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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崩溃》天朝的崩溃_第25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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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布奏折上的一段朱批,谓:

  朕立意如此羁縻,想卿亦以为然也。再本因办理不善,致彼狡焉思逞有以召之也。若再误之于后,衅端何时可弭?且英夷如海中鲸鳄,去来无定,在我则七省戒严,加以隔洋郡县,俱当有备,而终不能我武维扬,扫穴犁庭。试问内地之兵民,国家之财赋,有此消耗之理乎?好在彼志图贸易,又称诉冤,是我办理得手之机,岂非片言片纸,远胜十万之师耶?想卿亦必以朕之识见为是也。[60](重点为引者所标)

  如此之长的朱批,在道光一朝并不多见,活脱脱地表露出道光帝自以为得计而意气张扬的心情,也全盘地向我们透露道光帝主“抚”的层层原委。

  一、“衅端”不能及时消弭。

  道光帝根据邓廷桢和琦善的奏折,已知英军“船坚炮利”,水师非其对手,因而清军的战法只能是七省戒严,郡县有备。这种坐待敌方进攻的方法,不能及时全歼来敌,擒获敌酋,战争将会无止境地拖延下去。

  如果我们联系起在此之前道光帝处理的最大战事——平定张格尔之役,就不难理解他的用心。在那次战争中,张格尔初被击溃,逃往浩罕国,尔后数次犯边,至1826年,连陷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数城,南疆震动。道光帝由此看出一两次的胜利,不能彻底解决后患,决计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捉住首犯张格尔。正是在这种作战思想的指导下,清军在多次获胜后仍不罢手,数次深入浩罕。直到张格尔被槛送北京时,道光帝才真正放下心来。这种代价巨大擒贼擒王的战法,看起来笨拙,却一劳永逸,为南疆获得了半个多世纪的安定。道光帝一贯强调实政,要求办事完美利落,不留罅隙。

  根据林则徐、裕谦关于英军不善陆战的奏折,道光帝误以为,在陆地上与英军对敌还是可以稳操胜券的。就在他命令琦善在大沽口“抚夷”时,得知英军在奉天(约今辽宁)海面游弋,于1840年8月29日谕令盛京将军耆英:“该夷所长在船炮,至舍舟登岸,则一无能为,正不妨偃旗息鼓,诱之登岸,督率弁兵,奋勇痛剿,使聚尔歼旃,乃为上策。”他的这种作战设想,还向江苏、山东等地官员交代过。

  然而,在道光帝的心目中,此役与平定张格尔之最大不同,在于无陆地可追。地面战斗的一两次胜利(当时地方官员已报有厦门,乍浦、崇明等处“击退”敌军),并不能算作是最后的胜利。如果在陆战中不逞的英军退至海上,南北窜犯,清朝势必要在全国几千里海岸线上部署持久的防御。这种看不到结局的战争,正是道光帝希望避免的。

  二、“国家财赋”经不起“消耗”。

  道光帝继位时,国库已不充盈。以后的张格尔之役、河工诸项,开支动辄以千万两计。由于“永不加赋”的祖制,更兼道光帝缺乏新的思路和胆略,他没有办法改善财政,多辟来源(此时似也非绝对没有办法)。因此,尽管道光帝心中极不愿意,但又不能不大开捐例,以应付日益增长的开支(当时也有通货膨胀之虞);而他最主要的对策,是厉行节约,从减少开支中谋寻出路。在清代11个皇帝中,他的节俭是出了名的,花钱如同割肉。

  打仗是世界上最花钱的事。至1840年,清朝的国库存银为1034余万两。[61]这笔款项根本应付不了一次大的战争,更何况是旷日持久不知结局的战争。道光帝还指望用这笔钱来应付其他急需,也舍不得将之投入战争这一无底洞。

  后来鸦片战争的事实也证明,在战争前期,各地还能得到中央财政的拨款,到了战争后期,各地的军费主要靠捐纳来维持(详见第六章 )。财政困难是道光帝在整个战争决策过程中遇到的一大恶魔,挥之不去,纠缠不清。

  三、英方的要求在于“贸易”和“诉冤”。

  尽管道光帝于1840年1月才正式宣布停止中英贸易,然因林则徐的禁烟活动,中英贸易的停顿实际始于1839年3月。由彼及此,历时已达一年半。然而,虎门口外的英国商船大多尚未离去,新的商船间有开来。由于林则徐和琦善的奏折,道光帝对英方迫切希望尽早地恢复贸易的企图,感受是很深的。

