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可是有无期徒刑之虞。
在随便哪个旁观者眼里,看到玻琳既生得花容月貌,貌若天仙,又将继承高达五千多万绿钞的财产,大概会奇怪这般苦大仇深状——这是我的真实写照,因为想到要娶她,我的精神就备受煎熬——根本是没事找事。无疑,这位旁观者只会感叹没我这种坏运气。但事实如此:我一副苦大仇深状,颇有生无可恋之态。
其实除了我不想娶玻琳·斯托克,还有一个异常棘手的麻烦——我一清二楚,她压根不想嫁给我。虽然分手时玻琳慷慨豪迈、挥洒自如地骂了扎飞一顿,但我相信,她内心深处的爱火还余烬未熄,只需要拿个起子撬两下,就会呈燎原之势。至于扎飞呢,别看他连滚带爬地摔下楼梯,寂然消逝在夜色中,他也依旧爱着对方。所以权衡利弊之后,结论如下:娶玻琳无疑是自讨苦吃,我不仅伤了她的心,还伤了我那老同学的心。要是这还不够叫人苦大仇深,那我倒要看看什么才够。
幽暗中,尚有一丝微光:老斯托克刚才说派贴身男仆来送些过夜必备之物。或许吉夫斯有门路。
至于吉夫斯能有什么办法把我拉出这个火坑,我心下茫然。估计赢面只有百分之一。想到此处,我抽完雪茄,扑倒在床上。
门开的时候我还在揪被单,只听耳边传来一声毕恭毕敬的轻咳,我知道他来了。他先把捧了满怀的各式行头放在椅子上,然后望着我,目光中大概就是所谓的节哀顺变吧。
“斯托克先生吩咐我送些睡服来,先生。”
我低低一声呻吟。
“我需要的不是睡服,是胁下生双翼呀。最新进展你可有耳闻?”
“是,先生。”
“谁告诉你的?”
“是斯托克小姐,先生。”
“你跟她谈过了?”
“是,先生。她大略讲述了斯托克先生的一系列计划。”
从这件恐怖事件开始到现在,我胸中头一回兜起了一线希望。
“老天,吉夫斯,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况并没有我想得那么糟糕呢。”
“先生是说?”
“你看不出?别管老斯托克说得多么——呃——”
“胸有成竹,先生?”
“天花乱坠。”
“别管老斯托克说得多么胸有成竹,天花乱坠,想让我们凑成一对,压根行不通,吉夫斯。斯托克小姐准要耷拉着耳朵,拒不配合。所谓牵马到圣坛容易,吉夫斯,但强马饮水可就难咯[1]。”
“之前和小姐谈话期间,她并没有表现出逆反的意思。”
“什么?!”
“不错,先生。小姐似乎——恕我冒昧——心灰意冷,又愤懑不平。”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不,先生。斯托克小姐一半是因为萎靡不振,仿佛认为如今一切都无关紧要,不过据我猜测,她同时又认为,和先生结成伉俪,就等于——恕我直言——向爵爷宣泄愤懑不平之意。”
“愤懑不平之意?”
“是,先生。”
“你是说,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先生所言恰到好处。”
“这是什么破烂点子啊。这丫头准是脑子坏了。”
“女性心理诚然让人捉摸不透。诗人蒲伯……”
“别管什么诗人蒲伯了,吉夫斯。”
“是,先生。”
“听不听诗人蒲伯的生平事迹,是要看时机的。”
“先生所言极是。”
“重点是我这下似乎难办了。她要是真这么想,那我就没救了。我可死定了。”
“是,先生。除非——”
“除非?”
“我在想,先生,为大局着想,假如想免去一切不快和尴尬,或许最好的办法就是委屈先生离开游艇。”
“什么?”
“游艇,先生。”
“我知道你说的是‘游艇’,所以我才说‘什么’,吉夫斯,”我的声音有一丝颤抖,“都火烧眉毛了,你却头发里插着稻草,跑过来胡言乱语,这可不像你呀。我哪有什么办法离开这艘倒霉游艇?”
“只要先生不反对,事情相当容易。当然,只是会给先生带来一些不便……”
“吉夫斯,”我说,“除了让我爬舷窗,当然这是人力不能及的,无论什么小小的一时的不方便,我都心甘情愿地忍了。我只想赶快逃下这艘漂浮无定的可恶地牢,双脚踏上坚实的土地。”我顿了一顿,担心地望着他。“这不是空口说白话吧?你的确有法子?”
“是,先生。我之所以犹豫不决,不知道应不应当讲,是因为怕先生未必同意在脸上涂满鞋油。”
“什么?”
