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会和弓箭手换位休息一下;如果有哪个战士没有力气了,也可以到一边去歇一会儿。有时,前线作战的某人可能会被射出的箭或投掷的投枪打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敌人及时发起冲锋,这个人就可能死于敌人的斧头或投枪之下。然而,伤亡仍然较为罕见,战斗会拖好几天。
每天早上,如果需要打仗,强壮的男人……在村子附近集合,然后一起前往战场去打仗,女人则留在家里做日常的园地劳动和家务事。在战争期间,男人并不每天都作战。下雨的时候,双方都待在家里;有时双方同意停战一天,好重新给盾牌涂颜料,举行伤亡人员需要的仪式,或干脆在家休息。有时停战期可长达三个星期,其间双方暂停作战,男人好腾出空来开垦新园地。
这些对现代人来说难以理解的程式其实与特洛伊城墙下的战斗大同小异。但有时作战双方互相射过最后一轮箭后,战争就虎头蛇尾地结束了。然而,如果来自一个家族族的作战方一心要杀死另一个家族族的人或毁坏他们的居住区,那么战争就可能进入更血腥的“群战”阶段。在战争升级的层次上,“突袭”虽然意在杀人,但范围有限,所以似乎应与“真的”战斗同级。群战则是由“真的”战斗引发,会造成大批人员死亡,不只是男人,也包括女人和孩子,失败者只能仓皇逃离家园。
瓦伊达尽力对马陵人的战争做了必要的详细解释。他说,在一段和平时期内,一些恶行和劣迹积累到一定程度,需要算账的时候,就会爆发“小事”战。要报复的行为可能只是出言不逊,也可能是谋杀这样的严重罪行,还包括这两极之间的强奸、劫持,或怀疑施用魔法等一系列行为。“小事”战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试探对方的军事力量,二是为了谈判。战斗中,调解人在一旁大声呼喊,要求双方握手言和。调解人常常是交战一方的盟友,每当要打仗时,都要寻求这样的盟友。调解人提供中立的意见,但也证明一方有额外的力量,特别是当对方坚持进行“真的”战斗的时候。
打过“真的”战斗后,双方通常维持各不相让的僵持局面;“突袭”也可能产生同样的结果。然而,“群战”却一般会造成战败方逃离家园,他们的房屋和园地被毁。因此,它是关于谁更强大、谁能侵占邻居土地的终极考验,这在一个缺少土地的社会中是十分重要的标准。这么看来,马陵人的作战动机是“生态性”的——战斗的结果是土地从弱者向强者手中的再分配。但瓦伊达指出,马陵人的战争也具有与此相矛盾的重要特点。一个是胜利的一方很少占领失败方的全部,甚至是部分的土地,因为害怕遗留在那里的邪恶魔法会带来危险。另一个是作战的时机总是和一个家族群准备祭祀祖先,请求祖先保佑他们作战胜利的时间相吻合。
在这样的祭祀中,要杀死并吃掉与家族群人员的数目同样多的成年猪。既然养大这么多猪需要大约10年的时间,所以战斗也只是大约每10年才爆发一次;奇怪的是,只有到10年期快结束的时候,邻近的家族群才开始做出会引发战争的彼此冒犯和彼此伤害的行为。如果没有用祭品来祭祀祖先的魂灵就贸然打仗,一定必败无疑;另一方面,养很多猪却没有借口吃掉它们,那养猪就失去了意义。瓦伊达注意到,在马陵人上次长期作战期间,他们的人口密度其实正在下降,这就对他自己提出的马陵人打仗是因为缺少土地的解释提出了质疑。也许他们打仗仅仅是出于习惯,甚至只是为了好玩,而不是为了人类学理论能够提出的任何原因。
当然,说战争是好玩儿很容易流于浅薄。然而,研究骑兵的历史学家就非常重视作战中的“玩耍”因素,因为回顾历史,任何对于战斗“起源”的寻求都不可避免地带我们回到人作为狩猎者的早期生活中去。作为运动的狩猎所使用的武器,以及游戏玩耍用的玩具都来源于靠打猎维生所用的工具。人开始从事农业活动以后,哪怕是最粗放的农业,都可以不必再每天为糊口而追踪和杀死动物。在此情况下,早期文化中的狩猎、运动、游戏,甚至战争就必定在心理上取得了同等的意义;在我们今天的文化中,前三项仍然有着同等的心理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再考虑到他们所掌握的武器,马陵人的战争具有强烈的游戏或玩乐的因素也就不足为奇了。一群人挥舞着木头投枪和石斧与另一群人对打,至于他们的武器仅仅是使别人受伤还是真的能置人于死地,关键不在于那些武器固有的致命性,而在于作战者的意图。马陵人的战争值得我们注意的不是它的“原始”,而是它的先进。在一个没有审美方面成就的社会中,战争在个人层面上一定大大满足了个人对自我表现、自我展示和竞争的需求,甚至可以说它使人的侵略性得以“发泄”——如果我们接受那种理论的话。在群体层面上,战争是一个媒介,可借以向敌方表示己方对违背睦邻关系行为的严重不满,并警告敌方,如果认识不到己方在力量上的优势将会给他们带来何等不利的后果;这种力量的优势一开始就象征性地展示出来,意图不在升级冲突,而在外交谈判。