  由于巴麦尊照会及其他英方公文,言辞直攻林则徐,坚决地反对禁烟运动,道光帝误以为,前来“诉冤”的英军,本是冲着林则徐的。

  由此,道光帝自以为窥破了英方的底蕴。他从最最直接的反应出发,认为此次中英关系恶变,对清朝而言,在于三点:一、林则徐禁烟;二、鸦片被焚;三、停止贸易。那么,只要清朝惩办了林则徐,恢复贸易,最多再在“货价”上作一些小小的让步,就已还清了所有的欠债。也就是说,只要清廷取消了1839年3月之后的一切对英不利的措施,中英关系就应当自然而然恢复到1839年3月之前的局面。以这些让步换取避免战争,道光帝认为是合算的。

  至于巴麦尊照会中提出的各项要求,道光帝本来就不觉得是应还之债,只是“英夷”藉故而“乞”非分之“恩”,似乎并没有完全放心上。从后来的谕旨和朱批中,我们还会发现,他甚至都忘记了(详见第四节 )。

  道光帝完全打错了算盘。只要看看巴麦尊照会中的出价,就完全可以断定,道光帝的主“抚”政策注定失败。而他自以为在陆路还能取胜、国库中还有一点银子,也就为他交易不成重新主“剿”铺通了道路。

  道光帝不无豪迈地写下“片言片纸,远胜十万之师”,时为1840年10月13日。此时英军已果如其命,“返棹南还”了。

  8月22日,琦善收到道光帝决意主“抚”的两道谕旨后,立即派人寻找正在山海关一带游弋的英军舰队,告知大皇帝已有“恩旨”,“速来听宣”。此后的20多天里,他与英方的往来照会共达10通,并于8月30日在大沽海滩的帐篷里与懿律和义律直接面谈。在最初的日子,他听到一位“通事”(翻译)的“私相吐露”,感到英方“似有愧恨之心”,自觉尚有把握;[62]然而后在长达6小时的直接谈判中,争吵的声音一直传到帐外人的耳中,又觉得事情不那么好办。[63]尽管他内心清楚,以武力对抗并非善策,但在谈判一无进展之时亦决定,若英军登岸滋事也只能“开炮轰击”。[64]然而,就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的是,9月13日,他同时发出两道谕旨,据“理”辩析,劝懿律等南返;两天后,英军竟然真的同意了。

  懿律和义律所以同意南下,是因为长达一个多月的交涉毫无结果,如此无基地的海上漂泊不知将结束于何时;北方的军情、地理不熟悉,贸然进攻感到没有把握;更何况季风将要过去,北方冬季海洋冰冻,将给舰船的行动带来不便。于是,他们改变手法,曾在9月1日的照会中提出清方先允诺部分要求(赔偿烟价)作为南下的条件。[65]

  琦善在会谈和照会中,感到烟价一事绝不会轻易了结,奏折中也数次提起。而他在9月13日的第二道照会中,对此答曰:“如贵统帅钦遵谕旨,返棹南还,听候钦差大臣驰往办理,虽明知烟价所值无多,要必能使贵统帅有以安如初。则贵统帅回国时,自必颜面增光。”[66]用“天朝”语言的角度来看,琦善这一段答词,似乎没有承担赔偿烟价的义务(至少也不符合英方“奉御廷明示”的要求);但若从西方的外交词令来看,又似乎已承担了义务。“天朝”与西方的话语,本来就有相当大的差距,致使此后的谈判,屡屡出现此类问题。依据懿律和义律的理解,琦善已同意赔偿烟价,在复照中称:“是为货价之所以必行偿还”,“本大臣等接文,将大见安慰”,[67]于是立即率军南下。而琦善的真实用意,其奏折中说得明明白白:

  一面恪遵谕旨,示以烟土本系违禁之物,既经烧毁,在大皇帝断无准令偿价之理。复因该夷曾向委员有只求可以复命之说,故臣仰体密谕,作为出自臣意,以经钦差大臣秉公查办后,总必使该夷有以登复该国王。另给公文,隐约其词……(重点为引者所标)

  按照琦善的这一说法,9月13日他给懿律的两道照会,前一道是朝廷的正式答复;后一道是据道光帝“相度机宜”的谕旨,[68]以直隶总督的身份进行劝告的“说帖”。此时道光帝尚未同意赔偿烟价,琦善虽有此心,但也不敢承担义务,故“隐约其词”。[69]

  可是,就我们看到的这两份公文来说,格式完全一致,起首有“为照会事”,结尾作“须至照会者”等语,看不出有什么区别。虽说“照会”这一公文格式也有琦善的创意,[70]也为当时中英平等文书的往来找到了一条出路;但他毕竟没有近代外交知识,分不清对外国说来,朝廷或直隶总督都代表政府,都应承担责任;个人的“说帖”不应由官方名义出现。无怪乎懿律等人将后一道名为“照会”实为“说帖”的文书,当作正式的答复。而且,退一步说,即便是“说帖”,琦善这种“隐约其词”的方法,又哪里像是办理近代外交的模样?