“时间紧迫,先生,我不建议用炭灰。”
我翻个身,盯着墙面。完了完了。
“下去吧,吉夫斯,”我说,“你醉了。”
我心如刀割。只怕并不是苦于前途堪忧,或许更重要的是,我发觉最初的疑虑得到了证实:经过这些年头,他那神奇的大脑终于卡壳了。虽然我委婉地表示什么炭灰呀鞋油呀之类的都是醉话,但在我内心深处很确定,这家伙脑瓜失灵了。
他轻咳一声。
“请容我解释,先生。艺人表演刚刚结束,他们很快就要下船去了。”
我腾地坐起身。希望之光再次普照,想到刚才居然误会了他,懊悔之情就如同斗牛犬狗崽啃噬塑胶骨头一般,啮咬着我的心。我立刻明白了这个脑力巨人的意思。
“你是说——”
“先生,我这儿有一小罐鞋油,正是为此备下的。只要涂在脸上、手上,就足以以假乱真,倘若斯托克先生遇见,只会把先生当作黑脸艺人班子的一员。”
“吉夫斯!”
“假若先生不反对,可以依我的建议:先等这些黑脸艺人坐汽艇离开,之后由我去找船长,表示其中一位艺人是我的旧识,因为聊天的缘故,错过了开船。我想他会爽快地答应让我划其中一只小船送先生上岸。”
我呆望着他。相识相交多年,他往日的种种妙计一一涌上心头,想起他几乎以鱼类为主食,导致大脑里磷脂满满,已达到人类大脑可容纳的极限——即便如此,我也着实想不到他竟然还有此高招。
“吉夫斯,”我说,“我从前就说过好多次了——你卓尔不群。”
“多谢先生夸奖。”
“别人聆听我们的问题,汝却不受约束[2]。”
“但求先生满意罢了。”
“你觉得能成?”
“是,先生。”
“这个计划有你打包票?”
“是,先生。”
“你说东西带在身上?”
“是,先生。”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里,仰面朝天花板。
“那就动手抹吧,吉夫斯,”我说,“一直抹下去,直到丰富的经验告诉你抹够了为止。”
[1] 两句俗语,一是“牵马到河易,强马饮水难”,二是“领某人到圣坛”,即结婚。
[2] 出自英国诗人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 1822—1888)的诗作《莎士比亚》(Shakespeare, 1849)。
13 贴身男仆的分外事
坦白说吧,我一向讨厌那种小说主人公讲起故事来丢三落四,让你自己琢磨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就是那种“第十章”末尾男主人公中了机关给困在地牢里,等“第十一章”一开头,人家已经置身于西班牙大使馆,还是聚会上众所瞩目的焦点。严格说来,我这会儿就该一五一十地交代本人重获平安和自由的全过程。
但是有吉夫斯这么个大谋略家安排打点,似乎并没有这个必要。说了也是浪费时间。只要吉夫斯立定心思把某君从甲地转移到乙地,例如从游艇的特等舱到此君在岸上的茅舍门前,他就有本事办到。根本不存在什么闪失、难题,也没有大惊小怪、千钧一发。总之是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就是随手拿来一罐鞋油,把脸涂涂黑,优哉游哉地走过甲板,稳步迈下舷梯,友好地挥挥手,作别那几位倚着船舷的水手哥,纵身一跃,跳上小船,约莫十分钟过后,已然在陆地上呼吸夜间清冽的空气了。身手就是这么漂亮。
把船系在栈桥上的时候,我把上述想法跟吉夫斯说了,他表示我太客气了。
“哪儿的话,吉夫斯,”我说,“我重申,身手漂亮得很,全是你的功劳。”
“多谢先生夸奖。”
“谢你才对,吉夫斯。现在怎么办?”
我们这会儿已经下了栈桥,站在通往我家花园的小路上。万籁俱静,星光闪烁,天地间只剩下我们两个,就连沃尔斯警长和多布森警员也不见踪影。不妨说整个扎福诺·里吉斯都在睡梦中。可是我一看手表,发现此时才过九点。我记得当时吓了一跳,因为精神压力过大还有命悬一线的缘故——打个比方,我还以为夜色已深,即使听说是凌晨一点也不会奇怪。
“现在怎么办,吉夫斯?”我问道。
我注意到他那精致如雕像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心中愤愤然。我对他心怀感激,那是自然,毕竟他帮我摆脱了比死还不如的命运,但是也不能由着他这样啊。我瞪了他一眼。
“想起什么好笑的事儿了,吉夫斯?”我冷冷地问。
“对不住,先生。我不是有心取笑,只不过看到先生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看上去有些古怪,先生。”
“脸上涂满鞋油看上去有些古怪的大有人在,吉夫斯。”
“是,先生。”
“葛丽泰·嘉宝,我随便举个例子。”
“是,先生。”
“或者英奇教长[1]。”
“先生所言极是。”
“那就少跟我发表这些个人见解,吉夫斯,回答我的问题。”
“只怕我忘了先生之前问了什么,先生。”
“我之前问的是——现在也是——现在怎么办?”
