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在大卫下一次打电话回来之前我还有些时间。我想享受这无所事事的时刻,品味这精彩绝伦的感觉,思考着,计划着。我知道路易丝不会告诉大卫我们见过面。她不是那样的人。而且她知道,这么做对我们谁都没有任何好处。
要遇见她真是太容易了。这多亏大卫从办公室带回家的地图,凭借她的帮助和当地的见闻,他给地图做了清楚的标注。星期天下午我们驾车周游了当地,参观了标注出来的每个地点,看到精品店逐渐减少,变成一英镑店[1];看到一些街道的拐角建筑物的正面会用木板围起;看到那条只有毒贩出没、头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去走的地下通道;看到距离我们美好的家园只有一两英里的一片破旧的街区。我还看到那座小学,墙上画着色彩鲜艳的花朵。我读了大卫在地点边上草草写下的笔记。
之后,那就很简单了。
两个陌生人撞在一起。
她什么都没有怀疑。
[1] 《美国狼人在伦敦》是美国喜剧导演约翰·兰迪斯导演的狼人恐怖片代表作,描写两名美国青年大卫和杰克到英国伦敦旅行,露宿荒野时遭狼群攻击的故事。——译者注
12. 阿黛尔
在接完他下午的电话后,我有了更多的精力。他说他要晚点回家。显然他正在跟两个慈善团体会面,他可以通过他们帮助一些社区康复病人。
我喃喃着所有该说的话,回应着他断断续续的尴尬句子,但心里想的却是:那些住在肮脏塔楼里的贫困毒贩们究竟会怎么想?在看到大卫以那样一副努力伪装出来的中产阶级面貌突然出现,跟他们探讨他们的问题时,究竟会怎么想?我只能想象在他离去后他们对他的嘲笑。不过,这是他自作自受,这也很符合我的计划。我现在有计划了。想到这个,我的胃都兴奋起来了。
那一刻,我几乎都为他感到遗憾,但后来我想起,那甚至都未必是真的。他可能会喝醉酒,或者去约会某个人之类的。不论我们是不是有新开始,这样的情况都不是第一次。他从前就拥有自己的秘密。我没有时间去查他岗。总之,今天没有。我的头脑太兴奋了,想着太多其他的事情。
我告诉他我为卧室选了一些颜色,我想他会喜欢的。他假装很在意。我告诉他我吃了药,省得他开口问。我想,要是可以的话,他会回家看着我吞下它们,但恰恰相反,他把我的谎言当作真话。他想要我柔和顺从。我们有过短短几天接近圆满的日子,我很享受,但那并不能长久。除非我想拯救我们的爱情。但是现在,我很配合。我应付着一些事情。我只需要勇敢一点。我之前这么做过。我可以再次做到。
电话打完后,我上楼回到卧室,把墙上的颜料条刷得更厚更长。阳光斑驳地打在上面,从房间的另一侧来看,所有颜色就好像是一座森林。当然,都是叶子。也许我应该再买一些浅棕色和黄色,但现在太晚了。有绿色就足够了。我看着墙,想到了叶子和树。他看到时也会这样联想的。我觉得也许他只能想到这些。见木不见林。
我洗了手,洗掉黏在我皮肤上的已经干了的恼人颜料,然后往下走去地下室。搬运工在大卫的指挥下把几个箱子直接搬了下去。他没有问我想把它们放在哪儿,但后来他知道我并不在意。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老是要自揭伤疤呢?我有好多年没看过那些箱子了。
地下室很冷,远离窗户和日光,只有一个黄灯泡照着我。我盯着箱子,试图找到正确的那箱。没人会在意地下室的样子。光秃墙壁上的尘垢和沙砾在某种程度上更坦诚地揭露了一座房子的灵魂。
我谨慎地迈着步子,不想让衣服沾上灰尘。沾了颜料斑点没事,但沾了灰尘就很可疑了。大卫知道我不喜欢脏兮兮的屋子。我不想让他问我灰是哪儿来的。我不想再对他撒更多不得已的谎。我爱他。
我发现我要找的东西靠在最远处的潮湿墙头,暗淡的灯光几乎都照不到那里。四个箱子堆在一起,比我们存放在这儿的其他亮棕色箱子(多余的书和旧档案之类的东西)更破旧,年代更久远,箱子边上褶皱下垂。这些箱子本身就很老,完全没开封过,硬纸板更厚实。牢固的纸箱藏着生命的遗迹。这些都是从烧坏的边房里抢救出来的东西。
我小心翼翼地把最顶部的箱子搬到地上,朝里看去。我想那是银烛台。一些陶器。精致的珠宝盒。我继续翻看,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到我要的东西。它藏在一些杂七杂八的照片和图册中间,还有一些书本,虽然躲过了火苗,但闻上去仍有烧焦的味道。那不是烟味,烟味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味道。而这些闻上去,是某些被毁坏、熏黑、令人痛苦的味道。照片在我手中飘落,我从散落一地的照片中看过去,在其中一张上我瞥见了自己的脸——更饱满,因为年轻而容光焕发,面带微笑。当时我也许15岁。这是一张陌生的脸。我不再看它,继续专注地翻找。它就在这儿的某个地方。我把它藏在大卫不会去看的地方,藏在一些他知道只属于我的遗物中间。