军事历史学家最感兴趣的一定是马陵人的武器的特点。用特尼-海伊一针见血的话说,被人“分了类,(但)不理解”的石斧和骨制的箭头显示了人类残忍血腥的过去。现代人看到一块块经过巧妙凿削的燧石,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破裂的颅骨和砸碎的脊椎的画面。很可能我们的史前祖先确实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给敌人造成了这样的伤害。然而,我们对马陵人的了解显示,使用石器时代武器的人不一定对自己的生存毫不关心。只有近距离使用才能致命的武器并不因此迫使使用它们的人一定要近距离作战,就此妄下结论等于对人的行为采取“技术决定论”的看法,而马陵人采用的谨慎、小心、拖延的战术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果马陵人表现出不愿意进行决战,如果他们表现出他们不认为打仗的目的一定是要在战场上取得明确的胜利,那么就可以设想,处于类似物质文化水平的其他民族也有同样的想法。我们在继续思考史前时期的人如何使用木制、石制和骨制的武器时,应当铭记这一点。毛利人把研究战争的目光从居于新几内亚山地、社会组织十分简单的人群转向波利尼西亚人在南太平洋星罗棋布的岛屿中最大聚居地的中心——新西兰岛上等级分明、由神权统治的酋长国,这是迈出的一大步,不仅跨越了时间和文化,而且跨越了人类学家之间意见的鸿沟。他们存在深刻分歧的问题是:从原始向现代演进应经过哪些阶段。
经典人类学的观点是,史前人类社会的演变历经群体、部落、酋长制和早期国家这几个阶段。根据这样的分类,群体的定义是一小组人。成员们知道,或至少相信,他们彼此有血缘关系。这是生活在父权统治下,胆小羞怯的狩猎者或采集者的典型的社会组织形式,南非的布须曼人就属于这一种。部落成员通常相信他们共有一个祖先,彼此之间主要靠语言和文化联系在一起,不一定接受某人做领导,虽然可能对父系或母系的权威有一定的承认,通常还有神话作为支撑;按照人类学理论,部落倾向于平等主义。但酋长制是分等级的,通常是神权性质的;创始人据说是神的后裔,社会成员按照与他的血缘关系的远近分为三六九等。今天世界上大多数人民所属的国家据认都是从酋长制发展而来的。人类学家使用马克斯·韦伯著名的分类法,以合法性的依据来区分酋长制和国家,前者的合法性依靠“传统的”(少数情况中是“魅力的”)规范,后者依靠“法理的”规范。
对外行人来说,最近出现了一个好消息:有些人类学家采用了一种更简单的分类法,只把前国家的社会分为“平等型”和“等级型”两种。这一改变尚未得到普遍接受。它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人种学家发现,他们在世界的一些偏远地方,如山区、森林、沙漠和半沙漠区,找到的组织简单的社会是由逃离强邻压迫的难民所组成的;逃难、分散、经济困苦和颠沛流离使得他们的神话和权威系统力量减弱,因而造成社会结构的退化。有些人坚信,国家出现前的社会是由人们根据自己的文化建立起来的,或者是为适应周围环境而形成的。对于他们来说,这种解释听起来很不顺耳,但他们的那种人类学理论已逐渐没落。不过,别的人也觉得这种解释难以接受,因为它高度强调战争的作用,特别是把战争的动机严格归纳为争夺稀少的资源。
马陵人的社会与国家没有丝毫相似之处(有些人认为雅诺马马人的社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纯粹的原生态),但新西兰毛利人的社会却和国家十分接近,如果只看他们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和进行远距离大规模作战能力的话。毛利人肯定不缺食物,尽管他们在新西兰定居的前600—800年间就灭绝了18种鸟类,包括恐鸟这种无翼大鸟。另一方面,造成岛屿间移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密度的逐渐增加;当扩大生产、杀婴、“旅行”和战争都无法减轻人口压力的时候,就会导致整群人被逐。