把他捞上来。想必这都怪我天性至善至美什么的吧。总而言之,他这段最新的恋爱叫我忧心忡忡。他好像费尽心思,非要挤进这个满门皆疯的家庭做女婿,至于他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如何供养精神失常的妻子,我想破脑袋也没答案。要是给老比特沙姆知道了,准保要断了他的生活费,而炳哥这个人呢,与其断了他的生活费,不如干脆找把斧子照着他脑袋来那么一下,一了百了。

“吉夫斯。”我回家以后跟他倾诉,“我心里很烦。”

“少爷?”

“是因为利透先生。我先不说怎么回事,他明天下午带几个朋友来吃下午茶,到时候你自会明白。我要你留心观察,吉夫斯,好有自己的看法。”

“遵命,少爷。”

“至于下午茶呢,准备些小松糕。”

“是,少爷。”

“还有果酱、火腿、炒蛋,外加五六马车沙丁鱼。”

“沙丁鱼,少爷?”吉夫斯打了个寒战。

“沙丁鱼。”

一时间我们都没有话说,气氛很尴尬。

“也不能怪我呀,吉夫斯,”我说,“又不是我的错。”

“不错,少爷。”

“好,就这些了。”

“是,少爷。”

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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