它就在最底下,在所有废旧物品之下,完好无缺。一本老旧的笔记本,记录的可谓是秘诀一样的内容。它很薄——多年以前我把最后几页撕掉了,因为有些东西应该成为秘密——但本子还是钉在一起的。我屏住呼吸,打开它。残余的纸页冷冰冰的,在长年的黑暗和潮湿中微微翘起,质地像发脆的秋叶。第一页上的字迹是小心翼翼地,整洁干净且带下划线。这是来自另一种人生的指示。
每隔一小时就掐一下自己,说:我醒着。
我看着它们,觉得那些字就像是几分钟前刚刚写下的。我能看到我们坐在树下,微风拂面而来,湖水泛起涟漪。那是眼下的生动画面,而不是10年前的旧日回忆,一种陌生的锐疼刺向我的胃部。我深呼吸,按住它。
我把箱子按原样归位,将笔记本拿上楼。我捧着它,仿佛它是某个脆弱的古文物,一经光照就可能碎在我手里,而不是一本多年前从韦斯特兰捡回来的便宜练习本。我把它藏在我健身包的外侧拉链袋里,这样就不会被看到了。
这正是路易丝需要的东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跟她分享了。她是我的秘密,很快我们将拥有自己的秘密。
他没有太晚回家,在7点5分的时候进了门。厨房里满是饭菜的香味,我用等他的时间做了一道美味的咖喱。我拽着他上楼看卧室的颜色。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我决定不了是用左边的夏叶绿还是右边的森林雾。”没有一个是它们真正的名字,但他永远不会知道。这都是我一时冲动编造出来的。也许这举止过分了,我太过激动。但我甚至都不确定他听见了我说话。他正盯着那一条条在落日余晖中闪耀的颜料。他能透过它们看见我看到的一切。
“为什么是这些颜色?”他问。他的声音很单调、很冷静、很淡漠。他转身看向我,我在他冷漠的双眼里见到了一切。一切隔绝在我们之间的东西。
很好,我想。我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暴怒或沉默,准备好一些尖刻的讽刺话语去争吵。
现在,它开始了。
13. 路易丝
大卫到他办公室的时候,我甚至都还没开始工作,当时我正要去把外套挂起来,苏冲我抬起眉毛摇摇头。“某人今天早上吃错药了。”有一刹那我以为她指的是我,因为我看起来肯定疲惫不堪、脾气暴躁。晚上夜惊症让我无法入睡,我躺在床上想着莉萨怀孕的事情——我现在还没法把它想成是伊恩的新宝贝——还有亚当要离家一个月的事情。到早上7点,我已经喝了三杯咖啡、抽了两根烟,情绪极端喜怒无常。从某种程度上,莉萨怀孕事件让伊恩离开我时我心中的那些糟糕情绪卷土重来,他的幸福像是一种鲜活的背叛,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蠢,但我控制不住。不过苏指的不是我,她指的是大卫。
“他甚至都没有说‘早上好’。”她给我倒了一杯茶,“在这之前我还觉得他很迷人呢。”
“我们都有不在状态的时候。”我说,“也许他不是个喜欢早起的人。”
“那他就不应该这么早来。你平时总是头一个到,现在他似乎取代了你。”
她说的对。我耸耸肩笑了笑,但心却剧烈跳动着。阿黛尔有没有告诉他我们一起喝咖啡的事情?他是不是认定我是某个偏执的跟踪狂,准备要解雇我?我几乎愧疚得坐立不安。不论她是否跟他说过,我都应该去告诉他。我的人生中有太多其他的破事,没有精力去替他的妻子保守秘密。我并不是真正了解她,但他毕竟是我的上司。而且,我当时并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只能和她一起去喝咖啡。她邀请了我。我能怎么说呢?我记得她当时的脸,既担忧又尴尬,请求我不要说出任何关于我们见面的事情,而我有一刻的怀疑。她是如此脆弱。但是我必须得告诉他。我必须得说。他会理解的。他当然会。
我需要勇于面对,说出事实。因此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扫描玛利亚留下的报告,并整洁地打印出来,而是前去敲了他的门。我的心都跳到了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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