公元800年左右来到新西兰的波利尼西亚人可能是像北欧海盗那样的“航海者”,是敢于冒险的年轻男子,像挪威航海探险家莱夫·埃里克松(Leif Ericksson)那样没有土地,向南方寻求自己的文兰a;也可能是被原来岛上的某个酋长打败的散兵游勇;也可能是被抛弃的人,误打误撞,幸运地来到新西兰。无论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都带来了波利尼西亚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制度、神话中从天神传下来的酋长制、社会等级和军事技能。他们还带来了岛屿生活的用品,包括木制的武器;他们的长矛和棍棒边缘镶着磨利的贝壳、珊瑚、骨头或石片,足以致命。毛利人使用这样的武器,在新西兰宽阔的北岛和南岛上进行的战争与铁器时代,甚至火药时代的国家统治者进行的战争相差无几。
波利尼西亚酋长的权力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他的神力,即他作为祭司在人和神之间保持沟通的职责;一个是禁忌,即他把大地果实的一部分和神给予的水用于祭神的权力。祭神的方式可能是举行仪式性的宴会,也可能是呈献祭品,还可能是建造寺庙,但都必定需要向人民征税,还经常要人民出劳役。在比较简单、更加平等的社会中,酋长的职责本来只是给人治病、出主意、做领导,但一旦涉及祭神和征税,酋长就可以要求增加权力,甚至迫使大家接受他权力的扩张。岛上的人口增多后,需要扩大生产,波利尼西亚酋长因此而有权要求大家共同劳动来种田、捕鱼,甚至修建灌溉工程;如果人口压力导致了战争,酋长的权力就进一步加大,如果他享有勇士的名声,别人就更是只能听从他的指挥。
根据一种可信的说法,新西兰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发现,为了减轻人口压力,通过打仗抢夺邻居的土地要比砍伐原始森林更容易;当欧洲人在19世纪40年代到达新西兰时,那里的原始森林还基本上原封未动。酋长可以发动战争,因为他能要求手下的人参战,能提供作战需要的物资,能调动像独木舟船队这样的长途运输工具;如果他们会耍政治手腕,还能动员起群众对敌人的仇恨。
毛利人的战争格式千篇一律。战争的起因总是为了复仇,有时派突袭队杀死敌方的一个人就心满意足,有时这还不够。毛利人打起仗来可以非常残酷。先召开一次大会,“激烈控诉敌人的罪行”,唱战歌,展示武器,然后就出发去打仗。如果在开阔地上和敌人遭遇,成功地冲乱了敌人的队列,接下来的混战是十分可怕的:
这些跑得飞快的战士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不停地往前追,对一个敌人只打一下,把他打倒,好让后面的人追上结果了他。在敌人溃败的时候,一个跑得快的强壮战士经常可以用轻矛把十来个人刺成重伤,以确保他们会被后面的人追上杀死。
若非有两方面的限制,毛利人的这种战术很可能把他们自己杀绝了种。在物质方面,毛利人的战斗转向了对碉堡的攻防。毛利人总数在10万—30万之间,分为40个部落;目前至少发现了4000座毛利人的碉堡,这些坚固而众多的碉堡证明了部落酋长有权力组织集体劳动,也显示了他们的文化在政治上是多么发达。在军事上,碉堡使得毛利人幸免了他们之间的战争可能产生的最坏结果。这些碉堡通常建在山顶,带有很大的储粮库,哪怕地里的庄稼被敌人抢了,人们也能活下来。碉堡还有坚固的栅栏和深壕高墙。既然毛利人显然没有打围城战的装备,所以只要坚守碉堡,即可将来犯的敌人挡在外面,直到他们的作战物资耗竭。
毛利人战争的另一个限制是文化方面的——他们的战争目的极为简单。人类学家认为,毛利人打仗的目的是强者吞并弱者的土地。但他们会把打死的敌人吃掉(留着首级做战利品)。这样,人种学对毛利人研究的这一发现和人类学家关于他们行为深层次目的的结论之间就出现了分歧,这一分歧是学术界争论得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对军事历史学家来说,毛利人的军事文化显然是复仇文化。男孩子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绝不能原谅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对抢劫或谋杀这样的行为更是要以牙还牙。毛利人记起仇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