  然而,对道光帝说来,英军的南返,无疑证明其主“抚”决策已明验大效,就连由琦善进呈的懿律和义律的照会中,也有这样的文字:“兹据贵爵阁都部堂钦奉谕旨,令为南回粤省,本公使大臣等,即将依照而行。”[71](重点为引者所标)明确表示对大皇帝的“恭顺”。同时,他还因为琦善善体其意,晓谕开导而建奇功,又在琦善9月13日的第二道照会上朱批:“所晓谕者,委曲详尽,又合体统,朕心嘉悦之至。”9月17日,他一面由内阁明发上谕,命琦善为钦差大臣,“驰驿前往广东,查办事件”;一面由军机字寄上谕,让琦善料理完结大沽口诸务后,“迅速来京请训”。[72]

  有论者将道光帝、琦善等人此期的主“抚”,概括为“投降”,并引申出“投降派”的种种说法。我以为,此论似缺乏历史感。

  就中文的本义而言,“抚”指的是“抚慰”、“安抚”,有时也作“据有”讲,如当时的一句套话,“大皇帝抚有万邦”。在中国的传统的政治术语中,“抚”的意义大抵相当于今日的“和”,但其中又有重要且微妙的差别。“抚”与“羁縻”可以互通互换。它是指中央朝廷对各地的造反者和周边地区的民族或国家,采取妥协的方法来达到和平,其结果不外乎对受“抚”者作出一些让步,并加官晋级。它有着由上而下,居于主动的地位,也意味着受“抚”者对施“抚”者的臣服。施“抚”者与受“抚”者在地位上有高下之分。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历史中,“抚”就如同“剿”一样,是帝王们交并轮番使用的两种重要手段。一般地说来,可战而胜之时用“剿”;战而不能胜时则用“抚”。用“剿”时命将出兵,讨而伐之;用“抚”时往往换马,诿过于主管官员(实为替罪羊),另宣大皇帝新“恩”,以能循归常态。无论在中国的历史上还是仅在清朝的历史上,“剿”与“抚”都有诸多的实例和经验,道光帝也知详用通。

  按照儒家的理论,大皇帝是“天下共主”,对于“负屈”的外藩理应为之“伸冤”,方显得大公至正。按照清朝的实践,英国本属“化外”,若非问鼎中原而一时难以“剿”灭,作一些迁就,宣示一下大皇帝的浩荡皇“恩”,也不失为是一种恰当的解决方法。

  由此可见,道光帝此时主“抚”,全可从祖法祖制中找到根据,非为无来历,“抚”与“降”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73]巴麦尊要中国伏“降”,道光帝却要英国就“抚”,今人看来实属荒谬,然当时决定“抚”计和执行“抚”策的道光帝和琦善,却感到道顺理合。

  1840年10月3日,第二位派往广东“查办事件”的钦差大臣琦善,在面聆圣训后,踏征途,出京南下。道光帝究竟对他讲了什么,今天成了难以查清的谜;但道光帝先前的一道谕旨,又似可全部概括其使命:“上不可以失国体,下不可以开边衅。”[74]毫无疑问,这道貌似全面的谕令,如同先前的既要杜绝鸦片来源又不许挑起衅端一样,又是一个无法执行的悖论。在琦善一行仪仗前驱摆队列班的威风之中,我们可以隐约看见,5个月后,他披枷带锁兵弁押解原道返回的身影。

  英军南下了。

  琦善也南下了。

  北方的危局消弭之后,道光帝对自己的“驭夷”能力产生了虚假的估计。为了使英军顺利南下,他根据英方的请求,下令沿海各省不必开枪开炮,以免再战。为了节省军费,他收到山东巡抚关于英军已过山东洋面的报告后,急忙下令沿海各省酌撤防兵。[75]尽管此时定海还在英军的手中,但全国紧张的局势也似乎在表面上已平静下来,他估计战事即将结束。[76]在一派踌躇满志之际,他又忽然想到当时主“剿”时的忙乱,觉得是一场虚惊。如果早日收到英夷“伸冤”的投书,如果早日相机办理速定主“抚”大计,那又何来此等许多周折。[77]为此,他越想越恨,不免圣怒大作。10月7日,他下令将已革浙江巡抚乌尔恭额拿问解京,交刑部审讯,罪名竟然是拒收“夷书”![78]

  在专制社会中,独裁者原本可不用讲道理的。因为,所有的道理都在他一人手中。

  三 伊里布与浙江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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