“先生是想问我,对下一步的行动有什么建议?”
“不错。”
“我建议先生返回茅舍,洗净脸上和手上的污渍。”
“这个建议不错,咱们英雄所见略同。”
“之后,恕我斗胆一言,先生不如赶下一趟列车返回伦敦。”
“这个建议也不错。”
“抵达伦敦之后,我提议先生动身前往欧洲胜地,巴黎、柏林,甚至远如意大利也可以考虑。”
“或者阳光明媚的西班牙?”
“是,先生。不妨就去西班牙。”
“甚至是埃及?”
“先生,这个季节的埃及,气候略嫌燠热。”
“假如斯托克再跟我攀上亲戚,那怎么也比不上英国燠热。”
“千真万确,先生。”
“瞧瞧人家,吉夫斯!真叫硬气!这才是嚼玻璃渣子、拿着钉子当领扣往后脖颈里戳的好汉!”
“斯托克先生的确精明果决,先生。”
“老天保佑,吉夫斯,我还记得一度把罗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当作食人魔呢。还有我阿加莎姑妈。跟他一比,立刻相形见绌,吉夫斯,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说到这儿,正好想到你的处境。你还打算返回游艇,继续和那个吓人精周旋吗?”
“不,先生。想来斯托克先生不会欢迎我。以他的精明,一旦发现先生不见了,自然不难想到是我促成的。我打算回爵爷身边做事,先生。”
“他见你回去会很高兴的。”
“承先生吉言。”
“哪儿的话,吉夫斯。谁不会呢。”
“多谢先生夸奖。”
“那你这就要去公馆了?”
“是,先生。”
“那衷心道一声晚安吧。到时候我会把栖身地点和后续发展写信通知你。”
“有劳先生费心。”
“有劳你费心才对,吉夫斯。信封里还会夹带一点小心意,聊表感激之情。”
“先生太慷慨了。”
“慷慨,吉夫斯?你还不明白,要不是你,我现在还给锁在那艘破游艇上呢。不过我的心意不说你也明白。”
“是,先生。”
“对了,今天晚上还有往伦敦去的火车吗?”
“有,先生。十点二十一分发车,先生,时间很充裕。不足的是这不是特快。”
我大手一挥。
“能跑就行,吉夫斯,只要轮子转得动,能往前开,我就满足了。那么,晚安。”
“晚安,先生。”
我精神昂扬地跨进茅舍,即便发觉布林克利还没回来销假,仍然心满意足,没受到丝毫影响。我只给了这厮小半天的假,结果他却一夜一日未归,身为雇主,我或许应该大不乐意;但作为注重个人隐私、且脸上涂满鞋油的个体,我对此完全没有意见。这种情况呢,假设吉夫斯在,肯定会说逆境中应独善其身。
我全速冲上卧室,抄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扎飞这个小窝没配备浴室),事成之后,整张脸浸到水里,毫不吝惜地打起肥皂。仔仔细细地拿清水冲过之后,我移步镜子前:这一照一下,痛苦失望之情霎时间涌上心头,因为我这脸仍然黑似从前。不妨说,我连个表面都没剐花。
此时此刻,我开动脑筋,没过多久就发现问题之所在。我忽然记起听谁说过——还是在哪儿读过来着——遇到这种危急情况,需要的是黄油。我正要下楼找黄油,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话说以我的处境——称得上被围猎的牡鹿——听到屋内有响动,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必须要深思熟虑一番。我看十有八九是J.沃什本·斯托克嗅着气味跟来了,因为他一旦发现特等舱空了,第一个反应就是冲到我这间茅舍。想到此处,我出卧室查探时,并没有如雄狮般纵身扑出,而是更有几分蜗牛在雷雨天小心谨慎地探出触角的风范。我站在走廊里,先是侧耳倾听了一阵。
话说这动静还真不小。声音是从客厅传来的,不管来者何人,听起来是在摔打东西。斯托克老爹那么精明务实,要是他跑来抓我,可绝不会浪费时间玩这种把戏。这么一想,我不禁精神一振,甚至踮着脚尖挪到楼梯扶手边上,探头偷瞄下面的情况。
适才说的“客厅”,其实不过是一间会客室模样的小开间,不过面积虽小,配置却一应俱全,包括饭桌一张、老爷钟一座、沙发一张、椅子两把,还有鸟类标本玻璃匣子一至三只。从我站立的角度,倚着楼梯扶手望去,整个布局尽收眼底。下面光线虽然暗淡,但借着壁炉架上点亮的油灯,倒也看了个一清二楚。只见沙发翻倒在地,两把椅子都撇到了窗户外,鸟类标本匣子摔了个粉碎;截止发稿,最远处的角落里,一个模糊的身影正在勇斗老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